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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序幕
昨天,没来由的感到烦闷难当。
钻进被子,倚在床背上,拿起电话,拨通了17909…0835…4466406 。
开始,自然是极平常的寒暄。
“我下午和几个当兵的出去玩了”。
“噢?是么?”
“他们一瓶接着一瓶的喝啤酒,说是想家,借酒浇愁。我说,借酒浇愁不是愁更愁么?”
“是啊,不过你不是也时常出去喝酒么?”
“是啊,我一不开心就去喝酒,想让自己喝醉”。
“是么?不过我劝你最好不要喝醉,这样对身体不太好”。
“哦,我还没有喝醉过”。
“哦,那就最好”。
“可是有时候我真的很想喝醉,可是最多就喝过两瓶啤酒”。
“那……你就接着喝嘛,肯定会醉的”。
“不行了,已经喝不下去了!每次我喝了酒,都会……都会……”
“都会……怎么样?”虽然我心知肚明,可却故意想调笑她几句。
“……哎呀!你知道我的意思啦!”可以想见此时此刻她在那边的容颜。
我微微一笑,一言不发。
“不知道怎么搞的,每次喝了酒,还没喝醉就……就把它全……全‘倒’了出来”。
总算寻到了一个动词表达她那种让人尴尬的举动,虽然依然不肯使用那个最贴切的字眼。
“这样不太好,对自己的身体不好”。明知她是学医的,我有必要多这个嘴么?
“有一次我使劲捂着嘴巴,心里说,还没醉就吐出来太浪费了,可最后还是……嘻嘻……”
……
胡乱一阵闲扯。
“你今天给我唱歌好么?”
又来了!但如果连这么一个小小的要求都不答应人家的话,那对她岂不是太残酷了么?
我妥协了,一连三次。
“我喜欢你。”
又来了,我又无言以对了。
“你说的‘喜欢’究竟是个什么概念哪?”思忖了半晌,终于想到了这么个实质性的问题。
“我也不知道,反正就是喜欢你喜欢你喜欢你……”一连四五个“喜欢你”如同自动步枪的子弹般从她嘴里射出,恐怕比她吐酒还要顺畅。
“你不喜欢我么?”
“不能这么说,但是……我只有把你当作女朋友之后,我才能负责任的说我‘喜欢’你”。
昨夜的谈话就这样结束了。
今晚,正安安心心的坐在电视机前欣赏宣传法治教育的电视剧,电话铃蓦然刺耳的响起来。
“喂?”老爹话音刚落,那个熟悉的声音立刻就传入了我的耳鼓。
我知道又是她。
随意寒暄了几句,虽然听声音,我知道她玉体有些欠安,但在我心目中,似乎法治教育比她还是稍微重要那么一点点,于是一句“我待会儿打过来吧”之后,便断然挂上了电话。
很快,节目播完了。
既然承诺了她“待会儿打过来”,那就还是得打过去。
她说她昨晚十一点多钟被一个网友的电话惊醒,所以就着了凉。
那个网友竟然不是我!
一阵寒暄之后,“喜欢”二字又冒了出来。
“你为什么不喜欢我?是不是嫌我年纪小?”
“哪,我昨天说过,我只能对我的女朋友说‘喜欢’、对我的妻子说‘爱’”。
“难道我不算你的女朋友?”
我还有什么话可说?
“我必须对我说过的话负责任,你也不希望你的男朋友是一个不负责任的男人吧!”
“反正……我就把你当作我的男朋友,我就是你的女朋友!”
“那……如果你非要这样的话……”下面的话我实在不知道该怎么说!
“如果我非要这样的话你也没有办法!嘻嘻……”
我无言以对,只能附和一笑。
难道我又妥协了?
妥协!
难道我真的妥协了?
我放下电话,一头栽倒在枕头上,眼前仿佛又闪现出那个美丽的倩影。
然而应该说明一下,眼前闪现出的那个美丽的倩影并不是适才同我通电话的吕菲燕姑娘,而是一位名叫张琳心的女孩。
这个张琳心当然不是张如梦的妹妹,也不是独孤剑的夫人——朝代不一样嘛!
其实,事情还得从我上大学二年级时说起。
卷一·;缘起
昨天,没来由的感到烦闷难当。
钻进被子,倚在床背上,拿起电话,拨通了17909…0835…4466406 。
开始,自然是极平常的寒暄。
“我下午和几个当兵的出去玩了”。
“噢?是么?”
“他们一瓶接着一瓶的喝啤酒,说是想家,借酒浇愁。我说,借酒浇愁不是愁更愁么?”
