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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第三者的眼睛来看的话,我想我当时的样子一定是很酷的。
我拿着一罐啤酒,斜靠在
卫生间的门上,神态自若地看着一个半裸的女人在为自己放洗澡水……后来很长一段时间我都在回味那一刻,我很欣赏自己当时的临危不惧——不,临色不乱的风度。
现在想来,当时我之所以选择如此优雅的风度也可能是另外一种原因:我根本不知道究竟该如何开始!
别忘了,在此之前,我还是个完完整整的雏儿——当然,关于这一点,芳芳也很快就看出来了。虽然自始至终我都努力地尽可能地表现得很专业和老到的样子,但还是有什么地方被她发觉了。
我几乎是被芳芳强迫着扒光了衣服、然后又被拖着跳进浴缸中的。尽管那一刻我感觉到水还是很凉,我一连打了若干个寒战,但我依然没有表示任何反对。我老老实实地待在里面,下意识地喝着手里的空啤酒罐儿,眼睛漫无目的地迷离在空中。
“不经常来玩吧?”芳芳开始脱身上最后一件衣服。
“来过几次……”我含含混混地回答。
她轻笑了一下,然后在弥漫的雾气中,像团影子一样飘过来。
我感觉心就要跳出来了。
这是我第一次完整地见到女人的裸体(当然我指的是真正的女人的身体,在电影中和在杂志中看到的不算)。那一刻感觉有点不真实,像在做梦,或者像往常一样只是我凭空臆想中的幻觉。
感觉在一点点地证实我的眼睛没有撒谎,有一个脱得光溜溜的女人正在向我靠近、靠近,终于有两簇白晃晃的东西挡住了我的眼睛……
这就是我生命中的第一次性生活。
地点:色生香娱乐城包房的卫生间。
对手姓名:芳芳(艺名),年龄:十九(自称),长相:漂亮(昏暗的灯光下),职业:三陪女。
时间是公元1995年的夏天,七月二十二日,我的生日。
那一天,我满二十岁。
3
那天事情结束后,我和芳芳在卫生间里又待了一个多小时才出来。主要是我的原因,我抱着她实在不愿放手。
因为我突然发现世界上居然还有比在野地里喝啤酒在湖边写诗骑摩托车在乡间寻找灵感更让人流连忘返和心满意足的如此美妙的事情。
猴在芳芳的身上我上下左右地摇晃、挪移,反反复复、乐此不疲。最后直到四儿在外面急乞白咧地叫唤,我才恋恋不舍地牵着芳芳的手走出来。
四儿悄悄地捅我一下:“喜欢上了?”
我不愿承认:“怎么会!”
其实我当时是已经毫无自控能力地喜欢上了这个秀气的、温柔的、漂亮的南方女子了。或者,喜欢上了我和她彼时彼刻在一起时的那种感觉。
也或者是爱?我不确定。
当我把这个感觉说出来后,芳芳笑得什么似的。她说:“我保证三天以后你就会把我忘得——干干净净!”
我斩钉截铁地说:不可能!然后就又把她更紧地搂在怀里。
“你是第一次吧?”芳芳问我。
“不是!”我想都没想就说了假话。
“看上去你很紧张!刚才我看到你的手还在抖呢。”
“可能是太兴奋吧。”
“不像!”
“就是!”
芳芳在我怀里并不老实,她的一只手一直在我的那里摩挲,时而轻柔,像风拂过水面,有点麻麻痒痒酥酥的感觉;时而很用力,富于节奏,像海浪拍打桅船。
她的手很美,纤细、柔嫩、洁白。它让我联想到《诗经》里的一句话:“手如柔荑,肤如凝脂。”我抓住她的另一只手,左看右看上看下看,惊叹不已。
她说:“我的手有问题吗?”
“漂亮得不像是真的。你以前做什么工作?”
“以前?没有以前,这是我的第一份正式工作。”
“噢。”
“是不是可惜了这双手?可能它生错地方了吧。”
“你有男朋友吗?”
“有啊,很多。”
“我指的是可以结婚的那种。”
“每个都可以结婚啊,我无所谓。”
我无言以对。呆了一会儿,我又忍不住问:“你交第一个男朋友是几岁?”
“十五岁吧。”
“后来分手了?”
“其实我们根本就没开始,我只是一厢情愿。他是我的初三语文老师,有老婆孩子。”
“靠!”
