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蒸饭一样包油条-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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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欢笑了,“还有,我们都在感情上栽过大跟头。这段婚姻,也可以算是给感情化个完满的句号,虽然不是轰轰烈烈缠绵悱恻,但是我自认为,我还是有能力照顾你的。就当我们在找一个避风港,你累我也累,大家一起休息的港湾。也不用被其他的人纠缠,挺好的,不是吗?”

避风港,听到这个词,她不得不承认,有点心动。经历过罗晓以后,她不止一次的怀疑过自己再也不能爱了,但又总是被老娘和媒体追着问,很累很疲惫。

最后,程欢笑的更欢了,扔过来一本杂志,“最后一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我知道你不愿意跟人争,但是起码有些事情,还是可以给那些嚣张的人一点颜色的。不是吗?”

范米看向杂志,上面的大标题写着“有情人终成眷属,5年感情修成正果”画面上,是安贝儿倚着罗旭一起挑选婚纱,安贝儿的无名指上被红圈圈出来的很明显的是一枚钻戒。报道指出,两人其实一直彼此欣赏,深深吸引。只是无奈某女艺人横刀夺爱,让两人一直只能按捺心里的感情互相祝福。终于,罗旭最终坦诚面对自己的感情,选择与真爱相守。

画面上,还有安贝儿动情的演说照片,一副苦情娃娃熬成婆的样子。而那个没有被指名道姓的女艺人,不用说,自然就是范米。

下面配上的一张很大的照片,是安贝儿和罗旭十指紧扣的照片,那画面拍的,确实挺美的。俊男靓女,笑容满面。再加上旁边配的夸张的文案,就差没题上“金童玉女”的字样了。

范米一口气哽在那里,报导读了三遍才放下。回复平静,“我以为八卦大王最讨厌看这种书了。”

程欢笑了笑,“反正写的不是我,娱乐一下还是可以的。”

范米看着眼前的男人,琥珀色的瞳孔中闪耀着一种捉摸不定的光芒,挺势在必得的,忍不住想要打击他,“你以为这样就能激我嫁给你?”

程欢淡淡的看看自己的手指,“下个月18号,貌似两人要订婚。到时候会有很多记者去采访。也不知道那时候某位女艺人会被说成什么样。”

范米默默的看着地面发了会呆,半晌,开口:“结婚可以,我有条件的。”

程欢得意的笑了,“你说。”

范米深吸一口气,说,“第一,结婚前要做财产公证,我不希望发生帐务上的问题。第二,婚礼我不喜欢很隆重,直接请两家的父母和亲密好友出席领证就可以了。第三,结婚期间请保持起码的尊重,虽然是没有感情的婚姻,但请每日报备各项事务,以防被媒体追问难堪。包括交男朋友,也请发乎情止乎礼,我不喜欢对方太过滥交。如果要寻求真爱,请提前报备,各自离婚之后方可执行。条件我就不整理成合约了,容易被人抓到把柄,到时候不好交代。只要你能做到,我就答应你。“

程欢的眼中闪过一道光芒,笑着说,“这种时候你倒挺理智的。不过,没有合约你就不怕我赖帐?”

范米笑起来,笑容有些苍凉,“我自认为我没什么好被你赖的。积蓄上的存款因为要还债的关系没有多少剩的,所以财产公证对你有好处。至于后面几条也都是对彼此有利,你还不是那种搬起石头砸自己脚的人。所以,我信你。”

程欢看着她,她坐在椅子上,整个人又是呈现出那种僵硬的状态,有些自嘲,什么时候他结个婚还要用到威逼利诱的手段,瞧这个未来老婆大人,一副视死如归的样子。跟他结婚就这么痛苦?不过,目的达到就好,过程不重要。

他点点头,“我知道了。结婚前我会保密。明天我再来找你。”

范米点点头,继续团在椅子上,没有看他。等他穿鞋子的时候,范米突然说,“还有,我不同意的话,那事儿就不要。”

程欢一挑眉毛,“哪事儿?说清楚点。”

范米咬咬牙,“就是□做的事,戳跟被戳,中国人称行房,英文叫SEX。”

程欢笑开了,笑得眼泪都要出来了。她就是有这种本事,把事情说的简单直白又好笑。半天,看着她怒目相对,平息下来,“你放心,我不大喜欢强迫人。而且,咱俩走出去,也说不好到底谁是功方谁是守方,从外形上看,你压倒我的可能性比较大。”

