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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回忆起和明骏一同度过的时光,湘美的脸上总是洋溢着灿烂的笑。那短短的三十九天,和一些旧日的相片,成了她精神上惟一的一点慰藉。
自从湘美回来以后,我很少能看到她的笑容了。她常常把自己关在一个静得让人恐惧的屋子里,然后默默地看着明骏生前的相片。有时,一看,竟是一天。偶尔,她也会自言自语。内容,还是不变的那一句:“明骏,我好想你。”
或许,和阿灿一样。对于湘美来讲,时间和遗忘才是最好的也是惟一的解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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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灿最近戒烟戒酒了。这对于熟悉他的人来说,是个爆炸性新闻。我曾经戏言,阿灿若是真的能够“双戒”(不包括戒色),我下辈子投胎骡子。
以为,下辈子做定骡子了。可就在昨天,阿灿却犯了戒。小艾从新西兰来信了。小艾在信上说,她在新西兰爱上了一个和她同行的一位留学生。关于那个留学生的相貌倒没怎么加以具体描述,只听她不停地夸他人好。看了这封信,阿灿忌妒得上蹿下跳。一夜未眠。
从综合性医学角度剖析,我想,他几乎达到了一种“粉碎性精神分裂”的“癫疯”状态。其实,信,只是起到了催化剂的作用。促使他“发疯”的原因是,小艾在信的结尾告诉我们,等到她毕业回来的时候,她就打算要和那个男生结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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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美所请的假期,日子已所剩无几。但她的状态恢复得并没有我们想像中的那么好,她的情绪还是极其低迷。我们开始担心这样下去,可能会担误她的学业。
清楚地记得,那天是明骏离开湘美的第十天。天空,难得放晴。湘美说她想出去走走。看她颓废的样子,我们执意要陪她同行,可是却被她固执地拒绝了。最终,她还是一个人出去了。甚至,连“公主”也没有带上。
湘美只说出去走走,却没有告诉我们去往何处,何时回来。一个上午过去了,仍未见她回来。我拨通她的电话,但却被告之不在服务区内。我们开始六神无主。
三个人将学校和她平日里常去的场所来了个“地毯式”轰炸,可依旧没有找到她的踪迹。急躁和不安充斥着每一个人的中枢神经。
豆大的汗珠,不经意地流过我的嘴边。尝一尝,是咸的。
咸?湘美会不会是去了海边?这个想法,在我的脑海一闪而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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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黄昏时分,我和白雪还有阿灿抵达了目的地。那里的一切,似乎不为任何人的到来而发生改变。海浪,依旧澎湃在银滩边。海风,依旧拂动着椰树的秀发。岸边,没有一个人的身影。只有那历尽沧桑却仍未朽腐的木亭。
就在我们近乎于绝望的时候,白雪发现在一棵老椰树下,整齐地叠放着湘美的外套。外套的上面有一封信。旁边,是她的鞋子。鞋子的前方,有两行崎岖的脚印。那脚印,悲伤地伸向海的中央。
我的直觉告诉我,湘美走了,而且永远也不会再回来了。她去了那个除了上帝,没有人知道地址的地方。人们习惯于把那个地方称之为———天堂。
顷刻间,我觉得天崩地裂。白雪,一下子扑到我的肩头。泪水,像汪洋一样姿肆。阿灿,表情凝重而茫然地望着海浪。
我始终没有流下一滴泪水,这不是因为我坚强,而是因为我已欲哭无泪。我的心,有一种撕心裂肺的痛。这种剧痛,是一种痛到极点的超然。那是一种最高级别的哭泣。那是一枚刻在我骨间的烙印。
冥冥中,我仿佛看到了海的尽头有弯彩虹。那虹,是人世间最最凄美的虹。
彩虹,向天边漫溯,漫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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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开湘美的绝笔,字,写得依旧那么隽秀。内容如下:
所有认识我的朋友,我不知道,你们能否看得到我的这封信。但无论怎样,我想我都要走了,去找我的明骏。昨晚,他在梦里告诉我,他说他想我。请别为我哭泣,好么?因为,我是去寻找幸福。我的幸福。
感谢你们这些日子以来,对我的关怀。特别是“傻蛋”你。如果可以,如果真的有来生,我答应你傻蛋,来生,我一定要做你的女友。“傻蛋”,请原谅我用这样一种方式向你道别,请原谅我那些日子以来的任性。“傻蛋”,记得原谅我。一定。傻蛋,请别为我哭泣,此生请你忘记我吧。在爱的世界里,有时,放弃,也是一种美丽!欠你的,我来生还你。记得,我欠你一个来生。
… 《别跑,我喜欢你》第四章(17) …
白雪,拜托你一件事。没有我的日子,希望你好好地待“公主”。好么?
