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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外语系的来自哥伦比亚大学的外教,因高前曾跟他学过拉丁语,所以对高前也很是欣赏,力劝高前出国。他主动表示,如果高前愿意,他可以为他在哥大申请奖学金。但高前却并未动心,因为他的目标是哈佛。这当然是可以理解的,很多人都觉得,高前的确有这个实力。
高前曾带我去参加过一次他的那群朋友的聚会。在这些人中,高前显然已经以青年思想家自居。有一次,我曾好奇地问高前他是如何在这些人中立足的,因为他既不写诗,也不画画,而且对摇滚乐也从未感兴趣过。高前直言他是靠弗洛伊德的“利弊多”理论在他们这伙人之中扬声立名的,他说自己仅从他们每一个人的梦中,直接分析出了他们的性欲强弱和生殖器的尺寸。这多少让大家吃了一惊。那时弗洛伊德的《梦的解析》还未完整翻译过来,高前懂德语,是直接从图书馆的一本解放前买来的德文原著上看来并掌握释梦技术的。据说,大胡子当时还下意识地用手捂住了裤裆,因为他一直对此比较自卑,也因此从来不近女色。高前立即让他回忆这自卑从何而来,在一连串的躲闪和掩饰后,大胡子终于卸下假面,坦陈自己是小时候在公共浴池中惊讶地发现,所有的人的那东西都比他的大,从此才一蹶不振的。高前立即让他恢复了自信。不过,这次他用的倒不是弗洛伊德理论,而是视觉原理,一个物体,从上往下看和从侧面看是不一样的,前者的体积肯定要比后者的大。大胡子就此沉疴立愈,超越了原来那个小我。不久之后,他的身边就有了个漂亮的姑娘,而且,还不止一个。
当然,这一切都是高前一家之言,肯定有自我美化的成分在里面。所以,只能姑妄信之。
我那时正沉浸在与桃叶的卿卿我我之中,且因为写诗不成,写小说也无功,正处于古人所谓学诗不成,学剑也不成的绝望时期,不仅觉得人生找不到方向,脑子也空空如也。在听他们高谈阔论了几次后,更感到一片茫然,所以每次与他们在南大附近的鼓楼或鸡鸣寺喝完茶后,就拼命喝酒,以表示自己的存在,但因我酒量不大,再加上为了节约大家都只喝白酒,所以每次我都喝得烂醉,害得高前每次都得把我摇摇晃晃地放到自行车后座上,像驮麻袋一样把我弄回寝室。
在一次大醉之后,我终于痛下决心,不再参加他们的聚会了。自然,原因也并非这么简单。因为那次我把桃叶也带了过去,可我喝到后来,不怕笑话,我居然忘记了桃叶是谁,当着她的面,我把手搁在了大胡子带来的一个女孩的肩膀上。
后果可想而知。
不过,桃叶并没有对我大发脾气。她只是劝我以后少喝点酒,以免把身体弄坏了。此言只可意会。实际上,她是希望我不要把脑子弄坏了。我赶紧见好就收。
高前目睹了这一幕,他也爱莫能助,只能劝我改过自新。从此,他也不再拉我去喝酒了。甚至,就是喝啤酒也不肯通知我。
咖啡味道(8)
我只得息交绝游。
元旦前的一天,桃叶突然告诉我,她要到北京去参加一个不知由哪个杂志社和电视台联合举办的大学生知识竞赛,要离开学校一段时间。
这有些出乎我的意外。
因为我一向觉得这种竞赛非常弱智,根本不值一提。这类竞赛的模式一般是把参赛选手分成几个小组,先由一个似乎无所不知的主持人,拿出一堆写满问题的小纸条,依次向每个小组的成员提问,问题千奇百怪,从一条母蚯蚓可以生产几条小蚯蚓,到美国人何时登上了月球,毛主席的诞辰,再到我们在上届奥运会拿了几块金牌,以及四大发明是什么(一定要牢记,发明活字印刷术的不是德国的古登堡,是宋朝的毕),四个现代化是什么,鲁迅的原名是什么等,似乎无所不包,其设计问题的逻辑简直混乱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步。回答完后,再来一个自由竞赛,让选手们啪啪啪地按着喇叭抢答问题。
而且,有趣的是,在这种智力竞赛中,每道题的分值都是100分,动辄就加上100分或减去100分,很能给人一种挥金如土的感觉。这种节目的收视率非常惊人,所以,每当主持人宣布给某人加上100分或减去100分的时候,几乎全中国的人里,不多,大约只有几亿人,都在电视机前一起做加减法。
