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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筒子楼里找她的。她从图书馆回到住处,看到老余正百无聊赖地在楼门前等着她归来。
“他们回来啦。”老余一见她就这么说。
“谁?”她问,“哪个他们?”
“小玲珑啊!”
他没有说刘思扬。可那是他。有几分钟潘红霞觉得自己在飘,没有了重量。她看着老余的嘴,一张一合,一张一合,却没有声音。老余没有声音地传递着关于他的消息。后来老余不说了,老余住了嘴,奇怪地盯着她看,问道:
“潘红霞你没听我说话呀?”
她醒过神来。
“有点儿头晕。”她说。
后来他们就来到校门外一家小饭店,叫“胡家拉面馆”,正是中午的饭点,可是人并不多,大概是因为正在暑假里的缘故。他们一人叫了一碗拉面,点了几个凉菜,潘红霞为老余要了冰镇啤酒,他们喝着。老余看到血色慢慢回到了对面那个女人的脸上。
“他们现在在哪儿?省城吗?”潘红霞问。
“不。”老余说出了一个小城的名字,那是小玲珑的家乡。
三年了,很少听到他们的消息,也从没有接到过他们的来信。只知道,小玲珑被分配到了拉萨的一所学校,而刘思扬则分到了一个文化单位。三年来刘思扬很沉寂,没有再看到他写出什么东西,他似乎从文坛上消失了。这三年,无数个文学新星像雨后的蘑菇,这里一朵,那里一朵地拱出来,“刘思扬”这三个字已经失去了它最初的光芒,成为“过去”的象征了。
老余说他们先到北京,然后,从北京经大同直接到了那座小城。
丁克搞了一辆车,丁克现在在政府机关工作,负了一点小责,办公室副主任之类,潘红霞觉得一个诗人“从政”有些莫名其妙,更莫名其妙的是这个“政”管的还是吃喝拉撒这一类真正的俗务,可是这俗务竟让丁克做得兴致勃勃,风生水起,据说很快有被扶正提升为处级的可能。至于诗歌,倒是常常听说他参加这里那里诗人们的聚会,这大概就是他和“诗”最后的一点联系了。
可是从政的丁克比一个诗人丁克有用多了,他搞来了汽车,这样,老余就联络了几个在省城的同学,一起上路去北边的小城看望高原来客。
当然,是一个星期天,而且,天气晴朗,面包车从城北开出行驶在不错的公路上。一共有五个人,丁克还兼着司机的角色。他于一年前利用职务之便考取了驾照,在这一点上他属于先知先觉者。其他两个人,一个姓张,一个姓李,都是当年老“红钟”的成员。还有一个郑岫,则是从她所在的县城,直接去那北部小城,和他们会合。
这是一次愉快的旅行,一群不错的人,一辆不错的车(日本丰田),车里还有他们不讨厌的音乐。一个女声在用粗犷的声音歌唱着黄土地和家乡:“我家住在黄土高坡,大风从坡上刮过——”现在他们就正走在黄土高坡上,只是,这不是一个有风的季节,和平、宁静,窗外,是正在冉冉升起的八月的太阳。
“还记得咱们去东岭吗?骑自行车?”丁克忽然扭头问着大伙儿。
“当然记得。”他们七嘴八舌回答。“东岭”就是那个“文学新星”的学校,那旷野中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学校,潇河就在它后边流着。他们高唱着“横断山,路难行”朝那里飞驰。不能相信从那一天到现在,时间已经过去了——七年。
那个“文学新星”如今已是文坛上如日中天的人物,一个某一文学流派的扛鼎人物。
“那天我在电视里看到他了,”老余说,“是一个关于他的文化片,某某某回故乡,寻根什么的。”
车里沉默了一小会儿。不用说,不约而同地,大家都想起了,刘思扬,他们中曾经最辉煌的一个,如今沉寂下来:突然就有了一点沧海桑田的伤感。车子飞驶着,有些惊心动魄,好像那是“时间的战车”。
“陈果现在也不知道怎么样了。”潘红霞打破了这沉默。
陈果和所有人都不再联系,她像隐身人一样消失在了北京那座伟大的都城中,消失在了一千万人口之中,蒸发了,他们再也找不着她。
“听说她结婚了。”老余回答。
“我也听说了。”姓张的那个女生,叫张莲,在省报副刊当记者,属于消息较为灵通的一族。
“好像,找了一个年纪挺大的人。”张莲又补充一句。
似乎,没人对这消息感到惊讶,那似乎就应该是陈果的结局。当然,从前,他们可都不这么认为,他们都曾经以为陈果和刘思扬是天设地造的一对。
“其实,去东岭那时候,小玲珑和刘思扬,就已经有情况了。”丁克说。
我再也找不到你(2)
是啊,一个爱情故事,往往,就诞生在一条公路上,诞生在旅途之中,有什么奇怪呢?这样的先例太多了,可当时他们怎么都没想到呢?刘思扬其实是在宣布他的爱呢,他说,“有美同车兮,我心飞扬——”可当时他们认为那只不过是一个玩笑。
所以,陈果消失了。
陈果在另一个地方开始了另一个故事,那故事与他们无关……
“嗨,潘红霞,现在可就剩下你了,”老余忽然扭转了话题,“你怎么搞的,还不赶快嫁人?”
