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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我挺信命。这是真的,所有的一切我现在都格外的珍惜,因为自从在阴市里看到那些灵魂后,我决定我要比它们幸运的很多。还是那句话,生活是这么的美好,空气是这么的清新。
我在班里上文化课时,看到了管雨,她那销魂的身段还是让我如此的神往,在回魂路上没有看到她的裸体真是一大遗憾啊。哥们儿我决定向她告白。因为我已经发过誓了,不能在错过任何事了。
可是也许还是命中注定,放学后我对她告白时,还没等她回答,他的男朋友就先冲了过来,拉着我说想和我到厕所去聊聊。
聊了我一脑袋包以后我才发现,原来这个生活也不是那么尽善尽美。唉。管雨妹妹看来我们是今生注定无缘了。
第一卷 第十二章 其实高考才是最恐怖的
可是正所谓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在高二的下学期时,由于大家都迫于升学的压力,开始三三两两的恋爱来以此解压。正所谓烂船也有很多钉,可能是因为画室里就俩男人的关系吧,终于有女生看上我了。
她叫杜非玉,是我的同桌。长相基本上人如其名,非玉人也。我心想凑活吧,是个女的就行。再怎么说这也是我的初恋啊,本来我还满心窃喜的幻想着这段恋情会多么的惊世骇俗,过程会多么的限制级儿童不宜。但是我又一次错了。
她除了每天让我帮她拿书包就是让我帮她到食堂打饭外,我还得每到下课时都得跑学校的小卖店里买巧克力供她补充营养。高中时我们这里的恋爱习俗是称呼对方为老公老婆,可是我这老公当得和她老母差不多,真把我当奴隶使唤。她每次叫我老公时我就是我又要跑腿的时候。我和她的身体接触也只局限于她上课或者画画累了才恩赐我帮她捶背揉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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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时连牵手都不行,更别说接吻拥抱以及XXOO了,没戏。有时候我觉得她是不是就看准我脾气好的这一点了。FUCK。
唉,一个萝卜顶一个坑,我这颗老萝卜能有个坑就不错了,我想着,日子也就这么一天天的过去了。平安无事。
当然,我也没忘记九叔的教导,可能是因为魂魄受到过损伤,真的像九叔讲的那样,我这本来就不太灵活的记忆力变的更差了,根本就听不进去课。索性不听了,上文化课时就睡觉,其实也不是睡觉,按网络小说来说,这叫冥想。按佛家的解释来说,这叫入定。《三清书》真的挺神奇的,只要是心无杂念的在心中默念,脑子里就不自觉的出现了很多的事物和图样,像山川河流,似飞禽走兽。在我脑子里如电影胶片一样一张一张的闪过,最后和我和为了一体。使我真实的感觉到身体四周围绕着的‘气’,这感觉还真不赖。
上专业课的时候,一般来说我就是画板上贴两张纸,一张画水粉,一张画符咒,深红色的水粉画出来的符还真挺像模像样。当然这纯粹就是练手,根本没有威力。被老贾看到以后他就骂我,说我不学好,以后就等着上街练摊儿吧。
我心中暗骂他,井底蛤蟆,你才知道多大个天儿啊?能看懂哥们儿这手早已经失传了的绝活?
沉醉在道术和幻想里的我,经过了大概快一年,便自认为略有小成了,因为有一天,我决定了要试试认真的画一道符看看有没有效果。于是我用刻刀裁了一张大概长度有二十厘米宽度有十厘米的纸条,利用午休时小玉睡着了以后,一个人来到了空荡荡的画室。
右手掐了个剑指后,我毕恭毕敬的对着上天拜了三拜灵宝天尊后,开始起咒。
一起笔咒:居收五雷神将电灼光华纳则一身,保命上则缚鬼伏邪,一切死活灭道我长生。急急如律令!
二起水咒:此水不非凡水,北方壬癸水。一点在砚中,云雨须臾至病者吞之百病消除,邪鬼吞吞如粉碎急急如律令!
三起墨咒:玉帝有劫神墨,炙炙形如云雾上列九星神墨轻磨,霹雳纠纷急急如律令!
三咒起罢,我怕用普通墨画出的符没有威力,于是狠心一下,把左手食指伸到嘴里拿牙一咬,靠,看电视里咬手指要的都那么轻松,现在一试才知道原来这么疼。但是现在不是放弃的时候,我用右手指粘了血(因为画符时右手不能受伤)后就在那张纸上画了一张最简单的‘甲戌子江借火符’。先钩了符头,再画符胆,最后画好符脚,一气呵成。
画好后又在心中对灵宝天尊拜了三拜后,大功告成,望着有生以来第一次的成品符,怎么看怎么喜欢,这简直就是艺术品啊!接下来就是最重要的一个环节了,我要催动这张符,心中无限忐忑的把这符放倒地上,一定要成功,一定要成功,我对着自己说。然后我集中精神,伸出右手结剑指,指向那符大喝一声“急急如律令!”
