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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心索欲的情人-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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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是明天晚上再相见。看着镜子前,惆怅的我,单薄的衣服和裙子,一副淑女的样子看来是白装了。端详自己,审视自己,做一个鬼脸,对着镜子里那个失望透顶的傻瓜,恶狠狠的“呸!”以后我再也不装了,斯文!斯文!不如斯文扫地,坦坦荡荡的做我自己。

    分手了,相见不如怀念,那是很多人的想法。可是对于风,想念不是残存在内心的某个角落,而是登堂入室的进入我的生活和梦境。

    终于离见面只有几个小时了,我把自己的脸蛋彻底的粉刷了一遍,“外立面”(外表)应该是比21岁时妩媚和感性了!而且对脸蛋的精装修也是在公司的威逼下勉强学会的,因为常被人警告:不化装是对别人的不尊重。

    等到下班简直就是煎熬,原来等待能使时间无限的延长啊!终于盼到下班时间,简直像一只被放生的小鸟一样,自由领导着人民!啊!爽啊!

    “我还可以抱他吗?”一路上,我问我的同事,她和我关系很好,而且晚上顺路经常一起回家。

    “你神经病!”她给我鹈鹕灌顶的回答!

    “我还是想要抱他,我还是不能忘了他,我喜欢他!”

    “你神经病!”搞不懂她对我两句话怎么有雷同的观点就是认为我有病。

    我给她讲述这一段疯狂的故事,把风装满我的心,她时而沉默,时而叹息,怪只怪在错误的时间,遇到对的人,产生了错误的念头,就一路的错到了尽头。
第二章 儒雅的诱惑
    也许情人是一种一吃就上瘾的毒药,症状为:忧郁,大喜大悲,幻觉,多疑。临床反应为:看到一个背影相似的人就怀疑会不会就是他;会拨打电话的时候很自然的,自动的键入他的号码,而且他的联系方式都是刻在大脑中,在本子上都备份了N次;无论有多累,临睡前总能在眼前闪去他的笑容,或则似乎听到他的声音。有时侯还担心他会不会被其他的妖精给勾引了,不要我了,或者被老公发现这心灵的叛变然后就起兵造反,对我想出墙的念头给予最残酷的镇压。这样的剧毒目前科学还没有发展到能解毒的程度,国家也没有正式筹建情感的戒毒所。

    或则我该把情人比喻为美酒,不过一口不过瘾,一杯喝下去就风吹两边倒,在心中情人的温柔和老公的体贴放在心头的天平上,不由自主的像跷跷板一样得不到平衡。这就是中毒的初级阶段。情人这杯香醇的美酒啊!让我深深的沉醉,也让我有企图犯罪。

    而老公那仅仅是一杯淡淡的清茶,适合在飘着细雨的时节,端坐窗前,听一首老歌,翻阅泛黄的就照片,望窗外润物细无声的满目春景,品一口苦中甘甜的清爽。茶香和那隐隐的甜让我深呼吸,却只品一小口!

    综上所述,情人属于外用药,而老公是内服非处方药,老公是合适以心相对,以柔相处,以爱相敬的男人。他能让我感觉安全,同时也让我感觉疲惫,爱太久,会麻木,爱太深,会麻痹,我无法再感觉老公的柔情似水,他是“柔情死水”了!

    直到遇到风,他的柔情把我原来疲惫的情感里提前保释出来。第一次和他见面,我们竟然在同一家公司面试通过。

    其实那所谓的面试就是:要钱(底薪)没有,要命一条(你要去这家公司上班你得卖命)!我觉得这样的公司真了不起,不给员工底薪,还要人家给他们卖命,然后公司拿大头,我们拿零头,真当我们是冲头(就是挨宰受骗的傻瓜)啊!

    不过那个时候,带着骑驴找马的心态就是好歹有事情干啊!当时我们培训的时候风坐在我的旁边,我先刺探了敌情:公司里面的女孩我是最漂亮的,而风为什么坐在我旁边呢?其实原因:他无缘无辜的帅,而且实在太抢眼了,所以我就会出现在他旁边。

    “嗨!哥们你多大了?”我隐藏着我色咪咪企图,用我的小眯眯眼向他扫射一遍后,用目光锁定他的眼睛狂轰烂炸一翻。想抵挡我的诱惑,哼!没门,你就接招吧!我就很直接的问他年龄,我最可爱,我最漂亮,所以我泡公司的任何一个帅哥都是应该的。

    “27!你呢?”他戴着金丝边的眼镜,这家伙还是大眼睛系列的,皮肤比我还光滑,哼!别以为自己皮肤像拨了壳的鸡蛋一样就拽,连个苍蝇都在他脸上站不住脚,蚊子也没有立足之地了,估计那些四害在他脸上一逗留就会一不小心,从高处自由落体运动,摔在地上不是骨折就是笔挺地横着。

    “我21了!你以前是做什么工作的?”我的用眼光侵略他的效果好像不大啊!他还是很斯文的,一身深兰色中山装,扣子把白净的脖子也包裹住了,露出一点点细致肌肤的风景。简直就是冒充琼瑶阿姨小说里的男主角。秀气,白嫩,文雅让我嫉妒,哼!男人的白女人的致命伤!

