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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无路可走
引言
收尸人起源于何时,没有人知晓,也从没有人考证过,甚至都无法确定是不是有‘收尸人’这样一个奇'。。org:'怪的职业,但它却是真实存在的,游走于生死边缘,阴阳两界的特殊人群。
大家最初接触‘收尸人’这个词的时候,还是在很多香港的古惑仔电影里面,当两个帮派械斗过后,总会有人来处理那遍地的尸体,其中一个就是警察,但是比警察来得还要快的就是‘收尸人’。
他们用麻袋装尸体,也用麻袋装钱,死亡对他们来说似乎已经麻木,甚至可以边吃着手里的汉堡,边将那被砍得血肉模糊的尸体塞进麻袋,或许会多塞上一两只别人的手。当一切完毕,收尸人将装满尸体的货车开走,要么去山间埋掉,要么扔到海中沉底。
警察的出现,也只是例行公事,其实他们更头疼的还是那些尸体要如何来处理,现在一切的麻烦都解决了,大家都只不过继续维持着黑白两道的权力平衡而已。
据传说,‘收尸人’自打有了战争的年代就已经存在了,最开始,是附近的村民在战场上寻找着死尸身上的剩余物品,而后有一个快咽气的人求他们把自己的尸体送回家乡,并掏出了身上所有的银两。从那以后,很多还活着的士兵,在大战前将自己的姓名籍贯,都写在了一条即将装载自己的麻袋上,连同军晌交给附近的村民,如果自己不幸死在战场上,就让这些人把自己的尸体送回家乡安葬,因为他们知道,军队是不会好好保存自己身体的。
就这样,久而久之负责寻找尸体的人也慢慢的有了组织,并主动和军队交涉,帮他们清理战场,收拾残尸,只要军队可以给他们一笔钱。大家乐得轻松,潜规则就此而生。
在军队里,有这样一种特殊的队伍存在,历来被称为‘摸金校尉’‘发丘中郎将’,他们起源于后汉时期,由曹操设立专门的官方盗墓部队,盗墓无数,自然也累积了许多盗墓知识,每当这些人上战场的时候,他们除了留下银两,还将这些盗墓的笔记也一并留了下来,而那些收尸人便把他们留下的盗墓手法与内容都记录在了一起,起名叫做《葬经集略》。
到了太平年间,没有战争,‘收尸人’的日子就不好过了,他们已经成为了一种帮派的存在,没有战争,就没有饭吃。于是这些人就把目光转向了那些早已死去多时的古人身上。也就是进行盗墓活动,而他们所依靠的正是这本集盗墓手法之大成的《葬经集略》。
但是中国古代历来就有门户之见,帮派之别,盗墓界已经有了摸金,发丘,卸岭,搬山四门在前,此时无端端的又出来一个‘收尸人’和他们抢饭碗,自然不会轻易的放过了,再加上收尸人挣的是死活人的双份钱,可谓占尽了便宜,引得别人妒忌才是其根本原因。
就这样,在朝廷的背后支持下,盗墓界终于进行了一次派别的大清扫活动,目标就是这些‘收尸人’,只不过是三天的功夫,收尸人的大本营告破,四大派将这些‘收尸人’的统领全部集中到了一起,逼着他们发下了毒誓,此生不许再盗墓,否则天打雷劈。
盗墓本来就是损阴德之事,就算不发誓也会天打雷劈,但现在盗墓的人却以此来逼迫别人不许盗墓,到成了一件极为讽刺的事情。
最后,四大派烧掉了‘收尸人’的《葬经集略》便扬长而去,从此‘收尸人’这样一个特殊的职业,便销声匿迹。
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那残余下来的‘收尸人’分散在各处,不再吃官家饭,而是靠着替普通百姓收拾尸体来过日子,同时又将自己脑中记忆的《葬经集略》默写出来,暗中进行盗墓活动,成为了那盗野墓的一派,而这《葬经集略》也成为了残篇,被每一个‘收尸人’所持有,传给子孙后代。
时过境迁,到了现代社会,因为黑道活动的猖獗,这种特殊的职业又一次的兴起,同时也有了一个更为好听的名字——‘职业收尸人’。
1 我,收尸人
