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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为了加强国力,我又于燕历二年四月颁布了《土地法》,规定燕国的一切土地、森林、湖泊、矿山均归燕侯所有,个人只可以获得土地的使用权。个人使用土地,必须按照各种法律缴纳税金。矿山、森林严禁个人开发。
为了鼓励生育,我又颁布了《生育法》,规定女子凡满十八岁者一律出嫁,未找到夫家者由政府代为指定,所得授田由夫家所在地区再次授予。就是说女子出嫁,娘家可以得到出嫁女儿的授田,而夫家也可以再得一次授田。又规定生育一人的,授田五亩;生育两人的,授田十亩;生育三人的,授田二十亩;余者依此类推。又:生育一人以上者,政府出全部抚养费。《生育法》还规定了一系列严格的卫生措施,以保护母子的健康。为了增加人口,我是想尽办法啊。
以上的这一系列法律的颁布,极大地提高了燕国的生产力和国力。当然这期间也有一些反对意见,但是看到还在滴血的剑矛,这些人还是很明智地闭上了嘴。经过两年的积累,燕国国家粮食储备已经可以支持一场大规模的战争。这就给我的一系列军事行动提供了有力的保障。这样,到了燕历七年末,我已经将燕国周围的小国灭掉了七个,获得了五万人口,加上燕国原有人口,已经达到八万之多,可以有剩余劳动力从事工商业了。
第三节 筚路蓝缕,以启山林(2)
“至燕历七年,我南灭七国,北逐山戎,诸侯闻风丧胆。上以为劳民,乃罢兵。”——《燕史&;#8226;威武烈帝本纪》
伐灭南部七国,北逐山戎之后,燕国积累的大量粮食基本耗尽。为了以后更好的发展,我决定暂停对外战争,开始休养生息,同时开始发展工商业。一个国家要想强大,农业是根本,工商是基础。虽然在公元前一千多年的现在,农业才是决定一个国家实力的标准,但是只有发达的农业是绝对无法对外扩张的。战争,不仅需要农业的支持,还需要工商业的武器装备以及财力支持,而人民对于土地的渴望则是战争的最根本动力。我所颁布的一系列法律,最终目的就是把整个国家、民族对于土地和财富的欲望彻底激发出来,让华夏民族去征服整个世界。
我原定于燕历九年开始大兴工商,可是一件意外打乱了我的计划。燕历八年九月,东夷复叛,纣王命我率军南下配合飞廉平叛。这次军事行动耗时近半年,又远离燕地,将燕历八年积累的粮食再次消耗一空,迫使我将工商计划推迟到燕历十年。
燕历十年元月,我颁布了《工商法》,鼓励工商业的发展。《工商法》规定:
欲从事手工业的百姓,须已缴纳农税两百斛或降爵一级,批准后,赐爵一级(降爵者不予赐爵),与本金五十铜元,三年还清,免利息。头三年政府给予减税90%的优惠,从第四年起每年增加10%直至满额缴税。但制盐、冶金、酿酒严禁私营,其它产业均可私营。有意从事手工业而无技术者可以申请国家的技术支持,但每年须交纳技术费用且未经许可不得转让。私人间技术转让费用由政府规定,不得私下交易,不得向诸侯国转让。违者罚爵一级以上,情节严重者贬为罪民。
欲从事商业者,须已缴纳农税两百斛或降爵一级,批准后,赐爵一级(降爵者不予赐爵),与本金五十铜元,五年还清,免利息。经商者,头三年减税50%,第四年起每年增加10%直至税金满额。原则上,任何商品均可经营,但战略物资无专营许可不得经营,重要物资不得向诸侯输出。违法者,罚爵一级以上,情节严重者贬为罪民。
