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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次恋爱的结束原因,都是大少爷觉得烦了。
他也不太清楚,刚开始一两个月都没事,后来女孩子的抱怨就来了,某某某的男朋友都这样,某某某的男朋友又那样。
他不是不愿意去对女朋友好,只是要他清晨四点爬起来,在女生宿舍外用花办排出女友名字这种事情他真的做不出来,抑或者接接送送,二十四小时待命,随时飞奔去帮女友打蟑螂修马桶。
他觉得那样很累,所以恋爱都不长久。因为在他的想法中,合则来,不合则散,而这个“合”,指的不是两人合不合,而是女孩子跟他合不合,他当了二十几年少爷,未来,也还会是少爷,他看重自己的感觉甚于那些来往的女孩子。
可是这次,有点不一样。好吧,应该是非常不一样。
他就是很想呵护夏佳宁,很想看她笑。
电脑右下角显示着时间,三点五十五。
关上那一堆约会指导网页,他打开手机介绍网页——他想送她一支手机,好方便两人联络。
她手很小,所以折叠型应该好一点……
就这个吧。
程郡浩很快的订购,填单,选择快递寄件,然后刷卡付帐。
电脑右下角显示着时间,四点十分。
明明冷气充足,但他却觉得有些燥热,她该不会又像八年前那样假装没这回事,让他依然又在图书馆里傻等吧?!
四点三十五,乎机震动丁,萤幕上写着未显示来电。
他一把抓起手机,“喂。”
“是我……”夏佳宁生嫩的声音。程郡浩一下松了口气,突然间又有些些微的愤怒,“你知不知道现在几点了?”
“对不起,因为我找不到公共电话,你……你生气了吗?”
找不到公共电话——他瞬间有点懊恼,他刚刚干么网上订购,应该直接去门市买,这样不就可以快一点拿给她了吗?
“你们饭店附近有一家麦当劳你知道位置吗?五点半的时候,我去那里接你。”
“接我?”她好像听到仆么古怪事情似的,“我?”
“你没听错。”重复一遍之余,又有些挫败,他以前一定真的对她很凶,所以她才会在他温和时表现出怀疑的感觉,“五点半去接你,可以吗?”
“嗯。”挂上电话,他忍不住在内心欢呼了一下——网路上说的没错,对于害羞型的女生,绝对要付出更多的耐心,然后要体贴,因为他想若直接杀去饭店接人,她一定会不好意思,所以选择了附近的麦当劳。
带着初恋般的雀跃,程郡浩一路开车一路哼歌,在约定时司的前十五分钟到了麦当劳,而且非常幸运的停到了门口附近的位置。
不一会,就看到夏佳宁从街边走来。
程郡浩打开车门,三步并作两步朝她走去,“夏佳宁。”
她看着他,小小的脸上透出腼腆的笑意。
桃子色的娃娃装,白色凉鞋,脖子上一条缀着小珍珠的项链,素雅又青春,程郡浩只觉得那模样美好得不能再美好。
“走吧,上车。”她也没问去哪,就这样上了他的车子,任他一路开出台北市区。
那天程郡浩将车子开到海边,然后从后座变出早先在日本料理店订好的外携饭盒,两人边吃晚餐边看落日,然后在晚上八点时往回程走——这也是恋爱网站上教的,不能只顾自己,要多替对方想,她既然隔日还要上班,就该让她有时间好才休息。
虽然他们之间依然沟通不太良,但他看得出来,她心情还不错,小小的嘴角一直都是微微弯着的。
送她回麦当劳时,她终于在今晚第一次主动跟他说话了,
“谢谢,我今天……玩得很开心。”嗷,我也是我也是我也是。
程郡浩忍住想欢呼的冲动,深吸了一口气,“我明天还可以约你出来吗?”夏佳宁脸一红,轻轻点了一下头。那害羞的模样让他当下一阵发昏,好可爱。
“那我走了。”
“等等。”夏佳宁原本想推开车门,听到他这么一说,又停了一下。一如昔日,乖巧的看着他。
“我……有件事情想跟你说,然后有件事情想问你。”
