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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灯-第6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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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下坠,但我看不见下面的东西,在我的下面不是清晰的大地,也不是,只有不断上升的一片片白色的云气,我只是感到自己在下坠,可什么时候能坠到底我却不知道。 
我将永远漂浮在半空,前不挨村,后不着店,希望就如那团发亮的光,也永远在我头顶触手可及的地方,但我就是抓不到,而我也不可能立即坠落到那最深最深的地方。彻底失去,甚至放弃这一线希望。因为它不让我绝望,它让我看得见它,让我感觉我似乎能够抓住它。 
我将惴惴不安地生活在这个世界上,因为我始终无法踏踏实实地抓住一些东西,我只能无力地漂浮在半空中,每一天都在模棱两可中挣扎,我会为过去哭泣,也会为将来彷徨,尽管我生活在现在,但我的心却停留在过去,停留在未来的某一个点上。我惟独不能,也无法生活在现在。可我却既不能回到过去,也不能选择将来。我又偏偏只好生活在现在。 
因为,我既找不到一条回到过去的路,更找不到一条通往将来的路。我只能停留在现在。我只能漂浮在半空。我既无力量,也无勇气,我将作为一个软弱的人,一个有着过去和未来的人,别无选择地像个游魂一样漂浮在这个世界上。 
大胡子的电话第二天才打回来。他告诉我,接到我的电话时,他的手机刚好没电了,而他又刚好在火车上,所以不能及时回电。我问他,是不是已经知道方湄的事了。他沉默了一会儿,说云南那边有个人已经给他打过电话了。知道这个消息后,他昨天就已经派了公司里的一个人飞到云南去了,估计明天能到那个地方。而且,昨天他就是因为安排这件事才把手机的电池用光的。   
琴声只献陌生人(14)   
听了他的这番话,我忽然感到我已经没什么好说的了。我拿着电话在自己的房间里走来走去,却不知道该对大胡子说什么才好。这件事好像也不需要那么麻烦他,而实际上,他也没有什么责任。 
“你去吗?”大胡子沉吟了一会儿,“你要去的话,费用由我这里负担好了。” 
我没有吭声。我去干什么呢? 
“我这么说你不要介意,不讲我们是朋友,再说方湄还是我们公司的签约歌手,合同还在。所以这点事还是应该做的。” 
“让我再想想。”我说。“不过,我可能还是不去了。” 
“今天公司里还有点事,明天我就回南京,去看看方湄的母亲。我让云南那边先不要告诉她,由我见到她后再转告她。你说这样好不好?” 
“当然好。”我无力地说。“办这种事,你比我有经验。” 
“你放心,我不会对不起朋友的。前些时候因为我这里比较困难,所以方湄的钱还有一部分没付清,不过,我都留有单子,原来,我想反正方湄手头还有钱,所以拖了一下。现在既然出了事,我争取这个星期都到位,你看怎么样?” 
“好的。你看着办吧,最好能都给方湄的母亲,好歹也是个安慰。” 
“这个我懂。”大胡子迟疑了一下说,“你是不是来北京玩几天?” 