    “我是做销售的,每天包里一大包的胶水去各个厂家跑,很累的!”

    “哈哈,原来工作就是捣糨糊啊!高手啊!”我狂笑,竟然有人真的是卖胶水的,嘿嘿,有得是机会讽刺他了。

    “啊?”他被我的幽默搞得云里雾里的。

    “倒买胶水,胶水也就是糨糊,所以简称捣糨糊!”我总是能活跃气氛的,带动整个办公室活跃起来,本来大家都不熟,在笑声中谁都知道了我的糨糊了。他微微的笑着,那迷人的笑容绽放如花,恨不得我就是采花大盗。

    一片笑声之后,我们又要开始培训了,每次中场休息,好在主任没有安排加时赛,能准时让我们吃饭。可是进了食堂,要我吃饭比拉我去屠宰场还痛苦,食堂的炊事员啊!我怀疑他们前一份工作一定是在西郊公园,要不就是南汇的野生动物园,不然做出来的菜怎么能这样色——把绿的菜做成黄的,香——勾引了苍蝇、小强不少,但上食堂吃饭的人烟稀少,除了我们几个新来的。味——每个菜味觉系统没有明显的标识,反正也算是色、香、味俱全的了。

    我估计食堂的设置就是为了让所有员工能保持体型,和养成吃苦耐劳精神的地方。我就是宁愿吃方便面也不要去食堂减肥。可惜很多人都往食堂赶,大概是因为对地形不熟悉吧,所以没有敢出去扫荡。

    “谁愿意陪我一起吃饭?”我想既然我是最可爱的女孩,那么没有理由那些男孩子不响应我的号召的。我冲他们几个一起排着队买“饲料”的新同事们发起号召。

    “算了,我还是在这里吃吧!”同事回答。其实我又没有想邀请他,呸!就他,那丢在人群中也找不到的普通样,我才不约他呢!

    “你可以陪我去吗?”我对风发出善意的邀请,虽然不敢明目张胆的色,但是内心在祈祷:你敢拒绝我,老子就揍你!

    “去哪里?”他好像有点兴趣,看来他对食堂对我们味蕾的残酷镇压,和我有志同道合的反感啊!一定要让他和我统一战线,这样他就是我的俘虏了。

    “去华东师范大学吧!那里是我的根据地,晚上我就是在那里上课的呀!要不你骑我去学校后门吃午饭?我有自行车的。”嘿嘿!这下可中招了吧,我喜欢的男人,想跑就是插上螺旋桨也飞不出我的包围圈啊!

    “你有自行车为什么还要我骑你啊?”他怪怪的问我,今天他西装革履骑自行车,衣服还是比较休闲的,铁锈一样的红色上衣,不过还挺帅的,头发是那种微微卷的,有些黄,看起来还挺温柔的。而我的头发一看就不像他那样的飘柔,而是像力士一样强硬,坚持黑色的信仰,我相信一头乌黑的长发就是坚持了原创。到了连猪八戒也上理发店染了洋猪的颜色,那么吴承恩前辈可就带着这个元帅去屠宰场了耶!

    “走吧!我保证你的安全,不会把你弄丢的,兄弟,跟我去吃饭喽!我的忘形于色,眉飞色舞把一旁的同事吓得晕了。

    和他一起双速双飞,来势凶猛的到华师大靠近长风公园的门口,那里可不像食堂,食堂是有啥吃啥,而这里是想吃啥就吃啥,只要口袋里不是空的,那么吃什么都是自由的。

    在占领有利的地形后,确定不会让同学认出我这个混蛋又在采花之后,我就在目标座位上安营扎寨下来了。我让他在人群中排队和选择要什么东东填饱肚子。我想今天即使肚子要唱空城计,我也要摆出一副美人计迷惑这小帅哥。

    他终于轮到了,就转过身来给我打招呼,我其实已经看了好大一会儿了,被他一转眼,害得我想把眼睛里的他拔出来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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