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不能说出实话,她只好胡掰借口。“这里没床又没被,怎能睡人呢?”
风逍遥不知她是女儿身,故将她的话当真,说道:“出门在外,不可能事事顺遂,能找到一个像这里一样,可以遮风避雨的地方歇息已经不错了,我看你就委屈一宿吧!”
富家公子毕竟是章受惯了,哪像他,只要是有片瓦遮天,让他免受风吹雨打,他是不会在意有无床、被。这种日子对他来说早习以为常,不是吗?只是他想不通,像他这种事事求完美、舒适的富家公子,何不干脆雇辆马车,再请个仆人全程服侍,何苦要徒步旅行呢?
“一宿也不成!等雨一停,我马上就走!”
“你可别说我没提醒你,这里离前面的齐扬铙少说也有好几里远,就算现在雨停要赶到镇上都很勉强,何况这会儿雨还下这么大、天也黑了,你根本寸步难行,又能上哪去呢?”
“这……他的实活,堵得飘飘无言以答。
罢了!看在还等着他请喝酒的份上,就好人做到底,帮他一个忙吧!
风逍遥环顾了四周一眼后,指着后方一块干燥的地面说:“这样吧!那个位子好像还不错,既没有漏水,外头的风也吹不到那儿,可能会比较暖和。待会儿我替你清理一下,再帮你多加些草上去,这样睡起来就会舒服些。你今晚就先将就一下,如何?”
如今她还有选择的余地吗?也罢,反正这会儿她是男儿身,只要跟他保持距离,别让他识破身分,与他同处一室何惧之有?
这么想后,她道:“好是好,不过我声明在先,我可是不同别人挤在一块睡的。”
“你放心,我不会去跟你挤。”他指向火堆旁边说:“喏!我睡那里可以吗?”
飘飘目测了下两处的间距,想着,按常理来说,除非他有断袖之癖,才会偷袭男人装扮的她,否则以此距离,他根本碰触不到她。好!就姑且住下,倘若夜里他敢对她有所侵犯,她发誓绝对要让他悔不当初!
“好吧!一切有劳风兄了。”
。4yt。4yt独家OCR。4yt。
雨停了,天也亮了。
凌飘飘和风逍遥相安无事地度过一夜后,便相偕往齐扬镇而去。午时未到,二人已来到镇上闻名的聚贤坊。
“两位客倌,里面请!”店小二殷切的招呼着。
落坐后。飘飘询问:“小二,你们这里最贵、最有名的菜色是什么?”
小二打量了飘飘一眼,想她一身华服装扮,不像是来此骗吃骗喝忖不出帐的骗徒,于是推荐道:“红烧熊掌。客倌,不是小店在自吹自擂,咱们店里的熊掌,可是天下独一无二的好货,保证你们吃后回味无穷
就给我来道红烧熊掌,另外再来些上好的鲍鱼、鱼翅……总之,你把店里所有最贵、最好吃的东西都给我拿上来就是!”她眉头皱也不皱一下,颇有富贵人家的气势。
“客倌既然要最好的菜色,不如来桌贵宾宴,不知客倌意下如何?”店里已经很久没有这种阔绰少爷上门,小二在喜出望外之余,亦不忘强力推销。
“好吧!那就来一桌贵宾宴吧!还有,把你们店里珍藏的陈年好酒给我递上来,听到了吗?”
小二高兴得阖不拢嘴:“是,是,小的这就去准备!”语毕,小二立刻进里面张罗去。
“林兄弟,咱们不过就两个人,干嘛听小二的话要贵宾宴呢?”有钱也不是这么挥霍法的吧?
“你是我的贵宾,当然得摆贵宾宴罗!无妨,吃不完的,就给你打包路上吃好了!”她才不要让人家以为她小气,请客就只点几样小菜,给人寒酸的感觉。
何况要吃这些菜,她多的是机会,不像他,可能一辈子连见的机会也没有,她当她不会吝啬多点些让他在路上享用。
既然付帐的人都不计较,他为何苦替他心疼、银两呢?
也好,就当是打牙祭吧。
不久后,风逍遥看见酒菜陆续送上桌,便打开鸟笼放美女出来。
有好东西吃,如果不请它出来一起享用,要让它知道,免不了又会抱怨他没好好照顾它,或说他不懂有福同享。
但为求谨慎,他仍不忘警告在先,“哪!现在给你菜吃、给你酒喝,你能吃就吃,能喝就喝,就是别开口说话,知道吗?”
