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有时候,下水道里的老鼠都比他们幸福,不用在阳光下装出一副正人君子的样子,仿佛世界上没有比自己更高尚的人了。
把名声当命根子的人到底图什么?你拿命坚持的东西,在别人眼中就是一个笑话。
衣冠禽兽。斯文败类。道貌岸然。
造物主真是神奇,用这些表里不一的人丰富我们的人生。
虽然,我不理解万落所说的朋友,但有朋友的感觉也不错。
万落一定要送我,帮我把行李搬到后备箱里,万落没想到我会坐这么好的车,眼里满是惊羡,万落就是这种人,丝毫不掩饰自己的感情,把一切都摆在台面上,往往比偷鸡摸狗更能解决问题。
临上车前,万落给了我一个大大的拥抱,我一直讨厌别人碰我,但万落的拥抱却没有让我不舒服。
万落让我答应她,一定要在她过生日之前回来,从小到大,从来没有人给她过生日,她希望今年能有人给她过生日,而且,她希望这个人是我。
我感觉我找到了比自己我更可怜的人,至少,曾经有子墨给我过生日,而且,子墨活过来之后,一定会一直给我过生日的。
我答应了万落,这是一个承诺,我承诺过的东西不多。
我承诺过子墨,要让他活过来。我承诺过男人,只要他能让子墨活过来,我愿做一切事情。现在我承诺万落,我一定会回来陪她过一个完整的生日。
说到就一定要做到。
女人没有回苏家,而是让司机直接把我们送到我要去的地方,准确的说,是女人让我去的地方。
路程很远,沿途很荒凉,只有我们这一辆车飞驰在笔直的公路上。
可能是无聊,女人主动挑起话题,但厌恶就是厌恶,随口聊天,都掩饰不住眼中的讥讽。
她说,没想到你这样的人也有朋友。
我看着窗外,没有回答,是啊,我这样的怪物怎么可能有朋友,也许,在她眼中我连人都不算吧。我压抑着渐喘的呼吸,直到把呼吸压制平缓,把想掐死她的冲动压到心底,才回过头对上她的目光,不知道为什么,最近想弄死女人的心思异常活泛,但我都控制住了,因为男人不准我伤害女人,可能是因为女人今天穿了一件红色的高领上衣,让若隐若现的脖子异常耀眼,真想把手放在她的脖子上狠狠地掐下去。
如果我掐下去,女人会不会求饶。
想到女人求饶的画面,手突然很痒,偷偷用手摩擦着车上的真皮坐垫,看到男人用依旧柔情的眼光注视着女人,其实,我更想看到男人无能为力的样子,我真想知道,如果女人死在男人面前,男人会是什么表情。
只可惜,现在我不能冒险,如果男人沦落到魂飞魄散,子墨就真的回不来了。
偏偏忍耐是世界上最痛苦的事情,让欲罢不能都变得那么奢侈。
医生
终点是一个偏僻的别墅,女人让我一个人进去。
女人说,这是那个人的要求,那个人是个医生,可以帮我祛除我脸上的伤疤。
女人真是用心良苦,正规医院没有办法,居然把我送到了这个地方。
女人临走之前没有特意嘱咐我什么,只是让我听那个医生的,时间到了,她会来接我的。
别墅没有院子,门也没有锁,轻轻一推,门就开了。
那个医生应该是知道我要来,悠闲的坐在沙发上等着我,手上端着一杯咖啡,白色的蒸汽映的屋里暖暖的。
看到我进来,他随手把杯子放到茶几上,站起身,向我走来,他的头发很清爽,不像苏湛北那样刻意的打理过,很随便,却让人很舒服。
他仔细地观察着我,确切的说,是在观察我脸上的伤疤。他靠得很近,似乎想看的更清楚,这种距离,也让我更好的观察他,他的皮肤很白,不是正常的白,是那种长期不见阳光的苍白,我甚至能清楚地看到他身体上的血管,是青色的,和他的头发一样清爽。
他不是我先前想象的那种,中年的穿着白大褂的医生,他很年轻,二十多岁,白色的衬衫,把他衬得像学生一样。
似乎观察好了,他拉开了与我的距离,满意的笑了笑,他的笑容很好看,像窗外种的那株向日葵,让人从里到外的温暖。
他给我感觉很舒服,甚至亲近,只是他身上有些奇怪的味道,很刺鼻。
我叫他医生,他听了之后表情很奇怪,他让我叫他林远,那是他的名字。
我告诉他我叫子宣。
他点点头,一片了然,他说,我知道,你叫苏子宣。