范米奴嚎,“死人妖,出去~!”站起来,呼啦啦的把他撵出门外。转过身,对着桌上的菜发呆。

范米啊范米,一桌菜,一本杂志,你就把你自己给卖了。

而某只得逞的狐狸正对着关上的大门傻笑,笑到嘴部有些僵硬,哼着走调的歌下楼了。曲子不成调,但是歌词还是很清楚的,

我是一根大油条,咿呀咿呀哟,

你是一小团蒸饭,啊呀啊呀哟,

蒸饭包了大油条,每天吃饱饱。

跑不掉呀跑不掉,看你怎么办。

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

唱完,对着楼上的那户亮灯的窗口,他笑了,饭饭,我还是抓住你了。不是吗?面包会有的,爱情也会有的。

不急不急~

于是,某得逞的狐狸坐上车,绝尘而去。留下一路的桃花朵朵开。

十八铜人】

晚上范米做了一个梦,梦里面又是那个跟她要牙齿的牙医,伸出白净的手来,“给我。”

范米愣愣的看着那只手,“我为什么要把牙齿给你?”

牙医笑的风情万种,“我要把你牙齿跟我牙齿放一起种起来,明年才能结出小娃娃。”

……这话说的,怎么听怎么诡异。这次,范米终于忍不住抬头看他,她终于看见他的样子了,微卷的长发,琥珀色的瞳孔,薄薄的嘴唇咧成一个诱人的角度。

“饭饭,拿过来吧。”

于是,一身的冷汗,直接惊醒。对着天花板发了会呆,以前有本书上说过,梦境这种东西除了心理暗示,有的时候还有征兆的意味。她一直以为这个梦的关键在掉牙,原来,从一开始那梦的关键是在那个讨牙的牙医上……

突然,听见外面门被打开的声音,范米立马一骨碌爬起来,穿了个外套,走出去。客厅里那个男人跟个男主人样的,很自然的正在把脚往拖鞋里塞。塞到一半突然顿了顿,眉头皱起来,回过脸看她,“我不喜欢这个样式的拖鞋。下次记得买个兔子头的棉拖。”那表情,很认真很严肃,一点没有身为客人的自觉。

范米走过去,从鞋柜里挖出来一双凉鞋,往他脚下一扔,“没让你穿这双,挑挑拣拣的。穿这个。”那双拖鞋是以前罗旭留下的,放在那个位置。她也说不上是为什么,一直都没有扔。今天看到程欢穿着它,说不上来的抗拒。

程欢望望地上的凉拖,提提手里的早饭,“寒冬腊月,让我穿凉拖。你就是这么对待大清早煮粥给你送到家的未婚夫的?”

范米看看他手里的稀饭,不作声。走到洗手间准备洗漱,刚一进去,发现里面的格局有点不大一样,只是具体哪里不一样也说不上来。等到糊里糊涂的刷完牙洗过脸,才发现,里面本来属于罗旭的东西都没了,镜子前面的置物篮里空空荡荡的少了一半,她阴着脸走出去,看着正在盛稀饭的程欢,“你扔了我的东西总要打个招呼吧?”

程欢继续盛着稀饭,只是抬头扫了范米一眼,表情似笑非笑,“都是垃圾了,我嫌占地方。而且都不是什么好牌子。放着掉身份。”

范米握了握拳头,看看他脚下的鞋,“那你怎么不顺便把拖鞋一起扔了?”

程欢盛好饭,把勺子往里面放好,放在范米跟前,低头扫了眼拖鞋,慢条斯理的吃自己面前的稀饭,“我觉得这形状挺好的,配我们家小强刚刚好。”

“配小强?”

程欢喝了一口粥,舒服的眯眯眼睛,缓了会抬起头来,看着范米,“昨天我打扫你房间,不扫不知道,原来你养了那么多蟑螂做宠物。当时也没个东西打,就顺道着用拖鞋处理了。你还别说,挺顺手的。”

范米脸一红,她不是忙吗?又没有人给她打扫,而且她一直属于安全意识过高的人群,请个保姆什么的,也一定要在她在的时候进行。久而久之,干脆也没人来打扫了。她默默不作声,就坐下来,喝了一口眼前的粥。皮蛋瘦肉粥,刚刚好,吃的很舒服。不由得心里一叹,这个人估计上辈子是个女人。厨艺居然这么好。

两人安静的吃着面前的粥,早晨的阳光从窗外洒进来,整个屋子都好像被笼上了一层黄色的光晕。范米一边吃一边打量屋子,还真别说,她从住进来开始就没见过房间这么干净过。准确的说,她压根就没在这么干净的环境下吃过早饭,她跟她老娘都是马大哈型的,家里只要不是坐不下就能凑活了。从小到大,也没什么坐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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