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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那我给你去捧场吧。
夏竞说:“不要了,你来了会影响我的临场发挥。”
我开玩笑说:“不对吧,是不是怕我听了你的演讲之后会爱上你?”
夏竞马上说:“咦?你怎么这么快就知道事实真相了?”
我说:“好吧,不和你贫了。想听你的讲座有的是机会。你先忙吧。”
夏竞说他等活动一结束就和我联系。
我在家重新研究移民文件和签证官的来信,一条一条逐一品解,时间过得飞快。直到天已经完全黑了,我觉得必须喂一喂我的胃了,于是,在楼下的餐馆里叫了外卖。火辣辣的川菜,麻辣得很有劲道,吃完后浑身大汗淋漓的。我刚开始洗澡的时候,夏竞的电话来了。我淋着一头的香波对夏竞说,我在洗澡呢,等一下我挂给你。
等把自己收拾妥当,我才随意地靠在床上给夏竞挂起了电话。我的呼叫刚刚连通,就惊讶地听到,门外有嘹亮的手机的铃声!我马上走到门口,这时,我听到门外传来了和手机里同样的声音——
夏竞跟我说:“你开开门吧。”
我还是愣了一下,在门口的猫眼里重新端详了那个我马上要迎接的男人。——如果世界上真有罗密欧,我认为他便是夏竞这样的。
我相信我和夏竞一定会发生一些什么。我和他之间的距离,只剩下这么一扇门。
开门的时候,我像在迎接一场盛典。就像隆重的帷幕被卷起,必然有一个轰动的故事要演出。一段华章就这样要铺开了,我除了欢喜还能做些什么?欢喜的核心就是这个在夜晚穿越了大半个北京城后被吸进了我们家门口这个猫眼里的男人呀。
我知道,第一次他来我这里,是因为寂寞,后来,就是因为看出了我眼里的同样的寂寞。
——我们之间的仪式还是两个文人的那种拘谨而不着天地的聊天。
我们俩很端正地雄踞在沙发的两端,把偌大的沙发固定得很是稳当。说话的时候,我们都在躲闪对方的眼睛。不是害怕输给了胆量,是怕滋养了胆量。
我们彼此试探,在小心的探寻与犹豫的猜度后窥探着对方是不是已经真的放下了戒备或者是准备冲锋。
说了些什么?真的是不记得了。或者,来言去语,我们已经都不在意说的是些什么。那是些音节,没有意义。言语只是气氛的载体,它要托承一些情怀。我们就只是要说些话,这样不要冷场就好——因为鲁迅先生早就说过,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消亡。
我们揣摩着对方,却不敢试探,怕搅混了气场。
然后,在这空旷和雪白的客厅中听一些像回音一样的流转的气息,等待着今天必然会有的爆发。
我们之间只有那么一点的距离,谁伸出手来就能把对方揽过去,让沙发的重心为一个新生的、明朗的爱情倾斜。
等啊……
时钟都看我们很累,于是,它走得那么慢。好给我们多留下一些时间。
等啊。
说啊。
我想,我们之间的那扇门已经打开了,你从那个门跨越过来,那还有什么不能穿越的呢?
也许我们之间都在寻找更好的一个方式?
——一直到凌晨一点。
夏竞终于有所表示了。他起身说:“也许我该走了,这么晚了,又耽误你休息了。”
我也跟着站起来,看看挂钟,说:“是啊,很晚了。”
夏竞伸出来他的双臂。一起递过来的,还有那个罗密欧一样的目光。那天我留下了印象,觉得他的眼睛和眼神真是美仑美奂。如果说男人的美丽也可以用倾城来形容的话,他那个被我无数次玩味的眼神就是倾城的。
我顿了顿,站在原地,俏皮地问他:“要是我就这么一直站着不动呢?”
他说:“那我就再前进一步,伸出右手——”
我问:“什么意思呢?”
他说:“握手道别呀,你以为还有什么意思?”
我说:“哦,那是我误会你了。”
他宛然地笑了,把我拥入怀里,说:“我一直等你的这个误会呢。”
“真的吗?”
“真的。我就怕你不误会。”
“你凭什么让我这样误会你?”
“傻瓜,我爱你呀,你不知道吗?”
