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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张·爱玲画语-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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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之一。原因是平常写作,很难有这种激动的心情。”常言道:“锦上添花易,雪中送炭难。”爱玲偏偏是你富贵我不沾你,你受难我亦不怕去看你,可见其仁侠重情。

患难不相忘,亦不避嫌弃,那真是无可言说的知己之恩。彼时柯灵虽没有明言,但用文言复信可见其慎重。名士之风悠然可见,其感激之情,也不可言喻。

我读《今生今世》,胡兰成也写到这一段:“爱玲与外界少往来,惟一次有个朋友被日本宪兵队逮捕,爱玲因《倾城之恋》改编舞台剧上演,曾得他奔走,由我陪同去慰问过他家里,随后我还与日本宪兵说了,要他们可释放则释放。”

事情并不希奇。只是读了柯灵的文章才知道,连他自己也不知道当年救他的就是爱玲。原来她只是兀自做了,完全没有张扬。时隔四十年才知救命之人,柯灵于是“产生了难分难解的复杂情绪。但是对张爱玲的好心,我只有加倍的感激。”古人遭难蒙人搭救只是一句“救命之恩,没齿难忘”。柯灵想必也是这样的感觉。

施恩不望报正是中国的侠义。爱玲是侠女。

她是天生的贵族,亦是真正的贵族。红尘冷漠湮灭不了她温热善良的心,世间曾有爱玲,是我们的幸!

她本就是妙玉。虽然到头来仍是“红尘肮脏违心愿”,到底没有“太高人愈妒,过洁世同嫌”的慨叹。

爱玲比之妙玉是幸运的,因她活在我们的时代。



到底是女子

她说“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写得恢弘大气。

她说:“就是再没有心肝的女子说起她‘去年的那件织锦缎夹袍’的时候,也是一往情深的。”写得情致缠绵。

她说:“从前的人吃力地过了一辈子,所作所为,渐渐蒙上了灰尘,子孙晾衣服时又把灰尘给抖了下来,在金色的太阳里飞舞着,回忆这东西要是有气味的话,那就是樟脑的香甜和稳妥,像记得分明的快乐,甜而怅惘,忘却了忧愁。”写得黯淡幽怨。

我自从看了一幅爱玲储衣室的照片,满满当当的华服,现在看来都不过时,深为惊讶羡慕。读到有段时间爱玲每天提着个小菜篮自己去买菜,我也不觉得她是清苦的,那苏丽珍不也是天天拿着保温桶去买云吞吗?清贫散淡有时也是一种情调。

娴静优雅的爱玲会在阳光浓烈的日子里,摆弄拾掇着自己的旗袍、前清夹袄和日本花布。阳光那样细碎地洒在她脸上。她微眯着眼,笑着,浅浅满足地笑着。树上的叶子闪着金翠的光,她看了一会儿,幽幽地叹息着。

旗袍是她的至爱,直到去世,她依旧穿着一件赭红色的旗袍。也是这件赭红色的旗袍使她的辞世显得不那么凄凉——这个女人自始至终是亮烈的。我想来想去,想不出一个女人能像她一般爱恋着旗袍华服。这样的知根知底,一不小心,成了病态。

爱玲说:“我既不是美女,又没有什么特点,不靠这些招摇,怎么引得起别人注意?”类似这样的话她也曾经对弟弟说过:“一个人假使没有什么特长,最好是做得特别,可以引人注意。我认为与其做一个平庸的人过一辈子清闲生活,终其身,默默无闻,不如做一个特别的人做点特别的事,大家都晓得有这么一个人,不管他人是好是坏,但名气总归有了。”

这些话半真半假,我便只认做她内心天真的表证,但对这句话本身的观点,我却不大苟同。

一个没有个性的女人,任凭怎样招摇都是不智的,越招摇,越显得自己的俗陋。女人可以没有姿色,却不能没有个性。譬如爱玲,也许称不上绝代佳人,却自有一番味道。

“一袭拟古式齐膝的夹袄,超级宽身大袖,水红绸子,用特别宽的黑缎镶边。右襟下有一朵舒卷的云头——也许是如意。”这样华丽颓唐的劲头,不是特别的女子怎么当的起?怎能穿着,举手抬足渗地出味道?这个奇装炫人的女子,如同她的文字一样,的确给当时的上海增添了一抹艳异的色彩。

在《更衣记》,爱玲说:中国男人的生活比女人自由得多,但衣服恰恰相反,单凭这一点,我就不愿意做一个男子。

像爱玲这样不善言谈的人,“衣服是一种语言,随身带着的袖珍戏剧”,能够看到自己的人生。




财迷的担当

“生在现在,要继续活下去而且活得称心,真是难,就像‘双手擘开生死路’那样艰难巨大的事,所以我们这一代的人对于物质生活,生命的本身,能够多一点明了与爱悦,也是应当的。而对于我,苏青就象征了物质生活。”

