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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朗父子仰望着中国的五星红旗,那种眼神是坚定地向往。
比赛期间,郎朗遇到了来自台湾的选手。这是三个女孩。一个叫詹未英,一个叫张晓荧,还有一个姓李,名字郎朗已经记不得了。他记得最为清楚的是她们的问话:
“你是大陆来的?”(瞅他这么高这么胖,不大相信)“你们是不是住茅草房?”“这是什么东西?”(一个女孩指着电视考问郎朗)“你们有吗?”
郎朗听了这种问话当然十分气愤。不过,当郎朗如实回答并且对中国改革之后的人民生活现状予以说明后,三个女孩的敌视情绪消失了,她们用歉意的口气解释,说她们是从电视上看到的,你们的小孩子都在做苦役。郎朗告诉她们事实真相,她们相信。她们后来都对郎朗非常好。她们还为郎朗取得的成绩衷心祝贺。后来,当这几位台湾选手遭淘汰后,都恋恋不舍地向郎朗告别。由于参赛选手仅剩下六名,拥挤的宾馆里也显得空荡了。郎国任为了省钱,退掉自己那一百美元一宿的床位,与郎朗挤在一张床上。没有瞧得起中国选手的日本人也不得不因对郎朗恭敬而转为对郎国任的恭敬。起码没有因为他与儿子挤在一张床上而轻看他。
比赛进入到了最后一轮,六名选手分两拨,一天三名,逐一登台,与乐队合作协奏曲。在历次国际赛事中,中国孩子在与乐队合作时常常是吃亏的,因为我们平时条件有限,所以,与乐队合作的机会几乎等于零。作为评委的周广仁先生也是深为郎朗担这个心,她知道郎朗要弹得那首肖邦协奏曲与乐队合有相当的难度。特别是进入第二乐章时,乐队速度慢,万一钢琴带不了乐队被乐队拖着走,那就得弹散,一散,就抓不住听众,更抓不住评委了。
周先生坐在评委席上暗暗替郎朗捏把汗。祖国的荣誉高于一切。这时候的国际评委周广仁先生真正希望郎朗能够一举夺冠。
时间:1995年的9 月9 日。
地点:仙台大剧院。
乐队:莫斯科交响乐团。豪华阵容占满舞台,占满人们视线。一架三角大钢琴。舞台的帷幕正中,挂有一个人的头像,那是——
第三节 一张忧郁敏感的斯拉夫面孔会被中国孩子感动吗
帷幕上的头像有着刺绣的效果。那是一张忧郁敏感的斯拉夫人面孔——柴柯夫斯基,这是一个能够让人类忧郁的名字。看上去,就连他的胡须都是忧郁的。那双深陷在眉骨下边的眼睛在注视着会场,注视着豪华的莫斯科乐队,也在注视着那架闪着珠宝般光泽的三角钢琴。全世界只有一个柴柯夫斯基,一个不朽的时时可以伴随我们的音乐之魂。
然而,他会关注这个中国孩子吗?他绝不是来自高贵的有教养的家庭,他对于西方上流社会的文化礼节几乎一无所知,他对宗教还缺乏起码的理解。他还太小,乌黑的中国式小分头,让他那位不会化妆的父亲不知往上面涂抹了什么发乳头油,使薄薄的那层头发紧贴在头皮上,像粘了一张黑颜色的纸,没有一点蓬松感。他坐在巨大的钢琴前,脑袋只比钢琴高出了那么一点点,所以,他在看指挥时,脑袋得使劲往上探仰着才能看见。这样一个孩子端坐在如此豪华的乐队丛林中,大有被淹没之感。而这个孩子,则不肯被淹没,他那张涂满稚气的脸上,顿时充满了童年的全部神圣和灵性。
“我从未合过乐队,比赛前我感到非常疲倦。当时练琴在一所大学里,好像是工程学院。我在琴房的椅子上睡了一觉。从琴房到比赛场需要坐一个多小时的车。决赛六个人,分两天比赛,每天三个人,都是晚间七点开始。我是排在第一天。”郎朗是这样回忆当时比赛的:
“我排在最后边,等前边那两个人,一直等到了九点多,特着急。我爸让我睡一觉。把两张桌子往一块一拼,我爸给我盖上演出服装,把灯关闭了。我闭眼养神。快到点时,我爸叫醒我,让我再遛一遍曲子,我爸听了说好了,没问题,你就尽情发挥吧!
