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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哥 作者:priest-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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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劳改犯制造的受害者之一,就是魏谦的妈……哦,对了,还有魏谦这个间接受害者。
他妈年轻的时候,脑子里一坨浆糊,当年不学好,每天跟一帮小流氓混,喝得醉醺醺地大半夜地在外面乱晃,不幸被那老劳改犯盯上了,成了一个稀里糊涂的受害者,后来更是稀里糊涂地怀孕生下了魏谦。
因此理智上来说,魏谦理解为什么从小他妈就不待见他,他觉得自己生下来的时候,她没有直接把自己掐死,就已经是激素的作用了……激素才是人类生命的奇迹。
更不用说她还勉勉强强地把他拉扯大了。
可尽管这样,魏谦依然打心眼里恨她。
天天恨,打卡似的定时定点地恨,恨不得吃她的肉喝她的血。
然而……他又会打心眼里期盼她能给自己一点温情,偶尔她真的给了,魏谦就会感觉到莫大的幸福,因此他也恨自己,他认为自己基因不好,天生有那么一根贱骨头。
女人总是昼伏夜出,她赖以谋生的工作古老又传统,在我们国家有着数千年见不得光的历史。这是一份带给魏谦无数“荣耀”的工作——他妈是只“鸡”,用这个婊子臭不要脸的话说,这份工作的好处就是白嫖了男人,还要男人给她钱。
魏谦那个强奸犯的爸终结了她的整个少女时代,让她从里到外黑了个彻底,越发地不知羞耻起来。
而作为一颗“鸡蛋”,魏谦的童年就是一场漫长的折磨。
他妈每天晚上都会骂骂咧咧地出门,直到第二天早晨才回来,会用长长的指甲把他从被子里活生生地掐醒,如果她心情好,就爹娘三舅老爷的一起骂他一遍,如果她心情不好,还会顺手打他两个耳光,然后一身酒气地指使还没有锅台高的小魏谦去给她弄口吃的。
有那么好几次,魏谦把耗子药都买好了,准备下在饭里,跟她同归于尽,不过最后还是没下成,因为那女人偶尔试图当个妈的时候,会用柔软的胳膊抱着他看一会电视,高兴了还会温声细语地在他耳边跟他说几句话。
如果夜里收入不菲,她还会在早晨回家的路上给魏谦买两套煎饼果子。
这种情况虽然弥足珍贵、可遇不可求,却总能让幼小的魏谦受宠若惊,每到这时候,他就不想杀这个女人了,因为他也会想起来,这女人是他亲妈。
他的亲妈比他一生中见过的任何女人都要漂亮,然而丝毫没有给他带来一点荣耀。
可全世界毕竟只有这么一个人是他亲妈,杀了,就没了,他舍不得。
他们俩就这样,彼此仇视又相依为命地活了下来。
魏谦五岁的时候,他妈又嫁了一回人,继父是个老实人,赚钱不多,没什么本事,对这个便宜儿子也不算很热络,但是也从没有虐待过。
后来大概是嫌他在家里碍眼,等魏谦刚满六周岁的时候,继父主动把他送进了小学校,骑着大二八的自行车送他去学校报道。
魏谦管他叫叔。
叔来了以后,他妈一夜之间就“放下屠刀立地成佛”了,再也不出去鬼混了,几乎是立竿见影地洗净了铅华,高挽了长发,没再沾过一滴的酒,脾气也好了很多。
她摇身一变,成了一个正常的女人和正常的母亲。
当年冬天,她甚至动手给魏谦织了一件毛衣,那件毛衣他只穿了一冬天,由于个子长得太快,第二年就穿不下了,却一直被魏谦珍而重之地收在柜子里,因为那几乎是他童年收到的唯一一件礼物。
都说六七岁的孩子到处滚、狗都嫌,可魏谦六七岁的时候乖顺得就像条狗一样,他一句废话也不多说,一个要求也不提,如果大人不主动给,他就绝不开口问大人讨钱,学校里有时候有点事让交钱,魏谦都是先跟别人借了,再自己跑台球厅游戏厅去给人打杂帮忙,赚几块钱还上。
他在这个过程中结识了很多比他年纪大很多的小混混,老板看着他小,跑来跑去地捡球端盘子挺有意思,再加上有眼力劲儿,非常会看人脸色,所以就把他留下了,当成个奇葩的吉祥物,闲来逗逗。
魏谦对此乐在其中,并不觉得痛苦,因为他在学校里得知,自己也是祖国花骨朵中的一朵,这种生活,他过得心满意足。
