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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8年10月,和知与萧振瀛的谈判因蒋的刹车停止后,和知继续寻找和重庆方面联系的线索。1940年8月,和知动员一位希腊商人,到重庆上书蒋介石,〃其内容无异乞降,此为从来所未有〃,蒋介石由此推断,日本急于向东南亚发展,向中国求和已到了迫不及待的地步。⑤ 他与张季鸾讨论,认为可以利用这一形势,谋求在于我有利的条件下,与日本媾和。⑥ 但是,他很快就认为,〃敌寇求和益急,而其方法越幼稚毒劣,应即切戒严防之〃。① 13日,蒋介石发表《〃八一三〃三周年纪念告沦陷区民众书》,盛赞淞沪之战中国军民的英勇表现,中云:
我们中华民族有悠久伟大的历史,有坚韧不拔的民族精神,有至大至刚的民族正气;我们在沦陷区的同胞们,要知道我们中华民国的版图,决不会放弃寸地尺土的,要知道敌人有必然失败的道理,更要知道我们前方后方的军民,都在加紧努力来迎接这最后的胜利。②
蒋介石将这篇文告的发表看成是对日本的沉重打击和对自己的警策。日记云:〃余于八一三纪念日告民众书,仍以光明正大态度痛斥敌军之凶暴,激发同胞敌忾之精神,发挥殆尽,此为对敌当头一棒,冀其有所觉悟,勿敢轻来尝试也。自后对余之认识或能更进一步乎?否则,不仅不能使之醒悟,而且反中其软化利诱之计,更不可为计矣!〃③ 这段日记表明,蒋已经意识到,自己既要抵挡日本的军事进攻,又要谨防日本的〃和平〃诱惑。
这一时期,蒋介石大概每个月都会收到日本方面的一条求和消息。为了确定谈判〃底牌〃,蒋介石命张群等人开始起草一份文件,参加者有张季鸾、陈布雷等人。至8月下旬,文件定稿,题称《处理敌我关系之基本纲领》,该文包括《建国原则》、《对敌策略》、《平和条件》等内容,其《对敌策略》总原则为:保卫国家独立、民族自由,而作战媾和之实际策略以度德量力为依归。下分五条:
1. 领土之完整,主权之神圣不可侵,政治的、军事的、经济的自由之确保,为国家民族存亡、主奴所关,故必须牺牲一切,长期抗战,以求其贯彻。
2. 利于长期抗战,而不利于迅速反攻,此量力之义也……确保长期抗战之实力,巩固全民族救亡自卫之精神,由军事上、经济上、外交上疲困敌人,逐渐减少其〃力〃的方面之优势,而增加其〃德〃的方面之弱点,以期敌我间之形势逐渐于我有利,以终达作战目的之成功。
3. 不论时间如何长久,环境如何困难,必须贯彻成功,不容中途自馁。惟作战为现实的问题,必须自定最大限与最小限之成功条件,衡量彼我,根据事实以为运用。
4. 最大之成功为完全战胜,收回被占领、掠夺之一切,不惟廓清关内,并收复东北失土。最小限之成功,则为收复七七事变以来被占领之土地,完全规复东北失地以外全国行政之完整,而东北问题另案解决之。以上两义,前者战胜之表现,后者则为胜败不分,以媾和为利益时之绝对要求。
5. 我国为被侵略国家,故和议之发起,必须出自敌方……应深切考查,其条件是否无背于我建国原则,而足以达到我最小限之成功,必须在确认为我作战目的已得最小限之贯彻之时,始允其开始和平之交涉。
以上五条,其最重要之点在于将抗战成功分为〃最大限〃和〃最小限〃两种。必须在保证〃最小限〃,即恢复卢沟桥事变以前原状时才能开始与日本进行和平交涉。
关于《平和条件》,《纲领》分《理论原则》与《具体条件》两方面。其《理论原则》规定:1。 日本必须真实承认中国为绝对平等的独立国家。2。 此次议和之后,期成立平等互尊之新关系。3。 日本须放弃过去战前及战时对华不友善之政策及宣传。4。 除东北悬案另作专案解决外,其余一切有损中国主权之事实,皆须彻底纠正。
《纲领》中有一部分为《坚持之件》,共8条,其中关系重大者为1-4条及第7条。
1. 凡作战而来之军队,应限期完全撤退。 河北及华北部队,应撤离河北及察哈尔省境以外。
2. 凡所占长城以内及察绥之土地,与沿海及海上各岛屿,应完全定期交还。
