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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了,还记得我们水利系门前的那棵杨树么?我昨天也去了那里。是你出的鬼主意,你说要是某天你不能来接我,就要我摘一片杨树叶。你答应过我,如果我集满了十片叶子,你就会帮我实现一个愿望。
起初,我觉得这很罗曼蒂克。可久而久之,你的承诺不见,这却成了你爽约的最佳方式。有时候,真是恨死你了。我曾经告诉过我自己,如果某天你真的愿意帮我实现一个愿望,那我的第一个愿望就是要你沿着操场裸奔300圈。然后,再去撞学校门口的那个大铁门。如果,铁门撞不死你,那我就原谅你。
阿灿,写到这里,天空又飘起了细雨。这勾起了我许多的回忆。尽管那些回忆现在变成了一种受伤的美丽,可我依然怀念。我想我将留守这份怀念。
以前,我听一位学姐说:“在男人的眼里,女人,没有最好,只有更好!”我听了好害怕,但我一直相信你不会是那种人。真的,我一直相信。直到那天……
对了,这张存折你收下。那是自从我们认识以来,我每个月从各项开支中节省下来为你存的。钱不是很多,没有别的意思,留着应急吧。虽然,我不赞成你吸烟。但有了它,你至少在没有我的日子里不用在烟灰罐里找烟头了。还有,别嫌我 嗦。天冷了,给自己买件衣服吧。
唉,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还要说这些。好了,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重要的,是现在。而现在,我累了。我想我是该让自己好好休息一下了。也许那位学姐说得对,大学里的爱情,始于四年前,死于四年后。让爱滋生,本来就是一种痛苦。
阿灿,一小时后,我将坐在飞往新西兰的航班上。我要去那里留学。我会在一万英尺的高空,为你祈福的。
阿灿,祝你分手快乐……
艾睛 字
… 《别跑,我喜欢你》第四章(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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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信,阿灿抱起我便失声痛哭起来。说实话,这还是我第一次看他流泪。(至少是为了一个女孩子而这么流泪。)当然,这也是我第一次看到一个人,哭得“人鬼难分”。
我想,这么哭下去,阿灿一定会死掉的。看他哭得这么投入,我甚至都想到了他哭死之
后,我应该先抬他的左腿,还是右腿。
“小七,我好后悔。呜……”阿灿感慨万千。
“后悔有什么用啊?后悔的事,为什么还要去做呢?”
“小七,我对不起小艾……”阿灿一支手抱着我的腿,一支手不停地敲打着地面。
“呵,阿灿,你终于知道地球是圆的了。”我很臭屁地摸了摸阿灿的头。
“小七,我忽然发现……”
我打断;“好啦,你忽然发现,曾经拥有幸福,对不对?”
“嗯。你怎么知道?”阿灿问。
“切,你都说了八百遍了。现在连咱们家的冰箱,恐怕都会说了。”
“忽然发现,我曾经拥有幸福……忽然发现,我曾经拥有幸福……”
阿灿不停地呢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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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灿是一个自我修补能力极强的人。这一点,我从不怀疑。喝了用“时间”和“遗忘”制成的疗伤药,他的情绪渐渐地趋于平和。现在的阿灿,偶尔也会像从前那样在白雪和湘美面前侃一些下流的黄色笑话了。
欢乐,似乎又重新回到了我们身边。但我们都知道,有些事情,永远也不会像从前那样了。那天,是白雪的生日。我们在家里开了一个小型的“派对”,大家玩到兴致正浓时,阿灿突然说了句:“要是小艾在,就好了。”一时间,气氛由阳春三月,一下子转变成了寒冬腊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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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末休息,我陪着湘美逛了半天商场又去了一家音像店,但湘美什么都没有买。她说,重要是那种感觉。我虽然不明白她这是什么意思,但对于女孩子们这种只逛不买的嗜好,以前也在杂志上有所耳闻。
只是,我和她不同。当我们左看右看,看完以后却不买的时候,我总觉得对不起商场员工的那份热情。而她却丝毫没有这种“愧疚”。也许,这就是男生女生的差别。
午后的阳光,懒洋洋地洒在每一个人的身上。街上的行人,来来往往神色各异。我拉着湘美的手(今天是合法牵手日),在长街的一张木椅上坐了下来。不知道为什么,如此的艳阳天,我却隐隐地感到每一个角落里都散发着一种莫名的感伤。
“傻蛋,看那些行人。你知道,他们为什么如此忙碌么?”。
“我不知道。”我说。
“就知道你会这么说。哼,笨蛋!”
