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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跑,我喜欢你 作者:何七-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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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乔灿。乔灿的乔,乔灿的灿。”
“敢问,姑娘尊姓大名?”阿灿色迷迷地问。
“小姓华,华莎。多多关照。”
“噢,久仰久仰,幸会幸会,失敬失敬。”阿灿一边做着铺垫,一边图穷匕现地伸出手来准备握手“揩油”。
“喂,阿灿,你刚才从洗手间里出来的时候,好像只解手,没洗手哦。”我说。
我的这记闷棍,把刚要与阿灿伸手相握的华莎,吓得将手转了个一百八十度的弯,直接和咖啡杯握手去了。
阿灿狠狠地白了我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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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有没有搞错?我什么时候去洗手间了?”阿灿兴师问罪。
“你有没有搞错?今天是你来相亲,还是我来约会?常言道,朋友之妻,不可欺。你总要有个先来后到吧?”
“先来后到?哎,你以为这是在菜市场买菜啊?常言也道,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我这是怕你浪费宝贵资源嘛。”
我和阿灿由于分“赃”不匀而剑拔驽张。
“咦?你们两个嘀嘀咕咕的,说什么呢?能告诉我么?”华莎说。
“哦。没……没什么……”我和阿灿放下屠刀立地成佛。
“是这样的。小七,上次我酒后失态,害得你亲自送我回宿舍。这次,我请你喝酒,算是报恩。以后,我们两清了哦。”
“何必这么客气呢?呵……”我腼腆地挠了挠头。
“啊呀,华莎同学,果然是豪情万丈、义薄云天呐!佩服,佩服!不知,华同学能否赏个薄面,这顿让我来作东?全算是和您交个朋友吧。”阿灿说。
“哎呀,那多不好意思啊。”华莎摆摆手。
“哪里,哪里。荣幸之至,荣幸之至。只是……”阿灿故弄玄虚。
“只是什么?”华莎问。
“只是,我有句话,不知当讲否?”阿灿说。
“请便。”
“华同学,虽然豪情万丈、义薄云天。但是你不觉得你很残忍么?”阿灿故计重演。
“哦?是么?”华莎的眼中掠过一丝不解和不悦。
“是啊。华同学,你婀娜娉婷又有如此花容月貌,全世界的女孩子若是见到了你,那她们该多么的自卑啊?说不定,她们还会由于自卑过度,而失去继续生存下去的勇气哦。对她们而言,你不觉得自己很残忍么?”
“哦?是这样子么?呵呵,真的是这样子么?哈……”华莎中了阿灿的奸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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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跑,我喜欢你》第三章(10)



139
和阿灿恶斗了几个回合,他很轻松地就把我踢下了万丈深渊。阿灿很不仗义地把原本是主角的我,打入了配角的十八层地狱。套用一句电影中常用的“角儿名”。我从“男一号”,一下子变成了“路人乙”。而且,更可悲的是,我这个“路人乙”正在向“路人丙”大踏步靠拢。
或许,带着阿灿赴会是我最大的败笔。真可谓“引狼入室”。在接下来的时间里,阿灿这匹多情的“狼”,轻易地便骗到了华莎的电话号码。而且,这家伙还居心叵测地把人家给灌醉。
看来,阿灿今晚是要大开杀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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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灿一向以“花坊快刀手”自居,并以此驰名情场,傲视群“熊”。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
阿灿见华莎大醉,这家伙便趁火打劫请人家去“蹦迪”。不晓得华莎怎么了,她竟然乖乖“受擒”。就这样,酒吧里,孤苦伶仃地剩下了我一个人。阿灿这个家伙,竟然连窝边的草也不放过,真是可恶!但更无耻的是,这家伙口口声声说要作东请客,可是,走的时候居然连酒钱都没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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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怀着满腹的熊熊怒火来到了宿舍楼口,却在花圃台前意外地见到了湘美和她的“公主”。
“喂,傻蛋。”湘美叫我。
“哦,是你呀。什么事?”我问。
“过来。”
“喔。”我低着头向她走去。
“什么事?”我又问。
“给。”湘美从背后掏出一个苹果递给我。
“给我的?”
“嗯。”
“要钱么?”湘美把我的警惕性训练得非常敏锐。
“一百万!”她说。
“哦,这么贵?可以打个折么?”我煞有介事地说。
“少来啦!你到底要不要?”
“你没在这个苹果里投毒吧?”我说。
“切,小心我K你。”湘美有些生气。
“好好的,干吗要K我?”我问。
“因为你十恶不赦!”