在我看来,这种知识竞赛实在是愚蠢得可以,还不如资本主义国家的选美竞赛来得实在。因为后者只要睁开自己的眼睛就行,这是享受。而前者,却无疑是受罪,只有一本百科全书而不是一个人才可能知道如此丰富的,同时也是混乱的知识。后来转念一想,知识竞赛(而非智力竞赛)这玩意儿之所以能够红遍大江南北,绝非那么简单,这很可能和大家对知识的渴求分不开,因为,这种大赛的奖品并不丰盛,最常见的奖品就是一本《辞海》,或者是一套《辞源》,而这依然是知识。我认为,这些知识毫无意义,它扭曲人性。我没意识到,其实是因为生活缺乏意义,人们才去追求这种无谓的知识。
所以,当桃叶告诉我,她已通过预赛并准备到北京参加决赛时,我只是感到十分惊讶,我不知道,她怎么会对这种玩意感兴趣,又是何时参加的预赛。
但我并没有多问。
5
在高前的建议下,我选修了高等数学。尽管他已经转到历史系,可觉得数学还是很有意思,其本身自成体系不说,关键是有一种自我缠绕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美。老实讲,我对数学的兴趣并不是很高,对那种从一加到二,再加到三、四,直到100的问题也从未上过瘾。只有一次,我偶然和高前谈起了悖论,并表示了对此的困惑,如最常见的“我说的这句话是谎话”这个比较简单的悖论,我就怎么也搞不清楚其中的问题所在。高前对我说这只是个很简单的数学问题,他给我讲解了之后看我还是似懂非懂,立刻推荐我去学一下微积分。为了对高前的意见表示尊重,也为了消磨时间,我接受了他的建议。可上了几次课我就发现,我对悖论的兴趣已荡然无存。但考虑到高前的热情,我只好放弃了自己的自尊心,硬着头皮坚持了下去。
桃叶走后的第三天,我起了个大早,照常去上这门让我头疼不已的课。但在铃响后很长时间老师也没有来。过了一会,一个胖老师气喘吁吁地跑进教室,告诉大家老师临时出差,今天的课不上了。教室里本来就坐得稀稀拉拉的人,在哄叫一声后,立即消失得无影无踪。这让我在备感沮丧的同时,也如释重负。不过,这也使我有点无所适从。所以我又在座位上发了一会呆,打了几个哈欠后,才准备离开了教室。可没想刚到教室门口,就迎面与一个闷头闷脑进来的女孩撞了个满怀。她怀里抱着的文件夹啪地一声甩到了地上,书、练习册,还有笔什么的滚了一地。我手上拿的一本书也被撞到了地上。
我本以为她会向我道个歉,谁知道她开口就让我把掉在地上的东西捡起来。
“你怎么走路看也不看?长了眼睛没有?”
这个扎着马尾穿着一件灰套头衫和一条发白牛仔裤的女孩,居然如此蛮不讲理,我只能捂着被撞得发疼的胸脯,苦笑一声。
“到底是谁没长眼睛,我的书不也在地上吗?”
“哦,原来又是你,你这个家伙,怎么老是让我碰到?”她瞪了我一眼。
“我还没说自己倒霉呢?你倒先叫起来了。”我弯下腰,把自己的东西捡起来,转身准备扬长而去。可我还没走几步,她就又追了上来。
“等等,我叫方湄;怎样,认识一下?”她跑到我面前,挡住了我。
我看了她一眼,想不清楚她为何如此理直气壮。
“不打不相识嘛,你看,我们这是第三次了吧?”她俏皮地向我伸出了一只手。
咖啡味道(9)
我犹豫了一下,碰了碰她的手。
“我是文献系的,学图书馆的,你呢?”她居然对我的冷淡一点也不在意。
“中文系的。”
“你们中文系老师给我们上过课的。”
“是吗?”我转身想走,谁知她竟然跟了上来。
“一个戴眼镜的,给我们讲西方现代派文学,乔伊斯,卡夫卡,艾略特,《荒原》,《百年孤独》,还有博什么来着?阿根廷的。”
“博尔赫斯。”
“对,就是他,一个瞎子,我很喜欢他的小说。”
我回过头看了她一眼。
“你还真知道不少。”
“随便说说啦,怎么样,看你也没什么事,陪我一起走走?哦,从现在开始,你可以叫我方湄!我的那个名字是我爸给我起的,挺拗口的,很难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