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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我收到来自北京的挂号,里面是一张Glay北京Live的入场券,几个月前订的。
几乎没有犹豫,我决定去北京。临行之前,给榛子打了个电话。
电话里榛子的声音有掩饰不住的惊喜。他是我高中时代的学长,几年来换过女友无数,没有一个能维持半年。
他说小晨你来吧,不要回去了。我负责帮你找一份你想要的工作。
我不置可否地笑笑。为什么说这话的人不是严珑呢。这些天来,我的心已经渐渐开始认输了,只要他开口,哪怕只有一句话,天涯海角我跟他去。
Live如预料般精彩,榛子也如预料中体贴。他请了一个星期的假陪我,临走还给了我一份合同,条件好得足以让任何一个我这样才毕业的本科生垂涎。
签吧,留在北京,让我照顾你。虽然你是个不喜欢在人前示弱的女孩。
眼前有什么在晃动,是严珑的脸;脸上有什么在滑落,咸咸的,是泪水。
榛子温柔地递过一张纸巾,我没有接,而是抓起笔,在那张合同的末尾重重地划上了我的名字。
返校后荧儿告诉我严珑来过电话。All good things must have an end。如果他只是为了对我说这句话,那我此次北京之行的结果想来他也乐于见到。
之后一切顺理成章。考试,论文,答辩,收拾行装,北上。
北京的工作做得极顺,我如鱼得水,另一座城市的事情,逐渐开始在记忆中风化。
榛子时常在下班后约我。和他在一起总是很轻松,他是那种不需要我操任何心的男人。
但我对他从来不谈感情,他也知趣的绝口不提。我知道,他是在等我有勇气重新开始,然而,风化的心,怎么也不可能拼凑如初。
学校那边没走的同学还会偶尔来电话或E…mail。严珑像消失了一般无声无臭。倒是阿恒和荧儿分手的消息先传了过来。荧儿在电话里哭着说,他和我一样平凡,为什么非要爱你这样与众不同的女子?与众不同?我?也许吧。在他们看来,正是因为我与众不同,我才会爱上谁都不敢爱的严珑。
我是那么爱他,可他找我只是退而求其次……荧儿还在哭。
我轻轻地挂上了电话。同样是得不到所爱的人,我和她又有什么区别?
据荧儿说,阿恒要来北京找我。果然没几天,采访回来,同事说有个男人在会客室等了我很久。
有点无奈,一边默默想着应付的说辞,一边推开会客室的门。
竟然是严珑。
我呆住了。
公司派我来北京进修,一个星期。
然后再走掉,一连几个月没有消息?
他走近一点,仔细看了我一遍,你变了,凌晨,以前你从来不用这种语气对我说话。
是。因为我不再是你的女朋友,有义务照顾你的心情。
哦,我不记得你对我提过分手,我也没有对你提过。他居然耍赖。
就算没有说,我们又哪有一点情侣的样子。
突然有点厌烦,如果你是想在北京找个人陪,请不要找我,我很忙。
不,我要你陪我,不仅在北京,还要陪我回去,在海里游泳,在长岛看星星。不只一个星期,还要一辈子。
爱在微痛的季节(5)
一辈子,多么遥远的词,我只想要眼前。眼前是严珑真实的脸,成熟了许多。我是如此爱他。
那张脸慢慢靠过来。很快,严珑略带霸道的吻就窒住了我的呼吸和心跳。
当天下午我就递了辞呈。买票,收拾行李,和来时一样迅速。
去向榛子道别,并道歉。他笑着点燃一枝烟,说,我知道,梦总会有醒来的一天。
始终没有见到阿恒。我走得太匆匆。也许我离开北京的那天,他正在满城市游荡,寻找我的踪迹。
我实在不知道怎样面对阿恒,只能选择逃避。我中断了和他的一切联系。这并不困难,电话不接,E…mail拒收,QQ则删进黑名单。曾经那么亲密的人,之间的联系只是两根线。
我不知道北京那边的任何消息,就这样过了一年。
严珑要回学校作毕业答辩。他的工作顺利,即将升至高层,我也在一家报社站稳了脚跟。
回到学校,严珑先去答辩现场,我则在学校里闲逛。景物依旧,人却陌生。
等我慢慢蹭到答辩的礼堂,答辩已经过去一半。
首先看到的荧儿,她一个人,看到我和严珑,脸上有掩饰不住的惊讶。
里面叫起严珑的名字,他站起身,我在他脸上轻吻一下。
出来的人是阿恒。荧儿正欲迎上去,旁边一个清秀的女孩抢了先。
阿恒很大方地介绍,我女朋友,北京人。他转过身,悄悄对我说,她不知道凌晨是谁,不会把她当假想情敌。我笑着打了他一下。
一年时间,果然足以令物是人非。还好最后走投无路的人不是我。
荧儿一句话也没说,毫无表情地朝门口走去。教室里传来青涩的歌声,一对即将分飞的劳燕在路边拥吻。校园里满是离愁别绪,被六月的风吹得很远……
网友评论爱在微痛的季节
网友评论2003…10…01 21:15:52 新浪网友 什么是最珍贵的?不是没有得到的,也不是已经失去的,而是你现在所拥有的。好好珍惜吧!
