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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芳:
我答应让锦儿做皇后。
我是天子。天子原本因为一言九鼎,应该驷马难追。
可是有一个人能够力举九鼎,手挽宝马。
一个消瘦和高挑的女人。太后,我的母后。
看上去她甚至比我还高一些。当她站在我面前时,很自然地遮挡了属于我的全部阳光。太后曾经是个美人。在她白皙的面上有一颗细小的美人痣。如果强迫我将目光只停留于她眉间的这点朱红上,我会忽然的砰然心动。
可是不行,我总会接触到她冷淡的眼睛。她的眼神将我距于千里之外,而又将她的手伸向了千里,规定我全部的路途。
将一个姓张的女人塞进了我的被子里。
这个女人顶着皇后的冠戴。
我伸手抚摸她的时候,她紧张得全身收缩。
但是即使是这种收缩也使人觉得索然无味。
在她单薄的脖子下面,生长了同样单薄的身子。
我记得锦儿滚倒在我身上时,曾经咯咯地笑着,说她是“门板皇后”。
——锦儿:
有一种女人,一生下来就老了。
张皇后就是这种女人。
第一次见她时,我正和皇上玩弹弓。她从外面进来,一个石头打在她身上,她当时就跪下了,呢喃着一些“社稷为重”之类的我所听不清也不愿听清的词语。
当皇上一脸沮丧地告诉我,那个姓张的女人必须成为皇后时,一种大笑的冲动又突如其来地占据了我的身心。我无法想象那个门板一样的女人站在他身边时,是多么有趣的一个情景。
我没有表示出一丝不满,只是继续安心做我的美人。
我想这是我唯一一点被太后欣赏的地方。可她不知道,我不去争夺皇后之位并非因为她所想的“美德”,只是因为我对这一切没有兴趣。
在那个姓张的女人成为皇后之后,我们的生活仍没有改变。依旧每天歌舞,用弹弓打人。有时当我们在床上作乐时,她就穿戴整齐地跪在床下。很多时候她成为我们弹人的靶子。可她只是垂着眼,跪在地上,默默承受这一切。
她以沉默能让她活得更久。
她以为长跪不起,就能挽救这个行将没落的家族。
——曹芳:
每三天她要为我整理一次冠戴。
她清理着我从冠冕到天子靴的每一丝灰尘。做这些事情她非常拿手,沉默得驾轻就熟。她为我扶正朝冠时,我能清晰地闻到她身上缺乏特色的气息,宫中有各式香料,可是她永难找到适应自己的那一种。她纷乱的使用完全缺少一个母仪天下的女人的风度。每当想起这个,我就会沉默地嗤笑一声。因为厌烦她,我学会了“母仪天下”这个荒唐的标准性词语。我可以厌烦她,却不能责备她。
因为没有任何人责备她。没有人能在她身上找到任何诉说的把柄。即使我蓄意在她身边安排了些碎嘴的小太监,他们能告诉我的也是一成不变的程式。比如她几点起来,吃的什么,看的什么,吩咐了什么,又几点睡下。
她整个人都像是从风干的《女戒》中压脱出来的一道影子,摸上去也是凉凉的。包括我和她在床上的时候,她也是凉凉的。这种凉与甄儿截然不同。我碰上甄儿的皮肤时,她的凉可以冻伤我的手,可是即使是冻伤我也要一次又一次地纵身而上。即使抚摸会粘脱、撕烂了我的皮肤,也不能稍减于我决绝的、无望的胆量。她呢?她使我每周要应付一次艰难的差役,将我的身躯与一个干燥的女体纠缠一个时辰。我们往往能顺利结合,因为我想她怀孕了我就解脱了。
——锦儿:
每次他要去皇后那里时,我总把“临幸”这个字眼听成“临刑”,因为我觉得用“临刑”来形容他当时的样子似乎更贴切一些。
我把这个想法告诉他,他一下子就笑了。
随手在我身上捏了一把说:“看我回来怎么收拾你。”
他从来不对别的女人说“回来”,这个词只用于我们之间。
的确,在宫里的时候,他有一半以上的时间都和我在一起。
我想如果没人管他,他会把所有时间都放在我身上。
我曾经笑着问他,怕不怕我会是大魏的妲己。
他也笑着答我,说就是因为我是妲己,才要和我在一起。
“国家要来有什么用呢?能让我更开心么?”
