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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看他那张特制的、和轮椅齐高的六尺大床,点点头道:“大是很大、睡着也很舒服,就是不明白你干嘛要这么大的床!你能滚来滚去吗?难不成还怕你从床上滚下来?”
“怕我被你这种野婆娘踢下来!睡觉就睡觉呗,跟踩自行车似的!”他毫不示弱地回嘴。
我突然愣住了,狐疑地盯着他。
他不明所以地回看着我。“怎么了?准备吃了我还是怎么的?”
“你这儿……”我指着他的床皱眉、犹豫着该不该、要不要、轮不轮得到我来问接下来的问题。
他已经明白我的意思了,就说他聪明嘛!歪着脑袋笑嘻嘻地说:“这张床除了我、你是第二个睡过的人。”
“稀罕!”我白他一眼,其实心里觉得挺稀罕的!
“快去吃点东西吧!房间里要打扫打扫。”他扮了个鬼脸便先出去了。
打扫打扫?我连忙四下检查了一下可有什么不该出现在这儿的东西没有。转念一想,自己也真够神经质的,我是他带回来……呃,请回来的女人,又不是做贼来的,这么紧张干什么呀?于是我昂头挺胸地出去了。
一出门便遇到一个五十岁出头的老妇人,稍微有点花白的头发一丝不苟地拢在脑后扎了个髻、还用网兜兜着、一根散头发都没露出来。看到我的时候,两眼精光四射、仿佛X光似的、把我里外透视了个遍。
我的脸大概有点抽筋了,皮笑肉不笑地朝她点头,说了声:“早!”说完就恨不得敲自己的脑门,早个屁啊?晚还差不多!
老妇人的脸上突然现出一个很舒心的笑容来,把刚才的严厉一扫而光。“早!”
我心虚加羞愧地点了两下头,假装拨头发地遮着半张脸从她身边一溜烟过去了。
该死的方致远,也不知道告诉我家里到底有哪几口人!
客厅里那巨大的落地窗的窗帘完全打开着,可以看到外面宽阔的长方形阳台,阳台的一角还有点西晒太阳流连地不肯隐没。透过窗望下去可以看到不远处的小区里精致的小桥流水和栽满了红红绿绿的草花的花园,沐浴在深秋的太阳的余辉之下、有种不真实的感觉,仿佛外面是温和的春天一样。
“发什么呆?”方致远在开放式的厨房里叫我,“快过来吃啊!”
我揉着鼻子、左右瞟了瞟,还好,就他一个人在。这才快步走过去。
厨房和餐厅是连着的,当中被一个白色的亚克力长桌分隔开来。
方致远把一盘煎蛋卷放在腿上、手里拿着用餐巾卷着的刀叉、驱动着轮椅滑到餐厅里的白色餐桌前,朝身后的厨房甩了一下头道:“自己把牛奶拿过来。”
我过去参观了一下厨房。
嗯,德国全进口的厨具、整体化厨房设计!得了,这个厨房就够我奋斗半辈子的!
“在微波炉里!”他不耐烦地在我身后喊。
“瞻仰瞻仰不行吗?”我怒。
“瞻仰?我还没死呢!再说要瞻仰也到这儿来瞻仰啊,看着我家冰箱瞻仰个屁啊?”他也怒。
我笑了,这个小混蛋说话还真对我胃口。
“你不吃?”我端着牛奶坐到他对面的一张已经为我拉开了的餐椅上,看了看他对着我傻笑的脸。
“我早就吃过了。”他指了指我面前的盘子道:“我做的!”
“了不起啊?弄个蛋卷就把我打发了?好歹请我吃顿大餐什么的呀!”我用叉子挑了挑夹着各色蔬菜和腌肉丁、煎得很到位的蛋卷道:“再说了,就这么丁点东西、喂猫呢?”
“先垫垫肚子,待会儿请你吃大餐!”他的眉毛有点往一处拧,大概是看我这么不待见他的劳动成果、有点心疼。
我叉起一大块来往嘴里送,然后闭上眼睛、做出细细品位的样子,一睁眼,就看到他很认真地盯着我、等着我做评价。“嗯!”我点了一下头、咽下食物、又喝了一口牛奶才道:“还不错!”
“还不错?!”他的眉毛终于拧成一堆了,驱着轮椅到了我面前、一本正经地拉着我的手放到自己的腿上,一字一顿道:“我是残疾人!我给你做饭!你就不能说点好听的?”
我嘿嘿一笑,手在他细瘦的双腿上捏来揉去的、还顺便检查了一下他家小兄弟状况。
他愣了,低头看看我的手、又难以置信地看看我的脸,好半天才低吼一声:“不准吃我豆腐!”
