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墓质蓿腥擞行┱嚼酢
“老三,咱们真要从这墓门进去?我怎么感觉不对劲啊!”这龙头石雕这么明显,像是明摆着请人来盗墓似的。
“大当家,感觉不对劲就对了!一般越是明显的墓门里越有着数不尽的机关暗道,一旦进去,九死一生!咱们还是用最保险的法子——直接打洞打到墓室去!”
莫老三的话,让我启发很大!困难不一定非要解决,解决不了的时候绕过去也不失为一种好方法。
老三打洞的速度堪比土拨鼠,不一会,人已经下去三四米深了,我望着洞内渐渐深下去的黑暗,两眼不由自主地放光。
我开始想象里面都有些什么宝贝,瓷器?字画?宝石?金银?
那我岂不是吃喝不愁了?不过到临死前,才花掉财产的百分之一也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
“好了,大当家,下来吧!”
洞里传来莫老三的声音,我立刻停止幻想,跐溜一下顺着麻绳下到了洞里。
渐渐,原来微弱的月光也消失不见,就连手电筒的光也显得是那么无力,四周只剩下浓得化不开的黑暗,仿佛一个不小心就会把人吞噬不见似的,阴森恐怖得很!
我突然想起了《鬼吹灯》和《盗墓笔记》中那些形形色色的粽子,他们是不是也是因为在这种黑暗的地下时间待长了才会化身为怨恨的粽子的!
头一回,我天不怕地不怕的刁小蛮开始胆怯了,但是,现在才开始害怕是不是有点晚了?
突然,一只手重重地拍在了我的肩膀上,我僵硬着脖子,冷汗无声地一滴一滴地顺着发丝落在地上。难道?
我缓缓转过身,当手电筒的光芒照出一个惨白的人脸时,我尖声惊叫——妈呀,粽子啊!
“大当家,别叫了,要是上面有人听见了就完了!”
咦?是老三!
“人吓人,吓死人,老三,在这种地方别动不动拍人肩膀!”
我的那个心肝脾肺肾啊,差点全都吓得搬了家!
“大当家,你这个火把可真有趣,只见着光,也没有火,更不烫手!”
“你要是喜欢,明儿回去就送你了!”
“真的?”
莫老三跟捡了金元宝似的,蹦了起来。
反正这手电筒里的电池也用不了多久了,我还不如做个顺水人情,彰显一下我这当老大的仗义呢!
顺着绳梯,我们稳稳地落在了一个六十几平方米的墓室里,一着地,顿时我就感到了一股温润的光芒!
我的个神哪!
在我的右前方,有一堆闪耀着珠光宝气的小山,最最顶上发着光的,不就是传说中的夜明珠吗?
我拿着手电,立刻扑了上去。
玛瑙、珊瑚、宝石、玉器、金锭、银锭┅┅
虽说我家老头儿也是一个有钱人,但是在这见到这些稀世珍宝之后,我才知道什么叫做小巫见大巫,什么叫做山外有山,人外有人!
我终于还是忍不住露出了一点小小的贪婪!
“大当家,你可真是福星啊!我爹我爷爷盗了一辈子的墓,只怕加起来也没这个值钱啊!我这第一次出手,就是满载而归,真是不可思议啊!”
“是啊,发了,发了!”
我和莫老三半跪在这堆闪耀着金光的小山前,白晃晃的门牙反射着金色的光芒。
得意忘形的我,情不自禁地哼哼唱唱了起来:
等咱有了钱,
宝马奔驰档次不够,林肯得要加长的;
满汉全席开两桌,人吃一桌,喂狗一桌;
劳斯来斯买两辆,拉人一辆,拉煤一辆;
私人别墅两栋,一栋人住,一栋仓库;
皮尔卡丹两套,一套撕烂,一套补洞;
私人保镖请两队,一队背着另一队;
直升飞机买两架,一架挂着另一架;
上市公司开两家,一家挤垮另一家;
航空母舰买两艘,一艘打沉另一艘。
当那个“艘”字还在嘴里的时候,我突然停了下来,瞪大了眼睛,半天一点动静没有,就像是被人点了穴。
“大当家,怎么不唱了,挺好听的!”
“粽,粽子!”
我惊骇着双眼,指了指两个安详地靠坐在财宝堆上的两个人影儿!
“啥粽子?”
莫老三不以为然地大声嚷嚷,我一把捂住了他的嘴,看样子两小粽子睡着了,可千万不要把他们吵醒了!
“嘘!”
“大当家你别是看花了眼吧!”
老三接过手电,壮着胆子轻轻向那两个人影走了过去。
当手电筒的光落在那两小粽子的脸上时,我顿时一点也不害怕了!
