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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都不太畅销。尽管如此,麦岚取得的成绩还是让我汗颜。麦岚说自己每当看到书出来就乐开了花,从来没时间考虑自己是增添了文字垃圾,还只是蒙俩稿费罢了。
我总是恨铁不成钢的说:“弗洛依德叔本华尼采罗素我都读过,列宁选集我初中就看了三遍,东方西方的你都讲不过我,我就怕和你吵起来伤了和气,连累自己脑袋痛。我写的东西肯定比你深刻,不过你机会好罢了。”其实,说这话时我自己没什么底气,读的东西多不能证明什么,就像你尝遍天下名菜,并不能证明你做的菜好吃一样。除非,你直接抄袭。我就见过一文学社的傻B抄李清照的词冒充自己写的,结果一群更傻的傻B居然疯狂的鼓掌,说他写的好。那傻B居然谦虚的说:“哪里,哪里。我是匆忙草就的。”于是,他赢得了底下那帮子人更疯狂的喝彩,那些人说他谦虚。他的确是“欠嘘”,是欠人“嘘嘘”。可惜,我不爱搞这种掠人之美的事。所以,我的书一直不能出来。
不过,我和麦岚是好朋友,他见我青筋直冒,就岔开了话题。他说:“咱们就谈点轻松的吧!”于是,我们开始谈一些轻松的话题。
轻松的话题结果是让我们都变得礼貌了,礼貌的结果是我们一致商定明天去逛街。
第二十六章
大街上商品琳琅满目我俩的钞票却太少,看了中南又奔武广,在大街上晃来是去奔波于武汉三镇间,最终却只花了公汽票和吃饭钱。到了晚上,麦岚说:“咱们还是去书店逛逛吧!”我说:“好呀!”比起衣服鞋帽之类,书籍价格最便宜,只要不是言情武打又显得你很有品味,且又最为耐用。若不相信,你想想小学时买的作文书你弟弟妹妹是否还能用就明白了。钻进入外文书店,我们却没奔向英德日法语等工具书,却直奔小说类。我两眼望书,麦岚却一心二用边品味杰克·伦敦的大作,边看有无美女来临。忽然我鼻子闻得有两股刺鼻的香气飘来,两位姑娘闪了过来,麦岚想杀过去,我提醒他兜里孔方兄不够,别招惹她们了。
树欲静风不止,燕呢莺语一刻也没停过,总在耳边环绕。今天是否化妆品打折,为何冒着香味的小姐总在我们身边擦来擦去,简直在诱引我们犯罪,好在我定性不错,麦岚就有点烦燥了。看来,有女朋友的人更容易一骚动。而我们这样的光棍干脆什么都不想。
对面两位为一本书争论起来,我猜肯定是香港的小说家写的小学生作文。坚起耳朵一听果然不错,那本书的确是“某小娴”写的言情类大作。
这俩人把自己看作了女主角,所以才会争得这么投入。麦岚在我耳边偷偷嘀咕那位太肥了,若他是印地安人,像射熊般将她射倒,准可以抠出几把板油。吮吸这东西准可以几天不吃饭,北极圈里牙齿坏了的爱斯基摩老人就是这样过活的。我没有这样残忍,只会劝她去减肥中心瞧瞧。
“你眼睛骨碌碌转悠什么呀?说你呢!”那胖妞听出了麦岚在议论他,还好词都挺雅既无汉骂也无国骂。“挺大一小伙子,乱瞅不害臊?是个男人就把大名留下来,别像个鼠辈似的躲躲闪闪”。看来胖妞对麦岚有意,正准备劝和的我也只好缄口不言了,静听麦岚如何作答。
“我被美丽所吸引,看两眼也算有罪么?走在路上不许摘花,可花坛你看上两小时也没人罚款呀!”
