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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东方美人,每一泡都有变化,每一口的滋味都跟上一杯不一样。这才是一种充满新鲜感的体验吧,也是蓝晓喜欢东方美人的一个重要原因。
莉莉忽然好奇地问:“我真的很难想象,你跟余翔是怎么开始恋爱的。有人说,你们好像是没有恋爱就直接结婚的,就好像那种盲婚哑嫁一样。”
蓝晓莞尔一笑,回问莉莉:“你看我们像包办婚姻吗?”
莉莉不置可否地说:“你们的关系很完美,也很理智,所以不像是真的。”
蓝晓摇了摇头,忽然话多了起来:“我和他,大学里就认识了,究竟是谁先喜欢谁的,至今也没有答案。那时候的他,因为爸爸是教育局的局长,所以在学校里好像是一个特殊人物,跟教授跟同学都有点儿格格不入的样子……”
“那你当时一定是校花,这是一个公主和小混混的故事。”
六 余翔(3)
“才不是,我那时候在学校里几乎就是一个透明人,没有朋友,也不参加社团,每天每天不过是宿舍、食堂、图书馆和教室而已。”
“不可能,你这样的人物,在学校里怎么可能不出类拔萃呢。我总觉得你应该是学生党员学生会主席一类的。”
“说实话,要不是认识余翔,认识他的爸爸,我这一辈子可能都会是一个老实本分的中学教师。”
“余翔是你人生的转折点?这么浪漫啊?那你们怎么认识的?”
“那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了,但我还是记得。我们的体育老师是一个十分刻薄苛刻的中年男人,他要求我们上体育课的时候一定要穿球衣、球裤和球鞋。那是一个秋天的下午,我在宿舍稍稍睡了一会儿之后就糊里糊涂地去体育馆准备上课了。可是走到门口才发现,我居然穿的是牛仔裤。一想起会被那个刻薄的男人当着大家的面羞辱,我绝望透了,回宿舍,已经来不及了,逃课,更不敢,我就那样绝望地坐在台阶上哭了起来。”
“哇,这可不像你,那么在乎别人干什么,大摇大摆地去上课好了。他骂你,别人肯定会同情你啊,又不丢人。”
“是啊,这就是我跟你本质上的不同,要是能这么开解自己,我的人生也就会不一样了。”
“你啊,在节目里不是挺能说服别人的嘛。跑题了,不扯这个,你接着说。”
“我哭着的时候,忽然有人把一条球裤伸到了我的面前。我抬头一看,是班里那个几乎不跟人来往的余翔,那时候他还在长个子,比我高不了多少。裤子看来是他从自己身上脱下来的,因为他就穿着一条篮球短裤站在我面前。”
“他把自己的裤子脱下来给你穿?”
“是啊,可笑吧。这是我们认识以来他做过的最让我感动的事情,后来他再也没有这样感动过我了。”蓝晓又倒了一杯茶,细细啜饮一口。
“很好了,我活到这么大,还没有男人为我脱过裤子呢。”
“去,给你一说就粗俗不堪了。他只是借裤子给我。他把裤子塞到我手里,自己就那样穿着短裤吹着口哨进了体育馆,然后被老师大骂一顿。老师骂到一半,他居然扬长而去了。我第一次发现,有的时候他跟老师的对抗也不是全无道理的,作为老师,好像也的确没有资格在不了解情况的基础上就那么肆意地侮辱学生的人格啊。”
“那你就爱上他了?”
“也没有。过了几天,我把洗干净的裤子叠整齐还给他,可是他却说:‘女人穿过了,我还怎么穿哪?你要就留着,不要就丢了吧。’”
“好嚣张啊,我喜欢的。”
“他哪里是嚣张,他后来告诉我,只是因为害羞而已。不过当时我也觉得他有点儿莫名其妙。这之后差不多一年的时间,我们没有说过话。”
“啊?那你们怎么又谈恋爱了?”
“没有说过话,不代表感情会荒芜啊。他在我的心里,变得越来越清晰了。我会在教室、操场、图书馆、食堂寻找他的身影,有的时候我们的目光会隔着人群相撞在一起。我发现,他和我一样,几乎没有朋友,生活也是极其单调的。有的时候我们会一起在图书馆看书,中间隔着十几个人,到最后人走光了,就剩我们两个,就变成中间隔着空荡荡的桌子和椅子。他不跟我讲话,我也不跟他打招呼,但是彼此却觉得很亲切。”
“你们真是一模一样的无聊的人啊!”