“是啊,不过你不是也时常出去喝酒么?”
“是啊,我一不开心就去喝酒,想让自己喝醉”。
“是么?不过我劝你最好不要喝醉,这样对身体不太好”。
“哦,我还没有喝醉过”。
“哦,那就最好”。
“可是有时候我真的很想喝醉,可是最多就喝过两瓶啤酒”。
“那……你就接着喝嘛,肯定会醉的”。
“不行了,已经喝不下去了!每次我喝了酒,都会……都会……”
“都会……怎么样?”虽然我心知肚明,可却故意想调笑她几句。
“……哎呀!你知道我的意思啦!”可以想见此时此刻她在那边的容颜。
我微微一笑,一言不发。
“不知道怎么搞的,每次喝了酒,还没喝醉就……就把它全……全‘倒’了出来”。
总算寻到了一个动词表达她那种让人尴尬的举动,虽然依然不肯使用那个最贴切的字眼。
“这样不太好,对自己的身体不好”。明知她是学医的,我有必要多这个嘴么?
“有一次我使劲捂着嘴巴,心里说,还没醉就吐出来太浪费了,可最后还是……嘻嘻……”
……
胡乱一阵闲扯。
“你今天给我唱歌好么?”
又来了!但如果连这么一个小小的要求都不答应人家的话,那对她岂不是太残酷了么?
我妥协了,一连三次。
“我喜欢你。”
又来了,我又无言以对了。
“你说的‘喜欢’究竟是个什么概念哪?”思忖了半晌,终于想到了这么个实质性的问题。
“我也不知道,反正就是喜欢你喜欢你喜欢你……”一连四五个“喜欢你”如同自动步枪的子弹般从她嘴里射出,恐怕比她吐酒还要顺畅。
“你不喜欢我么?”
“不能这么说,但是……我只有把你当作女朋友之后,我才能负责任的说我‘喜欢’你”。
昨夜的谈话就这样结束了。
今晚,正安安心心的坐在电视机前欣赏宣传法治教育的电视剧,电话铃蓦然刺耳的响起来。
“喂?”老爹话音刚落,那个熟悉的声音立刻就传入了我的耳鼓。
我知道又是她。
随意寒暄了几句,虽然听声音,我知道她玉体有些欠安,但在我心目中,似乎法治教育比她还是稍微重要那么一点点,于是一句“我待会儿打过来吧”之后,便断然挂上了电话。
很快,节目播完了。
既然承诺了她“待会儿打过来”,那就还是得打过去。
她说她昨晚十一点多钟被一个网友的电话惊醒,所以就着了凉。
那个网友竟然不是我!
一阵寒暄之后,“喜欢”二字又冒了出来。
“你为什么不喜欢我?是不是嫌我年纪小?”
“哪,我昨天说过,我只能对我的女朋友说‘喜欢’、对我的妻子说‘爱’”。
“难道我不算你的女朋友?”
我还有什么话可说?
“我必须对我说过的话负责任,你也不希望你的男朋友是一个不负责任的男人吧!”
“反正……我就把你当作我的男朋友,我就是你的女朋友!”
“那……如果你非要这样的话……”下面的话我实在不知道该怎么说!
“如果我非要这样的话你也没有办法!嘻嘻……”
我无言以对,只能附和一笑。
难道我又妥协了?
妥协!
难道我真的妥协了?
我放下电话,一头栽倒在枕头上,眼前仿佛又闪现出那个美丽的倩影。
然而应该说明一下,眼前闪现出的那个美丽的倩影并不是适才同我通电话的吕菲燕姑娘,而是一位名叫张琳心的女孩。
这个张琳心当然不是张如梦的妹妹,也不是独孤剑的夫人——朝代不一样嘛!
其实,事情还得从我上大学二年级时说起。
第一章
那是一段春和景明、波澜不惊的日子,我这个完全不把英语四级放在眼里的“潭忧公子”过得是相当的百无聊赖。那几日,班上仿佛兴起了一股封建迷信之风——戒指算命,范围限于婚姻与爱情。自打“开算”数日之后,已有了沸沸扬扬的传闻,说是有关班上的一对“绝配”——班长vs团支书——算得是相当的准,几乎分毫不差。于是那以后,信者弥多,连我这个向来目空一切的“潭忧公子”都有些感受到了它的“魅力”。
横竖是百无聊赖嘛,不妨一试!反正,即便不准,难道还会要了我的命不成?
“Hi!方志!”我叫住这场迷信活动的始作俑者——一个十分清秀却取了个男生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