“那你知道么?”我问。
“当然喽。他们是为了,生存。”
“生存?嗯,对。活着就是为了生存而不停地折腾。”我说。
太阳,努力地发着光,把阵阵困意洒向人间。我们无聊地坐在那里。光线,倾泻在湘美那纯白色的衬衫上,在她的脸边折射出一抹珍珠粉一样的光晕。我目不转睛地端详着湘美那妩媚的容颜。
“傻蛋,干吗总盯着我看?”
“呵呵,湘美,你真好看。”我憨傻地说道。
我原以为接下来她会娇嘀嘀地说:“你真坏!”这三个字。不料,她却对我说了另外三个字:“大色狼!”
过了一会儿,湘美忽然指着对面街上的一家电影院说:“傻蛋,我想看电影。”
“哦。走吧,那我们去买票。”
“不嘛。我累了。我要你背我过去。”
“背你?”我惊讶地问。
“怎么?你不愿意?”
“喔。好吧。”
平时,看电影的人不是很多。但可能今天是周末的缘故,售票处竟排起了长队。数了数,大概有十七八位。
“今天的人,怎么这么多啊?”湘美不耐烦地说。
“是啊,是啊。”
“哎,傻蛋,我好热哦。”
“喔,那你等我,我这就去给你买冰淇淋。”
四处寻了一番,这该死的街上竟然没有一家卖冰淇淋。我只好再次穿过马路,去对面的街上寻找。不论怎样,为了湘美,我一定要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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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约六七分钟以后,我终于如以偿地买到了冰淇淋。然而,当我兴致勃勃地拿着冰淇淋回到原地时,湘美却不见了。
我站在那里等了很久很久,但湘美还是没有出现。手里的冰淇淋,早就被烈日晒得泪流满面。冰淇淋的眼泪,穿过我的指间,滴落在我的鞋面,滴落在地上。但更多的是顺着袖口流进了我的胳膊里。
悲伤的冰淇淋,就这么“哭泣”着,但一直到它流干了最后一滴眼泪,我也没有吃掉一口。因为,我答应过湘美,无论吃什么东西,我都要让她吃第一口。
… 《别跑,我喜欢你》第四章(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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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有所思,夜有所梦。晚上,睡到一半,我突然被梦惊醒。在梦里,我梦见湘美被一双躲在黑暗中的手掳去。我想抓住她,却怎么也够不到她的手。我擦了擦额头上的汗,连忙向湘美的房间奔去。
悄悄地推开她的房门,她的床灯亮着。湘美有这种习惯,她说她怕黑,所以夜里睡觉通常要开着床灯。我蹑手蹑脚地走到她的床边。
我知道湘美很美,但我没想到在夜灯下的她连睡觉的时候,也是如此美丽。我无法用语言形容她的纯美。如果非要用一种文字来表达,那么我只能说,湘美,是一个让所有男人看上一眼,就要忘记呼吸的美丽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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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轻轻地撩了一下湘美的发帘,她那玲珑的脸部轮廓,融合在了柔美的灯光中。湘美,静静地躺在雪白的枕絮上,仿佛,一朵冰山上的雪莲。我默默地无声息地望着她那红樱桃一样的润唇。
白色的正义和黑色的邪恶,在我的脑中展开激烈的厮杀。两者的血,飞溅在我脑海里的每一朵浪花上。瞬间,思维的海洋全都染成了红色。
“傻蛋,你是不是想吻我?”(她居然没睡!)
“不是,不是,不是的……”我连忙戴上谎言的面具。
“是真的么?”
湘美,静静地注视着我,语气是那么的柔和。看着这样的一种眼眸,任何一种谎言都将不攻自破。我的面具,眨眼间,支离破碎。
“其实……其实……”我的语言输出系统瘫痪。
“如果你能保证你的唇不会继续向下游移,你想吻,就吻吧。我不怪你。”湘美说完,慢慢地闭上了眼睛。她的眼睛,她的睫毛,以及她的红唇看上去是那么的娇媚性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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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刻,理智的海浪和邪欲的烈火,经过一番拼杀分出了胜负。正义,最终以一百比九十九点九九九九的微弱优势胜出。严格地说,这种结果只能说是“冲动”失败了,而不能说是“理智”获胜了。就像,项羽和刘邦之间,不存在谁战胜了谁,只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