我是多想告诉他,没有那个苏字,我就叫子宣,可终究没有说出口,没有了这个苏字,我什么都不是。
因为要在这里很长时间,林远给我准备了房间。
在二楼,他说,在他隔壁。
因为习惯,路过楼梯转角处,特意瞄了一眼,总感觉挽心在那里,当然没有挽心,只有一副骨架,安静的放在那里,本来在一个医生家看到骨架很正常,可我不禁打了一个寒颤,那副骨架很奇怪,一靠近,森森寒意扑面而来,让人招架不住。
看到我停下来,前面带路的林远也停了下来,他用一种近乎迷恋的眼光注视着那副骨架,轻轻的说,很美对不对。
我没有回答,因为我分不清,那句话是疑问句还是陈述句,他虽然用的是问句,可给我的感觉分明是在像我陈述一个不争的事实。
他的声音很好听,让我想起金属餐具相互碰撞的声音,配上他迷恋的眼光,让我突然想起了另一种声音,锋利的刀子划过骨头的声音,奇特却悦耳。
林远的家比不上苏家,给我准备的房间也很普通,可是我非常喜欢,喜欢里面红色的窗帘和地毯,耀眼的红色窗帘被微风轻轻带动,波光粼粼,熠熠生辉。
看到我欣喜的表情,林远拉开衣柜,里面是一排排红色的衣服,他说,我猜,你喜欢红色。
透过镜子,我知道我没有掩饰住我惊喜的表情,同时,我也看到林远笑了,我知道,对于我的反应他很满意。
你怎么会知道我喜欢红色。我的声音有抑制不住的颤抖。
他回我的居然是一个疑惑的表情。他说,不是跟你说了,我是猜的。
他的声音很坦然,坦然到让我不能怀疑他说的话。虽然他的回答不会让任何人满意,敷衍的味道挥之不去,但我就是相信他。
也许,这种信任,在我见他第一眼的时候就已经建立了。
我说过我信命,直觉并不是偶然察觉到的,在冥冥之中,你会预知到自己的命运,像动物的本能,就算狂奔,也会选离危险最远那条路。我的直觉告诉我,林远不会对我的命运造成任何伤害。
可能是怕我吃不惯,林远准备的晚餐极其丰富,林远的厨艺很不错,我吃了很多,可林远只吃放在他面前的两盘菜,对满桌子的美味佳肴熟视无睹,这是他自己做的,应该没什么忌讳才对。
我问他为什么只吃那两道菜。
他把筷子放在旁边的盘子里,动作极其优雅,像对待一件艺术品,抬起头,对上我的眼睛,认真的回答我的问题。
他说,他只吃素。
看着他认真的模样,我的脸微微发烫,把视线挪回到碗中的美味,夹起一块牛肉,塞进嘴里,慢慢的咀嚼,当食物完全到达我的胃里,我也学林远的样子,把筷子放在旁边的盘子里,抬起头,认真的对他说,不要为我准备肉菜了,以后,我吃素。
感觉到我的决心,他笑了,站起身,隔着桌子,摸了摸我的头。
可是,他的评价让我有点懊恼,他说,好孩子。
我不悦的皱皱眉,我早已经不是孩子了,不管是心理上,还是身体上。当一个女人不愿一个男人把她当成孩子,这代表这什么。
我没有多想,也不想多想,这一切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喜欢我的决定。
林远的家很干净,不是一般的干净,已经到了一尘不染的地步,可能是职业习惯,家居用品大多数都是白色的,林远很适合白色,就算在满屋白色中,他也不显突兀。可我不喜欢,这样干净的他让我很不舒服,有距离感,仿佛有一种无形的东西隔在我们之间,我永远打破不了这种屏障,只能安静的在远处观望,身体再近,心也是远的,暖意太脆弱,总是被屏障撞碎,苟延残喘。
林远没有请佣人,林远说他喜欢清静,请佣人太吵,他也经常在家里接待病人,有些病人不希望太多人知道他们的病。
没请佣人也挺好的,这样,这栋房子里,就只有我和林远两个人了。
虽然打扫辛苦点,但是我可以帮他,反正我除了看病也没什么事干。
林远说,我的手术不着急,让我先好好休息一下,明天先给我做一下检查,手术得检查结果出来以后再做。
我没什么意见,反正我什么也不懂,而且,我相信林远。
林远的家临近郊区,白天只是荒凉,夜晚则显得阴森,这栋房子寒气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