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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我们爱过了一个世纪-第3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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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学食堂里吃饭,对于单身的男男女女来说完全是一种残酷的考验。那些已经出双入对的年轻小情人之间的亲密和腻味劲完全可以秒杀掉一个个自视优秀的单身大龄青年。所以聪明的做法是闭上眼睛去食堂打好饭,然后回到宿舍去吃,以免在青春期荷尔蒙的旺盛分泌和这种强烈的视觉刺激双重冲击下做出什么傻事来。
我之所以写上这么一段作为铺垫,是为了更好的方便您理解我在和铃吃饭时的反常和不自然。以免您还认为我是一个懵懵懂懂的愣头青。
我以前一直以为单身的时候看到那一对对的小情人就已经够难受了,那个时候才知道,原来更难受的是身边坐着一个自己喜欢的女孩而她彷佛又对你有那么点意思,可是你却还不能也不敢把她抱在你腿上,或者喂她吃饭什么的。更痛苦的是,你根本不能控制自己的思想往这个方面漂移,所以我在吃饭的时候,把菜洒在裤子上,喝汤滴到衣服上,筷子掉地上然后在把汤碗打翻这种小事情应该是可以被理解的吧。
我想铃是知道我在想什么的,因为我手忙脚乱出丑的时候,她并没有露出恼怒和厌恶的表情,只是略带着作黠的微笑,带着那么一点点的邪气和可恶。让我恨的牙痒痒的偏偏无可奈何,心急之下偏偏又继续犯错不断。
“你知道么?你笑的让我很想咬人!”在又一次打翻了汤盘之后,我承认我有了点老羞成怒的意思。
“你喜欢咬人?”她很天真的看着我,一双闪亮的眸子里透露出一丝狡猾的笑意。可是我忽略掉了,继续老老实实的栽进了她的陷阱里。
“我的恶习啦,从小到大就喜欢咬人。没事的时候,还咬自己玩……”我憨厚的像她透露着自己的隐私。
“哦,那我算算,你应该是84年出生的哦,天才啊!才这么小就上大学了!”她一脸的羡慕和崇拜。
“什么啊,我80年出生的,属猴!”我纠正她的错误。
“啊?!怎么你不是属狗的吗?!”她连眼神都透露出了惊讶。
咚!!!
那是我倒在地上的声音。
每个人都是多样的,单纯的人可能会有世故的一面,安静的人也可能会有疯狂的时候。所以我从来不以第一眼的印象去判断一个人的本质。因为我相信人都是多面的,在一个合适的时间和地点,任何一个你本来以为熟悉和了解的人都会变成另外一个你完全陌生的存在。而铃,正是第一个教会我这点的人。
我想,铃会是一本读不完的书,因为她每时每刻都会带给我不断的惊喜和快乐,我快乐的幻想和期待着以后和铃相处的每一天时光。
爱一个人的感觉,真的很棒。
铃都是铃安静的铃,顽皮的铃她的忧郁,她的微笑,她的作黠眼睛前都是铃的影子,耳朵里都是她的笑声铃——占满了我的整个世界。
送铃回到了寝室之后,在回去的路上我整个脑子里已经完全的被那个小小的带着一点点邪气的精灵所占据了。我回想着刚刚表白时她的娇羞,我恼怒吃饭的时候自己的笨拙,我回味着她在那个小小陷阱成功时候的努力想忍住大笑的颤抖。
我想象着有一天铃真正成为我女朋友的幸福,我构思着和铃下一次约会时应该准备的台词和礼物,我甚至还幻想了刚刚在食堂里那一幕幕香艳的场景能够在我和她的身上重演……
爱如蜜,情若毒,观者动心,患者锥心。
“这个周末,我要约她出来。带给她一次快乐的约会!”我雀跃着想着。
咚!!!
