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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这个颜色-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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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伊安史蔑夫一蹬足,「你不说,我来说。」

    我说:「不用说了,我全都明白了。」

    元震额角上全是汗,忽然之间,也许是心理作用,我觉得他面目淫邪,脸色发绿,不忍卒睹。

    伊安史蔑夫走过去靠在他身边「张、我们回伦敦吧,我亲自来接你,你该听我的。」

    我连忙跑去打开大门,「是,」我说,「回伦敦去吧,张元震,速速带你的朋友离开我这里。」

    「志鹃——」

    「我不想多说,张元震,我很明白,我不会替你添增麻烦,再见。」

    他见这也不是说话的时候,也只得拖着史蔑夫走。

    史一见到他,整个人便象是要融在他身上,两为一体,我实在支持不住,适才吃得太饱了,用力拍上门,便抢到浴室大呕大吐。

    五脏都几乎吐出来,辛苦得眼泪鼻涕要用热毛巾揩干净。

    在我记忆中,我并未试过大哭,幼时只要嘴角出点消息,父母奶妈使争着来哄,要太阳有太阳,要月亮有月亮,即使在工作岗位上,也化险为夷,每战每胜,从今开始,我相信我的命运是大大转变了,我已是一个无所有的人,得从头开始。

    怎么会变成这样,太不公平。

    躲在被窝里不敢出来,暖烘烘也睡着了。

    第二天早上天旋地转,起不了床,撑着喝一杯葡萄糖水,但呕吐仍没有停止真厉害,这件事竟令我如此反胃。

    每个开明的人都会振振有辞提到人各有志之论,那是因为事情发生在不相干的人身上,万一你发觉自己的男朋友出了这种事,反应也同我一样。

    还是要上班的。

    林小姐见到我,哗然,说我这几个月来老了十年,连头发都没有光泽,眼袋有好几层。

    「昨天喝醉酒?」

    我摇头,「一滴都没喝,但不知凭地,头晕得如要转入无底洞。」

    「应该在家休息。」

    「家?谁照顾我?」

    「可怜的志鹃,此刻的生活竟同我一样,未婚夫呢?」

    「什么未婚夫,现在运流行未婚夫?」

    我掩住嘴,大大打一个呵欠,伏在桌上,似个道友婆。

    林小姐递化妆品给我,「搽些粉。」

    「没有用,不上粉。」我摇摇头,「这一阵子吃得差,营养不够。皮肤粗糙。」

    「索性陪你母亲去。」

    「别同情我,我会好的。」

    我撑起上半身,检查要做的工夫,没奈何,仍然得扑出扑入。我怕病,不愿单独躺在床上,林小姐说过,独身人不怕死,只怕病。我忽然珍惜自己,衣服拉得严密,叫伙计买牛奶及三文治上来进补,向同事借暖炉,放在足底下,俨如老姑婆一名,就差没养只玳瑁猫。

