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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前让我抱抱你-第10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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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他还是不服气。他朝我吐了口唾液,说:“你丫有种,给我等着。”我冲上去,就是一脚。我说:“你试试。”

    他冲了过来,我看他不要命的架势,慌忙闪进了教室。任刚跟了进来,他觉得不把我打服,就在全班同学面前丢了面子。

    一个正常学生可能这样也就算了,可他是个流氓。他要作威作福,就要踏平场子内所有不听话的刺头。我们班在他看来就是他的场子,我在他眼中就是这个刺头。

    他觉得今天如果摆不平我,以后再也没有人听他的了,所以他才会这样拼命。
第二十二章
    班上的同学围成了一圈,没有谁来劝架,包括麦岚。没有谁敢惹任刚,与他作对只有同样不要命的混混才敢。

    我不是混混,所以我今天的举动大出乎同学们的预料之外。留级的王路峰也跑了过来,他在一旁拼命的鼓掌,因为施琳琳的缘故,他恨不得任刚打死我。不过,他今天注定要失望了。

    我明白,今天不是任刚死就是我亡。既然已经扯破了脸,我索性就来点狠的。我就不姓这个任刚三头六臂,我决定今天就是拼了命也要摆平他。我操起了一把椅子,对着他的脑袋就是一下。

    他头一偏,躲了过去,看来这家伙不是草包。我没等他反应过来,对着他的左胳膊又是一下。他捂着胳膊蹲了下去,我没有停手,用尽全身力气照他身上砸去。直到把椅子砸烂,看着他因为痛苦而扭曲的脸,我心里升起了一阵快感。

    之后,班主任赶来了。他问:“你们在干什么?”我说:“我说任刚又惹事了,他宰了别人。结果人家叫来了外面的混混,他还想和别人单挑。没想到让人在他身上把板凳都砸烂了。幸亏我拦住了。”

    麦岚连忙过来附和,同学们也都点头称是。任刚连个屁都不敢放,依旧蹲在地上。混混就是这样的,你越老实他们越猖狂。你好好收拾他们一顿,他们反而老实了。

    此后,一个星期任刚的左臂缠上了绷带。见了我他总是绕道走,但他的眼睛依然显出凶光,我知道他依然没服我,肯定还会报复的。所以,我总是和麦岚一起走。

    不过,任刚再也不敢再在班上要钱了。其实,他还没有死心。不过,他只要一开口,就有人说:“你的手还想断一次。”他的脸色就变了,变得很凶狠,然后再一声不响的走开。

    我提心吊胆了十几天,见平安无事,胆子渐渐也大了起来。
第二十三章
    最近,麦岚变得有点像个诗人了。他老说什么“一颗流星划过,地球上就多了个我”之类文采飞扬,却没有半点真实含义的话。另外,他老以天才自居。天才降生时,有什么征兆我不知道。反正没有皇帝的排场大,否则拿破仑废除共和前就没有自诩“我比阿尔卑斯山还要高”的必要了。我班的天才更打了折扣,他振臂高呼绝无万者应,这点比不上拿破仑,也比不上我。

    我上台后至少还有几个人捧场,哪怕是喝倒彩也罢。“天才”叫得有些勉强,至少我们班大多数人这样认为。可麦岚对这个称号很着迷,他总是像哲人般的说:“天才就是天天受折磨的人才。”看到他那副替世人赎罪的基督样,我们不愿与他再争雄长,准确点讲是不想和他一起同遭厄运,所以赶忙承认了他的权利。当面大家都叫他天才,不过大家私底下认为还是做个凡人好。

    或许,天才都比较坚强吧!自从,麦岚自称天才之后,他那颗被B小姐刺伤的心就很快愈合了。他又有了个新的女朋友,天才就是天才,找的女朋友也非同一般。我见过一次,他是位皮肤黝黑,身材丰满的少数民族姑娘。

    自从和她好上后,麦岚出去撒尿都要拉我和他一起走。他实际上是把我当作免费保镖。那姑娘是校门外拉面馆老板的女儿。尽管,他自称天才,按还是怕死。生怕女友的父母和叔叔突然暴喝一声把他剁了。

    不过,他总是爱往刀口上碰。他经常和女友在和拉面馆只有20多米的“牛牛”租书屋里朋友。而去租书屋,拉面馆是必经之路。每次安全到达目的地,他都会抹抹经过拉面馆吓出的冷汗,说:“总算过关了。”我暗笑这厮胆小,小到蚂蚁般大。不过,麦岚的女友却相当大胆,有次我照例在租书屋里等麦岚。