啪的一声,那符自动烧着了。望着烧着的符,我大喜。靠,老子现在可以说是有特异功能的人了!!哈哈哈!!!
自觉十分牛逼的我捡起了那张还在燃烧的符,点着了一颗烟,深吸了一口,怎么就这么舒坦!现在的我只是恨现在这个社会的鬼怎么这么少,一直没让我撞见。导致了哥们儿我空有一身屠龙之技却没出施展。通过此事后我决定了一件事,就是要留右手的小指甲,因为拿牙咬手真是太疼了。把指甲磨的尖尖的,一划一个小口,省事儿还不疼。
我虽然得意,但是没有忘形,我深记九叔的嘱咐,不可将此术外露,唉,正所谓举头三尺有神明。男子汉大丈夫吐口吐沫都是钉,发过的誓,就一定要遵守的。想到这里,我把烧完的符丢到垃圾桶里,把画室门锁上后,就跑去给我的亲爱的小玉买她睡醒后要喝的奶茶了。这小娘们儿嘴还挺刁,每天都要喝奶。即使是这样,我也没看到她的胸前之物有多少二次发育的可能。
要说日子不抗混,眨眼的功夫高三就要结束了,记得以前有一位哲人曾经说过:从指间流走的时光并不可怕,即将面临的时光才是最可怕的。我现在能深刻的理解这句话了。我即将面临的是高考,太可怕了。
高考,顾名思义,高中生最后的考试,按照现在国家的制度,这个考试基本上能决定你以后的命运是吃肉还是喝粥。我想大家都和我想的差不多吧,举个例子,高考完毕某日,两个家庭主妇在菜市场相遇,甲妇人问乙妇人,大嫂啊,你家孩子考的咋样啊?乙妇人回答:“唉,考的不咋好,考到哈尔滨工业大学去了。你家孩子咋样啊?”吗的,哈工大可是全国前十啊,还不咋好?甲妇人的孩子只考了个黑龙江建筑大学,她不好意思说。就连忙装作有电话,然后匆匆离开了。
就连父母都这样,你说当子女的压力能不大么?现在学生的攀比风气严重,如果你考了个三流大学,都不好意思和别人说话。
我那时考虑的到不是什么好不好意思说话的问题,我考虑的是能不能考上大学的问题。由于杜非玉同学想考哈尔滨职业学院,所谓妇唱夫随,我也得到哈尔滨接着伺候她啊。别说哥们儿我软骨头,经过这一年的交往后,我发现虽然杜非玉同学虽然没有36D的傲人身材,但是她也确实没有其他优点了。照常理来说,上大学就是一个能甩掉她的最好契机,可是直到经历了一次事情后,我发现了她鲜为人知的一面。
第一卷 第十三章 送我回家吧
那次,在我们要高考的前一个月,老张请我们吃饭,酒桌上大家都喝了不少酒,我们想着这三年快乐的高中生活就要结束了,难免都有些感受。到最后加上老张和老贾,我们十三个人都喝大了,彼此说着酒后的傻话,老贾抓着杨旭的手说啥要认他当干女儿,杨旭磕磕巴巴的骂道:“人家可是纯爷们儿。”我们都肆无忌惮的哈哈大笑。最后晚上散场时杜非玉喝多了,说啥也不坐车走。好在她家也不是很远,我就陪她散步回家。
正是夏天,即使是夜晚,也显的潮湿和闷热,昏黄的路灯下我搀扶着她一步一步的走着,路上的行人现在已经很少了,小县城就是这个样子。到了晚上没有什么夜生活,天黑了以后,大多有家归家,有庙还庙。
本来应该很有情调的画面,却被该死的蚊子给搅和了,要说我最讨厌的就是这种恶心的吸血动物,大夏天的围着你身前身后的转悠,趁你不注意就吸取你的体液,这还不算,还要往你的身体里吐毒,典型的吃饱了骂厨子念完经打和尚。
我用手不停的驱赶着这些该死的小畜生,并且对杜非玉说:“亲爱的,要不咱还是打车走吧。”杜非玉脸色潮红,显然是酒精作用,但说句良心话,这要比她平时那煞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