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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才是天命”。次之又有加尔文之命定论,被选获救之人与被谴罚的人,外表并无区别。信徒没有别的办法,只好相信自己之被选,以信心拒绝旁的引诱。“所以有时候人家说,一个加尔文的信徒,创造了他自己的救赎。”他不能像天主教徒那样经常在犯罪、忏悔、被赦和重新犯过之中打转,因之“一个通常人之道德行为剔除了没有系统、没有计划的性格,而接受一种经常一致的方式”。韦伯在他书上的“作者自序”不断重复提到“合理化”,他用这个字眼,着重其中肃清了“不合理性”(ir…rational)的成分,等于说在宗教上各人自存信心,在行动上则不应当再受迷信及各种传统之限制。这已和本书一再说及在资本主义社会的低层机构里,各事物都要能自由而公平的互相交换(interchangeable)之原则极为接近。惟其如此,信用之展开、经理之雇用、技术之合作,才能透穿整个社会,进入以数目字管理的方式。韦伯则强调资本主义之秘诀在“合理化的组织劳力”(rational organization of labor)。他更强调这是“自由劳力”及“合法的自由劳力”。论中国社会时,他指责宗法社会造成父母威权,宗祠放债收租,各村镇自成一经济单位,都有阻碍自由交换的趋势,也都是“不合理”,都妨碍“合理化的组织劳力”。
然则所谓自由并不是人人各行其是,更不是每人自私自利,毫无心肠,不知忌惮。资本主义之精神认为赚钱不是坏事,务必有如富兰克林所示模范,有诚恳的态度,以各人良心作主宰,每个人站在本身的岗位上克尽厥职,又不好吃懒做,于是这种精神才能发挥成一种群众现象(mass phenomenon),打破传统,取得最高的地位(supremacy)。简言之,韦伯以为资本主义曾通过“格物致知正心诚意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阶段。不过,《大学》之道在明明德;新教之伦理,则在物质方面的成功。因为这种功业固然不能使各人因此得救,却可以增加上帝之光荣,也是各人自具信心的象征。
所以陶尼写着:“资本主义被解释为各个人大规模的行动,控制着大量资源,由投机、贷款、商业企划、海盗行为与战争,使主持人收到丰润的收获,这是旧事,与人类历史一样的久远。资本主义被视为一种经济系统,以法律上自由的工资收入者的组织为基础。由资本家及其经理人组成,以赚钱为目的,并且使社会上任何一部分都受它的影响,这是现代新现象。”如此也印证着本章开场白所说,所有权与雇佣凝结为一,在社会里带整体性的一种情景。
韦伯并没有如他人之猜想,认为资本主义进入了“经济发展之福地,进步之最后阶段”。他知道人类的弱点,他也知道禁欲主义没有前途。清教徒的勤俭寡欲没有别的出路,必至发财。一旦钱多,则骄奢淫逸也跟着来,如是“宗教之面目犹在,其精神则丧失殆尽”。事实上这种因果循环的现象,已因英国卫理公会派(Methodists)之出现而坐实,表现着长江后浪推前浪,一个腐化,另一个取而代之,可是在他著书的时候,则连下一个替身也找不到,美国的资本主义发展最盛,内中却全无宗教伦理之意义。韦伯怀疑,在“最后一吨煤烧完的时候”(等于我们今日说及最后一加仑汽油用尽的时候),是否会有预言者出,指示新途径,或是过去的理想和观念又有一度翻新,去迎合新的局面,不然则不能磨洗既往,也不能开拓将来,只有全世界沦为机械式之僵化(mechanized petrification)。在种种未知数之间,作者无从预断。
宋巴特的书中也有类似的结论。他的论文既发行于韦伯之前,而且韦伯批评他的文字多,他却很少提及比他小一岁的同道。照理讲,他是两人中之较富独创性者。可是他于1913年著《资产阶级》(Der Bourgeois,英译为The Quintessence ofCapitialism,即《资本主义之精萃》)时,说此书为他以前著作的一段总结,书中也隐约提到韦伯。我们摘要介绍两人论点时,不妨将他摆在韦伯之后。