《没人知道我爱你》十五(2)
我就那样被他拥抱着,手足无措。好像他是我生命中的第一个男人。我等他来指引我。
而我,只想能够那样亲近地看他的眼睛,那双年轻的、有神采的、智慧的、我以为是倾城的眼神。眼神里有我,那是个被他爱着的我。
我在他的眼神里被他囚禁着、也自愿沦落着,听他说任何话。
他问我,你爱我吗?
我说:“我记得你说过的,当我听你说法语的时候,当我听你的演讲的时候,我都会爱上你——但是,到现在,你还没有给我说过一句法语,我也没有被邀请到你做讲演的礼堂去……”
他说:“瞧瞧你,真没用,连我最灿烂的时候都没有看到就爱上我了。”
我说:“谁要你先说你爱我的呢?”
他说:“是啊,我连你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女孩子都还没有弄清楚就喜欢上你了,真是奇怪。”
我记得,在电影《音乐之声》中,玛利亚对上校说:“在我童年的时候,我一定做过好事,因为此刻,你就站在那里爱着我。”
我把它说给夏竞听。
我又说:“如果世上有罗密欧的话,就应该是你这个样子的。”
他问我:“我有这么出众吗?”
我告诉他,之所以说他好看,是因为我喜欢看他,什么理由都没有的,就把他和别的男人清楚地分开了。
……
我们就那样站着相拥着不停不停地说话,好像等待着吐出来的每一个音节都能在这么热情的空气中撞出火来——直到把我们彻底点燃。
终于,我听见夏竞跟我说:“瞧,我这皮带的扣子把你顶疼了吧?不要它再碍事了吧。”
他抽掉了他腰间的皮带。
我关上了家里的灯。
他把我抱上床的那一刻,轻轻地贴着我的脸颊,说:“宝贝,你还剩五秒钟的时间……宝贝,你再反悔就来不及了。”
我不要反悔。
他就是我要的。
他是在我绝望时还见证了我的美丽的人。
我早就不再把地老天荒当成是爱情的一种状态。
那晚,我所有的任性和倔犟,都固执地要把该发生的不该发生的都走一遍。我不愿意让邂逅成为追忆,也等不及了慢慢酝酿。
而他那喷薄而淋漓的汗水就是在我们这场庆典中挖掘出来的钻石,一颗一颗的,在夜色中闪耀着辉煌的光芒。
生活中,我们早就默认了,好牌子的骄车是身份的象征,表也是,金卡也是。所以当我们下了车,摘了表,放好金卡,一丝不挂地上床睡觉之后,我们连自己也不知道自己是什么身份了。
只有这个时候我们才最纯粹。
以前我怎么就不知道这种纯粹原来有这么难得啊。
或者说更早以前,在韩飒的时代,我是感念这种纯粹的,但是,有人帮我砸碎了这些纯粹中的一切美好的东西啊。
所以,我买椟还珠,舍却了这些命名为纯粹的碎片。
还好,在这个夜晚,在我还不算老的时候,我又看到了空气中飘荡的自由,和不被身份、身世、身家、身价所诱惑的纯粹。我记得裴俊说的人所追求的境界有——品质,愉悦和精致——在这个夜晚、这个男人身上,我找到了。
我们不被身份纠缠。我们只被那些即时的、包围我们的感觉——那些人和事情——纠缠。就好像我和夏竞,整个晚上,我们争分夺秒地纠缠着,如同末日的狂欢。
这样的夜晚,什么都抓不住了,只有思想还是自己的,但是它也累了,一切变得心不在焉。没有人失恋,没有人怀念,没有人需要失眠。我们也不是自己的了,只有累的感觉——还是我们的。
他说:“你知道吗,你很美——你的脸上有一朵恍惚的笑,婴儿般胆怯地绽放开。”
我笑了,很放心地让自己纵容于我以为的爱情。
但我还是止不住要讨问他:“我们这样是一夜情吗?”
他说:“至少,这一夜,我们有情啊。”
我问:“那明天呢,就没有了吗?”
他说:“珍惜这天亮前的六个小时吧。早知道这样,我们刚才为什么说那么多废话、耽误那么多时间?”
我说:“好,就算我们就只有六个小时,我也把你当成我六个小时的爱人。”
他用一种玩笑式的认真口吻说:“不会只有六个小时吧?怎么着,也要有六天、六个星期吧。”
我说:“这么短吗?不会吧?……要不,我们结婚吧?”
他笑了,说:“不至于吧,你难道认为我们现在就必须要结婚吗?”
我说:“你要是现在和我结婚的话,我还可以附赠你一个澳洲的身份呢,买一赠一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