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白茫和父母、哥嫂、小妹青青同住在我们大学后面的一片宁静的住宅区,他家是靠近山脚的一幢日本式灰色平房。
他有一间属于自己的蓝色小屋,墙是天蓝色的,窗纱是天蓝色的,床单是天蓝色的,这让我喜欢。走进里面就像沉浮在蔚蓝色的波浪里。房间不大,一张床、一张桌、一台电脑、一双拖鞋(后来又有了我的一双),如此而已。瞧着靠墙的两个高及天花板的大书架挤着满满的书,我不禁心醉神迷,头晕眼花,有一种喘不过气的压迫感。
从小到大,书是我的密友和同谋。我一向以为,五谷杂粮山珍海味不过是些粗饲料,端到桌上是喂人的,倒进桶里是喂猪的。惟有书才是让灵魂丰美和智慧起来的食粮,使人从心灵透出一种内在的光辉。书能教我学好或者学坏,这都不要紧,只要能拒绝空虚和平庸。没有书做灵魂的枕头,所谓爱情就是一种形而下的动物性活动。没有书做人生的伴侣,一生归根结底就是个闲逛。
我用指尖轻轻划过那些色彩斑斓、厚薄各异的书脊,像划过一排琴键,于是曹雪芹、鲁迅、沈从文、张爱玲、雨果、司汤达、巴尔扎克、普希金、白朗宁夫人、丘吉尔、福克纳、弗洛伊德、川端康成、劳伦斯、普鲁斯特、昆德拉、黑利、纳博科夫、三岛由纪夫、村上春树等组成一个合唱队,排着整齐的队列为我唱了一首动听的歌。
第二部分第2节:四个糖衣炮弹(11)
奇怪的是,白茫的墙上歪歪扭扭贴了好些彩色纸片纸条,上面写着许多莫名其妙的短语——
比如,“悠久的传统如同脉管中黏稠的血。”
比如,“木栅栏上飘动的红纱巾,是失恋女孩眼里的血影。”
比如,“夕阳是历史一只流泪的眼。”
比如,“初吻是对青春的偷袭。”
比如,“海滩上的足印是灵魂里最隐秘的诗”等等。
后来我知道,那是白茫的习惯,随时有点儿电光石火的写作灵感就记下来,啪地贴在墙上,像特勤奋特苦干的先锋派诗人。
再后来我又知道,他的大多数灵感都贴在墙上了,仅此而已。再后来,墙上也有了我灵机一动写下的好些纸条纸片,譬如其中有一条是:“狐狸知道所有的事情,狼只知道一件事,就是如何吃掉狐狸。”
蓝色小屋里,我们牵手相对而立,相互凝望,像凝望深不可测的海。
我看见他一一吻着我的手指,那样轻那样柔,像羽毛拂过,然后吻圆圆的额头、蒙的眼睛、焦渴的嘴唇……
我看见那双白皙修长的手怯怯地依次解开我的纽扣,从第七颗到第一颗。他似乎怕惊吓了我也怕惊吓了自己,不时鼓励地亲吻我一下,嘴里轻轻呢喃着晓婵晓婵晓婵……
我看见我的红衬衫蓝仔裤一件件飘落在地板上……
我看见我微微颤抖着放荡地展开自己,细胳膊长腿凝着白而瘦的年轻,香气袅袅,花瓣一样盛开,雪白如清晨深谷中的百合……
我看见他的手从我的前额、脸颊、双唇、颈间缓缓拂过,又向胸部游走,指尖像春风温慰和撩拨着我。他闭起双眼,他的手就成为他的眼睛和灵魂的触角,梦游般摸索着我的每一道波峰浪谷。他将前额抵在我的长发中间嗅着,说那是一道黑色的瀑布,他愿意淹没在那里直到死去……
我看见他面对我的雪白,沉醉而胆怯似乎不敢迎视。我双眼迷离,着了魔似的陶醉在他的手中,陶醉成罗丹手中出色的泥,任他捏揉雕塑……
我看见我的肢体因渴望而分外柔软轻盈;圆润的乳房因激情而波浪涌动,芳香四溢;我的腰肢蛇一样弯曲,秀发散乱在蓝色床单上如黑色的情网……
我看见他缓缓进入的时候忽然流泪了,晶莹的泪大颗大颗落下,喉结在轻轻颤动,像在哽咽。他叫了一声娇娇。他说娇娇,这是我的第一次,真的,第一次……
我看见我悚然而栗。蓦然间,我和他仿佛同时看见少年时代的他留恋地回头张望,然后静静走远,沉入遥远的地平线,永不复回……
我惊惶得不行!
