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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然他们也听到了我和吴毅的对话,于是众口一致地对我说:“我们也下去帮你搬东西好了!”
这帮家伙是怎么了,对我这么谄媚?
我的脑子里突然蹦出这样一句俗语来:狼舔兔鼻子――没安好心!
我赶紧用手遮住我的鼻子,只要没让狼舔到,应该还有希望吧!
当我还在摸着鼻子发呆的时候,所有人已经跑到楼下去搬东西了,只除了一个――那个叫“良心”或是“梁新”的家伙。
也许应该叫他“黑心狼”才比较贴切,我暗暗在心里想。
他臭着一张脸靠着我的门框说:“你打扰了我们看世界杯的美好时光!还有――作为一个女人,在进入男人的领地的时候,是不是应该先敲门呢?”
大敌当前,其它的狼都显得不是那么重要了,我立刻进入完全备战状态,伶牙利齿地对他的指控进行还击:
“第一,我怎么知道你们要看世界杯?谁规定你看世界杯的时候我就不能搬家了,今天下午你有提前向我预告过吗!
第二,你电视声音开那么大,我敲门你听得见吗?
第三,这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就算这里以前是属于男人的领地,但从我租下这个房间那一刻开始,这里就不再是属于你一个人的领地了。哪一条法律规定一个人在进自己家门之前还得先敲门的!”
在一口气说出这么多话,害我几乎喘不过气的同时,我满意地看到他的脸由青变黑,然后一语不发地回到客厅重重地把自己扔进沙发。
原来真的是有付出就会有回报,不枉我浪费这么多口水,我得意得几乎没仰天狂笑。不禁想起我的偶像刘青云曾经在一部电影里说的一句台词:“跟我斗!你永远是输家!”
原来这种感觉真的只能用一个字来形容:爽!
也许搬来这里住也不算是什么坏主意,至少以后有人跟我斗嘴,说不定还可以激发我的创作灵感呢!看他刚才的表现也知道,他就算是被我气得吐血也不会动手打我的。扮斯文!活该你被我气死!!!
在我得意得要命的时候,其它人已经把我的东西给搬上来了。为了不广泛树敌,我赶紧用我自以为最诚恳的笑脸对着他们,一个劲地说“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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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在同居的日子》第一章(3)
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这么虚伪,这么阴险。遇上一个阴险的女人,还真是这个“黑心狼”人的不幸呀!嘿嘿嘿!
经过一阵忙乱之后,我的房间看起来有点样子了。当然,忙乱的只是那些男人而已,而我,不过是站在旁边充当指挥。有人可以支使的感觉真是好呀!只要动动手指,就有人帮你把事情搞定。看来我以前真是太蠢了,居然没有好好利用过。
当一切都安定下来的时候,球赛早就结束了。我和那帮人来到客厅坐下,开始了千篇一律的寒暄。
那些个男生们争着向我作自我介绍,一时之间叫我全记住他们的名字也太难了,我当然不会花心思去记。我一边微笑着假装倾听他们的话,一边用眼角偷瞄那只黑心狼越来越黑的脸。他的脸越黑,我的笑容就越灿烂。
“对了,我们好象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呢!”其中有一个家伙说。
“对哦!我都忘了作自我介绍了,我叫郑初雪,以后要请大家多多关照了!”我虚伪地应酬他们。
一位满脸“青春”的仁兄赶紧献殷勤:“郑初雪!名字很好听,你是冬天出生的吧――”
“球赛都完了,很晚了,你们该回家了吧!”这位仁兄的话还没说完,黑心狼终于忍不住下逐客令了。
真是难为他忍到现在,估计快忍出内伤了吧!我在心里面偷笑,表面上却作出惋惜的样子送客。我真是越来越阴险了!
他会不会被我气得搬走呢?我开始幻想美好的将来。
怀着愉快的心情,我吹着口哨走进浴室准备洗澡。看着镜子里的我,摆出一个《白雪公主》里狠毒皇后pose的说:“魔镜!魔镜告诉我,谁是世界上最阴险的女人!”
答案当然是――我啦!
作为一个天天坐在家里写东西的“坐家”来说,我的生活规律是日落而作,日出而息。我不好意思称自己为“作家”,因为我怕有人会跳出来指着我的鼻子骂:“我呸!你这种不入流的家伙也能称为作家吗?你看看你写的都是什么狗屁!作家?真是笑大人的嘴!!”
