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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张·爱玲画语-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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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鸿章不念旧恶,以女妻之。大概是为了延揽人才,亦或是张佩纶真的得到了其女儿的垂青。张佩纶后来虽然娶了李鸿章的千金,但李鸿章与他为翁婿,反而不便保奏他了。于是夫妇二人只能避居南京,住入张府,过上了吟诗作赋、煮酒烹羹的生活。

《孽海花》里写李鸿章的千金擅诗,有诗评马尾之败云:“论才宰相笼中物,杀贼书生纸上兵”,对张佩纶颇有怜才爱惜之意。这是话本小说之衍,无非谈资。如若没有《清史稿》的史笔,我至多当它是一段红尘艳事,诗词曲赋里的粉末香屑。

李鸿章真是霍霍君子,能成为晚清中流砥柱,并非无因,亦非浪得虚名。能不拘门第,慨然将女儿下嫁,这一点心胸就极高。古来仕官重臣莫不拘于门第,拈着身上几根羽毛,以为自己就是凤凰。像李鸿章这样肯把小姐许给一介清流,而且是战败之臣,能有几人?

若没有他的成人之美,张佩纶与李菊耦不结秦晋之好,没有爱玲的姑姑和父亲出世,爱玲又毛之焉附呢?中国的家族血脉如河流,不可割裂,如黄河长江,潺然流动渊源不息。

算起来,张志沂是李鸿章的外孙,爱玲也就是李鸿章的曾外孙女,真正的贵族之后。爱玲虽然出生在上海的张公馆,但她的命运,她的作品都与南京的祖宅隐隐相连着。

关于这段家世,爱玲的态度是暧昧不清的。小时候一次放月假回家,弟弟像抢到一条独家新闻似的,故意以一种不经意的口吻告诉爱玲:“爷爷的名字叫张佩纶。佩服的佩,经纶的纶,绞丝边。”

爱玲诧异这个名字有点女性化。平常看祖父祖母的遗像习惯了,只晓得是爷爷奶奶,从来没想到爷爷也有名字。

又有一天放假回来,弟弟给她看新出的历史小说《孽海花》,不以为奇似地撂下一句:“说是爷爷在里头。”她切切地看了起来,凡是关于庄仑樵的地方都看得格外仔细。

“我看了非常兴奋,去问我父亲,他只一味辟谣,说根本不可能在签押房撞见奶奶。那首诗也是捏造的。”父亲让她去读祖父的文集,然而“典故既多,人名无数,书信又都是家常话。几套线装书看得人头昏脑胀”,却又不好意思问人,担心别人以为自己“喜欢讲家世似的”。

她虽然从未见过这位传奇祖父的面,却似乎很欣赏他,说他好。这与母亲和姑姑态度迥然相异。也许并非因为血统遗传,而是仰慕祖父的才华。她读到他的手稿,也许感觉他是个性情中的真人,能够体味到那人生的起落,有一种浩淼的“身世之感”。

这样的情结在以后有种种流露,这样的出生,她并不刻意拒绝,自然也无法拒绝。偶尔引以为荣耀也是自然的,也并不过分。常人常理,无可厚非。

然而又有引起他人种种的猜忌。“张爱玲在发表文章之余,对于她自己身怀‘贵族血液’,却是‘引以殊荣’,一再加以提及,俾众周知”。

甚至有讥讽之语:“什么名门望族,什么贵族之后!李鸿章不过是叶赫娜拉氏座下的一条狗,见了她口称老佛爷吉祥!如此的奴颜媚骨,有什么好拿出来显摆的?”

我絮絮叨叨说了一堆家族血统,又扯到门第相当,贵族之后,典型的阶级思想。但终觉得人与人之间是有差异的,对那些冷嘲热讽之人,我只是嗤一句:“就是看你没有,显摆给你看的!”我不介意有人批驳我门第观念深重。

最厌这一类道学先生,俨然自己是劳苦大众的代言人,其实不过是禄蠹之流,假清高,名利之心比谁都炙热。

血统无须提,这是天生的。亦有古人说:“王侯将相宁有种乎?”隔了千年,亦是金石之声,铮铮入耳。然贵族家风,如何又不能宣扬?中国的王道便是世袭,一家之言,一脉风流。好的东西经时岁锻打留下来,化做中华之经脉。时间在其中缓慢流动,融入中国人身体里的精气神,亦可刚亦可柔。

爱玲的祖母有四句诗:“四十明朝过,犹为世网荣。蹉跎暮容色,煊赫旧家声。”

多情人看到凄凉,我无情之人却只闻到朱楼碧户的脂粉花香,砖头墙缝里渗出的繁华遗迹、赫赫风流。看到高高门楣上挂的四个字——煊赫家声。即使是旧的,也是一脉相承,做个贵族之后,即便没落了,有“煊赫旧家声”可供遥想,有什么不好呢?

