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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不知怎么会溜得如此快,我们从晚上7点一直侃到晚上10点,一直到同室的哥们儿陆陆续续返回“大本营”,我才意识到时间不早,该送她回去了。当晚,我们约定周末一起看电影。
三天后,星期五下午。
我怀揣着十二分的激动在9号楼门口等待着,5分钟后,一位身着灰色套裙的天使冒了出来,她就是蕊。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她会如此迷人。一看到她,我似乎跃进了几千丈深的迷宫,再也出不来了。“嗨!在想什么呢?尽开小差……”蕊闯进我的迷宫,我猛然醒悟。她像一束盛开的莲花,展现在我面前。
我们一路欢笑着向电影院奔去,她则像一只刚出笼的兔子,蹦蹦跳跳,一会儿在我左边,一会儿又飞到了我右边,我的心快要高兴得跳出来了,但为了显示男子汉大丈夫的威严,我尽力克制自己不要轻浮地显山露水。我像兄长般处处呵护着身旁的人间仙女。
电影很好看,主人公是美国著名演员施瓦辛格扮演的,剧中的一幕又一幕精彩的镜头把蕊乐得前俯后仰,我也跟着鼓掌,虽然我什么也没看进去。看着蕊高兴,我也兴奋,昔日平静的心湖一下子泛起了层层涟漪。似乎,内心深处的某样东西被触动了,二十几年来从未让人触摸的地方开始沸腾了。
电影院离学校很远。一路上我们无话不谈。她说,认识我很高兴,她的生命因为我而增添了不少快乐,她好感激我。她说,认识我之后,她心里塌实多了。她说,因为我的出现,他曾经消极灰暗的心境一下子变得明朗起来。我告诉她,我在大学是第一次和女孩去看电影,同时,这部电影是我看过的电影中的最好看的一部(其实我连电影的基本剧情都未看懂)。最后,我悄悄地在她耳边说道:“今晚,我肯定会失眠的,因为电影实在是太精彩了……”
对于我来说,她确确实实是我今生今世遇到的最让我心动的女孩。大学已快读完两年,为了理想,为了心中高悬的明月,我已沉寂了许久许久,那一份久积的渴望已酝酿了太久太久。两年来,我把整个心思都放在学业上,当别人花前月下的时候,我则伏在教室冥思苦想;当别人卿卿我我的时候,我则抓耳搔首为掏几个方块字而费尽心思。我经常反思我的过去,我知道这一切来得太不容易了;我经常回望故园,我知道我的根还留在那三面环山,只有一条水道通向外边的山沟沟。
我们一边走,一边说,尽管路上行人已很少,路也很暗,但这一切都算不了什么。我似乎不是在走路,而是在天空中像彩云一样漂浮。这种感觉真是太美了,美得连自己也不知道人世间还有这种感觉。她好像也没有累的感觉,我们推着自行车走路,这似乎也是一种绝无仅有的浪漫和享受。我讲的时候她听,她讲的时候我听,这种交流随着自行车轮的滚动而向前推进,慢慢的,我们都快变成老朋友了。没有压力,没有虚伪,也没有顾虑,我怀疑天上的月亮要是看到我们也会嫉妒的。我们谈得最多的自然是文学和人生,也随便来几句情感方面的调侃。当我们谈到学习的时候,她变得严肃起来,她显然是担心我的英语成绩。她提议,要不以后一起去学校图书馆上晚自习,她向我学习写作我则向她学习英语。“就这样定了”,我掩不住内心的喜悦,高兴极了。
三 相约图书馆
以后的日子,我们约定在图书馆一起上晚自习。她去得早,所以每天都是由她占好两个位置。
说句实在话,没认识她之前,我虽然花了很多时间在文学创作上,但几乎是硬着头皮,沉闷地爬格子。所以学习、生活真是没有半点规律。当灵感突然来临时,我或许半夜三更就爬起来,在走廊上奋笔疾书;当心情极度颓废时,我或许十天半月都不会动笔,更不会上
教室了。自从遇到她,昔日沉闷灰暗的布满尘埃的天地变得高远明朗起来。一想到图书馆二层那间自习室,一想到那个长发飘飘的姑娘此时或许已经伏案学习了,我的心就再也不能平静了。为了能早一点见到又一天未见面的蕊,我记得都有好几次忘了吃晚饭,而一见到她,体内的饥饿仿佛随风而去了,这个呱呱直叫的肚子仿佛变成了别人的。