怎么会?怎么会!心存不洁念头的我竟无意中闯入一片黄金海岸,在人生的果园里不小心摘下一只青苹果。我原以为是和一个我并不讨厌的书卷气很浓的情场老手逢场作戏,无意中却闯进白茫固守了二十八年的青春地。
我像乖猫静静偎在白茫的臂弯里,那臂弯像一只小船,让我温馨而慵懒。白茫探身要去拿他的烟盒,我说不不,我要躺在你的臂窝里,永远。
白茫说,也许是命运使然,让我们的相聚和缘分来得太快,我不知道这份情感是不是来得对,来得长久。不过,爱有一生那么长的,也有一刻钟那么短的。也许长久并不重要,一夜风流远比白头偕老更影响一生。
说完,他的眼里有了些许的泪光。我紧紧拥住他……
“一夜风流远比白头偕老更影响一生”——我知道这句话出自一本几年前出版的破小说《海妖醒了》,大学校园里一度很流行。
白茫送我一件礼物,说是弥补那次“婚礼演习”的缺憾。
是一枚狼牙,白里透黄,像折断的弯月又像小小的螺角,有优雅的弧度和不再锋利的锐角,触摸起来有一丝温玉的感觉。或许因为经历了太多残酷的撕咬和鲜血的滋补,它显得结实,饱满,坚强,表面布满叶脉般的细细裂纹,透露出它曾有的野性与凶残和曾经的沧桑。狼牙的根部被斜剖,打孔,然后穿上一根红丝线,于是狼牙成了一件饰物。
这狼牙多像此刻的我,这温柔与凶残的结合恰到好处地显现出我的际遇和个性。我喜欢得要命,要他立即给我挂在脖颈上。
其实,白茫完全不像我少女时代梦想过的那种因蛮野而极具雄性的男人。相反,他是个很散淡很超然的没落小资,全不拿功名利禄当回事儿。他惟一的酷爱就是读书。他读过许许多多古今中外的哲学书、历史书和文学名著,从苏格拉底、亚里士多德、荷马史诗到莎士比亚戏剧再到流行一时的《廊桥遗梦》、《生命不能承受之轻》以及小资们必读的《挪威的森林》,从《诗经》、《红楼梦》到鲁迅,到过时的先锋派、现代派再到眼下“用身体写作”的美女野兽派,他几乎无所不知,无所不晓。
我说,除了读书,你还能做点儿什么吗?
他说,我是懒人,除了读书,什么也不愿意做。
我说,叫你北极狼真错了,其实你一点没狼的意思,当然也不是柔顺的兔子。到底是什么呢?我想,他十有八九被文学毒化了,只愿意呆在幻想里。的确,他读文学时特别投入,常常跟着书里人物哭或笑。望着他苍白消瘦的样子,我说,肯定是书里那些漂亮的夫人和小姐把你的血肉和灵魂吸空了。
我明白我又一次不可救药地陷入情感的泥淖。本来,我想在三十天或稍长一点时间内速战速决,我毕竟不愿意让我的大学成绩单像金融危机时的股市,一泻千里直到崩盘。更不想和他泡到非我不娶、非他不嫁的程度,对此我不感兴趣。意外的是,我竟冒冒失失闯入白茫固守已久的黄金城,而他还是唱着“找啊找啊找朋友”的大男孩。这让我觉得自己罪大恶极,使我处于非常尴尬和困难的境地。
第二部分第2节:四个糖衣炮弹(12)
我绝不说出北极狼是我生活中的第几个男人。据我所知,另类是拿真话当假话说或拿假话当真话说的人,因此常常冒傻话。超另类从不说傻话。我们的聪明之处就在于说真话也说假话,必要时真话假话都不说。我心里的秘密只有我知道,有时甚至连我都不知道。
也许我是那种问题女孩,但我从不矫情,我只和我喜欢的男人上床,而不像有些女孩为了泡饭票或泡别的什么而和男人上床。我的身体透着高中生似的清瘦却妖娆美丽,我的青春是无价之宝,无论权力还是财富,任什么都买不去我的片刻柔情。但遇上我喜欢的男人我就完了,我会像蛾子般全身心投入爱的火焰,因此我认为爱就是介乎死亡与诞生之间的一种过程和快感。
我知道对我来说感情就是陷阱,我老是毫不犹豫地掉下去,但总会随身带着向上攀援的绳子,只是在一时惊惶中常常忘记把它拿出来。我的情感从来是归于0位的,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