美女瞧着满桌酒菜,倏地眼睛大开,瞄准那些食物,不等风逍遥招呼就自个儿大吃特吃了起来,哪还有时间说话?
看着美女将嘴放入酒杯,很快地吸光杯里的酒,再看它叼起菜和肉,一眨眼往肚子里去,实在令飘飘惊讶不已。
“怎么鸟也喝酒、吃菜的吗?”
“别怀疑,它是鸟界的异类!还有,它不只喜欢模仿人类说话,连饮食习惯也要和人一样,甚至认为自已是人不是鸟呢!”
如此说来,它不就是只珍禽异兽了吗?
实际上,不管风逍遥所言事实与否,就她所知,美女确实是比小豆能干多了,会喊人来抓小偷。要她也有只这种宠物,不知该有多好!
“世上有此异禽真教人大开眼界,不知风兄是怎么训练它眙?”它的本事总不会是与生俱来的吧?
“哪有训练,它是天赋异禀!林兄弟有所不知。凡是它听过的声音,它都能毫无偏差地模仿。我记得师父刚捡它回来的时候,也不过是和它对话了几天,没多久,它就懂得跟我斗嘴,你说它是不是天赋异禀?”
美女闻言,从“百忙”中昂首回他一个瞪视。
经他一说,再见美女逗趣的模样,使得飘飘更加想要拥有它。
美女的举动惹来飘飘噗哧一笑。“你瞧它!好可爱喔!”
可爱?
是啦!要它不惹事、不跟他作对,有时候他还真觉得它很可爱,偏偏……唉!
“林兄弟对它这么有兴趣,待会儿等它吃饱喝足了,不妨跟它聊聊。”看他受不受得了它的聒噪。
飘飘脸露欣喜的光芒。“好啊!我迫不及待想见识它的本事。”
假如能有只口齿伶俐的小鸟陪在她发边,那她就不怕日子闷了。如果风逍遥愿意出让的话,她愿意高价买下它。只不过,这种人间罕见的小鸟,他会愿意让出吗?不如先跟他建立友谊,或许他会看在朋友一场的份上,把鸟卖给她也说不定。
经此一想,她立刻献殷勤,替风逍遥夹菜、斟酒,同时不忘招呼:“风兄,请用酒菜……”
“多谢!”吃了一口菜,风逍遥随即点头赞道:“嗯,色香味俱全:长这么大,我还是第一次吃到这种人间美味。”再饮一口酒:“好酒,这是啥酒?我从没喝过这样酒味香醇,烈而不呛、入口甘甜不涩的酒。”
他的脸上尽是讶异之色。
想他在碧幽谷时,吃的不是自己种的青菜萝卜,便是山猪、山鼠这脎野味,从未品尝过经过特别烹调的菜式,和特别酿制的好酒。就他过去的经验,即使有机会跟师父一起下山,也只是求个温饱随便吃吃,顶多天凉的时候,喝几杯便宜的劣酒暖暖身子罢了。
拿这次他独自上京来说,为了节省开支,他更一定不敢大胆去享受。以上回到得意楼为例,他也只敢点些价钱较便宜的小点心,只是他没想到那些小点心仍花了他不少银子,真教他心疼至今。
“既然酒菜合风兄的口味,那就多吃点、多喝些吧吧。”她再将酒斟上。
今日有幸品尝到这些山珍海味,风逍遥自是不会跟她客气,于是他反客写主地举起酒杯,“感谢林兄弟今日的盛情款待,在下先干为敬!”
;“诚如风兄所言,相逢自是有缘,你又何必跟我客气呢?来,咱们干杯。”
他一饮而尽,满意地频频赞着:“好酒!好酒!哈……林兄弟知道这酒名是啥吗?”
“小弟不懂酒,不过我可以替你问问。”她招来小二。“小二哥,你给我们喝的是什么酒?”
“这是从波斯进来的葡萄酒。听说酿藏了二十年之久呢!”小二的眼睛专注在飘飘身上,奉承道:“敝店是看客倌您一身贵气,知道唯有这种上等好酒才配得上您,才会拿出来献丑,希望两位客倌会喜欢。”
说穿了,还不是这酒贵得令人咋舌,这镇上没人喝得起,不赶快把它推销出去,难道还留着囤本吗?
闻及此言,风逍遥脱口问出:“这酒一定很贵吧?”
既是进口货,又酿藏了二十年,想必价钱……先问清楚好让兄弟衡量一下荷包,免得他待会儿付不出酒钱,那就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