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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嘿!起来了,有客人到了!”猫仔大声说。
其实我也是客人,就是比她来的早几天。我睁开眼看看,首先进入眼睛的就是窦志的脚,原来她嘴里所说做梦的人就是我。我得看看她长什么样。
她在笑,有两酒窝,特可爱,眼睛不大,但也不小,头发吧!最多能梳个兔尾巴辫子,反正不长,最多比我长那么一点。说到漂亮吧,没多大漂亮,大陆货!身高在一米六吧!跟我很相配呢!当然,这是我个人想法。
可能因为有这想法,奠定我和她会走到一起,但谁都不会这么想的。因为物以稀为贵,这里是庙堂,突然来了个尼姑,和尚们岂不都……当然,有些佛法高深的和尚不为之所动,比如卞亮,因为佛法高深,所以早就有拍拖了。而就因为这佛法高深,又使他不花心,对其女朋友特别的专一。
她表面上是非常……非常……说不来,反正就是知道的事情很多的那种,知道男男女女的事很多的那种女子,为什么呢?因为我跟痞子说成人笑话的时候,她也会笑,一点害羞也没有,或许她很成熟吧!不过……当痞子说到:“五百个女人,打一个运动用品厂。”的时候,她突然跑了出去,其实我那时侯纳闷,因为我不知道谜底,即便痞子揭了谜底说是“铅球厂”,我还是有点迟钝。当然痞子这人还是服务周到的,他给我解释了,我也醍醐灌顶。
我听了这个笑话吧,只顾着笑了,也没顾其他人,窦志已经去追她了。后来,他们俩都不见了。直到下午吃晚饭的时候,章杰找到了他们。人饿了当然会找东西吃,如果不饿,可能我们是找不到他们了。
这一天是最热闹的一天,因为有好多人都到齐了,晚上开会,成立理事会。像我这样年纪,又没有工作过的小孩子,怎么知道理事会是干什么的呢?反正在我的印象里,理事会应该没事就开会,有事也开会的一个部门。
她也参与此会,当然从不说话,我陪在旁边,不知道为什么哦,我是最后一个坐的人,那个凳子正好在床边,而她就坐在床上,于是我陪她是个巧合,不是我故意接近所致。不过那种感觉还不错啦。大概是我一年没有谈恋爱了吧!
不过那个会议没多大意见,可从她的表情上可以看出,她对此会议的不耐烦,偶尔还对我轻轻的说:“他们说的怎么这么冠冕堂皇呢?”可能现在的女人都那么的现实,而男生却喜欢做梦吧。
时间过的很快,差不多该吃消夜了,章杰和卞亮叫我陪他们去买东西,我顺便拖上她,因为她在里面肯定很无聊。我是不是太细心了呢?当然不是,更细心的是窦志。因为吃完夜宵以后,窦志就帮她铺好了床。我此时此刻佩服窦志,怎么这么体贴呢?我是打得吐血也想不出这招的。
我这人吧,喜欢侃,喜欢开玩笑。没事我就对她说:“嗨,做我女朋友吧,我现在单身,我把你带回上海在我兄弟面前招摇一番。你看怎么样?”
她总是这么一句:“拜托,别开玩笑。”
其实何止我一个人开玩笑呢?好多呢!除了她自己没跟自己开过这样的玩笑,其他人都开过。哦!对了,还有近30岁的青帝没有开过。
其中有个男生,我就用甲来代替吧,甲这个人呢……长的不错,就是说话有些结巴,块头也不错,听说是踢球的,结实!不过就是没谈过恋爱,这次来到常德吧,遇见了她,突然脑子里起了化学变化,喜欢上了她。这可能叫一见钟情。当然,我也一直粘着她啊!于是甲就一直妨碍我。有时候我没心情与他们纠缠,我会自动离开,睡觉去。
比如在一次吃饭的时候,别人都认定我喜欢她,还有甲也喜欢她。我那时侯吧,可能是喜欢她,可我没想过这个问题,只当好玩而已。反正呆在一起的日子不长。而甲就认真了。那些人也帮着甲嘲弄我。我就离开,因为在那里没有好话可以听,还是离开的好。
到了寝室,我就睡觉。她回到寝室,拉拉我的被子,问我:“干嘛呢?”
“睡觉!”
