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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灯-第4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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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箱。 
晚上,我和大胡子的朋友老李碰了头。看样子老李比我还年轻,他是一个穿着白色T恤衫,牛仔裤,戴着一副窄窄的方形黑框眼镜的小伙子。我们在宾馆的酒吧里坐了一会。酒吧里很吵,灯光下的小舞台上,一个穿着白色的短衫和用闪光的金属片做成的超短裙的女歌手在用粤语演唱香港的流行歌曲。和常见的那些没有受过专业训练的酒吧歌手不同,她的歌声嘹亮而醇厚,虽然我不能听懂那些歌词,但也一样能感觉到她演唱的魅力。几乎她每唱完一首歌,就有人上去送花。在和老李寒暄了一番后,我们的话题就从这个女歌手的身上开始。 
“这个女的是北京来的,曾经得过前年全国美声唱法专业组比赛的亚军,去年年底才到广州,现在已经很有名了。”老李说。 
“难怪,刚才一进来我就觉得她和一般歌手不一样。”我喝了一口啤酒,回忆起好像在电视上看到过她的表演,那时她一袭黑色长裙,显得高贵典雅,一曲威尔第的《让思想乘着歌声的翅膀》荡气回肠,让人如闻仙乐,几可三月而不思肉味。 
“那当然。但现在都一样了。”在黑暗中,老李对我笑了一下,露出了一口洁白的牙齿。“金钱面前人人平等嘛。” 
“听大胡子说,高前来找过你?”我收回纷乱的思绪,直奔主题。 
“找过。”老李点上了一支烟,“你们的这个朋友很有意思。” 
“是吗?”我若有所思地问。酒吧里又响起一阵掌声。那个女歌手连连向台下点头,嗲声嗲气地向这个先生那个老板表示衷心的感谢。 
“去年11月的时候,他在我这里住了一个多星期。”老李说,“他告诉我,他从深圳来,想在广州找个工作,可实际上,一直到离开我这里,他哪里也没去。” 
“你说什么?”我有些不明白他的意思。 
“他根本就没有出去找工作,很有可能,他连我的门都没出去过一次。” 
“那他在干什么?” 
“睡觉,帮我打扫卫生。”老李看了看我,似乎有些怕我不相信他的话。“每天他都睡到中午才起来,然后帮我打扫房间,拖地,抹桌子,擦窗户,刷马桶,什么都干,有一天,我下班后看到门口摆得整整齐齐的鞋子,都还以为走错门了。” 
“后来呢?”我感到有点困惑。 
“没有后来,后来他就走了。临走的时候,我给了他一千块钱,他怎么也不肯要,最后只收了两百块钱,大概他觉得这样才对得起他每天给我干的那些活。”   
为艺术而艺术(9)   
说出这句话后,她在电话里长长地吁了一口气,仿佛卸掉了什么重担一样。看来,她的压力确实不小。我还从来没有见她为一件事情弄成这个样子。 
“要不要我去北京看看你,安慰一下你?” 
“不用了,再过几天我就要开始正式录音了,还有很多事要做。等忙完这阵子再说吧。”她有些疲惫地说。 
“那就让大胡子周末陪你出去玩玩,放松一下,去故宫圆明园什么的逛逛。” 
“别提了,他也是忙得不可开交。有时候几天都见不到他的影子。” 
“可想而知。” 
“好了,不说了。我得回去了。你一个人好自为之吧。看样子,我在北京还有得待。” 
“那是自然。”我说。 
其实,根本不用她提醒,我也知道我从来都是一个人,就像她自己一样。 
从这天起,我准备上下班不再坐公交车回家。原来的那辆旧自行车早已不知踪影,我又去买了一辆新自行车,开始骑着自行车上下班。这样做有几个好处,一是能够锻炼身体,二来能一边走一边胡思乱想而不被人打扰,公交车上人太多了。当然,对我来说,最大的好处就是能消磨时间。 
每天,回到我那乱糟糟的小屋后,我干的第一件事就是把早上没叠的被子折好,把地扫一遍,然后打开收音机,一边听音乐一边开始做饭。这也是我新增的娱乐项目。过去下班后,我不是在外面和同事一起吃饭,就是去找方湄吃一顿。现在不一样了。我像个结了婚的男人一样,下班按时回家,不过,我急着回去既不是怕老婆责备,也不是想看看一天没见的小孩,只是想锻炼一下自己的厨艺而已。 
要是有人看到我下班后一个人装模作样地穿着一件坦克兵的夹克衫,头上戴着一顶黑色的棒球帽,在厨房里拿着菜谱嘀嘀咕咕,肯定以为我是个神经病。而且,为了不挡住光线,我把棒球帽的长帽舌拉到了后面,这让我想起塞林格《麦田里的守望者》中那个叛逆的中学生霍尔顿的那副扮相,好像他也是把帽子反过来戴的,不过他的是鸭舌帽, 再说我也不是什么叛逆青年,我觉得我不是那种有性格的人,我顺应现实,不求改变那些自己改变不了的东西,最多只是改变自己。我不像桃叶,也不像高前,更不像佳音和方湄,显然,他们改变的和想改变的都不只是自己。 
那件坦克兵的夹克衫是我的一个同学送给我的,他在东北当坦克兵,曾扑救过大兴安岭的森林大火,荣立三等功,这件衣服就是他当时穿的。他是通过邮局寄给我的,直到现在,我也弄不清楚他把这件具有纪念意义的衣服送给我是什么意思,收到后我以为他寄错了,还给他去了一封信。谁知他在回信里告诉我,没错,就是寄给我的。也许,他是希望通过这件衣服来维系我们的友谊,也可能是他想让我见证一下自己的工作,谁知道呢? 
