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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等了两三分钟,他只是不答,也不看我,当我是空气。我并不生气,慢腾腾地像在自言自语,“马武在这里了,那么成丹和王常又在何处呢?”我眨眨眼,凑近他的耳鬓,吐气,“不会是凑巧在下江吧?”
刘秀的耳廓居然发红了,轻咳一声,膝盖微微挪动,与我重新拉开些距离。
我“哧”地低笑,越发肆无忌惮起来,恬着笑脸继续挨近他。他被我逼得没法了,终于闷声说:“当年马武、成丹、王常三人之所以绑你勒索赎金,正是为了前往绿林山投奔王氏兄弟。后来绿林山遭瘟疫之扰,被迫分兵下山,成丹和王常眼下的确是在下江,他二人正是下江军的首领。”
我冷哼一声:“我大哥没杀他们,也没将他们三个押送官府,一是看在王氏兄弟的情面上,二也是未雨绸缪……”心中忽然一动,有句话想说却未曾说出口。
阴识!如果四年前就能预见到今日的局面,可以想象他的心智与计谋有多异于常人。
刘秀轻轻一叹:“次伯是人才,可惜他是个方外闲人,不肯……”
我心中一动,往后飞快退开:“是么?我大哥是个精明睿智的闲人,我却是个盲目任性的野人。”不等刘秀开口,我已冷笑出声,“刘秀,你还真是个务实的商人,从宛城转一圈回来后,你便由原来的不闻不问之人突然转变成出谋划策之人,你投入得可真是快啊。哼,我阴丽华再天真也知道自己有几斤几两,你现在犯不着为了我大哥讨好我!为朋友我两肋插刀在所不惜,那些带着某种目的才接近我的人,在我眼里,却是连条狗都不如。”
我站了起来,无视于堂上众人讶异的目光,淡淡地施礼:“既是兄长之命,阴姬不敢不从,这便收拾行囊,回新野家去。诸位告辞!”
刘秀仰着头,目光幽然澄净地望着我,那双湖水般清澈的眼眸中再次流露出一种哀伤的气息。
我不懂他,从一开始就不懂这个男人,也许他是故意要激怒我,也许他是不擅长剖析自己的内心,也许他是……为了我好。
然而我却觉得和这样的人交往实在太累,什么话他都不明明白白地说出来,什么事都要靠我来猜……这样太累!
我狠狠心,毅然转身。
不管了,由你去!是死是活,由你去!我的人生由我定,你的人生始终归你……
6、生离(1)
我几乎是带着一种赌气的性质离开了棘阳,走的时候甚至拒绝了刘縯提供的辎车。其实倒也不是真的不接受,故意给自己的两条腿找罪受,只是一想到他们马上就要攻打宛城,军中辎重本就不充裕,能省还是省些吧。
这本是我的一番好意,可我却偏学刘秀的做派,不说真话,还摆出一副“谁要你们施舍”的样子,把刘縯气得当场抓狂。结果临走那天,就在众目睽睽之下,我和刘縯两个当真在院子里动起了手。
都说拳脚无眼,我当时正在气头上,别说刘縯皮厚肉糙,就是细皮嫩肉的刘秀,我也照揍不误。最后刘縯一个没留神,挨了我一记回旋飞踢,身子倒飞出去两米,活活把潘氏、刘黄、刘元等女眷吓得个魂飞魄散。
“姑娘,为什么我们不往南,反而要往北走?”
我走路早已成习惯,胭脂虽是奴婢,可一向不曾干粗活,从没吃过这种苦头,一路上少不得唉声叹气。
“你就那么急着回家?”我停下脚步等她跟上,乜着眼轻笑,“你就不怕我大哥揭你的皮了么?”
胭脂白了脸,哆嗦道:“姑娘莫吓奴婢,但凡大公子有责罚,还请姑娘代为求情,免得奴婢多挨皮肉之苦。”
我扑哧一笑,从她肩上将包袱卸下,随手背在身上:“走吧,希望天黑之前能赶到那里。”
胭脂不敢让我背行李,争执了老半天终于抢不过我,只得苦着脸问:“姑娘到底是想去哪里?虽说姑娘本事了得,可如今兵荒马乱,四处都有流民匪类,姑娘毕竟还是个娇滴滴的姑娘家……”
“我去小长安。”我幽然叹气,心里填充的尽是苦涩,“我答应过表姐,要带她回家……”
转念想到邓家已化为灰烬,就连祖上的坟墓都被刨挖殆尽,当日若非我无能力将她的尸身带回新野,只怕如今她的骸骨也已惨遭凌辱,曝露荒野。
激灵灵地打了个冷颤,眼见天色阴沉下来,急忙催促胭脂:“快走!快走!能跑最好。”
小长安其实是个村落,说大不大,说小不小。我和胭脂赶到村口的时候,天已擦黑,灰蒙蒙的头顶突然飘下一朵朵雪花。
飘雪如絮,扯不断,理还乱。
当夜借宿在一户农家,因家室简陋,没有门庑,我和胭脂只得在猪圈边的一间堆放杂物的房舍里挤了一宿。
紧靠着猪圈的就是茅厕,这一晚不只是受冻,还得憋气,好容易撑到天亮,出门一看,我不禁傻了眼。
当初把邓婵葬于草野,我就不是十分清楚地形,只是后来询问刘玄,方知为小长安。我原想小长安地方再大,我慢慢寻找,总能凭借记忆找到位置。可谁想天不助我,这一夜的好雪,竟是将天地方圆尽数染成白色。
一眼望去,白茫茫的一片,我呵着气,双手拢在脸上,怅然若失。
邓婵啊邓婵,你究竟在哪里?这可要我如何寻到你呢?