我来回张望了一下、见四下没人,这才抓着他的轮椅扶手、凑过去亲了他的嘴唇一下,低声道:“姐姐我最喜欢吃你这块嫩豆腐了!”
他的脸竟然红了、脑袋也垂了下去。
我吃吃偷笑。
“吃太多、太快会厌的!”他冷冷地说了一句,轮椅往后退了一点、避开了我的手。
我愣住了,看着他滑回原来的位置、却也不看我,眼观口、口观心地入定了。
“方致远!”我有些郁闷地叫了他一声。怎么这么开不起玩笑啊?再说我也没开他玩笑啊,是他自己莫名其妙就想到坏处去了嘛!看来天亮之后还真的会影响人的判断能力诶!
“快吃吧,要冷了!”他朝我扬了一下下巴,然后又不说话了。
我郁闷地三下五除二吃光了面前少得可怜、只填了胃里的一个角的食物,然后扔下餐具和他就走了。
他默默地跟在我身后进了房间,又默默地看着我换衣服。
全副武装之后,我拖着自己的大包就准备走。
他拦住我。
“滚!”我瞪他。
“不滚!”他的脸色有点发白,表情很伤心。
我恼火地又瞪了他一会儿,飞快地转身从他身边一闪而过,悻悻扔下一句:“姑奶奶就不信跑不过你这个瘫子!”说完这句我很内疚,但是又觉得挺痛快。眼角的余光告诉我他被我的话狠狠地伤到了。其实这样也好,我和他本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即便我们有着志趣相投的一面,但是谁知道那能持续多久呢?最主要的是,我是个三分钟热度的人,万一日后他对我真到了用情至深的时候,我突然不耐烦他了、不要他了,他还活得下去吗?
自尊心被摧残殆尽的时候,是个人都会情不自禁地想去自尽、寻短见的吧!我就曾这么盘算过的,当然只是盘算盘算而已、而且三分钟以后就彻底放弃了。我怕死、怕疼、怕活受罪。小潘是最好的例子!
我是个健全人,没法切实体会残疾人的心情、也没那么多功夫去体会。每个人都有各自的伤心事,并不因为谁比我少了两条腿就该让我多同情谁一点。同情是无用的东西,往往还会好心办坏事,我早就不滥施同情了!很多时候,当机立断的绝情反而能让人振奋起来、憋着口气好好活下去,山高水远、来日方长之后,回头想想当初恨得咬牙切齿的那些人、那些事儿,你可能只会觉得风轻云淡、一笑了之了。所以,还是绝情一点好!
我走了!很绝情地走了。
方致远没再追我,也没叫我。像是一片被我掸落在身后的梧桐叶儿一样,悄无声息。
我希望他还是爱我、喜欢我的。
我更希望他能像我当初把小潘放在心底深处的小百宝箱里那样,只是很偶尔地翻出来看一看、亲一亲,然后又小心翼翼地锁起来,直到有一天我再也想不起来去看。
我最希望他能忘了我。这样最好!他那么纯洁,就和他苍白得几乎透明的腿一样的纯洁。可能是因为他对我的赤子之心让我觉得他纯洁吧,不管怎样,我觉得他比我要纯洁得多得多。他值得更好、更懂得珍惜他的人,不会动不动瘫子、废物地羞辱他,也不会骑在他身上的时候想着满大街能跑能跳的男人们,更不会明知道他寸步难行、还故意要他抱她、拿他的残疾寒碜他。
祝你好运,我的方致远。
2…1
我估计我是着魔了!着了那个叫方致远的小混蛋施在我身上的魔!
头十几天里,我满脑子他的脸和身子,还总担心他会找到我的单位来、弄不好还会死气白列地缠着我。不是他说的吗?从见到我的第一眼开始就喜欢我了,我会有这种忧思也不足为奇嘛!
但是他没有。
然后我就开始生气、开始怀疑他对我的所谓的喜欢和爱、也开始怀疑自己那晚是不是神智清醒、到最后开始怀疑我记忆中的种种细节是不是真的发生过!
他还是没来找我。
再然后,我开始反思。我试图弄清自己到底是怕他来找我呢、还是盼他来找我。反思的过程中,我越来越觉得自己是全世界最愚蠢、最没有原则的女人。因为我可以在前一秒钟拼命捍卫自己的生活信条、后一秒钟就会情不自禁地反省自己是不是对方致远太绝情了、再后一秒我又会痛恨自己的矫揉造作、当断不断。总之,我成了不是最愚蠢、便是最神经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