在图书馆,我们互相学习互相关心。她的英语好,我的文学功底较强,自然是她不厌其烦地一次又一次地为我讲解英语学习中的难点,同时一遍又一遍地为我纠正地道的中国式英语发音。我的文学秉赋还算可以,可在她的眼里,我差点成了神仙,几乎是无所不能、无所不会的圣人。她几乎是至诚至极地向我请教写作方法,她的谦虚简直让我受宠若惊。
“帮我看看这篇文章,教我怎么修改吧。”有一天,她从书包中掏出几页稿纸,然后恭敬地递到我面前。
“嗨!我是不是大作家了,这么漂亮的姑娘都想投石问路了。”我心中一惊,但还是马上收敛起差一点就表现出来的得意。“先拿过来,我看看,10分钟后听我的。”我微微一笑,双手以自认为最好的姿态迎了上去。
“老天,怎么这么差劲,还比不上我家上小学的侄女——清一色的流水账。”我心中真是惊动不小。“还不错,语言流利,叙述通畅,文字功底可还真不错,不过你还有很多继续发展的余地,如果你以后多下一点功夫,你会进步很快的。”
“你是在夸我呢,还是在笑我?别见笑,我真是写得很少,不会写东西了,你可一定得教我。”
怎么和她说呢?一味地说恭维话,她那么聪明,肯定能感觉出来,如果说实话,她一个女孩子怎么受得了。文章也实在是平淡了点,她写的是他们班的同学去看望一个眼睛变瞎的同学,从头至尾,她几乎是用一个句式:“我们去了,然后……”穿插起来的。
“你应该注重细节描写,有一个文学大家说过文学是鸡毛蒜皮,而你的文章从头到尾没有一处细节描写,让人看了无法感动,你写此文的目的不就是让别人感动吗?”
“对,对,我怎么想不到呢?你真行!”
“你应该分清主次,该详的地方就详,该略的地方就略,千万别眉毛胡须一把抓。”
“我知道了,那我马上就改,多谢你啦。”
看到她专心致志的样子,我偷偷地乐了:再出色的姑娘也得听我的。
两小时后,她终于改完了最后一个字。
“还真进步不小,现在我都有点感动了,只是眼泪还没滴下来。细节注意得够好了,但结构还是有点散,尤其是结尾。”
“那怎么办呢?我真不会改了,嗯——”
“别‘嗯’了,我帮你写一个结尾吧。”我取过稿纸,火速地动起笔来,我一看表,离下自习仅有5分钟了。
“给你,看看吧,这个结尾你可以拿去琢磨琢磨。”
“哟,天啦,真是奇迹,你在5分钟之内就写出了这么好的一段文字,你——你,真是天才……”此时此刻,内心深处,就像有二十四只兔子欢跳不停。我都不敢相信,我怎么会变得如此“厉害”?可能,这就是爱情的力量吧,爱情简直可以让人去死。我不知道我是怎样回到宿舍的,反正,浑身飘飘然,就像是打了胜仗的士兵一样,兴奋、自豪、激动……所有的愉悦情感集于一身。
四 人生的结果是死亡
时间过得真快,又一个周末,从图书馆出来,校园小径上,我们像平常一样溜达着。
“蕊,你说幸福是什么?”
“咦,幸福——当然是有吃有喝有乐啦,你说呢?”
“没你那么幸福,我一直以来认为幸福就是一种感觉,一种发自内心深处的欣慰的感觉。”
“感觉,那倒是,有吃有喝才有好感觉啦,如果饿得咕咕叫,那种感觉可不好受。”
“喂,我跟你说正经的,那些家产上亿的大款一定很幸福吗?他们都能找到幸福的感觉吗?我看未必。试想想,如果一个很有钱的大老板,他先前为了前途而奋斗,直到三四十岁时,方才发现自己除了钱之外一无所有。或许他以前是为某个艳丽动人的姑娘而暗自奋斗;或许他以为等到功成名就之后再去寻求情感的寄托,但是,他又能怎样?等他功成名就、巨款傍身时,他还能找到以前的那个心仪已久的她吗?她或许已是好几个孩子的妈妈,或许正在别的男人那里撒娇……他,他只能用金钱的余光去照亮那些年轻貌美且媚态万千的女人,以满足那点可怜的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