胭脂在风雪中哆哆嗦嗦,眼巴巴地等着我拿主意,可我眼下也没了主张,只得硬着头皮说:“等雪稍歇,就是把这山头翻转过来,也要把表姐的坟头找到。”
这句话说出来容易,做起来却是比登天还难。老天爷故意跟我为难,这雪下了三天两夜才算停住,没等天放晴,胭脂却因为夜里受冻,浑身无力,发起烧来。
这样拖拖拉拉一直过了四五天,胭脂的病情才稍见起色,然而天地银匝,积雪凝冰,即使穿了木屐也是一步三滑,别说找坟头,就是蹒跚走出村子也得费半天工夫。
这日晨起,湿润的空气中漂浮了一层大雾,我见之大喜,胭脂不解地问我为什么高兴。我笑道:“大雾过后,必见阳光。这说明天将放晴,咱们且等着吧,过中午便可出门了。”
两个人正说笑着,忽然听见前堂哗啦声响,这家男主人仓皇失色地跑了过来,比手画脚:“快跑!快跑!官兵来了!”
胭脂条件反射地从床上跳了起来,抓起包袱就要往外冲,我连忙拉住她,定神问道:“官兵又不是强盗,为何要逃?”
男主一拍大腿,懊丧道:“可不是连强盗也一块儿来了吗?”不等我再追问,掉头就跑。
胭脂慌道:“姑娘!强盗固然可怕,官兵也不得不防啊!”
我点点头,当下拉着胭脂往外跑。适逢天寒地冻,大雾弥漫,出门只听哭喊声与兵刃敲击声掺杂着从四面八方涌来,却无法看清五米开外任何景物。
胭脂大病初愈,一见这等状况,早吓得腿软无力,我咬紧牙拖着她在雪地里拼命往前走。没等走上十步,就听“咣当”一声,一柄明晃晃的长刀破空挥落,砸在我俩脚边。
胭脂吓得“啊——”的一声尖叫。
长刀紧握在一只手上,手腕连着上臂,再往上的部分却是齐刷刷地被斩断了,断口处汩汩地流出鲜血,洒出的血迹犹如红梅般点点缀在雪里,触目惊心!
胭脂瞪着那只断臂,频频跳脚,尖叫声不断。
我一把捂住她的唇,凶巴巴地说:“不想刀下枉死,最好闭嘴。”
她也是个机灵人,虽事出突然被吓得不轻,到底还是懂得其中利害关系的,于是含泪点头,颤抖不已。
我松开手,弯腰将长刀从那断臂的五指中掰下,转身塞进她的手中。她抖缩了一下,终于别别扭扭地把刀握在了手里,只是终究是个未经人事的少女,刀拎在手上,人竟是抖若筛糠。
“你会杀人吗?”
她吓得差点把刀丢掉:“奴……奴婢不……不……”
“那你会杀鸡吗?”
“会……会……”
我闭了闭眼,强迫自己狠下心肠,无视她眼中的惧意:“那你就只当自己是在杀鸡!”
我知道自己说这样的话很残忍,不只是在逼她面对最残酷的事,也是在逼自己做最残酷的事!
拖着胭脂踉踉跄跄地跑出百来米,厮杀声却是愈来愈厉害,耳边充斥着凄厉的惨叫呼喊,犹如修罗地狱。我暗自庆幸多亏这场大雾遮蔽,总算没让胭脂亲眼目睹战乱的恐怖。
好容易跑出村子,我才要松口气,突然前头毫无预兆地蹿出一辆辎车,拉车的牛显然受惊过度,竟是歪歪扭扭地朝我撞来。大雾中的能见度太低,等我看清是个什么东西撞过来时,只来得及把胭脂推开。
牛犄角擦过我的肩胛,幸亏我肢体韧度极好,闪得够快,否则一定被那尖角戳个血窟窿。
胭脂吓得哇哇大哭,连滚带爬地冲过来:“姑娘!姑娘!”也不知她哪来的胆量和力气,竟然举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