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可能是意淫过度陷入精神暂时性失常,靠在桅杆上哈哈的傻笑着。
第三十七章 遇美记(中)
“笑什么笑?你这个人有没有点修养?在小姐的船上不要这么放肆!”那个死丫头仗着主人,居然敢对我出言不逊。
我心想好男不和女斗,暂时忍下这口气。我停止了笑声,决定看看风景分散一下注意力。
我还是没办法让自己的心情平静下来,这么一个让我神魂颠倒的美人儿在旁边,我怎么能分散注意力呢?
“香秀,去把我的琴拿来。”
由于船十分的安静,高大小姐的话我听的一清二楚,她又要弹琴了,这回可以尽距离欣赏了,想到这里,我又偷偷的向她的方向靠拢了一些。
一阵悠扬的声音响起,天哪!多么动听的琴声,它居然能熄灭我心中的火焰。我的心情竟然出乎意料的平静了下来。
其实我绝对是个乐盲,但是好的音乐能感染人的内心,这一点也不假,连我这种毫无音乐细胞的人都能被感染,可见高大小姐弹琴的技术了。
一曲琴乐停止之后,我的心思又回到了她身上,眼睛看着她,耳朵也在留意她的话。
“香秀,我这曲还算不错吧?这是我看了沿途风光,心生感慨,即兴弹奏的曲子。”
“小姐!您真是太棒了!听的我都陶醉了!”
高大小姐笑了,笑得是那么甜,而且笑得很淑女,连牙齿都没有露出来。
我壮起胆子向她走过去,决定借这个机会把她的名字问出来。
“曹豹平生听过曲子无数!惟独小姐这一曲最让我心旷神怡,过耳不忘!”我走到她跟前,边行礼边说道,同时我心里也在揣测,不知道这个马屁拍的位置对不对。
“呵呵,曹壮士果真认为我弹得好?”
她居然和我说话了,看来她是个琴痴啊,只要和音乐有关的事情就能挑起她聊天的欲望,怪不得在她弹琴时不要人打扰了,原来是怕别人坏了她创作的灵感呐,对这丫头,我是佩服,佩服,再佩服!
摸清对方的爱好,就要想办法深入的聊下去了,聊点什么呢?我脑子里一下子空白一片,弹琴我不会,棉花倒是弹过,这跟音乐不搭边啊。不如糊弄糊弄她。
“曹某也喜欢音乐!哈哈!不过这琴,我实在不会弹,倒是学得几首异域的民歌,希望和姑娘交流交流。”
“哦?那不妨唱来听听?”
我壮起胆子,清了清嗓子,眼睛一闭,唱起了俄罗斯的民歌《莫斯科郊外的晚上》。
虽然我是乐盲一个,但是自认为这唱功还算是不错,一首歌唱下来,就看到高大小姐的眼睛瞪的大大的,一直盯着我,莫非,她被我的歌声感动了?
“曹壮士唱得是哪国民歌?果然别有一番风味!”
哈哈!我心里乐得够戗,看来是敞开胸怀一同交流的时候了。
“若干年前,曹某流浪到了极北的冰雪国度西伯利亚,路过它的都城莫斯科,听到当地百姓喜欢唱这首歌,就学了下来。”
“这莫斯科,离我们辽东能有多远呀?”她眨了眨眼睛,好奇的问。
“这莫斯科嘛……离咱们这里大约……大约……”
我一时忘了距离,于是编造了一个数字。
“大约十万八千里!”
“啊?那么远啊!不知道这辈子能不能去看看,我特别喜欢音乐,我觉得音乐能让不同民族的人有一个共同的沟通方式,而且,它能净化人的心灵……”
呀呵?还是个有着高尚情操的姑娘呢?我心里吃惊。
她笑了笑,说:“听二哥说过,曹壮士你深明大义,而且身手不凡,没想到你居然还懂得音律方面的事情。”
“这个……这个……谈不上懂,爱好而已,爱好而已……”被她一夸,我倒有点茫然了,不知道接下来该说什么好。
套话!把她的名字套出来。趁现在她旁边那个死丫鬟处在哑巴状态下,能多聊点是一点。
“那天在驿站不小心撞到了高小姐,一直没有机会能好好的和小姐道歉……”
“呵呵,你不过我都忘记了,当时我以为你是个粗俗的人,没想到,你也喜欢音乐……”
音乐能不能让各民族沟通或者净化心灵对我来说根本不重要,重要的是音乐直接拉近了我和她之间的距离……不过可惜啊,可能我这辈子只能当她的知音了。早知道就不把红莲搞来了。
就算成为知音,也不能叫她一辈子大小姐吧?我决定还是弥补下我的遗憾,问问她。
“曹某还不曾得知小姐芳名?”