    书架上的一本流行小说吸引了我的注意,我伸出手去取。忽然,听到了一句“吻我”。这把我吓了一跳,我本以为麦岚的约会只是他瞅着小妞,女孩也望着他,两人只是对对眼罢了。未曾想他们这么快就进入了扣扳机的状态。

    以前,麦岚总爱吹嘘说自己和女友接吻时,总感觉到她那发育的很好的胸脯压迫着他,软软的挺舒服,他感觉到自己要沉入其中。我们都笑他在吹牛,因为那女孩已经十六岁了。怎么可能和他一个初二学生亲嘴呢!我们都笑他被老女人教坏了。没想到这是真的。
第二十四章
    我坚持非礼勿视,依旧看我的书。只是天不知怎的下起雨来,门外还站着位身材瘦削的汉族小姑娘,进门时麦岚说是女友的同学。我奇怪这两个明显不是一个档次的人怎会成为好朋友,不过这世上有许多事是不能用理智来回答的。麦岚明显为小女生的健康担心,因为她站在门外,也不进来躲躲雨,就对女友说:“你走吧!人家还等着呢?”他的女友说:“别管她。”声音响亮、坚决、漂亮而且残忍,接着又是一片沉寂,看来两人又吻上了。有位新锐作家说男人有爱情而无人性,其实这话用在女孩身上才正合适。

    不知是方便面的气味太诱人,还是看呆了,反正租书屋的那个老头不停地咽着口水。我则下意识的提醒自己,千万别出丑。果然,小姑娘白了老头一眼说:“老头,看什么看!烦人!没开过眼呀!”接着她说自个儿是老头的长辈,并表示要让他看个够。说完就更紧、更热烈的勾着麦岚,双臂像水蛇箍住猎物般用劲。我自叹勇气不及她一半,心想:现在女孩真大胆,半边天恐怕都容纳不下这些新潮派了。早知道不如我到图书馆去看书,起码那里安静许多,很难见到这些扰人心性的爱情表演。可能吻得太久了,麦岚明显有点吃不消,他对女友说:“你先走吧!别让人家淋感冒了!”这次口气十分坚决,不容商量,女孩只好恋恋不舍的离开了他,临走时还哀怨的望了他几眼。我则为汉族小姑娘揪心,天气这么凉,又下雨,医院看来是收定她钱了。

    我们最爱听的就是麦岚和女友的罗曼史,据麦岚自己说:他的女友有少数民族血统,发育的远比同龄的汉族姑娘成熟,且身上既无拉面的气味,也没有牛肉、油烟的芳香,所以他看中了她。他还吹嘘的什么那个女孩盯他好多天了,只是没有机会表白,直到有一天他去面馆吃面,女友递过纸条示好,才总算被这小妮子瞅到了机会。而我们中的版本是麦岚死缠烂打才建到这小鹿的,不过从今天的战况来看麦岚的话有相当大的可信度。

    真搞不明白,麦岚怎么这样吸引比他大的女生。不过,他也只吸引比他大的女生。
第二十五章
    麦岚的爱好广泛,音乐、书法、写作无一不精,学习成绩也名列前茅。可惜的是从未当过三好学生,因为每次成绩单下来,他总会有一门成绩刚过生死线。与其说他发挥失常,不如说是他故意开的黑色玩笑。他曾经告诉过我,他对官方的东西有种天生的抗拒感。

    他和我的人生态度有太大的不同,比方说我们都爱写作,但我们对于写作的态度完全不同。他总是说什么用钢笔、圆珠笔记下的梦呓,然后再给一百个以上的编辑发去。最后,看到一个慧眼识珠的编辑让自己的作品变成铅字有种快感。我认为这是纯粹是胡说八道,写作就是表达自己的思想,不应该搞得太俗气了。另外他讲什么收到读者来信非常快乐,也不用管他们是否给所有能搞到地址的作者寄去十封、二十封信,还是因为夜里失眠胡乱勾画,总之如果发觉自己的作品还有人看,他就不禁飘飘然。

    他甚至有这样一套歪理邪说,他说每个人都是朋友,哪怕他来信的目的只是为了交笔友。我说:“你这对待生活对待写作的态度不对,你还年轻,千万不要玩世不恭。不要为了口腔快感而荒废时光,他就是不听。”

    不过天才就是天才,麦岚接受的恭维和责骂都比我多。他已经出过两本书了,并且从前辈那儿收到的多是鼓励,可惜这两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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