同月,颁布《工商税收法》,详细规定了手工业、商业的各种税收和税率,最重要的是从此开始收缴增值税、营业税和利润税,并第一次建立了海关和关税。同时还颁布了《会计条律》,严格规范帐目记录,使之成为税收的依据。这些法律法规的颁布,一方面促进了燕的工商业发展,一方面又防止了农业人口大量流向利润较高的工商行业。而《工商税收法》则保证了国家税收。可能有人对后者不是很理解,解释一下:这个时候的粮食产量还没有后世那么多,亩产一年也就一斛左右。以一人五十亩,10%的税率计,最少需要四十年。想要转行,就需要将全家的税收转到一个人的身上或者降爵一级。这样打算从事工商业的农民就要仔细思量自己是否有这个能力了。而那些没有种地天赋的人,则只需要交上百斛粮食获得一级爵位即可转行。这里要补充一点:农业税是允许多交的,而且可以将许多人的缴税额转嫁到一个人身上。但是如果拖欠税款或是缴税太少,是要被罚爵的。无爵者最终被贬为罪民。
燕历十年,燕国共有三千余人申请从事工商,获批准者两千四百七十六,主要从事锻造、制陶、烧砖、建筑、贩盐、贩酒(主要是外卖,燕国严格控制酒的销售)、农具及日用品销售等。这些都是允许私营的领域,只要从业者缴税即可。
但是很多产业是不允许民间经营的,这些关系到国家命脉的产业必须牢牢掌握在我的手中。主要有:制盐,冶炼,酿酒,矿山开发,木材,皮革生产,武器制造以及一些后世才有的先进产品生产。这些产业都是官方管理。
早在燕历元年七月,我就重操旧业,开始卖酒。这个时候正是燕国经济启动的关键时刻,需要大量物资应对饥荒和支持军事行动。燕国自身没有这个力量,只有从诸侯那里获得。买东西要钱,燕国又没有太多钱。虽然我将自己的家产都拿了出来,以致三月食无肉,妲妲廋得让我都要落泪了,但是还是差额太大。怎么办?只有经商以获得暴利。酒又是我的第一选择。我从燕国本就不多的粮食里,硬是挤出了近千斛的粮食酿酒。这次用的可是纯粮蒸馏法酿造,酒精度数达到四十度以上。当然不会直接卖高度酒,那样就亏大了。酿出来的高度酒再加水勾兑,直到酒精含量降至十五度左右再对外出售。这些酒也不是卖给燕国本地人的,这时候没有人还有闲钱买酒,有我也不卖。将这些在这时来说是绝世佳酿的好酒装进上好的陶罐,动用军队运至南方王畿地区贩卖,出售完毕直接在当地购买粮食再运回来。
现在粮食有了——燕历九年丰收,获粮五十万斛。我从中拿出五万斛用来酿酒,还是用老办法。不过这次勾兑出来的酒分两种,一种是度数在十五度左右的,对外销售;一种是十度以下的,对内销售。但是燕国内部,酒只允许在祭祀、节庆、婚丧等场合饮用,私自贩卖、饮用被发现一律罚爵一级。喝酒太多会极大影响社会的正常运转,这是绝对不允许的!至于卖到各诸侯国去的,我是希望越多越好,最好那些地方的人天天喝酒,而且是不醉不归的那种。这样对我来说,既赚的多,又可以削弱敌国,何乐而不为?
古代社会,有几样利润大户:盐、铁(当然现在是青铜)、酒。酿酒我已经取得了大量收益,怎么会放过其它两样。冶金的技术含量比较高,先放一放。盐是生活必需品,一定要牢牢控制在自己手里。早在七族叛乱的时候,我就全面控制了燕国的盐井地区。不过煮盐的能耗太大,不符合我的节约思想,晒盐才是我的理想产业。为此,我在驱逐了山戎之后,向东拓土五百余里,直达渤海湾。幸好燕国周围有实力的诸侯基本都被我灭了,不然以我这样的扩张,不要两天这五百里地区就被人抢了。其实即使这样,我对这五百里土地也只有名义上的控制权,实际掌握在我手中的土地只有渤海边的几十里。在这里,我建立了一个当时世界上最大的晒盐场(好像仅此一家),派兵三千驻守,另发民一万开荒。这可算是大投资了。不过为了盐利,这些本钱花的还是很值的。自燕历九年起,燕国海盐行销天下,原本东海地区出产的盐因为价格太高(煮盐哪能和晒盐拼价格,成本在那摆着呢)反而无人问津。这导致后来齐国一直和我过不去——因为齐人要我提供晒盐的技术,结果我搞技术垄断。虽然后来齐国自己发展出来了晒盐技术,但那时我已经开始出售精盐了,结果还是竞争不过我。
到燕历十一年,我决定开始开发铜山,兴办冶金。有人可能问为什么不大炼钢铁,其实我也想炼钢,但是条件不允许。第一,还是人口数量不足。为了晒盐,我已经拨了一万三千人出去,要炼钢,需要多少人?别的不说,光是挖掘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