作家们最突出的特点是视自己为旷世奇才,而其它人的作品都是狗屁。我在这一行虽然也混了这么久,写了不少的爱情小说,但我始终练不到目空一切的境界。我不敢称自己的作品为经典,更不敢把自己当旷世奇才看,而且,我最害怕的就是三不五时地跳出来在报纸上为自己的作品和某某对骂。所以,我当然不是一个合格的作家。可是我又需要一个头衔来称呼自己,于是,我对内对外都称自己为“坐家”,因为这样才比较符合实际的情况。
之所以日落而作,日出而息,是因为我虽然不讲究灵感这一类的玩意,但至少也要有安静的环境才可能写得出东西来。也许又有人要跳出来骂了,说真正的作家应该是无论在什么样的环境下都是文思如泉涌,下笔如有神的。于是,我只好再次道歉并申明说,我不是作家,所以,我需要安静的环境才能写出我那些不入流的爱情小说。
这也是我搬来和一个男人同住的主因。原来住的地方本来是不错的,但最可气的是上下左右的住户都有小孩。当我在白天想安心地睡个觉的时候,他们就蹬蹬蹬地跑上跑下害我日不成眠。等到我晚上想写稿的时候,又不知道是哪家刚出生的小孩,居然跟我拥有一样的作息规律,也不管有没有人捧场,哇啦哇啦地哭个不停。我已经足足有一个月没写出半个字了,眼看交稿的日期快到,编辑林洁每天都向我发出夺命追魂call,命令我按期交稿,否则小命难保。
说实话,这里的租金比我原来住的地方贵了好多,天知道我咬了多久的牙才下定决心搬到这儿来的。
我满心以为搬家之后,我就可以安心地赶稿了。但事实证明:我错了!
夜幕降临的时候,我决定开始工作,以弥补我在过去一个月中一字未出的过失。正在计算机前写得高兴的时候,一阵嚣张且杂乱的敲门声,把我原来已经想好的一句绝世好句给吓到爪哇国去了。
拷!谁呀?正想起身去臭骂那个不要脸的骚扰者,已经有人先我一步开了门。
接下来的一群男人说话的声音让我反应过来,肯定是昨天那帮家伙。不会吧!他们每天都来这里报到?意识到这一点之后我开始觉得头皮发麻,我不会这么苦命吧!
冷静,冷静!我一定不能让他们影响我的情绪!我咬着牙,使劲回想那句溜走的绝世好句。
叩叩叩,不是吧!登堂入室还不够,还来敲我的门!
我冲到门后,一把拉开门,正想破口大骂,却看到了吴毅大大的笑脸。正所谓伸手不打笑脸人,看在他长得帅的分上,原谅他好了。我深吸了一口气,尽量放柔声音问他:“有事吗?”
“是这样的,我们今天来看球赛,买了西瓜,想请你和我们一起吃。”
正想拒绝,他的身后冒出一张兴奋的脸,正是昨天那一脸“青春”的仁兄。他笑着说:“是啊,是啊!如果你对球赛也有兴趣的话,那就更好了,可以一起看!”
“谢谢,不用了,我还有事要做。”我勉强自己堆出笑容。
“可是――”
不等他们可是完,我赶紧把门关上。拷!吃西瓜,吃你个头!
回到计算机前,我继续努力地回想刚才那句被吓跑的绝世好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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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在同居的日子》第一章(4)
“各位观众,欢迎――”不是这句吧?正想着的时候,我的手指已经情不自禁地在键盘上把这句话给打出来了。什么跟什么呀!
我定一定神,原来是客厅里的电视声。那帮家伙把电视给开了,声浪大得吓死人。有没搞错,这帮家伙有重听吗?
我摇了摇头,找出耳塞戴上,企图抵挡客厅里传来的噪音,但是,他们的声音太大了,耳塞根本就没用。
拷!我拉开房门,气势汹汹地冲到客厅,双手叉腰,开口就想骂。
突然想起昨天立志要做一个阴险女人的伟大计划。
冷静,冷静,不能让一时的意气坏了我的大计。
我放弃茶壶造型,装模作样地咳了一声,成功引起众狼的注意,然后换上一副笑脸,作出一副很淑女的样子说:“对不起,能不能麻烦你们把声音关小一点,因为我正在写东西。”
那只黑心狼回过头来,冷冷地看着我说:“我们看我们的电视,你写你的东西,凭什么叫我把声音关小!”
腾的一声,我觉得我的头顶开始冒烟了。
在我要变脸发作之前,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