“可我真的喜欢他,他要是要我的话我肯定会马上给他,然后嫁给他。”停了好一会儿,芳芳才又幽幽地说:“可他不要我。而且,他还总是骂我,说我不好好学习,不思进取,满脑子乌七八糟……”
“后来呢?”
“后来我就辍学回家了。在家待了几年,就开始出来混……直到现在。”
“你父母不管你吗?”
她的脸色突然暗下来:“别跟我提他们!”语音轻柔但斩钉截铁。
“对不起。”我把头埋在她的头发里,嘴唇在她的颈间游走。
“你准备在这里做多久?”
“喜欢就一直做下去喽,直到做不动为止。”
“你喜欢这样生活?”
“算吧。”
“我可以做你的朋友吗?”
“当然。来玩就是了。”
……
我忽然想起一件事:“我们刚才,是不是应该带上……套套的?”
“噢,忘了!”芳芳漫不经心地说。
后来我又来过这里找她,一共三次,但却都没能见到她的面。
她的小姐妹们说:她出台了,她很忙的!
当我在四儿那里确认了“出台”的准确含义后,我才知道我和芳芳之间真的不可能再有什么了。因为在此之前,在我朦胧的意识中,和我的那一次对于她来说应该是个意外,而不是跟谁都可以。事实证明那只是我天真烂漫的一厢情愿,她确实跟谁都可以。
但我还是很想再见到她。这种状况一直持续了有三十多天(而不是芳芳所说的三天,这一点她是错的)才慢慢消退,然后逐渐淡化了。
我不知道这件事到此为止算不算是一次恋爱?
如果算的话,这应该是我的初恋。
这些都是后话。
无论如何,那日应该是我一生中截止到当日最兴奋的一日了。
回来的时候,我抢着开车。由于酒精的作用,我油门踩得很深,福特车显得很兴奋,像吃了壮阳药,直挺挺的,带着很强的进攻性,一路疾驰。
所谓乐极生悲。结果在一个转弯处,福特与一辆迎面而来的自行车撞在了一起……
那是一个女孩儿,十八九岁的样子,长长的头发,样子很好看。事后才听说与我是同一学校同一年级的学生,她的大学录取通知书刚刚发下来——北京一所部属重点大学。
然而,她却永远失去了进入这所大学的机会。和这次机会一同失去的还有她的双腿,在福特车撒开四轮,疯狗一样扑向她的那一刹那,所有梦想都随即烟消云散了。
福特车嘶哑地尖叫着,冲向路边的护栏,停了下来,车里的与车外的人一起失去了知觉……
从
医院出来,我和四儿被各自的家长臭骂了一顿。事后作为医疗事故赔偿费,物资局损失了不小的一笔。
事情很快过去了。
至少以后再也没人提起这件事。
学终究是没有再上。
父亲对我失望已极,发誓不再管我,倒是父亲的那些我熟悉和不熟悉的人们对我依然百分的热情,无微不至地关怀着我。
县里许多单位的领导已经很早就捎了信,或者亲自上门,向我的父亲一再请求,并多次找我谈心,要我到其单位工作上班,说我有才智、有魄力,其言之凿凿,其情之切切,令人感动。
最终我选择做了一名小记者。那是县委的机关报,很小但在当地机关却影响很大的一份报纸。倒不是我的文笔有多好,或是有什么作家梦,只是好奇,觉得当记者可能会有意思,脑子一热,仅此而已。
父亲起初是不赞成的,但他拗不过我,便也不想再管。事情就这么定了下来。
社领导照例是关怀有加,同事们见面也格外客气,我讨厌这种客气,它让我感觉到一种实实在在的永远无法拉近的距离感!我像朵云似的上悬浮在报社的上空,若有若无,或者叫可有可无。记者当了半年多,我没有写过一篇稿子,然而“陈兆亦”的大名却能时常出现在报纸的某个显眼的位置上——那是有人写了文章拉了我的名字一起登上去的。
做记者的新奇感很快就没有了。我已经不愿再到那个到处都堆满了废纸的地方去。对于我的怠工,刚开始社领导是睁只眼闭只眼,后来慢慢也就习惯了。我每天驾着我的川崎250四处闲逛,寻找灵感。报纸上依然定期排出我的大名,显示着我的成绩,社领导照例隔三差五向我父亲“汇报”我的工作近况:进步很快,成绩很突出。如此这般,倒也相安无事。
四儿去北京上大学去了,学政法,学校挺有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