潘红霞笑了。
“没人要我啊。”她回答。
“赶紧努力呀。”大家说。
“谁说我不努力?”潘红霞理直气壮,“我特别努力——都跳过好多回集体舞了!”
“跳什么集体舞?”老余挺纳闷,“谁让你跳集体舞?”
“全社会啊!”潘红霞回答,“工会、妇联、街道,主要是妇联,妇联是红娘,我们呢,是崔莺莺和张生,不过是过气的崔莺莺和年龄一大把的张生,大家排成两行,像幼儿园小朋友,一会儿面对面,一会儿手拉手,点头,微笑,走花步,八步,十六步,喇叭里放着那支歌当舞曲,‘太阳太阳是一把金梭,月亮月亮是一把银梭……’这么一举手,那么一举手,现在我一听到这金梭银梭就头疼欲裂:集体舞后遗症!”
大家笑起来。
不过人们心里都有点奇怪,这不是潘红霞的风格,这么滔滔不绝,这么自我调侃。她看上去有着可疑的兴奋,她两颊潮红,眼睛闪闪发亮,像一个狂躁症患者。看来女人到年龄不结婚是不行啊!至少,老余这么想,他觉得潘红霞显然是内分泌失调了。
那座小城,看上去很萧条。它差不多已经接近雁北,再往前走几十公里就是雁门关了。从前,一千多年前,这里应该是金戈铁马的战场,每一寸疆土都浸染过前人的鲜血。它有一座高大残破的城楼,是从前“走口外”的人必经之路吧?这一路,他们已经看到了烽火台和外长城的遗迹,此刻,这萧索的边关小城竟有些让他们肃然起敬。“丰田”缓缓行驶在几乎没有什么行人的城街上,后来他们就看见一个人,站在县招待所门前,冲着他们的车招手。
刘思扬!
丁克第一个叫起来。接下来是一片叫喊。车几乎擦着他的身体停下,车门开了,他们一个一个跳下来,像孩子一样,兴奋地喊叫。老余和他拥抱,接下来是丁克,然后是姓李的绰号叫“公爵”的男生,最后是张莲。张莲不住嘴地叫着,“刘思扬!刘思扬!刘思扬!”刘思扬笑着。他明显地黑了,一张脸,有了更清晰更硬朗的轮廓,一个多么英俊的男人!那是高原给他的馈赠。
“都来了吧?”刘思扬忙着招呼大家,“走,先到招待所。”
“哎,潘红霞呢?潘红霞!”老余叫起来,他四顾一望,“你怎么还不下车?”
潘红霞倚着车门,站在那里,站在那欢乐的重逢之外,看着,看着那个人,唯一的人,残忍而无辜的人,她日思夜想永不能拥有的珍宝,她的神明,她的幸福和噩梦……他站在那里,如同天空一样可望而不可即。她不能开口说话,泪水把她的咽喉堵住了。
他看见她了,他向她灿烂地一笑。
“潘红霞!”他说,“你好大的架子!”
他向她走来,向着车门,向着她。他来到她身边了,朝她伸出一只手,她把自己的手伸过去,他握住了,那么亲热和有力,他用力一拉,她跳下来,几乎撞到他怀里。
她仰起脸,现在,他们离得是这么近,她几乎不能呼吸——接近他就像接近高原一样让人缺氧窒息。他的鼻息,一下一下,像风拂在她脸上,带电的风,刺激着她的皮肤、她的血肉。她鲜艳极了,那贲张的鲜艳看上去简直妖冶逼人。他有些惊诧地望着她,渐渐地他的呼吸中有了一点微妙的粗鲁。
“嘿,潘红霞,要是我这会儿Kiss你一下,你会不会给我一耳光?”他半真半假用玩笑的口吻说。
所有的人,都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