我的娘啊,要是粽子都长这样,你们就把我抓了去吧!
第九章 财宝与美男
这两粉雕玉琢的美少年粽子看起来大概都是十四五的样子,正是含苞欲放的年纪,尤其是当我看清楚他们俩的不凡的长相之后,更是惊讶自己是不是遇上了艳鬼?
他们让我情不自禁地想起了童话中城堡里的睡美人,真好奇,我要是亲他们俩一口,这两小睡美男会不会醒过来?
左边的这个,肤色雪白,明透如玉,紧闭双眼优雅有如月夜之流云。一头黑发严谨地束于一顶小巧的麒麟金冠之内,身穿一件明黄色滚金边的缎袍,胸口和袖处的刺绣精美高贵。
而右边的这个,装束就显得随意了许多,只是一件质地不错的蓝色袍子,一头墨发不羁地披散着,几缕发丝斜过那张宛如刀锋镌刻出来的立体五官上,虽然稚气未脱,但是却依旧狂野帅气得让人心跳加速!尤其是那双微长的眼眸,仿佛随时会睁开,射出精光似的。
与左边那个男孩堪比女人的白皙娇嫩相比,他的肤色稍稍有点蜜色,手上更是有一层薄薄的茧子。联系着他紧紧抱在胸前的那把宝剑看,这小家伙八成还是个会武功的粽子!
“大当家,我觉得这里有些奇怪!”
莫老三举着蜡烛在墓室中绕了一圈,脸上的表情有些怪异。
“是啊,我也有些奇怪,传说中的僵尸粽子什么的不都是浑身绿毛,狰狞恐怖的嘛?怎么这两个这么可爱啊?”
我几乎忍不住想要去摸摸他们水嫩的小脸蛋了!
“不是,大当家,你看这个墓室,无论是墙上的壁画还是已经腐朽的棺椁,都是前朝时兴的花纹,色彩,是个旧墓,但是我们下来时,却一点都感觉不到空气的污浊,而且你看这两小公子的穿着,明显就是我大元王朝的子民,不对啊!”
听老三这么一说,我也懵了,还真以为自己在古墓里遇上粽子了,可现在看来是另有隐情了!
我拿过手电,沿着墓室转了一圈,最后停在堆积如山的珠宝前。
我捡起一个金锭,仔细翻看起来,同珠玉宝石不同,金锭银锭这种流通货币的身上一般刻有铸造日期。
果不其然,这块金锭的一角刻有——大元天水十九年!
天水十九年,不就是今年吗?
今年的铸造的金锭怎么会出现在一个百年前的古墓中?匪夷所思啊!
我又立刻捡起几块其他的金银锭,果不其然,都是近年来铸造的,其中绝大部分还都是所谓的官银!
“老三,我想我们这次盗的不是墓,是人家的秘密基地!”
我将其中的几块金银锭递给老三。
莫老三也是老江湖,一看这玩意儿,立刻就明白了。
这里地理偏僻,墓道里又是机关重重,是个藏宝的好地方,看来某个富甲天下的有钱人是把这个古墓当成自家的保险箱了!如果今天不是我和莫老三阴差阳错地摸进来,恐怕这是一个永远都没有外人知道的天大秘密啊!
“老大,这些东西我们是拿还是不拿?”
如果今天,我们挖的只是一座墓,那没事儿,死人不会跳起来找我们麻烦,但是现在这堆财宝有主人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有能力聚集这么一堆金山的主儿,就算不是富可敌国,也是富甲一方啊,要是被人发现了,发布什么追杀令,那可就悬了!
但是放着眼前这么一笔财富空手而回,那就太傻了!
“不管了,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先拿了再说!”
我拿自己的背包,专挑价值连城的玩意儿往里装,忙活了一个晚上,不能白做工不是?
见我这样,莫老三也赶紧地,从怀里摸出口袋,拼命地装啊,我们两就像是掉进米缸里的老鼠,忙得团团转!
突然,一抹晶莹的绿光晃过我的眼睛。
一枚上好的翡翠扳指躺在檀木匣中,在珠玉堆中静静地闪耀着温润的光泽,它让我不由自主地想起了远在另一个时空的老爸,他的大拇指上也套着一个翡翠扳指,是我在他五十大寿时送他的礼物,他把它当宝似的天天戴着,一刻也不肯离身。
其实,我一直也没好意思告诉他,那只是我一时兴起在地摊上买的假货,难为他还总是拿着跟帮里的行家们炫耀,还一个劲儿坚持这是上品。谁说不是和谁急!
一个不小心,扳指从我手心滚了下去,落在蓝衣少年的衣角上。
我忙心疼地伸手去捡,这可是有钱也买不到的绝顶货色,要是摔破了就可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