我理解他的意思。但我还是拒绝了。“我怕沙尘暴,还是待在上海好了。” 
“搞笑,现在又不是春秋天,大夏天怎么会有沙尘暴?不过,知道你还能开玩笑就好,我也不和你嗦了,哦,对了,有件事忘了告诉你了,听一个朋友讲,他在深圳见到高前了,高前说自己在当什么自由撰稿人,靠给报纸写稿谋生。不过,他可能还是不肯和朋友们联系,所以也什么通讯方法也没留下来。” 
“我知道了。”我疲惫地说,“随他去吧。” 
大胡子又哦了一声。挂掉了电话。 
通完这个电话后,我把家里的电话线拉掉,把手机关上。我决定在家里好好休息几天。然后到图书馆去找点云南的资料,胡乱写一篇文章交差了事。我告诉自己,我早已去过云南,现在已经回来了,我需要休息。 
这是一次名副其实的长途旅行,我实在是太累了。 
我的确需要休息。 
因为我无法像大胡子那样把这件事当成一件司空见惯的事情来处理,他也许见得太多了,所以他有能力,也有头脑来处理这件事。可以说,换任何一个人,都不可能像他那样把这件事处理得如此妥帖、得体。 
我突然觉得自己变成了一个多余的人。方湄的事已经不需要我再插手,既然大胡子已经把它完全处理好了。我又何必,或者说我又为什么要在这件事中掺杂呢?我能做到的,其实大胡子都做到了,而且,做得更好。很有可能,我的出现,只会增加麻烦,让这件事变得更为复杂。 
也许,对我来说,还有很多很多事,在很多很多时候,也都像现在一样,我这个人的存在实际上是可有可无的。 
意识到这一点,我有些沮丧,可又觉得真的这样也未尝不可。 
我准备退出,从那些窗口退出。这些窗口,就像电脑上打开的一个个文件一样,让我目不暇接,我将把它们一个个关闭。我不想再读了。我累了。我准备让自己像电脑一样,处于休眠状态。 
至于何时会醒来,我不愿意想,也不打算去想。即使他突然自动关机,这好像很可怕,但我不怕,那就关好了。 
我说过,我需要休息。我真的累了。     
第九章 回到今天   
回到今天(1)   
59 
时间过得显然比我想像的要快得多。 
即使是1997年收回香港,当初也觉得是很远的事情,忽然就成为了现实,并很快成为历史。 
好像什么都会马上变成现实,什么都会马上成为过去,成为历史。这就是我们这个时代的特征。我记得多年前谁曾经这样总结过我们这个时代,但具体是谁,我已完全没有印象。这让我没有了遗憾,因为这些年正是这样过来的,什么东西都要自己尽快忘记。如果这个比喻不让人难以理解的话,每天,我从我们那个杂志社回到我那间小屋后,我都会把自己的硬盘格式化一下。 
我感到很轻松。难得的轻松。 
正是因为心情愉快,其间,我还谈了一次恋爱。是很正式的那种,目的明确,就是为了结婚。还是主编老刘介绍的。可惜我们只见了一面,也就是在必胜客吃了一份加厚的至尊比萨,喝了一杯啤酒,吃了一份酥皮蛤蛎汤,就莫名其妙地结束了。因为是我请的客,所以我至今还记住那天到底吃了些什么。 
仔细想想,双方也没有谈什么。我的表现和她的表现也都中规中矩。我还以为自己当天的表现尚可,最起码也可打85分以上。凭良心说,我自觉和她比较般配,她固然有几分姿色,可走在一起,我也不会逊色。但结果却出人意料。当然,主要是出乎我的意料。 
“她说对你印象不错,可就是没感觉。”老刘直言不讳地对我说。他这几年可是真的见老了,头发都快要白完了。不过一来因为他染了发,二来年龄还未到,所以只能勉力支撑。他开始有意栽培我。后来发现我不是那个料,别人他又看不上眼,只得到时候让领导扔分币决定了。 
“我也是。”我想了想说。“而且,我对她还是有感觉的。” 
“没办法。人家姑娘对你不来电。”老刘摇摇头,似乎也很同情我的遭遇。“你小子,我还一直以为你对付小姑娘有一手呢?怎么现在这么不灵?” 
“人老珠黄。年长色衰。从古到今都是这样。”我笑笑说。“英雄也有末路,这是自然规律。要改变,我只能吃两片雄性激素,比如伟哥什么的。可社里又不给我报销。” 
“不行,这可是原则问题,我要对你的行为负责。要是出事了怎么办?”老刘也笑了。“我马上就要退了,要站好这最后一班岗。不能让你,还有我们杂志毁在我手里。” 
“那是。”我一本正经地说。 
回到家后,我想,我是什么时候给了老刘这种错觉?其实,这些年来,随着年龄渐长,每次见到女孩我也像那些自卑的男人一样开始感到束手无策,特别是见到漂亮女孩,我更是手足无措。因为我已经习惯独处。 
不过,我不像很多文化单身汉那么洁身自好,总是把自己的房间搞得一尘不染,地板亮得能照出人影,几乎让人无从下足,窗户玻璃干净得就像没有一样,如果不在玻璃上画只大眼睛,你肯定会一头撞上去,同样,这些家伙对待自己也是一丝不苟,从发型到服装,务求精致,甚至连脚指甲都修得整整齐齐,一句话,就差在身上扑香水了。你要是不小心拍了他一下,不管是肩膀还是膝盖,隔着一层衣服还是裸体,他都会神经质地紧张起来,赶紧用手弹一弹上面并不存在的污迹,让人感觉他是从安徒生的童话《皇帝的新衣》里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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