然后我就证实了走路撞电线杆并不是小说家们凭空想象出来的这个事实。
第八章 现在(上)
    包含在各种形式在内的无数文艺作品向我们施加了这样的一种暗示:时间是一条坐标线,每一段过往都在上面留下了属于自己的标识和痕迹。正由于如此,所以我们会怀念过去,所以我们会希望回到过去,所以我们有时以为我们能回到过去。
可是,亲爱的,时间是一条线没错,但我们看待它的方式却一直错了。
把这条线摆在眼前,你自然会觉得它上面的每个点都是那么鲜明而永久的存在着,可以供自己随时拿起来把玩赏析。但现在,请用手把这条线转一个角度,让它延伸的方向对着自己的眼睛——这时我们只看到了一个点,而这,才是时间的真面目。所有过去的一切,都已经被覆盖掉了,消失了,没有了,只有最新的这一个自己,才是唯一确定的存在。
所有的人和事,都是如此。只有明白这个道理之后,我们才能踏过已死去的过去,决绝的向前进——浪人码头。
我爱做梦——我从来没有否认过这一点。我总是喜欢在自己的脑海中把一些事情美好化,并以此作为自己的动力而前进着,就算因此养成了眼高手低的毛病也在所不惜。而至少在和铃正式的约会之前,我从来没有想到过原来现实有时候会比自己的想象更美好……
在付出了脑袋被撞了一个大包的代价之后,我在脑海中成形了一个计划,一个自己有生以来第一次正式约会的计划。在接下来的时间里我尽量完善了自己的计划,每一个细节,每一句台词,每一个动作——我向中南海的某个领导秘书为领导设计外事场合的一举一动般细致的为自己的第一次约会构思着策划着。
我迫切的需要一个人来为自己的策划案评估和打分,让它变成一份切实可行的执行案。而那个时候的我身边并没有这么一个人选,所以我想到了陆兴——那个hiphop打扮,一嘴一个“我靠!”,同时还是老是找我要烟抽的孩子。
我下意识的觉得他追女孩应该很厉害,找他帮我设计肯定没有错。于是一个电话之后,我们找了一个可以抽烟的茶楼坐下了。
“追女孩还不简单!送送小礼物,聊聊小天,吹吹小牛,就是一个手到擒来了!”丫大大咧咧的歪在沙发上,口气之大让人很想抽他。
“上次我教你的浪漫你懂了么?”
“明知道她不爱我还送她一百朵玫瑰?!”我记得很清楚,作为一个“菜鸟”,我对这种富有哲学意味的话一直都是有一种信仰般的虔诚。“可是我闹的不是很明白,我觉得她现在对我有意思啊。”我虚心的请教着。
“笨,我那句话只是一个比喻。女人都是感性的动物,想要追到她们,就要利用她们的感性,带给她们一种新鲜的感觉。她们很容易把这种新鲜带来的兴奋理解成喜欢和爱的。”在烟雾中的他说着这么一番深奥的话,彷佛一个神在指导愚昧的世人般的存在。
“那我应该怎么做?”我继续的追问到,这个时候的我需要的是切实可行的建议,而不是一些虚无飘渺的哲理,虽然我听在耳朵里觉得很钦佩。
“你听着,你应该这样这样……”他俯下身来对我面授机宜。
……
然后在那个周末,我打电话约铃出去了。
“为什么要出去玩?马上要期中考试了呀!”电话那边的她明显有点不乐意。
——————————————情圣语录No。1:女人都对一些比较有特殊意义的日子有着莫明的钟爱,如果她不愿意出来的话,你可以找一些名目来让那天成为一个“特殊的日子”!
——————————————OK!这个问题我事先已经想好解决的方式了。电话那头的我轻松自在的说到:“你不记得么,今天是我们认识86天的大喜日子了!又是8又是6的,又顺又发,不出来庆祝一下会被天遣的!”
“噗哧!”她在电话那头笑出了声。然后沉吟了片刻:“那好吧,偶尔轻松一天也不错咯。你等我10分钟!”
陆兴,上帝保佑你!放下了电话的我由衷的祝福在远方的他。
然后,在铃所谓的10分钟里,我抽了两只香烟,喝了一瓶可乐,还看了一会别人打篮球并兴致勃发的准备自己下场上阵的时候,她施施然的下楼了。
看到铃的时候,我呆了一下。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这是铃第一次在我面前化妆。
她是一个很漂亮的女孩子,清新可人,像是一朵刚刚出水的芙蓉般水灵媲透。可是在经过略微的化妆之后,她完全透露出了一种别样的艳丽:一袭样式别致的大衣配上一条裙子和一双半高的靴子,短发的一侧用一根星星形状的发卡别在了耳后,另一边则让它们调皮而自然的搭下,让她透露出了一丝神秘。我还记得,那天她的眼影是淡蓝色的,而唇膏的颜色很浅,好像是粉色的。带着的耳环是我们那天出去玩的时候我夸过她的那幅……
她注意到了我那片刻的失神,笑了。带着一丝丝的得意,像一个诡计得逞的小孩般。
她的笑让我回过了神,尴尬的嘿嘿的两声了之后,我搓着手问她:“咱们走吧?”
“去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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