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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说的第一句话,便是这句。
叶林舒抬头,见到林安夏不同以往的打扮,先是一愣,随后皱了皱眉:
“这是叶薇叫我交给你的。”
林安夏微微一愣,林叶薇,她几乎要忘记这个人,如果不是他提起来,她甚至要将他彻底忘记。
“她还好吗?”终究,林安夏无法决绝她的好意。
“她说她想见见你。”叶林舒度到窗前,看着窗外白色的天空,楼层太高,以至于每次,叶林舒都觉得这个地方有些寒冷,俗话说的高处不胜寒,大概就是这个意思了吧。
“替我谢谢她,我先回去了。”
林安夏不拒绝,转身头也不回的下楼,索性叶林舒并没有叫住她。不然她真的不知道该说什么。
她怕自己一不小心,又会对他展开无限的遐想和思念。
还好是林叶薇给的,不然,她真的不知道要如何说出那些拒绝的话。
这是叶林舒早就想好的台词,至少让他证明了一件事,她在楼下的公司上班。
她今天的打扮让她耳目一新,他一直觉得她喜欢女强人,可是自从遇到林安夏,他终于发现,那不过是自己从业以后在心里留下的一个小幻想而已。
他喜欢林安夏,这是他心里一直没有变过的决心。
回到公司,大部分同事都已经去吃午饭了,林安夏将骆晨曲给的中药装在袋子里,抬着叶林舒送的午餐走上天台,不去餐厅是因为怕见到叶林舒,天台一向安静,林安夏喜欢这里,仅仅只是因为在这里她可以享受一个人的世界,不可否认,以前的林安夏内向,不爱说话,这是自小就养成的癖好,因此当林安夏知道自己被网站签约的时候,第一个想到的竟然就是从此以后可以一个人平平静静的生活,做个资深宅女,当然,林安夏的这个幻想很快被打碎,网络写手并不适合每个人,最初的两年,林安夏过的十分拮据,她的风格总是不能和当下流行的类型融合在一起,只能收到小部分粉丝的支持,每个月的开支总是刚刚够,因此,林安夏终于决定要找人合租,于是,苏莎莎就是在这个时候遇到林安夏的。
初次见到林安夏的第一眼,苏莎莎的第一反应是:“妞,你成年没有?”
林安夏长的又瘦又矮,面色呈现出不正常的苍白,最初的那段时间,苏莎莎还不敢和林安夏有过多的交流,因为林安夏老是把自己困在屋子里,整天噼里啪啦的,直到后面渐渐熟络,苏莎莎才和林安夏打成一片。
想起这些,林安夏心里总是甜蜜而又开心,她能遇到苏莎莎,应该算是她上辈子修来的福气吧。
不知不觉,林安夏竟然将手里的饭全部吃了,连她自己都有些吃惊。
饭后要吃药,虽然这次她恨不得将这些中药全部到了,但是转念一想,这是骆晨曲千里迢迢带来给自己的,自己在不能想以前一样全部倒了,好歹,肯定还是要喝一点的,但是,她不能保证她就能全部喝完,林安夏怕苦的东西,这是从小就养成的习惯,因此,看到面前这袋黑色的液体时,林安夏不由的有些发抖,思考了许久,林安夏终究还是仰起头,咕隆的喝下一口,还不等下咽,就被她全部吐了出来,胃里一阵恶心,她自小就是这样,一吃到苦的东西,胃里就会排山倒海,不难保证这次自己不会吐,林安夏索性赶紧飞奔下楼,这里离二十楼最近,没有通往屋顶的电梯,找到洗手间的位置,林安夏就狂奔进去,打开水龙头马上掬水送进嘴里,不行,不行,还是太苦了,真的太苦了。
对着水龙头干呕了几下,始终没见胃里有其他的动静,还好没有吐出来。
林安夏谢天谢地的转过身靠在洗手台上,也许是一直低着头,等到转过身去,面前一脸惊愕的叶林舒才出现在林安夏的眼睛里。
他就站在她身后,看着她想吐却又吐不出来的样子,为什么他会认为这样的感觉,像极了孕妇?
回忆
他竟然会觉得她像孕妇?!连他自己都觉得惊讶。
“你还好吧?”
林安夏看着他,愣了愣,突然摇了摇头:“我没事。”
说完,脚底抹油一般的跑下了楼。
林安夏在叶林舒的心里,一直都是反应迟钝的代表,每次都是这样,她总要先愣个一两秒才开始猛烈的摇头,或是点头,然后跑开。
他认识她那时,她就是这样的。
那时,小小的林安夏站在自己面前举着手里的饭盒:
“谢,谢谢你的饭。”他的声音极小,说着十分标准的普通话。饭盒已经洗的发亮,她低着头,等他接过自己的盒子,而他终究没有伸出手去,只是淡淡的应了一声:
“你明天再送过来好吗?”