因此他总是唯恐他叔不痛快,唯恐叔和他妈离婚,让他再过回那样猪狗不如的日子。
魏谦七岁半,没满八岁的时候,他妈又生了个丫头。
丫头长得跟他叔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哦,也就是很丑的意思,可全家都宝贝得不行。
她是春天生的,父母嫌弃什么“春”啊“柳”啊之类的名字太土,配不上他们宝贝姑娘,难为他妈和他叔,他们俩受过的教育加起来也没有九年,凑在一起足足合计了一个多礼拜,最后绞尽脑汁地给丫头起了个他们自以为有诗意的名字,叫“宋离离”。
跟他叔姓宋,“离离原上草”的那个“离离”,小名叫小宝。
不过魏谦几乎不怎么叫他妹这个倒霉的大名,一直到她成人,都喊她“小宝”。
不说聚,非得说“离”,没听说谁家给孩子起这种大名的,真是要多吉利有多吉利。
他的亲妈和后爹俩文盲净顾着“湿意”了,给孩子起这么个名,纯粹是没事作死玩。
这不吉利的名字将和小丫头相伴一生,似乎也预示着,生离和死别会从一而终地贯穿在她单薄的生命里。

第二章

小宝十一个月,还是个穿开裆裤的小肉球,刚会扎着手下地走两步的时候,她爸就没了。
他的死法相当凶残,车祸——当时他正黑灯瞎火地值完夜班往家走,途中他琢磨着趁着没人,抄近道,就蹬着俩轮的自行车上了机动车道,刚上去就被一辆货车撞了,直接甩出去好几米。
连人再车,一起扁了,再没能鼓回来。
魏谦他们家也再次到了孤儿寡母的境地。
这其实也没什么,全世界那么多孤儿寡母的家庭——比如天天早晨卖油条的麻子他们家。
别人也都擦干净眼泪,直起腰杆,照样活得人似的。
可是魏谦很快惊恐地发现,他那漂亮亲切的“妈妈”,一夜间又变成了操蛋的恶婆娘。
她伤心之余,似乎认定了自己这辈子比苦菜花还苦,已经不想活了,于是变本加厉地作起死来,她在这方面天赋异禀、并且经验丰富,端是作得一手好死。
魏谦每天生活得杯弓蛇影——他自己要上学,要想方设法地弄来钱,要照顾连话也不会说的小妹妹,还要防着那个时刻会爆炸的女疯子。
到了后来,魏谦甚至不敢把宋小宝一个人放在家里。
每天他上学,就把小宝送到楼上三胖家或者开小饭店的麻子家,托三胖的妈或者麻子的妈给照顾一天,晚上放学再把小宝接回来。
魏谦活得心神俱疲,生活的重压一下子把他压得抬不起头来,成年人尚且扛不住,别说他一个孩子。
有一段时间,魏谦偷偷藏了一把小刀,每天晚上睡觉的时候,他就一手握着小刀,一手抱着小宝,看见小刀,他就想冲出去把他妈宰了,看见小宝,他又只好收敛心神,躺回床上,轻轻地拍着她的后背,把哼哼唧唧要被惊醒的小家伙重新哄睡着。
他还有个小妹妹,这是个活物,是个人,和他一样命苦,生在这样的家里,他是大哥,好歹得把她养大。
哈姆莱特纠结了一个漫长的问题“To be or not to be”,魏谦也用他的童年纠结了一个更加漫长的问题——“宰了他妈,还是不宰”。
他像狗一样活着,竟然还有心情纠结这么哲学的问题,他将来或许注定是个人物。
这期间,三胖妈和麻子妈都帮了他不少忙。
三胖和麻子都是他的发小,三胖一家人都市侩又粗俗,麻子他们娘儿两个都是三脚踹不出一个屁来的孬种——跟他们住邻居的,没有什么社会高端人士——然而市侩又粗俗的邻居却是古道热肠,懦弱的、沉默的小人物也是只要他开口,就肯帮他的忙。
三胖妈不像麻子妈那样敢怒不敢言,她有时候看不下去,义愤填膺得简直恨不得往魏谦他妈脸上吐唾沫,然而终究没有成行。
这没什么,魏谦知道她不敢,因为三胖妈虽然穷横,但毕竟是个良家妇女,良家妇女都不敢轻易招惹婊子,就像正经人都不敢轻易招惹地痞流氓一样。
再后来,魏谦他妈终于不负众望地死了。
魏谦平静地接受了这个事实,他知道她其实早就不想活了。
魏谦他妈从自己一生中最幸福的生活中被一棒子打醒,心里的苦闷是别人无法理解的,她怎么也想不开、怎么也适应不过来,于是理所当然地重新堕落了,重操旧业了,后来更是变本加厉——她去吸毒了。
她先是陪着客人吸白面,吸完以后一起云山雾绕地干一炮,客人高兴了会往她的胸罩和内裤里塞小费,她也靠这片刻的光阴逃避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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