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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夜鬼魂-第3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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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慢慢走过去,看见白衣女子回头。但,隐藏在乌黑长发后的脸孔,却是一只老鼠的脸,老鼠正在享用尸肉,牠的双手黏满腐肉败血。

巨鼠在一瞬间转身飞扑朝他而来,剑向下意识地举起警棍反抗。一阵缠斗之后,他定睛一看,看到了遭木棍击毙、血肉模糊的人脸。

那张女人的脸鼻梁歪折、唇齿暴裂,在他怀里,以诱惑的眼神不断发出阴冷的笑声……

醒了。

剑向的额颈满是汗水。原来自己正置身病房。

他想起在医院会客时间即将结束前,与绍德最后的对话。

『你知道法医和组长私交很好。他在验尸后私下告知组长,说钟思造的身躯虽遭老鼠噬食,但事实上他透过显微镜,在死者的骨骼上发现许多细碎的刮痕,综合物证后他判断应是凶手为割除尸体血肉所致……为免造成不必要的负面影响,法医没有将这一点写在供项目小组同仁参考的报告中。

『当然,首先要排除洪泽晨犯案的可能性。第一、洪泽晨已经死了,第二,他憎恨的对象全是老人。然而,除此之外,一切的杀人手法皆与「噬骨饿魔」如出一辙。

『说实在的,我不相信有谁的精神状态会异常到去学习洪泽晨的杀人手法。况且,若是真有某人有心模仿,他也不可能根据警方公布的有限线索加以全数模拟。当时为了保护被害人的尊严及隐私,命案现场有不少细节被予以保留或隐瞒,直到现在也未曾披露,这是钟思造命案的凶手没办法得知的。』

『组长很看重你,所以将这条线索交由你全力负责。』

『不,他希望由学长你来全力侦查。』

『哦?』

或许高组长早已看出,自己对这个案件的热衷程度?--剑向这么想。其实这也是警界传统的良好惯例:案子是由谁挖掘出来的,最重要的侦办方向就由谁来负责。如此可以避免争功的后遗症。

所以说,高组长认为从『洪泽晨案』着手,是最可能找到出路的方向了。

那,高组长并非亲自告知,反而请绍德转述……这又是为什么?

组长在担心我!

一定是。一直以来都是这样。

和立为的随性淡然不同,剑向与绍德,都是高组长眼中推理能力既强、办案态度更属于穷追不舍型的组员。但两人之间最大的不同点,是绍德比剑向冷静多了,他很少将情绪置入案件中。

--绍德对我在戈太太家中提出的意外解答,并导出四○一室内有一具尸体的推理叹为观止。因为他一直对自己的推理能力有很强的自信心,甚至可以说是自负亦无不可。

--所以他才会这么在意我的推理。

事实上,剑向有一件事一直没有说出口,那就是他能在瞬间推导出戈太太患有梦游的真正原因。

那根本就不是推理……那只是因为……因为……

--我在小时候,也曾经患过梦游。

所以剑向才能说出『梦游,正式的医学名词叫睡游症』这样的话来。『以儿童与女性罹患的可能性较高』,他在国小时曾得过为期一年多的睡游症。

不是推理,而是知道。

剑向也十分在意自己恢复了童年对梦游的记忆。这又有另外一个理由,而且是他两天以来仍然无法释怀的。

突破四○一号房后,他立刻进入钟思造的卧室--为什么?

彷佛早就预设好目的地一样,彷佛早就知道钟思造的卧室位置一样……更甚者,他居然在尚未拍照存证前,就伸手拉动床底的被单?

破坏现场是办案的禁忌,而他竟然毫无犹疑地这么做?

--然后,我看见那头食尸巨鼠,不,应该是那头食尸巨鼠看见我。我记得曾与牠有过激烈搏斗,但细节完全想不起来。

就好像是在梦游一样。

--也就是说,这卷录像带是我在那个时候拿到的……

剑向所指的,是他制服口袋里的录像带。

那是DV摄影机专用的录像带:长六.六公分、宽四.八公分,薄薄一片。它可以轻易隐藏在上衣口袋里,而不会被发现。

坐起身来,剑向从衣橱内的上衣口袋中拿出那卷DV带,他以拇指与食指捏起这个黑色的小立方体,举在面前端详。

比起V8、Hi8或D8摄影机所用的八厘米录像带,DV所用的录像带宽度只有六.三五厘米,相形之下显得轻巧许多……剑向不知道这卷录像带是何时放进口袋里的,唯一能想到的,只有打死巨鼠以后的空白时段。

在巨鼠倒地死亡和同事赶到之间,剑向的意识消失了。他现在明白,这卷录像带是从钟思造的卧室里拿的。但,他为何这么做?