“大胆!不要以为小姐和你探讨了几句音乐方面的话题就得寸进尺,大小姐的芳名是你这个人能随便问的吗?”那死丫头突然不哑巴了,给我来了个突然袭击!
“香秀,不得无礼!”
死丫鬟嘴巴终于闭上了,说实话我很讨厌这样的奴才。
高小姐对我微微一笑,说:“小女高倩,曹壮士就叫我小倩吧。”
小倩?倩女幽魂?这都什么和什么?怎么这么个名字啊?
“高姑娘既然是高兄的妹妹,高兄与我兄弟相称。那我曹豹自然也得把姑娘你当妹妹看待。”
“好啊!我那两个哥哥,没一个是喜欢听琴的,正好有你这个哥哥能欣赏我的琴艺,我很高兴啊,不如……”
“不如什么?”我听到这话,很想知道她接下来说什么。
“不如你我兄妹相称,如何?”她微笑着对我说。
天哪!这都什么和什么嘛!本来当我是空气的女人,突然因为我的一首跑调的歌和我称兄道妹起来了。这个世界太疯狂了!
我心里继续幻想:她叫我曹哥哥,曹哥哥,叫着叫着,就变成情哥哥了……
第三十八章 遇美记(下)
船到了河的对岸,已经到了乐浪境内,这么一来,就要和高倩暂时告别了,我不想去军营。于是托她给高晟带了个好,自己骑着马去玩去了。
乐浪的风光和辽东比又是一番景象,我决定在这野外转转,看看有没有什么新奇的野兽,可以打来尝尝鲜。可是转了大半天,都是些不足以塞牙缝的小动物,没意思。看天色已经渐渐的晚了,我决定找个附近的驿站住下,看看能不能再搭顺风船回去。
就在我骑着马驰骋在大路上的时候,我听见了喊杀声,前面一支队伍被野蛮人拦截厮杀。
身为大晋的乡勇头目,我有义务搭救我大晋的百姓,这是我义不容辞的责任,看见野蛮人数量也并不是很多,我拔出弯刀,冲上前去,一刀砍翻了一个正在攻击马车的野蛮人。
其他的野蛮人看半路又杀来一人,就鬼叫着向我冲上来,可惜他们手里的武器太简陋,根本不能近我的身。
我旁边,一个精装的护卫正在与野蛮人展开激战,我认得他,曾经在高家庄园阻止过我靠近高倩。难道这马车里坐的是……
野蛮人越来越多,双方混战在一起,高倩一方没人注意到我,我打开马车的帘子,发现高倩正死死抱着她的琴,和香秀依偎在一起。
“喂,我说,赶紧撤吧!下车,骑我的马!”
高倩显然已经惊慌失措。一直没有说话。
“小姐,快走吧!”香秀也在劝她。
看来必须得采取点强硬措施了,我一把抓住她的手,不顾她的尖叫,把她抱到了我的马上,可是这这么多人,怎么救呢?
“我的琴!我的琴!”
靠!死到临头还琢磨自己的琴呢!
“等咱们安全了我再送你一把!现在逃命要紧!喂,死丫头,你也上来!”
我琢磨着能多救就多救一个吧,现在敌人这么多,不可能把人都救出来。这个死丫头虽然让我讨厌,但是见死不救不是我的风格。
香秀刚刚抓住了马,后面一个野蛮人拿着武器就冲了过来。
“小心!”我见势不妙,赶紧提醒她。
可惜还是晚了一点,她连惨叫一声的机会都没有,就被打倒在了地上,脑袋被野蛮人的武器打得脑浆迸裂……
我心想再不走,早晚也得变成那个样,如果是我自己的话,肯定能很容易逃脱,但是怀里还抱着一个,这可如何是好?我跟本没有多余的手去投入战斗了。
没办法,我只能让马跑快点,把野蛮人甩开。
野蛮人穷追不舍,我这时才想到,高晟那一家子与野蛮人结仇了,可这毕竟是男人间的恩怨,干吗迁怒于高倩这么一个柔弱的女子呢?
我的马是宝马,跑的速度非常快,虽然这样,我还是不放心,不时的回头去看那些追击的野蛮人。果然,野蛮人穷追不舍,看来,他们是志在必得,要置高倩于死地了。野蛮人的奔跑速度很快,要是搁在二十一世纪,说不定能出个奥运会冠军什么的。更可怕的是,有些人在道路旁边的山地上行动,速度也十分的迅速。
我真佩服这些人,如果给他们一个好的训练条件,好的装备,绝对能成为一支山地作战的劲旅啊!
天黑了,我一点照明的东西都没有,只能任由着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