别了,傻蛋。别了,白雪。别了,我所有的朋友。别了,一切的一切。
我走了,趁明骏还没有走远,我要追上他的脚步。
请别为我哭泣,因为,我是去寻找我的幸福。
湘 绝笔
湘美,就这样突如其来地出现在我的视线里,又这样突如其来地消失在了我的生命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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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美离开我的第七天,她所留下的爱犬“公主”也在那个早晨离开了我们。这更让我平添了无限的哀愁。
没有湘美的日子里;“公主”整日的忧郁不绝。它似乎也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自从湘美离开我们的那天起;“公主”的眼角边便总是会有一种湿漉漉的液体。是的,我只能说那是“液体”。因为,连我也难以相信,一只牧羊犬竟也会为它的主人流泪。
也是从那天起,每天晚上的七点;“公主”便不住地哀号。我知道,平日的这个时候,湘美总会准时地给它喂食吃。可现在……
不久;“公主”便开始绝食。无论我们用什么样的美食喂它,它都不吃。它只是不停地哀号,哀号。就这么倔犟地挺了一周;“公主”在今天早晨,停止了哀号。同时,也停止了呼吸。它离开我们的时候,眼角边,还残留着两行未干的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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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子,一下子仿佛真的回到了从前。似乎,湘美和小艾都不曾来过。同样的房间,同样的陈设,同样的三个人。不同的,或许是较之以往,屋子里,多了一种东西叫———悲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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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月,在无休止的悲伤中静谧地流逝。白雪,依旧像从前那样忙忙碌碌。阿灿整天来往于图书馆和宿舍之间,忙着补考的事情。而我,却终日浑浑噩噩。
一切,继续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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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七,今天还要去么?”白雪问。
“嗯。”我站在寝室门前答道。
“今天,是第十三天了吧?”
“不知道。”
“你打算坚持多久?”
“不知道。”
事情,正如白雪所说。那大概是十三天前的事了。那天,我散步的时候,不知不觉的走到了地铁站路口的那家KFC店。也许,潜意识里的我,是想去以前和湘美在一起时所去过的地方凭吊。但我在那里偶然间看到了一个穿水粉色外衣的女生。
尽管,我没有看清她的脸庞,但她的背影看上去却和湘美像极了。就连头发的长度也和她一模一样。于是,从那天起,在那个时间段,我总会去那里等候那个女孩儿。
阿灿说,穿粉色衣服的长发女生不计其数,不可能每一个都是湘美。他说我一定是想湘美想得疯掉了。
白雪也说是我看花了眼。或者,干脆那是一种幻觉。
但我仍然坚持我的观点。我告诉自己一定要继续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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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物论认为,物质,是不以人的意识而转移的。这是一种现实,残酷的现实。所以,很长一段时间以来,我都失败,重复着失败。它一次次嘲笑着我的执著。但我坚持着我的信念仍不动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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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和往日没有什么不同。等到最后一班地下铁,我也未能见到那个女孩儿。也许,她曾经从我身边闪过,只是,她换了衣服,我没有认出。我常常这样地想。
我失落地转过身,准备走出车站。蓦地,我见到了白雪。她笑着递给我一罐可乐。易拉罐里的汽水,被她焐出了温度。想必,她在我身后也跟着站了很久。
“白雪,我是不是有点傻?”我问。
“为什么这么说呢?”
“难道,不是么?我每天都要在这里等一个并不认识的女生,我甚至连她叫什么都不知道。可我却傻傻地站在这里等她。”
“小七,其实,有个问题,我一直想问你。”
“什么问题?”
“你就算等到那个女孩儿,又能怎么样呢?或许,她有男朋友。甚至,她有可能都已经结婚了。”
“这……”我无语可答。
“小七,有没有想过,重新接受一个女孩子?”
“重新接受?”我问。
“嗯。我给你约了一个女孩子,你去试试吧。相信我,她是我给你约过的女孩子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