虽然我躺着,可我能觉得这女孩不错,她过来就问我,可能是怀疑我心里被嘲弄的不顺了,所以躺着装睡。睡对与我是不用装的,因为我确实想睡。因为这是认识她的第二天,前天通宵开会。
去诗墙玩的那天,男孩子几乎都围着她转,别人都说我对她有意图,所以为了避嫌,我离的远远的,拍照的时候也分开一段距离。只有青帝说:“小毛不是那种人,小毛很单纯的。”单纯,我是很单纯,但是我嘴里的话让别人觉得我并不单纯。我有时也会说他们有意图,可甲对我说:“这里所有的人都有资格对别人说这句话,只有你不行。”
我问:“为什么啊?”
“心知肚明。”
这句话我记的很清楚。这个男生,确实是男生,可能青帝的那句话,我该转送给他。因为他实在没有在爱情的地狱里磨练过。太嫩了!我并不是小气的人,这样挑衅的话,我并不会放在心里,但有一句话,他触动了我。
那次是这样的,我握着她的手,长达5分钟,而她毕竟成熟,连脉搏颤也不颤,可能是对我没感觉,要不就是太有感觉,我估计是前者。为了让她脉搏加快,我佯装吻她,她在我碰她之前大叫了一声。于是甲就突然回过头,脸上类似抹了胶水又风干过一般,对我大声的说到:“毛颖,我已经忍你很久了。”
这句话,在我所在地,好象没人会对我说过。确实没人对我说过。我听见后,火气就上来了。在上海,我是个混混,混混的脾气将要爆发出来,我把拳头捏得咯咯响,她有些惊讶。我一下子跳下了床,准备给甲一次痛扁。她在后面叫了我一声。我就在这个时候改变了主义。我怕打不过他,所以跑了出去。
当我吊着烟回去的时候,她的脸色也不好看了。随后,我又不知道她去了哪里,这次窦志在我的旁边,可章杰不见了。
过了很久——可能是我心里着急,因为我心里很清楚,她是我弄的不开心的——章杰打电话给卞亮,说她在酒吧里,于是卞亮拉着我一起去,他是怕自己身上的钱不够,因为只有20块钱。其实他根本没有我着急,我下了楼,以我最快的速度跑了出去。但是跑了一会,我发现,我不认识这里,哪个酒吧我也不知道,所以我停下等卞亮。
毕竟是中文系的学生,不象我被警车都追过,所以他的速度实在不能跟我相提并论。不过再怎么说,我还是得靠他找到那个酒吧。
进了酒吧,我发现空气非常的尴尬,因为她看也不看我。章杰问我:“你对她是真的还是假的?因为时间太短,她分不出你和甲哪个是真哪个是假。”
其实我不知道那时侯是真是假,而甲肯定是真的,但对于一个男生撒类似谎言的本能来说,我的回答肯定是肯定的。后来他们都走了,只剩下我和她。往往男女单独在一起加上酒精的催化会出点事。
我喝的不多,就两瓶,她喝的也并不多,一瓶半。她说了很多话,例如她不适合恋爱啦,但又有很多男生追她,但是她不愿意谈恋爱。唯一一次谈恋爱是在情人节的时候人家请她谈一天。她谈了。
她还问我:“如果我一次恋爱也没谈过,你信吗?”
我的回答是:“我相信。”
“那我说,我谈过N次恋爱,你信吗?”
我的回答还是:“我相信。”这时候并不是我喝醉了,这时候我比谁都清醒。
她又问我:“你怎么都信啊?”
“因为全部都有成立的可能,我为什么不信呢?”
然后话题一下子就转了,我问她:“我想吻你可以吗?”因为我发现那时的她特别迷人,她的眼睛是勾魂的工具,我相信任何男人都会被她的眼睛勾住的。
她笑着说:“你这么想吻我?”
“呵呵!其实我不敢,因为你不是我女朋友,所以我先问你,看你答不答应。我知道这个问题很傻,我朋友都说,要吻一个女生是不用问的。”
她还是笑,两个酒窝特甜。突然她倒问我:“我现在亲你一下,你会脸红吗?”
“哈哈!应该不会,就算会,你也看不出来,因为我黑。”
她把脸凑了过来,亲了我的脸颊。我有些呆,因为这是第一个主动亲我的女孩,以前都是我说:“亲我一下!”然后那些女生才会亲我。而这次不对了!我的内心是非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