灯红酒绿的都市,醉生梦死的众人,这样一个充满着权利与欲望的城市,我只不过是一个坚强的生活在最底层的小人物,时近而立之年,却依旧混迹在这无谓的世界,似乎就连心也随着酒精一起麻醉了。
我叫荀珏,在这个叫做顺德的城市已经生活了十年的时间,听那酒鬼老爸说过,我们家祖上好像是三国时期,荀彧的后人,这个荀彧是曹操的首席谋臣,被曹操亲口称颂为‘吾之子房’,不只是智慧出众,而且还精通鬼神之术,据说当初那个什么‘摸金校尉’‘发丘中郎将’就是他向曹操建议设立的,用盗墓来补充自己的军费。
不过这事和我又没有半毛钱的关系,祖先这点威名传到我这辈,只怕是丢得连渣都不剩了。只可惜我爸不叫李刚,我也不是读书的脑子,就这样糊涂的加入了黑道,跟着顺德市里一个三流的帮派黑龙社混江湖。十年了,黑龙社早已成为了整个华北地区的龙头黑道,而我却离奇的变成帮派里最边缘的人物——‘职业收尸人’。
深夜酒吧里,我喝着啤酒,总是有故意来搭讪的辣妹,但我却推开了她们火热的身体,一个人走出门外,经受着入冬后的阵阵凉意。看了下表,时间差不多,便开着自己那辆小型货柜车,奔向市郊。
又一次的械斗结束了,三三两两的人满身是血的从我面前走过,漆黑的胡同里则则散乱的躺着几具血肉模糊的尸体,那些还有口气的连同没气的都被我塞进了麻袋里,直接扔到了货柜中。这就是我的工作,我,被称为‘收尸人’,官方的说话则是‘职业收尸人’。我用麻袋装尸体,也用麻袋装钱,每一次械斗之后才会有我的身影,平常我只会泡在酒吧里,喝着一杯又一杯的酒,以此来麻醉自己,只有在这时,我的双眼才是朦胧的。
之所以需要麻醉,却是因为我从小就可以看到一些‘不干净’的东西,我最怕这些东西,可是偏偏在黑龙社里,又要担任收尸的工作,见惯了死亡,我竟然也就麻木了。看着那些还站自己身体边,依然留恋的影子,似乎恐怖也与我远离。
收拾好了一切,将要离开的时候,却有一个人拍了拍我的后背,声音也紧随而来:“荀哥,你还好吗?”我起初是吓了一跳,但看清来人后,却放松了下来,说话的是我一位许久未见的老朋友——叶斯欣。
这个家伙是我在黑龙社收的唯一的小弟,因为家穷上不起学,才来混黑道的,我不忍浪费了他这个人材,就送他去外地读书。五年后,他竟然回来了,而且还穿的整整齐齐。
“荀哥,我真是感谢你当初对我的鼓励,还借我钱去读书,谢谢你。”叶斯欣拿起一瓶啤酒一饮而尽。
而我只是随意的喝了一下,便对他说道:“别光嘴上说谢谢,有钱了先给我个十万八万的花花,我这一段手头紧死了。”
“十万八万?荀哥,如果你知道我今天找你来的目的,别说十万八万,就是百八十万咱哥俩都没有问题!”叶斯欣对我鬼笑了一下。
我看过很多人的笑容,有虚伪,有邪恶,有谄媚,有豪爽,可是此时叶斯欣的笑容却让我有些狐疑,他的笑很僵硬,只怕是连他自己都没有发现刚刚笑了。叶斯欣看到我没有什么反应,便向我凑近了一些说道:“荀哥,我只是想知道,你当初给我说能看见那些东西的事是不是真的?你手中那本《葬经集略》是不是‘收尸人’流传下来的?”
“问这干什么?”我有些搞不懂了。而叶斯欣口中的那本《葬经集略》是我在老家无意间发现的,是一本非(。。org:)常古旧的线装书,书页已经脆得一掰就断,里面所写的也是一些乱七八糟的古体字,一个也不认识。但偏偏我就对它着了迷,拿着字典就逐字的翻译了起来。就这样,看了十年,我才把这上面关于风水术数的内容看懂了七七八八,也说不上精通,同时我也知道我手中的这本《葬经集略》只不过是一部残篇,那要是全本放在眼前的话,以我这脑子,恐怕要用尽一生的时间来解读了。
2 跟我盗墓去
看到我的谨慎,叶斯欣也不再对我有什么隐瞒了,便挪了挪身子对我说道:“是这样的,我上大学主修的是那种地质学,就是研究山川地理那些玩意儿,毕业后我就进入了地质局,现在做的是地质勘探工作。”
“那很好啊,国家公务员吧,生活有保证了,比我强。”我说道。
“你接着听我说啊,我们勘探的只不过是地下的煤层,或者是金矿之类的,足迹遍布全国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