“嗯。”程郡浩伸手将音响关小声一点,只觉得紧张无比——连大一夏天去德国参加建筑模型比赛,进入最后决选,要宣布名次时都没有这么紧张。
小小车子里,他紧张得可以听见自己心跳的声音。
吸气,吐气,一,二,三——
“想跟你说的事情是,我喜欢你。”
夏佳宁睁大眼睛,不一会,连耳朵都红了。
看到她的反应,他松了一口气——脸红代表害羞,害羞,就有喜欢的成分,何况,她才刚刚答应说,明天可以约她出来。
她绝对不讨厌他,而且有很大的成分不会拒绝他。
心里有底,程郡浩只觉得思路顺畅多了,今天想了一整天的话,迅速的在脑中组织起来。
“我不是今天或昨天才喜欢你,而是从以前开始,我们还一起同班念书的时候,我虽然不像其他同学一样对你好,可是我心里总是想着你,老师要我教你数学时,我嘴巴上说烦,其实很高兴,每天有一个小时,只有我们两个人,我知道当时自己很凶,每天晚上我都想,好,我明天要对夏佳宁好一点,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就是拉不下那个脸来,每次看你跟其他同学说说笑笑,我其实都很羡慕。
“你记不记得圣诞节时,班上办了交换礼物的活动,每个礼物跟卡片都交到我这边,由我贴号码,折签纸,然后大家玩天女散花捡,一个一个到场地中间,打开签纸,拿礼物,大家都想拿到你的,最后却让我拿到了,班上同学都说,是命定,居然给全班唯——个不喜欢你的人拿到……其实不是,你的那个纸签,从头到尾都一直在我口袋里。
“国二开学后,一直没看到你,后来伟明跟我说才知道你移民了,我觉得很懊恼,也有些后侮……昨天在饭店看到你,我就想,这一定是上天给我的第二次机会,我错过了一次,绝对不要再错过第二次,我喜欢你——这就是我要跟你说的事。”
说话的过程中,他一直注意着她的反应。
小毛头年代,他搞不太懂女生在想什么,也看不出来,可是谈过几次恋爱后,他现在已经看得懂女孩子眼神中的意思:
脸颊上依然是两团红棉花,眼中有点意外,无措,还有一点点的喜悦。
程郡浩顿了顿,“然后我想问你,那天你为什么没来图书馆?”她看着他,轻轻吐出一个字,“……狗。”
“狗?”
“门口有狗。”她的声音好小好小,小到他得很仔细才能听清楚。
“我去了,可是图书馆门口有狗,它们趴在脚踏垫那边,我觉得很可怕,它们一直不走,可我没办法等,那天刚好是爷爷生日,妈妈前一天就交代我放学在门口等,她要载我回爷爷奶奶家吃饭。”
程郡浩几乎要跳起来——原来她有去。
这些年来,这问题偶尔就会跳出来困扰他一下,现在终于得到解答——一切都怪狗。
他知道她怕狗,也知道校警有养狗,但那些狗平常都待在校警室附近,怎么会在那天晃到图书馆,然后又趴在出入口的脚踏垫上?她胆子这么小,当然不可能去赶狗,而妈妈还在校门口等她……所以,他这些年的少年心事其实……唉。
转念一想,又觉得还好。
即使当时他们真的见面,她也接受,但又怎么样,她要移民了啊,十三岁情窦初开真能敌得过台湾与美国的距离?
比起来,现在的相遇可能好一点。
他们都已经成年了,虽然才都二十出头,但是他自己有一点点小积蓄,如果要在一起的话,会比较好一点,而且他希望她能回学校读书,至少完成大学学业,当然,他不会让她辛苦到的……天啊,他在想什么,怎么会想到那么远去了.
在脑中命令自己清醒后,他又忍不住想,如果可以金屋藏娇的话,好像……好像也不错……
第三章
接下来一个多星期,程郡浩都过着差不多模式的生活——下课后就去图书馆温书,五点一到开车往世纪饭店去。
其实他们的约会很简单,不过就一起吃吃饭,但他还是很努力的牵到了夏佳宁的小手,亲到了她的小脸,也说服她收下手机,让两人见不到面时也可以藉由简讯传情达意。
程郡浩觉得自己初恋了。
明明已经交过两位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