这是每次张皇后跪在榻前时,他和她说的一句话。
我听说蜀有个皇帝叫刘禅,也是如他一般爱吃喝爱歌舞。可惜他们离得太远,否则我相信他们一定会成为好朋友。当他们的长辈和老山羊们在痛哭流涕地追忆先祖的功德时,他们都在榻上寻欢作乐。我想如果那些老山羊用他们的身份过一天,就会明白这一生浪费在痛哭上是多么的可笑。
金弹弓 第七章
——曹芳:
如果可以,我希望国家是游戏。
我不厌倦我的冠冕,因为我喜欢天子冠十二琉,每一颗珠子都是真正的东海鲛人泪。我在皇帝的位置上抚摸我的珠子,很谨慎地装做思考的模样。其实很多当臣子的赞我很聪明——聪明是一个奇怪的词,当一个皇帝被人用“聪明”来形容的时候,往往说明他还没有成长。我不想成长。我摸着我的珠子,希望有一天能够将我弹弓的设备全部换成这种昂贵的奢侈。
有一个人知道了我的心思。
那个人叫司马师。
他用上等的盒子装了六十九颗东海珠给我。
它们被固定在红色的丝绒中间,颗颗都适合我的弹弓。
他真是善解人意。
善解人意得我第一次露出了一个皇帝的微笑。
我挥挥手说:“爱卿辛苦了。”
我将这一大捧珠子抱去给锦儿的时候,我笑着握住她的头发说:
“锦儿,我想杀一个人。那个人叫司马师,你说好不好?”
——锦儿:
六十九颗东海珠,在我面前发出璀璨的光芒。我轻轻地抚摸它们,它们在我手下散发着丝一样的感觉。不知这些珠子打在人身上,和了人的血会是怎样的感觉呢?这个想法让我发狂。
那个司马师,真是一个聪明的人。他知道送什么样的东西,能让我们中意。
可惜他的聪明,却永远无法让他体会到这些珠子的精妙之处。
杀了他,听起来象个不错的主意。
如果皇上只是说要杀掉一个后宫的小太监,我会觉得没意思。
可是要杀的是司马师,还是能让我兴奋起来的。
于是我媚笑着对他转过头,问道:“好啊,我们要怎样杀他?”
——曹芳:
我大笑着将珠子打翻了一地。
我在滚红的地毯上又一次索要了她这个女人。
每一次要她都有奇妙的、不同的感觉。
我每一个剧烈的行为都能得到她嘻嘻轻笑的、有点狂乱的回应。
她在珠子中间笑着起伏着,我亲吻着她身躯的每一处,告诉她她摸上去比那些珠子更加圆润和光滑。我们赤身裸体地在红毯上翻滚和笑闹,我们好象从未沉默和认真地做过爱。我们尽情地追逐快乐,纵使这短暂的瞬间会使我们放弃未来长久的幸福——我们放弃,只因从来不曾想象世上还会有长久,或者还会有幸福。
癫狂的快乐是生活的意义,即使生活除了享乐之外一无所有。
我攀在她身上,压着她的腰肢,嘻嘻笑道:
“皇后怀孕了。皇后的老爸还有点用处。让我们来看看那个老不死的究竟有多大用处,如果他想让他的女儿继续当皇后,如果他想让他的外孙当上太子,嘿嘿,他会把他一身老骨头都交给我。”
——锦儿:
我也笑了。
我见过那个老头说起司马氏当权时涕泪横流的模样。
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而哭,为国家?为自己?还是为了这个昏庸的皇上?
我实在无法理解他的浊泪。
如果是为了国家,我相信这个国家由司马氏带领和由曹氏带领,不会有什么不一样,也许还会更好。
如果是为了自己,他就应该擦干他的老泪,好好看看真正的快乐在哪里。
如果是为了皇上,那么他就更不必哭了。皇上现在比谁都快乐。
我们是这压抑的宫中最后两个快乐的精灵。
我们象朝生夕死的小虫,在暴烈的阳光下擢取最后一滴露水。
我们因为快乐而短暂,我们因为短暂而快乐。
可惜他们都不会懂。
——曹芳:
我叫来了皇后的父亲,一个名叫张缉的老头。
我在他面前成功地扮演了一个末世皇帝的形象。我为自身的演技深深感动。在切齿控诉的时候,我想到了很久以前的献帝,他咬破手指写下了血诏,流血很疼,我不希望当一个疼痛的戏子。于是我用更加逼真的口气对他说:“朕……寄厚望于你张氏忠烈……”然后我说留下文字的话,万一事情泄露,会更加不好收拾。那个花白胡子的老头跪在地上一个劲地点头,他说我真是英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