“少贫!扮深沉你还不够格,少装诗人样。”胖妞并不认帐。
“毛主席说允许人犯错误么,我错了改还还不行吗?”麦岚存心和她逗乐。
拿着胖妞的地址和电话号码,一路上我们忍不住狂笑,害得公交车上的人像看傻子似的看着我们两个。
回去后,我翻出麦岚的小说仔细看着,发觉他写得挺好够幽默又带点哲理。美中不足的是结尾每到高潮就嘎然停止,就提出要帮他续写,他答应了。
可惜,不久后发生了一件事……
第二十七章
麦岚写的东西虽不敢称大家之笔,但确实不错。可一个叫马寿山傻B就是不服气,他就是那个抄古代诗人的家伙。他把文学社搞得乌烟瘴气,许多人愤而退团。眼看着文学社维持不下去了,他一咬牙把生活费拿出来办了个叫《天才文学》的学生刊物,自任主编。
这小子自称文学恶势力。他说:“看他妈谁敢惹我,谁惹我就做了谁。”由于没一个人和他合得来,他就一个人独霸了文学社的办公室。在办公室里,他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在《天才文学》里套本黄书,边看边手淫。每个走进文学社的人都会闻到一股奇怪的气味。那就是他高潮时,流出的那种浆糊似液体的气味。另外,由于他克扣自己的伙食,他肚子极爱放出一些不雅之气。许多慕名找他的人都被这种气味给吓跑了。
《天才文学》是用纸质极其恶劣的纸张印刷的,那种纸极容易让人误认为是草纸。这本杂志从第一页到最后一页都有读者意见。当然读者意见无一例外都是鼓吹马寿山古文造诣深厚的,不过那上面的读者全是他自己用的化名。因为,没有一个人有精力为欣赏他而给刊物写信。马寿山的古文修养真的深,他深就深在喜欢抄袭古代诗人的诗词。奇怪的是,马寿山居然特别喜欢抄袭李清照的词。别人要抄也是抄辛弃疾的,他却特别特立独行。私底下我们都怀疑他有些变态,为什么专抄女人的。
他抄袭时甚至难得改动一下,他总是直接引用,从标点到名字都不改。除了几千年的变迁,带来一些误传误改的字外,他和古代诗人所写的完全相同。要是李清照复活了准给他几个大嘴巴,不过这不妨碍一群傻子给他鼓掌。可惜,李清照的词流传太广了,他屡屡被人揭穿。对此,他的反应是照例缄默。这么一来,傻子也觉醒了。所以,马寿山仅有的支持者都离开了他。
对此,马寿山没有自我反省,反而怪起了我和麦岚。他责怪我们在正规刊物上发表的东西太多了,抢了他的风头。于是,他开始在《天才文学》上用化名攻击我们。他骂麦岚尤其骂得厉害,因为他知道他有才华,写得比他强。同时,他在《天才文学》上面辱骂所有的作家,好象全世界的小说没一个人写的他看得上眼。
由于,他的刊物是免费发放的,所以倒有一批固定读者。起码,他们蹲坑时不愁没东西打发时间了。另外,他的那本书特别适合拉稀的人用,因为看着看着你就拉不出来了。据几个腹泻的同学说,马寿山的书比止泻药还管用。
有次,朋友借给我一本《天才文学》,我打开后一看,居然便秘了三天。从此,我断绝了拿他的书当草纸的念头,继续为卫生纸生产厂家做着供献。由于,他的的文章像王大妈的裹脚让人欲呕,所以食堂的负责人老奇怪为什么正长身体的孩子都不爱吃饭了。不过,他也有贡献,这贡献就是让许多本来对文学不敢兴趣的朋友也感了兴趣,因为这种白痴都可以写文章,那有谁不能写呢?
马寿山最喜欢的事就是自称小马哥,尽管除了他自己没谁这样叫他。他不知道自己像蝇矢一样挥之不去,还为自己在校园名气渐大而自鸣得意。
可能是马寿山太痛恨自己写的比我们差了。他居然在杂志上再三暗示把我们做了,并鼓励“热爱”他的人把我们“做”了。可惜没有一个人听他的,因为热爱他的人只有他自己。
于是,他就隆重呼吁喜欢他的人动动指头,意思就是让人写文章骂我们。遗憾的是除了他自己,没有一个人动指头。正在他处心积虑想给我们一点颜色看看的时候,他倒先被人收拾了。
那件事,改变了我们许多人的人生,马寿山也因此做了太监。
第二十八章
砍马寿山的人不是我,也不是麦岚。
他是个很好色的人,只要见到一个略有两分姿色的女人,他的眼睛就像要弹破那个镜片。不巧,小胖女的女朋友很喜欢文学。因为听说他在文学上很有造诣,所以她就想见识一下这个人。没想到这家伙刚看了本黄书,正激动的想办事呢!见到有个女人推门进来,他马上把女孩按到桌子上想把他给办了。
那女孩大吃一惊,等她明白是怎么一回事时,她马上一巴掌打到马寿山脸上。这个杂种只好松了手,他捂着火辣辣的脸正发愣呢!女孩已经冲出去了。
很快小胖就知道了这件事,当他看到自己的女友险遭强奸时,一句话也没有说。只是脸色阴沉的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