因为小时候我曾在重庆住过一段时间,所以我对川菜情有独钟。有一次,我为了做鱼香肉丝,在我住的地方足足转了大半天,才从一个不起眼的小商店里买到了做这道菜最重要的也是最关键的原料——泡海椒,当时我的心情,我想,甚至比见到了方湄还高兴。 
为什么不呢? 
我先把泡海椒切成细丝,把姜和蒜头切成碎末,然后加了些糖,在锅里用油煎了一下,很快,一股清新的鱼香味扑鼻而来,我用勺子蘸了一下尝了尝,真鲜。这正是我要的味道。我把炒好的肉丝倒了进去。片刻之后,一盘色香味俱佳的鱼香肉丝就被我端到了桌子上。 
“来,尝尝我的手艺。”我对自己说。 
“这味道你一定喜欢。” 
一次,有个傻瓜吃了一口我烧的鱼香肉丝后,突然放下筷子问我,为什么鱼香肉丝里没有鱼却会有鱼的香味? 
我正准备让他增长点见识,可他还没等我的话出口,就又开始吧嗒吧嗒地讲了起来。 
“你说,这菜是谁发明的?”他看了看我,“这个人肯定很变态,太无聊了,直接弄点鱼进去不就行了,非要这么瞎折腾,我说,张生,你是不是也很变态?很无聊?” 
我真想照他的脸上来那么一下子。他那两只眼睛分得实在太开了。我如果有钱,一定让他去做一下整容手术。 
可你别说,他讲得还真有那么一点道理。 
“不,我不无聊,”我说,“我也不变态,我只是喜欢做这道菜而已。”     
第七章 昔日重来   
昔日重来(1)   
45 
接到方湄寄来的装有那盘磁带的邮件后,我连信封也没拆,就把它扔到了桌子上的一大堆杂志和稿件里。 
6月,上海的天已经很热了。一天下午,完成采访任务后,在淮海路上还没走多远,就热汗直流。在一家食品店要了一杯冰可乐,站在门口的空调下一边喝可乐凉快,一边看街上来往的行人和车辆。也就在这时,我忽然看见对面的一家音像店的橱窗里,贴着一张大幅的黑白海报。我慢慢把手里的杯子从嘴边拿开。 
海报上,方湄留了个短短的学生头,直直的头发整整齐齐地垂在耳际,那一双黑白分明的眼镜正隔着喧哗的淮海路看着我。我几乎有些不相信我看到的这一切。 
方湄的专辑真的推出来了! 
我顾不得许多,把喝了一半的可乐扔到了旁边的垃圾箱里,直接从街道中间的隔离栏上跨了过去,走到了对面的那家音像店。看得出,方湄的这张海报是精心制作的,画面偏暗,黑色,灰色和白色是基调,方湄的脸有一半隐没在阴影之中,她的眼神显得迷惘而缥缈,似乎正向一个遥远的我们所不知道的地方眺望,而在画面的下方,是四个在黑色的田字格中发亮的楷体字《昔日重来》。从音像店门口摆着的一只黑色的音箱里,正流淌出一曲我熟悉的歌曲。卡伦·卡朋特的《昔日重来》,不过并不是卡伦·卡朋特的原唱,而是汉语的翻唱。 
在我小的时候, 
我常守着收音机,等待我喜欢的歌。 
我常跟着它们一起唱,觉得好开心。 
那种幽婉、感伤的气息一下子抓住了我。这略带沙哑的声音,还有那每一节歌曲转折时的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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