风流亦可自赏。



桃之夭夭

传奇依然延续着。跨过世纪的门槛,就到了张志沂——爱玲父亲这一代了。

大盛大衰,也是宿命。这样显赫的门第,留给后人既是光芒,也投下了沉重的影子。无法增添荣耀,不如颓废。又逢乱世,家也就渐渐败了。

乱世人自有乱世人的活法。邀友狎妓抽大烟,苟存性命于乱世。不求闻达于诸侯的念头也不一定不好,可惜太不成材。于是只好“一半生活在现在,一半生活在过去”。无论多么的煊赫也遮挡不了后辈的衰败。

因为父母是老夫少妻,张志沂少年丧父。年轻的寡母想要将亡夫的遗志传给儿子,望子成龙心切,严加管教起来便不免失衡。她给儿子穿上颜色娇艳过时的衣履,一副女儿家的腼腆相,让他见不得人,小心谨慎地预防着他别把干净辉煌的家声弄坏了。相反,对于女儿,倒给他穿男装,称“毛少爷”。这样阴阳颠倒的使两个子女一开始就分道扬镳了:儿子迂腐陈旧,独守家业;女儿坚强独立,漂洋过海,而老太太也落得个孤僻怪异的名声。

这时,黄逸梵——爱玲的母亲出场了。她是清末南京长江水师提督黄翼升的孙女,黄宗炎的女儿。嫁给张志沂可谓才貌相配、门第相当。这件婚事在当时想必也是轰动一时。

写她的时候,窗外一树桃花映入眼帘。阳光里开得簇簇生辉,像《诗经》里说“桃之夭夭,灼灼其华”,美得让人忍不住惊动。大约就是崔护看见桃树下的女郎时,“人面桃花相映红”的那种悸动惊艳。

桃花令人想起女子,葛则可代男子。《诗经》“桃夭”和“木”分别是新郎新娘的颂婚诗。”一个说:“之子于归,宜其室家。”后世以桃花喻女子者浩淼,总不及《诗经》意思好正。叫人读了心生欢喜,又清正平和。又后来,志怪小说里大凡桃树精幻化的女子必不同一般的香艳婉转,格外勾魂摄魄,也是俗艳。可见万物源头总是清正。

我小时候,最爱看人迎亲拜堂。长长的队伍,踏破清晨的薄雾。遍地金箔碎屑,沾在微湿的地面上。满世界的华丽喜气,都萦绕在人身上。

新郎打扮得齐整。按习俗新娘脚不可着地,须由兄长背出门来交给新郎,似一种生死情重的托付。再由新郎自娘舅手中把新娘接过来,或抱或背,新娘总是娇羞无限。此时此刻,我心底悠悠漫出艳羡和憧憬来。

一个女子由娘家到夫家,是人生的第一次轮转。连脚都可以不沾尘世,是这样的轻巧珍重,却又是这般虚华。从此到彼,不能自主。

她初嫁与他时呢,是不是这样的欢欣喜悦?是不是这样娇羞不安?

当初,一个是宰相孙儿,一个是军门孙女。张志沂和黄逸梵,世人眼中的金童玉女。那一日大红灯笼高挂,宾客满堂。大红喜服,龙凤烛燃,连乱世末的暗灰天地,都被这桩喜事映得微显生机。

会有人念“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亦会有人闹洞房,在帐头床中洒下花生红枣桂圆石榴,嬉闹叫嚷着:“早生贵子,多子多福。”会有人准备好合卺酒,待新人交杯饮过。

他揭下她的红盖头时,曲终人散的寂寥中,两两相望。这个男人,就是那个与自己白头到老的人么?初为人妇的黄逸梵定会有微微不安和疑虑,但她一定会真心期盼和这个男人相伴到老。这是女儿心;一旦嫁与人;便是一种无可言说的信赖和期许。

她一定不会料到后来的变故,不会想到在有了一女一子以后,他们会一步步走向决裂,更不会想到她和他的恩怨,会牵扯到子女,影响了爱玲的一生。

人世夫妻亦如万物源头总是清正,到后来磕磕绊绊难免污浊,总不能始终如一,想来叫人灰心。人生若只如初见,不变不移,该多好!

她和他或许也有恩爱的时候,爱玲和弟弟的降生或许让他们有短暂的亲近。爱玲说过,父母在她三岁时合力看护她的伤寒症。淡淡一句已说尽夫妻之间患难相扶,父母子女之间生死不可动摇的大信。然而惟有淡淡最伤人。以后漫长岁月里,只能靠幼年回忆里的一点余温温暖自己。想想,爱玲真是凄苦沼至极。

后来,她对他渐渐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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