“是啊,一直到大四实习的时候,我们分在一个组。有一天从学校出来,他说:‘跟我回家吃个饭吧,我爸爸想见见你。’”
蓝晓记得当时自己丝毫没有犹豫地就答应了,好像早就知道要去吃这顿饭、一早就约好了一样。为什么那时候会那么信任余翔呢?
就像很多女人在回忆自己初恋的时候,都会有这样的疑问,当时为什么就是那样一门心思地放不下他呢?
莉莉一脸想不通的表情。这就是他们的恋爱吗?他们靠什么谈恋爱,脑电波吗?正在琢磨的时候,吴童打来了电话,莉莉连忙走到一边去接电话。
六 余翔(4)
独坐着的蓝晓则陷入了回忆之中。
她想起了那个真正令她改变人生的人。如果说认识余翔是人生的转折点的话,因为余翔而得以结识余伯伯,也就是她后来的公公余副市长,才真的改变了她的人生。
余翔是一把钥匙,帮她打开了一扇门,而余副市长就是那扇命运的门。他是唯一一个和蓝晓分享了那个秘密的人,若没有他,蓝晓无法达到今天这样的成就。
什么叫恩同再造,也许就是形容余副市长和蓝晓的这种关系吧。
第一次见面,他就让蓝晓如沐春风。
看起来他已经很了解蓝晓的身世了。家世单薄的女孩,刚考上大学的时候,爸爸去世了。而在爸爸去世以前,父母就已经离婚。
蓝晓几乎没有亲戚,目前只有母女两个人相依为命,和余家这样显赫的家世比起来,蓝晓是根本不相衬的。而且,在蓝晓走进余家的那天,余局长正式得到了副市长的任命书。
可是,春风得意的余副市长,第一眼看见蓝晓,就喜欢上了她。少见的文雅女孩,有一种不知所措的紧张。这就是儿子战战兢兢喜欢着的女孩子吗?为什么看起来战战兢兢的反而是她呢?
余翔带进家的好像不是儿子的女朋友,而是自己失散多年的一个女儿,那种怜惜和喜爱的心情,一下子迸发了出来。
七 余副市长(1)
选择了自然分娩的蓝晓,在生育的剧痛中,忽然感觉到了自己生命的珍贵。那一刻,她明白了母亲对自己的爱,也感受到了自己对于月月的那份责任感。这样的疼痛,和多年来困扰着自己的隐痛相比,是那么清晰和具体——生育的痛楚,把多年前的痛给掩盖了,而她开始感觉到自己的身体里充满了一种无所畏惧的勇敢和活力。
那天的饭桌上,用的是全套青花梧桐的餐具,保姆在一旁张罗着,饭桌的正当中用水晶花瓶插着一大把白色的唐菖蒲。
蓝晓还没有见过这么清雅的餐桌摆设,但是第一眼看上去就爱上了这种气氛。当时的玉娟还年轻,修长玲珑的身形,穿一件月白的旗袍,发髻高高地挽着,耳边垂着单颗的珍珠耳坠。
蓝晓没有想到余翔的家人会是这样的。饭后,青花梧桐的盖碗泡着碧螺春,那架势让蓝晓依稀想起了《红楼梦》。
余副市长和玉娟几乎没有盘问蓝晓,当然了,在蓝晓踏进他们家之前,她的情况他们早就已经了解了。那时候的玉娟,对蓝晓是一种可有可无的态度,虽然希望儿子能找一个门当户对的妻子,但是身边那些适龄的高干子女,都有些娇纵和呆板。
眼前的这个女孩子,家世贫寒,但是眉清目秀,吃饭的时候低眉顺眼的样子还算过得去。关键是,自己的儿子喜欢。从小,只要是余翔喜欢的东西,玉娟就愿意给他。在她看来,这个儿媳妇跟余翔以前喜欢的冲锋枪、运动鞋,好像也没有什么不同。
蓝晓揭开盖碗,用杯盖子拂了拂,碧螺春甜美的果香便充盈了她的鼻腔。这才是书里写到的碧螺春的原貌吧,只有这样的香味才衬得上它的别名——吓煞人香。蓝晓的妈妈喜欢喝茶,于是蓝晓也耳濡目染地看了一些茶叶方面的书,可是喝到正宗的碧螺春,这还是第一次。
相比之下,以前那些所谓的碧螺春,原来都是骗人的。
好茶,其实是很稀少的。因为好茶的出名,于是附近的茶农就会弄出一些差不多的代替品来谋取利润,而忽略了茶叶作为农产品的特性。
淮南的桔子树,种到淮北,果实就变味了。苏州东山西山产的碧螺春,其他地方即使是一样的树种一样的工艺,制出来的茶,也是完全不一样的味道。
蓝晓喜欢从生活的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