她愣了愣,然后猛烈的点了点头,转身跑开。
白色的瘦小身影马上就消失的无影无踪,那时,他觉得她是个内向的女孩,不多言语,但是,他却从她的眼里看到其它的神色,坚强和倔强。
那时候,林安夏才十七岁,自己,也紧紧只是二十五岁,一个步入社会不久的研究毕业生。
他的样子令他想起初中时他暗恋过的女孩,小虎牙,两个甜甜的酒窝,他暗恋那女孩到大学毕业,直到目送那女孩步入婚姻的殿堂,他不曾对她说过任何表白的话语,因为他清楚的知道,那个女孩,从来没有看过他一眼。
那是一段暗恋,也许可以当做初恋。那时候的叶林舒这样简单的想。
遇见林安夏,爱上林安夏,然后又和她分手,这时,他才知道,这才叫初恋,他爱她,她也爱他,只是他们没有在一起。
他仍旧记得林安夏第一次接吻的样子,她拼命屏住呼吸,踮起脚尖,被她轻轻的抱在怀里,她不开窍,总是不肯松开牙齿,那样子好像即将背负远征的战士,直到他放开她,才发现她红透的脸和不太均匀的呼吸,她竟然没呼吸?!他惊讶着,又十分想笑。
最终,他轻轻的摸了摸她的头发:“夏,你太美好,我们来日方长。”
他现在觉得很可笑,来日方长?他却仅仅只是和她交往了三个月而已。
自此,分道扬镳。
形同陌路。
他兴庆,他当初没有动她,没有拿走她青春里唯一的东西,他可以完整的将她交给另一个人,他不祈求任何,他只希望,那个人可以好好的爱她,关心她。
仅此而已,他的愿望——你若安好,便是晴天。
只是林叶舒从来没有想过,那时候,他拿走了她的初吻,也拿走了她的心。这些,或是甜蜜,或是青涩的回忆,如同一碗永远芬芳的蜜浆,慢慢的融化在林安夏的心里。
可是,直到五年的时光沉淀,他才突然恍然大悟,林安夏爱自己,自己也爱她,他们为什么,不可以重新来过呢?
在飞机上的时候,他是这么想的,只是没想到,还没有把回国的消息告诉她,他就和她不期而遇。
他和林安夏之间,终究是隔了千山万水的吧。
她十七,他二十五。
她二十二,他三十。
他们相差太远,年龄就是一个很大的障碍。
也许,就像林安夏所说的,她对他的感觉,仅仅只是依赖。
******
不知道下了多少道楼梯,直到心跳的感觉越来越快,林安夏才不得已的停下来,她不能在跑了,他知道她不会追上来。
坐在楼梯上,林安夏终于得以长呼一口气,顺了顺凌乱的内心,胃里排上倒海的感觉反而没有了?真是奇迹。
骆晨曲的药林安夏不打算喝了。
顿了顿,林安夏看到两手空空的自己,糟糕,饭盒忘在天台上了!
可是,如果现在返回去又见到叶林舒怎么办?可是,饭盒是林叶薇的,自己应该洗干净还给她。
内心无比纠结,最终还是良心胜利,林安夏只得又返回天台。
索性这次并没有遇到叶林舒,林安夏终于松了口气,无论如何,这饭盒是一定要还给她的。
林安夏本来是想洗干净了第二天又还给叶林舒,结果还不等自己有任何反应,同样的饭菜又经过得叔的手送到林安夏手上,这不过这次不是打着徐秘书的口号,得叔直接说:
“林小姐,这是楼上的林叶薇给你的。”
于是,林叶薇是何许人也?这个名字马上在公司成为红极一时的人物,当然,也有好奇的同事询问林安夏原因,林安夏只是说林叶薇是自己很好的朋友,仅此而已,不像大家透露什么,接下来的几天,林叶薇总是整点给自己送午饭,变着花样的送,只不过都是补血的饮食而已。
苏莎莎那妞知道这件事,竟然还特别高兴的朝林安夏犯花痴:
“小夏,你终于还是朝女人下黑手了吗?谁家的大户千金迷上你了?说!”
“喂,苏莎莎,好歹你也有脑子的吧,你还不了解我,我怎么可能喜欢女人呢?”
“我又不是你男人,我怎么知道。”苏莎莎一脸无辜的耸耸肩,继续低头涂透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