    到中午我心情好转,没大不了的事,我同自己说:出去开会吧。

    室内暖气足,户外北风凛凛,一进一出,我有点吃不消,从前开会我老用爸爸的车子及司机,现在站在街角等车,但觉寒风刮面。

    那日到家,我才知道辛苦,脸黄黄的跟徐伯母讨救兵,想吃神曲茶。

    「我替你拎来。」徐伯母急得不得了。

    「不,我自己来。」

    「我叫培南同你送茶。」

    「我可以走动。」

    「你一定是喝了冷风,志鹃,搬来同徐家姆妈同住如何?」

    「这是另外一个问题。」

    「培南半小时后到。」她说。

    徐培南?他一定会把薄荷油浇在药茶上引我喝,自然毒不死,但也够受的。

    小时候他用食指醮了万金油抹到我眼睛来,起码有半小时红肿涩痛,不过大哭之后恢复正常,眼泪使有这点功能。

    每次见他,都少不免肉体吃苦,引以为常。

    今次他出现的时候,打扮更加出奇,普通的衬衫长裤,但加了只花布领结,脚上居然有鞋有袜。

    什么事?我问:「吃喜酒?」

    他说;「说得对,我女伴在楼下等我,我们去派对。」

    「是谁,那位天半第一号女王老五郭咪咪?」

    「人们确是那么叫她。」他无奈,「说是生日,一定叫我去。」

    「你也从俗了。」我取笑他。

    他冲口而出,「你何尝不是。」

    我正在喝药,听到这话,不禁一呆。

    「你这个小公主,从小到大冷若冰霜,被富足的家庭培养得骄傲倔强,我穷二十年的精力来吸引你的注意力而不逮。」

    我没好气,「神经病,我被你欺侮得怕,见你如见鬼,逃还来不及,你还赖我。」

    「我对你表示好感。」他惊奇,「你不欣赏?」

    「欣赏?新几内亚的食人族把你煮熟吞进肚子里,据说也是友好的表示,你这个人!」

    他不以为然,「讨好你还不知道,给你那么多的注意力,还想凭地。」

    服了药精神仿佛好些:「去吧,女朋友等你。」

    「什么舞会,」他笑着把领花扯下,「老子不去了,今日非要把事情说清楚不可。」

    事过境迁,没有什么好说的,但我明白他的意思,他想留下来陪我。

    也许热闹的舞会不适合他,他情愿在我这里说说笑笑。

    楼下有汽车喇叭大响催人,我探头看下去,有一辆电光紫的跑车等在楼下,物似主人形,实在错不了,这么夸张,这么美艳。

    「我下去一会儿。」徐培南开门走下去。

    我没预期他会脱身。

    我站在窗前当观光客,因为有要事在身,突然忘记头晕身热。

    只见徐培南趋向前说了几句话,我看不清楚他俩的表情,她随即发动引擎,轰轰,然后车子似一枝节般冲出去。

    徐培南象是一早知道我在窥视,抬高头上来,我也好无谓躲开,向他挥手。

    他上来说;「她叫我去死。」

    「我相信你早已听得麻木。」我问:「当初她觉得你有什么好?」

    「贪我体毛浓厚丰密。」他嬉皮笑脸地摸着胡须。

    我叹口气,「徐培南,你真猥琐。」

    「我自小是黑猪,记得吗?你不同,你是小白兔。」他说:「你是淑女,我是粗人。」

    「你快要离家去做事了吧。」

    「我妈恼死我。天气稍微回暖,我们便往萨摩亚群岛。那里像天堂一样,志鹃,那里的女郎只穿沙龙,沙滩白如丝,棕榈、七彩花朵及水果,连一只鸟都叫你讶异它羽毛之鲜艳,志鹃,要不要一起来?」

    这算什么,邀请、引诱、表示好感?

    我故意迟疑片刻,「那里有没有蚊子?再说,我怕太阳晒得多起雀斑。」

    徐培南拍着大腿浩叹,「天下有你这样煞风景的人,我可相信了。」

    他这个人,完全不受礼节及细节拘束,真是个奇才,对他来说,结婚与同居是没有分别的,女人,合则过夜,不合则再见。工作,要囊中无银才会去做。衣服,为怕警察抓才不敢裸体而穿上。

    谁敢同徐培南厮守一生。

    那必须是非常潇洒的一个女子,享受精神生活远超于物质,我自问没有资格,即使到今日,我还不算是一无所有的人,我不能放弃自己去跟他,而且是不能获得任何应允的盲目跟从。

    我摇摇头。

    「像你这样的生活,如置身牢笼,有什么味道?」

    「你需要一个会替自己接生的女人,我不行,不及格。」

    「那么等我回来,也许我会试图适应你的生活。」他朝我眨眨眼。

    他?叫他把胡髭刮掉便已经要他的命。我太清楚他,自小一起长大,对他观察入微,他想些什么么,都猜到七八成。

    正如他清楚我一般,他不会为我改变,我亦不会为他改变,我是天生的都市居民,青的山绿的水,从来不曾感动过我,看画,都不挑风景写生的来看,我所感兴趣的,乃是人,伟大的人,不是萨摩亚岛上的一只螺。在我熟悉的地头上,我愿意奋斗,终究会闯出名堂来。

    我微笑说,「等你回来,我们再谈。」

    那日我睡得早,足十个小时,眼底黑晕自然而消失,洗了头搽上最营养曲面霜,跟着扑粉,前后已判若两人,又特意配好衣服外套,照照镜子,又恢复旧观。

    我走到写字间,林小姐:「咦噫!」

    我朝她风骚地一笑。

    她说,「好极,碰巧可引诱新来的工程师,人长得挺帅,又未结婚。」

    我说;「结了婚也不要紧,社会资源有限,能者先得。」

    「哗,听听这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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