这卷DV录像带是否和绍德所提过的、放在客厅置物柜的那箱录像带不同,里头藏有破案的线索?

绍德在场时,他没有把录像带的事情说出来。当时,也许是他还没有清楚地认知到自己真的拿了录像带。

因为刚做过恶梦。梦境和现实那时还有点混淆。

剑向忽然想不起他到底是在绍德来访以前或是之后做的恶梦,他甚至开始连做了几回恶梦都分不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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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魂衣
更新时间:2008…10…10 22:20:16 字数:19446


戏衣,斑斓缤纷的戏衣拥塞在狭而幽暗的屋子里,发出不知年代的氤氲气息——旧的脂粉寒香混着重叠的尘土味儿,是种说不清道不明的纠缠。
虽然只是一件衣裳,可是附了人身,沾了血脉,经了故事,便不同了。又多半没机会出现在阳光下,只是戏园子里舞台上下风光片刻,风光也真风光,幽怨也真幽怨,件件都是情意的壳,假的真的,台上的台下的,隔了岁月看回去,总有几分暧昧的缠绵。

这是一个关于戏衣的故事。

它发生在今天的北京一间戏班子——哦不,应该叫——剧团里。

剧院是旧式庭院,有高高的墙,墙外有车水马龙,高楼大厦,地铁已经修到家门口来,麦当劳和肯德基对峙而立,到处是世纪初的兴盛与活泛。

但是墙内……

墙内的时间是静止的,百多年的故事和人物荟萃一炉,真假都已混淆,哪里还分得清古今?

只知道是七月十四,阴历,空气里有雨意,可是一直未下;人们拥在锦帐纱屏的服装间大厅里,请出半个世纪前的旧衣箱,好奇而不耐烦地等待。

等待是一种仪式,就好像开箱是一种仪式一样,老辈子戏人传下来的规矩——凡动用故去名伶的戏装,都要祭香火行礼告扰后才可以开箱取衣的,不是拿,是请。

龙套的戏装叫随衣,名伶的戏衣叫行头,都是专人专用,且有专人侍候打理的。她们不屑于同不名戏子共用一套头面,自备的礼服冠戴是夸耀的资本,是身家,也是身价儿,谁拥有的服饰头面最多,最全,谁就最大牌,金钗银钏,玉凤翠鲤,普通人家的小姐也望尘莫及。那叫派头。一个戏子没了派头,也就没了灵气儿,没了身价儿,没了势头儿,生不如死。

今儿请的衣箱旧主叫做若梅英,是四十年代旧北京戏行里的名角儿,遮月楼的当家红旦,绰号“小周后”的,同盖叫天梅兰芳都曾同台演出,风光一时,富贵人家唱堂会,请她露一下面的谢仪相当于普通三口之家半年的嚼谷。解放后消沉了一阵子,后来死在“文革”里,说是坠楼自尽,详情没人知。

戏子的事儿,本就戏里戏外不清楚,何况又在那个不明不暗的年代呢?

谁会追究?不过饭后茶余当一段轶闻掌故说来解闷儿,并随意衍生一番,久之,就更没了真形儿。

香火点起来了,衣箱供放在台面上,会计嬷嬷拈着香绕行三圈,口中念念有词,几位年老的艺人也都同声附和:“去吧,去吧,这里没有你的事儿。走吧,走吧,这里不是你的地儿。”

坐在角落里的瞎子琴师将二胡拉得断断续续,始终有一根线牵在人的嗓眼处,抽不出来,咽不下去。

门开着,湿热的风一阵阵吹进来,却没半分疏爽气,加之屋子里挤满了人,就更闷。

小宛有些不耐烦,低声抱怨:“丑人多作怪,这也能算音乐?”

会计嬷嬷“嘘”地一声:“这是安魂曲,告慰阴灵的,小孩子家不要乱说话,今天可是鬼节,小心招祸。”又烦恼地看看门外,咕噜着:“也怪,往年里少有七月十四下雨的,阴得人心里疹得慌。”

其实小宛今年已满十九岁,算不得小孩子了,可是因为祖孙三代都在剧团里当过职,诸位阿姨叔叔几乎都是眼睁眼看着她长大的,习惯了当她作子侄辈,同她说话的口吻一直像教孩子,怜爱与恐吓掺半。

小宛很无奈于这种“不恭”的恫吓,简直是侮辱她的年龄与心智。然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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