这是爱玲对生活现实的态度。所以,她会因稿费与杂志编辑起争执,她会与车夫讨价还价。如胡兰成所说:“她处事亦有她的条理,亦且不受欺侮。”又说:“爱玲每用钱,都是一种理直气壮,是慷慨是节俭,皆不夹杂丝毫夸张。”

我友离离也是一个满身尘埃,亦抹不去爽利的女子,爱钱爱物,世俗的真,天真的可爱。与她言笑,时常模糊地想起一个人。近日复读张爱玲,才蓦然悟醒,那个自己一直想不清朗的人就是爱铃。二人的脾性颇有相近相通之处,一般是大家闺秀,一般的独立刚烈,一般的“一钱如命”。

爱玲从不讳言自己是个“财迷”。有许多关于钱精辟的言论。譬如,“我喜欢钱,因为我没吃过钱的苦,不知道钱的坏处,只知道钱的好处。”又有:“钱太多了,就用不着考虑;完全没有钱,也用不着考虑了。”“我母亲是个清高的人,有钱的时候固然绝口不提钱,即至后来为钱逼迫得很厉害的时候也还把钱看得很轻。这种一尘不染的态度很引起我的反感,激我走到对面去,因此,一学会了‘拜金主义’这名词,我就坚持我是拜金主义者。”

生活中的爱玲也常常喜欢以自食其力的市民自诩,而这小市民是真可爱,叫人忍不住欢喜。她内心光照万物,对人世有华丽的期望。所以爱恋世俗生活享受。但在人生关节路口,该当决断的时候,她又能断然舍弃。钱,对爱玲而言从来不是关系根本,不可牵动她的心意。

好像一九三七年的那个冬夜,爱玲深一脚浅一脚地逃到大街上。街灯下只看见街道一片寒灰,寂寂的冷,被禁闭已久的她终于再次站在外面的天空下。她断然地离开富裕的父亲,投奔经济拮据的母亲。

在这之前,何干给她带来母亲的消息。母亲让她想清楚:“跟了我,可是一个钱都没有。跟你父亲将来张家的家产还有你一份!要你自己想清楚,将来不能后悔!”

虽然张佩纶在世时张家已经开始走下坡路,爱玲的父亲又败了不少,可毕竟是曾经的世家望族,和贾府一样,“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当年李鸿章送给女儿的嫁妆就蔚为可观,加上张家祖先留下的产业,底子还是有一些,至少表面上仍旧能维持住旧日的生活气派。

爱玲思考了许久,最后还是决定出走。

和姑姑住在一起时,也常常遭遇生活的窘境。曾经有一个阶段,姑姑被洋行裁了员,爱玲继续在读书。母亲在新加坡,生死下落不明,父亲那边的一切早就与她无关了。生逢乱世,又在打仗,谁也顾不到她,谁也怪不了谁。

爱玲趴在爱丁顿公寓的阳台上,听电车回家叮铃铃的声音和街道上喧哗的人声。世声喧杂,旁人一眼滑过的东西,她总能看出妙处来。以往,六楼的高度无形中让她得以用俯瞰的姿态面对生活,现在她却不得不面对金钱。

迫于生计,她开始了自己的写作生涯。这个发现让我有小小的窃喜,她也如我一般,并非怀揣着文学梦才一路杀奔到这块田地里来的。她需要忧心柴米油盐和房租的费用——当时住的爱丁顿公寓,房租算是很高的。姑姑又不和她客气,老老实实各付一半,锱铢必较。她打碎块玻璃,任是财务危机也得赶紧配上……

爱玲谈钱总不俗,却自有一种平实喜乐,隐隐期盼,如她期许的安定人世。钱能让爱玲看清人生华丽深邃的真象,哀伤深重,亦可叫她享受更多生之愉悦,欢喜明亮。这样才是真好!与现今那些阳春白雪清纯幼稚的文学女青年比,陷入寻常生活烦恼的爱玲看上去更真实亲切,更让我喜欢。

我也是俗人一个。由一个“视金钱为零食的”女孩,转变成了“视粪土为金钱”的财迷,大约也是因为伸手要钱卖东西总有看人脸色的惶惑,花起来也不痛快。间或大人心情不好,垂手侍立,声若蚊哼,丢来钱的同时丢来脸色,那种屈辱的感觉强烈地刺激了我的钱欲。

我母亲对此十分不解,按说我小时候抓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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