宋巴特认为资本主义精神是由两种精神混合而成。先必有企业精神(spirit of enterprise),次则有资产阶级精神(bourgeois spirit),大致与上述陶尼解释资本主义可分为新旧两段相仿。前者使用暴力,渗入各种投机及技巧,利用各种发明及货币之力量,造成庄园制度、国家、文官组织及海外探险与商业公司。后者出于中产阶级品德之发挥,主要的成分为勤苦、节俭、精于计算。分析资本主义之根源时,宋巴特采取种族主义(racism)立场。本来韦伯已有此趋向,他在《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曾说:人类生活分工合作之合理化经常出现于西方,而不出现于他处,“自然地使人怀疑遗传之差异,是其中最重要原因”。接着他又说,他承认自己“倾向着相信生理上之遗传甚为重要”。可是他仍保留的说,以当日人类学研究的成果,尚不容许他在数量上或质量上下结论。宋巴特之种族主义则极端明显。在他看来,所有欧洲民族都有产生资本主义的必要性格,可是程度不同。因为资本主义之企业精神首先来自战胜攻取,所以最初以罗马民族成员(ethnic element)及日耳曼民族最为重要,他们同属于“英雄式”民族(Heroic Peoples)。资产阶级的精神则是“贸易民族”(Trading Peoples)的贡献,当中主要是佛罗伦萨人、苏格兰人及犹太人。
佛罗伦萨人可以列为一种特殊民族,因为他们带有“希腊及埃楚斯卡(Etruscan)血统”。苏格兰虽带有资本家的血缘,但苏格兰高地的人民相反,因为他们属于盖尔特人种(Celts)。这人种只有低度倾向的(under-inclined)的资本主义性格。因为同一种族的原因,爱尔兰人也不会做生意。法国人有盖尔特人的混血,这也可以解释资本主义不能高度在法国展开之故。
无可否认,宋巴特深受当时社会达尔文主义影响。他的研究,只要能稍微放弃主见,着重各国地理环境之不同,如强调某种国家的农业社会性格,安土重迁,存积着很多传统的习惯,不容易抛弃去参加韦伯所谓“合理化的组织劳力”,即言之成理,可以作为文化人类学(cultural anthropology)的根据。又如他论人类迁殖,提出犹太人之迁徙,基督教异端之被逐放,和欧洲人之移植美洲,都有促进资本主义之功效。此中亟应加入的是这些人脱离了土地的约束,他们又有较高的教育水准,迁徒时也必带着相当的资本与技能,更在新环境内保持了各成员间的互通有无之必要,就已接近资本主义之性格,而用不着混入无法证明的“血缘资本主义”(germ-capitalism)。
以上资本主义精神的解释,今日是否仍有其存在的价值?简单来说,其观点已过时,现在虽有若干用途,已出两位作者及20世纪初期读者意料之外。。
宋巴特作品除上述不受处外,其他方面的理论有逐渐修正的趋势。一个作家的学问不能因其人品而动摇,但是如果其见解之本身亦带机会主义成分,则另当别论。
资本主义原为物质生活突飞猛进间的一种组织和一种运动,皇权既因之改变性质,社会阶级与国家观念也受有类似程度的影响。它在17世纪冲击英国时,人类史里无此前例,宗教之教义亦无能避其锋芒。虽说在这种庞大的改组中,重要的因素必有互为因果的可能,可是也免不了正反分合的形势,此时用加尔文的教义来解释这庞大的变化,韦伯即难免“所欲迁移者重,手中掌握者轻”的批判了。加尔文主义在16、17世纪带有流动性质,在荷兰即分裂为控诉派及反控诉派(详第三章),英国也有加尔文教徒之称亚敏林派(Arminians)者,被控与大主教劳德(详第四章)为虎作伥,与议会派作对,也不可能与资本主义同流。韦伯以新教伦理解释资本主义之勃兴,对天主教的国家之进入资本主义,远者如威尼斯,近者如比利时,无所置辞。
总之,韦伯的理论出入于神学及哲学之间,又有心理学与社会学的成分。可是资本主义见诸行动,事实多于理想,其展开又非任何人可能筹谋。陶尼说,不论是荷兰或苏格兰,不论是美洲或日内瓦,加尔文派总是开始于专制与独裁,而终于功利主义及个人主义。提到荷兰,一位历史家也曾写着:“关于对上天问题的解释,很多人可能因胁迫利诱而放弃了他们的宗旨。关于宗教的事,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