3. 凡占领地内之伪组织,均应自战斗终止之日,由日本负责撤销,不能作为中国内政问题。所有伪组织之法令与契约,一概不能承认,并不能要求任何占领地内行政上之特殊化。中国行政完整必须完全恢复,不容有任何干涉内政之举。
第40节:蒋介石亲自掌控的对日秘密谈判(12)
4. 东北问题,须待和平完全恢复后另案交涉,现在不能提议(但热河不在东北范围之内)。
……
7. 不平等条约之废除,须于和约发表时,同时自动声明且有定期之实行。①
在上述各条旁,有注称:〃8月31日张携港之件〃,可见,这份文件是为张季鸾赴香港谈判准备的。
8月25日,蒋介石与张季鸾谈话,日记云:〃和战要点:一、打破敌国侵略灭华政策;二、消灭敌人优越奴华心理;三、恢复中国独立自由地位。和战方针:甲、以基本条件为标准;乙、以不失时机为要旨;丙、国际期待为下策。〃26日日记再云:〃一、我有实力可恃,不患其违约。二、我有根据地存在,不患其和议决裂。三、敌人有求于我,国际上、地理上、经济上、军事上,皆非我合作不可。四、敌有惧于我。甲、领袖权威。乙、革命精神。丙、三民主义。〃② 29日,再次与张季鸾、陈布雷会晤,拟定〃最低限度〃条件,指示交涉时,应持坚决态度,〃对条件不可迁就〃。③ 31日,张季鸾飞港。但是,也就在这一天,蒋介石又改变主意,日记云:〃敌寇时时以日、满、支名词为对象,如何而望其彻悟与和平?我国损害伤亡如此重大,如何而可轻易言和?〃① 9月1日,蒋介石命陈布雷起草致张季鸾函,有所指示。陈因当日没有飞港班机,改发短电。② 陈电今不可见,但9月2日张季鸾复函云:〃在未得尊电前,即决定不与和某见面。〃可见,陈电内容为,要张不与和知会晤。7日,蒋介石干脆命陈布雷致函张季鸾,要他从香港回来。③
张季鸾8月31日抵港后,即得悉〃桐工作〃的有关情况,感到日方〃愚昧凌乱〃,〃可决其今后无大的作为〃。④ 此前,和知曾告诉张季鸾,日本政府将收回军方的对华谈判权,另作准备,又托人带话,东京只主张内蒙暂驻少数兵员,其他无大问题。9月1日,张季鸾召见和知的助手何以之,要何转告和知:1。 日本政府如准备自办对华交涉,〃须彻底觉悟,重新检讨〃,〃必须互相承认为绝对平等的独立国家〃,〃凡不合此义者,概不必来尝试,劝彼亦不必奔走,更不必找我见面〃。2。〃中国是不许任何地方驻兵,不许任何地方特殊化的。〃⑤ 此后,张季鸾即利用和知,以〃桐工作〃中的问题反对板垣,制造日本内部矛盾,同时则抬高身价,拒不与和知见面。9月3日,张季鸾致函陈布雷表示:〃弟意非和氏有东京敌总部之新意见,决不与之见面。〃① 次日,和知离港,返回东京,张季鸾命何以之电告和知:〃不是日政府诚意委托不必再来;不是日本诚意改变对华政策,诚意谋真正之和平,则不可接受委托。要之,与弟何时见面并不重要,日政府苟无真正诚意,见我何用!〃②
尽管张季鸾拒绝与和知见面,但是,他内心还是希望继续维持与日方的秘密谈判的。9月17日,何以之面见张季鸾,告以和知来电称:已于9月10日在福冈会见东京要员,偕飞南京,与板垣协商,决定以和知、板垣为核心,办理对华交涉,将再飞东京,取得正式委托,然后南来。同日,张致函陈布雷,要求代为向蒋请示,〃是否在港逗留一见〃?17日,蒋指示可〃在港静候〃。③ 但是,蒋介石很快就失去耐心。20日日记云:〃和知求和迁延之原因,其必待敌军侵越时来见有所要胁。〃④ 22日,蒋介石在日记中写下了对张季鸾等〃无方而好事〃的批评。⑤ 同日,陈布雷即致函张季鸾,要他结束在港工作,立即回渝。不过,张季鸾仍然有自己的想法。日本方面一直宣传愿与中国政府谋和,他要〃试验〃其真伪。23日,张季鸾致陈布雷函云:〃对今后看法,弟微有不同。弟以为判断局势之第一关键,在看是否以敌大本营之名义来开正式交涉,果来交涉,即当认定其有若干诚意……盖既来交涉,则为承认是国家与国家间之正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