“我哪里有十恶不赦了嘛?”我又问。
“你说,你今天是不是和女孩子赴约去了?”
“嗯,去了。”
“谁让你去了!?”湘美怫然作色。
“想去就去喽,我又没卖给你。”
“哦?是么?那你看看这是什么?”她举着一张纸在我的眼前晃了晃。仔细一看,原来是我和她签定的那份“临时男友租赁合同”。
“哦,是那张合同啊。呵呵,不过,我想那个已经过期了吧?”
“过期?呵,傻蛋,你有写过日期么?”
“轰!”我宛如大梦惊觉。真不愧是学法律的,居然让她钻了这个空子。
我扫了一眼,果然合同的落款处并未署明年月日。
惨了,这下我岂不是一辈子都要饱受奴役之苦?
唉,一失足,成千古恨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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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美,那你想怎么样?”我问。
“不想怎么样。你有权保持沉默,但无权发表任何议论。从即日起,你是我的了。未经我批准,严禁与十岁以上,四十岁以下的异性接触。”
“湘美,你这又是何苦呢?既然你不能接受我,又何必这么折磨我呢?求你放我一条生路吧。”
“喂,你不是有说过,你会等我么?”湘美说。
“哦?这么说……这么说……你……你……”我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嗯。恭喜你,傻蛋!经过本姑娘的认真考察,从今天起,你被荣幸地收编为我的实习男友了!”
“啊?实……实习男友?”我瞠目结舌。
“嗯。”她点点头。
“可是,从今天起,我既不能和十岁以上的女孩子说话,也不能和四十岁以下的女性接触。损失如此惨重,有没有什么补偿呢?”
“为了排除有‘虐待动物’的嫌疑,本姑娘特许你牵我的手。不过,只限于星期一、星期三和星期五。其他日期,除情人节、国庆节外,一律无效!”
说实话,这些规定虽然刻薄是刻薄了一点,但总是聊胜于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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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灿常说,女孩子们在他的眼里是一只只小绵羊。我是很忌妒他这只“狼”的。特别是他有着一个永远也不会缺少羔羊的“羊圈”。他的这个“羊圈”,虽然大都是用玩世不恭的谎言编成,但一只只无知的小羊却一路执著地冲进这个“羊圈”,拦都拦不住。
相比之下,我的“羊圈”大部分倒是用良心与坦诚栅成,可是“圈子”里却连根羊毛都没有。即便偶尔会有一两只羊“误入歧途”,但“类型”无外乎两种:
一,瞎羊。
二,丑得能把狼吓死的羊。
这就是我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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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跑,我喜欢你》第三章(11)



是的。我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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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理,华莎这只“羊”,是应该划进我的“羊圈”的。这是一个不用嘴也能说清楚的问题。然而,无奈的是,华莎经不住装修豪华的“阿灿牌羊圈”的诱惑,最终还是成了阿灿众多羔羊中的一只小羊。
阿灿真不愧是“花坊快刀手”,就在和华莎相识后的第二天,我就看见“狼”牵着“羊”的手,在繁华的胜利路上游荡。
三天后,我又看到“羊”和“狼”在学校食堂门口热烈拥抱。
到了第五天,我已经看见阿灿爱情的旗杆上,高高地飘扬着一张崭新的羊皮。似乎没费吹灰之力,阿灿的“屠羊计划”便顺利得逞。
五天,在短短的五天里,阿灿又欠下了一笔“血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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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阿灿和那只爱喝酒的“绵羊”如胶似漆。他们终日神出鬼没,不知在酝酿着什么世纪风暴。而小艾,这两天也不知在忙些什么,整天神龙见首不见尾。如此一来,阿灿和小艾这两人竟没有了吵架的机会。日子过得倒也相安无事。
至于我和湘美,在我的“女权高于一切人权、主权”的政策感召下,她终于英明地决定将周六和周日也纳入了我的“牵手日”。
我取得了阶段性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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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在胜利背后,我也付出了惨痛的代价。现在;“睡觉”这件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事,对我来说,却成了件奢侈的事情。因为,从湘美和那个周明骏分手之后,她就患了“夜间失眠狂想症”。
具体来说,就是只要她心血来潮,那不论是凌晨几点,她都会把我吵醒。(不排除暴力手段。)然后,她就会让我陪她到楼下数星星,或者,限我在五分钟内给她买来一包糖炒栗子吃。
最近一段时间,事态变得更加恶化。电视台也不知道在搞什么“飞机”,一到半夜三更总会放一些马术比赛。湘美受到启发,所以常常在我美梦正酣的时候,把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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