2003…10…02 14:26:47 网友:扁扁5891 这是很普遍也很年轻的恋爱故事,在生活中难免会有心灵的碰撞,爱情这个东西没有什么确定的概念。当然不确定的时期是每个人都有的,不存在对与错。我想经历就是成长的老师,每个人都会知道自己最终想要的是什么。
2003…10…09 19:50:08 新浪网友 爱人与被爱总是令人难忘的事!
大学校园,青春岁月,爱过、经历过,无论结局如何,总是很美的经历,真羡慕他们!
2003…10…11 12:40:50 新浪网友 得不到的永远都是最好的,真的吗?他也爱你,但退而求次的爱你何必那么在乎,那样你会真的快乐吗?爱不像买卖,它不可以将就。放了吧!!去寻找一个真正能完完全全属于你的男人。女人需要的是唯一的,无法取代的地位。
旧欢如梦(1)
文/bluekai
我执着的写着故事,主角永远是一个叫做恺的男人。暗淡的背景,变换的情节,若隐若现。
他始终是我深爱的却没有结局的男人。
一
二分之一伏特加,四分之一白可可酒,四分之一柠檬汁。杯底放一枚碧绿的车厘子。
昏暗灯光下,酒色微黄,果实青翠欲滴。它的名字叫做夜上碧妆。在后海的无名酒吧,我向边描述我最喜欢的一种酒。我穿着墨绿高领无袖的上衣,画着墨绿泛金的眼影。边深深的望着我,林蓝,它就像你一样美。我微笑,如果学校里其他女生听到这样的话,一定惊讶。他是平和沉稳,感情内敛的男孩,异常英俊却洁身自好。天知道,现在多少男人略具几分样貌,几许才华,几份资产,就拼命哗众取宠,梦想大把大把的姑娘取之不尽。
边是我大学里的第一个男朋友,我想也是最后一个。我已大四。曾经以为自己是不会有校园恋情的人,纯而浅的恋情。一起学习,吃饭,聊天,接吻,拥抱,或者进一步同居,很无聊的举动。但某一月某一日,我去图书馆查资料,遇到边。他看着我,然后有些拘谨的转过视线。我走过去,你晚上有空吗?他惊诧的抬头,有,怎么了?我们一起吃饭好吗?他的讶异更深了,但认真的点头。
三天之后,我成为他的女朋友。我知道可以。在大学的几年里,我从不约会人,也从不接受别人的约会。独来独往,衣着怪异,神情冷淡,成绩优异。这是一所保守严谨的大学,于是我成为受瞩目的焦点。当然也因为我好看,浅薄的理由,确是重要因素。人都有爱美天性,也有几分贱的本性。容易得到的,认为不大值得珍惜;观之不可得的,则敬之,爱之,一心向往之。于是到大三的时候,不断有人说起关于我的传言,男生传你和很多男人交往,经常夜不归宿,生活放荡。我哈哈大笑,笑声却是凄凉。谁能想到那个经常逃课却成绩出色的林蓝,那个在学校晚会上独自大跳热舞的林蓝,那个我行我素打扮时尚的林蓝,是寂寞的人呢?可我确实寂寞,只能与阅读,音乐,香烟为伴。可能因为不是活物,感情更容易寄托吧。我不是孤僻或者故意招摇的人,只是周围没有同类,自己又不愿意妥协,放弃自己的喜好和原则。已经习惯了,与合不来的人在一起只会更加无助。
然而最终我选中边,不是因为临近毕业的缅怀,不是因为对孤独的无法容忍,只是因为,那天的下午,阳光很好,我的心情很好,而边那样英俊,我的选择非常本能,呵呵。适当的时间适当的地点,他是适当的人,如此而已。
二冬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