“舞台监督是个中年男子,日本人,他给我一递眼神,打个手势,我就往台上走去。我很轻松,没任何压力。赵老师和我爸都说,没事,得前三名就行。但,我心里边想,必须拿第一。决赛就比一首协奏曲,36钟。”……
最关键的时刻到了:长长的前奏仿佛专为指挥准备的,似乎从根本上忽略了这位中国神童的存在。这种冗长句子的前奏是对一个13岁孩子的耐性与心理的真正考验。指挥有着一头浓密的金发,像戴着一顶皇冠般的假发。他立于郎朗的斜上方。郎朗能否成功,就看与他这位指挥之间的交流是否默契。
莫斯科交响乐团有着足够的辉煌。郎朗置身期间犹如裸露在炽热的阳光下。黑色光亮的三角钢琴像一块沉默千载的礁盘,等待着这位身着白色衣着,扎着黑色领花的中国男孩去唤醒。男孩与钢琴黑白分明,对比度极强,令人神清气爽。
前奏为这个孩子铺展开一条暖色的音乐通道,他很舒服地抬起了双手——这是一个至关重要的衡接,不仅靠指挥的手势,更要靠一种音乐的悟性与敏感。郎朗天衣无缝地完成了这种过渡与对接。他以飞翔的姿态靠近盘键,一串干脆利落的触键,清亮亮地带着洁白的感觉去扣击这块千年礁盘,于是,一片灿烂与乐队营造的这片美妙空间得到了动人的呼应。
F 小调,OP。 21,肖邦第二钢琴协奏曲,其实应该算是肖邦的第一钢琴协奏曲。因为它是作于1829年,比他的第一首钢琴协奏曲早作了一年。可这首曲子因出版晚而成了第二。
肖邦在写这首曲子时,正值青春季节,他疯狂地爱上了学声学的一位姑娘,她叫康斯坦莎。 格拉德科夫斯卡。恋爱过程与感觉完全是西方式的,一见锺情。肖邦陷入情网,整天相思,却羞于向对方表达自己的这份感情。单相思的折磨,硬是把他折磨出这首可以流传千古的名曲。对于青春期的肖邦来说,不吐不快,不写不快,而当他写出这首曲子并且于1830年3 月17日在华沙首次由他自己弹奏时,该是多么淋漓尽致的场面。听懂的和听不懂的肯定会同样陷入那种音乐气氛。肖邦等于向全世界表述他的初恋,他的死去活来的痴爱。只是不知道那次演出时,被他倾心狂爱的姑娘是否在场。
郎朗还是个孩子,是个在中国视爱情为不正经的保守封闭状态的家庭中成长的孩子。父母之间长期分居,到了一起还免不了拌嘴,即使在有限的条件下温存一番也会严格地提防他,回避他。所以,他接到女孩子的所谓情书统统扔到马筒里,连看都不看一眼。他是个多么纯净透明的孩子,对于爱情深渊他不仅不敢迈步,甚至连瞅一眼的可能都没有。而西方的音乐大师如莫扎特、李斯特们却在爱情的接触与涉入上要早得多,深刻得多。这大概就是东西方的差异。问题是这种差异能否影响到对于肖邦音乐的理解与演奏呢?
其实,也真难为了郎朗这个正派的好孩子。父亲告诉他,带着对祖国的热爱去弹这首爱情的曲子,带着对母亲的爱去弹,总之,要投入真正的感情去弹。然而,这种感情能够真正表现出肖邦那种缠绵绯侧、充满浪漫主义的美妙的幻想情趣吗?
像所有的协奏曲一样,肖邦的这首乐曲也分三个乐章,第一章是快板,庄严、雄伟,乐队演奏出很长的引子,好像是铺垫,在渐弱下去的衔接处,钢琴脱颖而出,以脆快明亮的击键,表述着动人的语言,晶莹璀灿,充满勃勃生机。郎朗正是以洒脱的感觉和精确的触键,还有那种随着音乐节奏而起起伏伏的身子,楔子般地为辉煌乐队定了基调,并且使自己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他不断上仰的额头,是否是不断做着升华的努力?特别是他的眼睛眉头被一种成熟情感揉搓得极富变化,从镜头看去很是耐人回味。他完全把自己融入肖邦的情感中。他在第一乐章中得心应手,完成得非常之好。他被乐队拥抱着,宠爱着,他进入了合作的佳境。
进入第二部分,便转入广板。这是个慢板乐章,令人沉醉的爱情描述,如梦似幻,用幻想和热情去编织浓郁的诗境,从中托浮起肖邦日思夜想的女神——格拉德科夫斯卡。这是最难弹奏的部分,只有用惊人的手法才能让钢琴在声乐风格中歌唱。钢琴进入最优美的意境时就是进入了这种声乐风格的歌唱中。郎朗最爱歌唱,所以,他还是比较适合弹浪漫派的东西。然而,这种歌唱不是一般的歌唱,它是梦境的歌唱,李斯特是这样诠释这种歌唱的:“它所表达的意境有时光芒四射,有时充满柔情的忧伤。”郎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