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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造能力。 假如我坦诚承认这一点,读者一定不会感到奇怪。 我当前最迫切需要解决的是自己的安全问题,而不是食物问题。 我不敢钉一个钉子,一块木头都不敢劈,担心声音被别人听见;同样,我更不敢开枪了。 特别叫我担心的是生火这件事,唯恐烟火在白天老远就被人看见而把自己暴露。 所以,我把一切需要生火的事,比如用锅子烧东西或抽烟斗等都转移到我那林间别墅去做。 在那儿,我呆了一段时期之后,发现了一个天然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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穴,这使我感到无限的宽慰。 地穴很深。 我敢担保,即使野人来到洞口,也不敢进去。说实在的,一般人都不敢进去,只有像我这样全心全意想寻找安全的藏身之所才会冒险深入。地穴的洞口在一块大岩石底下。一天,我正在那儿砍柴,打算用来烧炭,偶然间发现了一个洞口,这一发现我除了归诸天意外,只能说是偶然了。 现在,在我继续谈我的发现之前,我必须先谈一谈为什么要烧炭。前面我已经说过,我不敢在我的住所附近生火。但是,那儿是我生活的地方,我不能不烤面包,不能不煮肉。所以,我计划按照我在英国看到的办法,把一些木头放在草皮泥层下烧,把木头烧成木炭,熄火后再把木炭带回家。 因此,如果家里需用火,就可以用木炭来烧,免得有冒烟的危险。烧木炭的事顺便就谈到这里。 再说有一天,我正在那砍柴,忽然发现,在一片浓密的矮丛林后面,好像有一个深坑。我怀着好奇心想走进去看看。 我费力地走进洞口,发现里面挺大。我在里面站直了还绰绰有余,而且还能再站一个人。可说实在的,我一进去就赶快逃出来,因为我朝地穴深处一看,只见里面一片漆黑,在黑暗中,在洞口射进去的微弱光线的反射下,忽然看见有两只发光的大眼睛,也不知道是魔鬼的眼睛,还是人的眼睛,那对眼睛像两颗星星闪闪发亮。尽管这样,过了一会儿,我又恢复了镇静,连声骂自己是个大笨蛋。 我对自己说,谁要是怕魔鬼,谁就不配孤身一人在岛上住二十年了。 况且,在这洞里,我敢相信,没有其他东西会比我自己更令人可怕的了。于是,我又鼓足起勇气,点燃了一个火把,重新钻进洞去。 可是,我刚走出三步,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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仿佛第一次那样吓得半死。因为我忽然听到一声很响的叹息声,就像一个人在痛苦中发出的叹息。 紧接着是一阵时断时续的声音,好像是半吞半吐的说话声,然后紧跟着又是一声深深的叹息声。 立刻后退,吓出了一身冷汗。 要是我当时戴帽子的话,一定会吓得毛发倒竖,掀掉帽子。 但是,我还是尽量鼓起勇气。而且,我想上帝和上帝的神力是无所不在的,他一定会保护我。 这样一想,也稍稍受到了鼓舞。 于是,我高举火把,向前走了两步。 我借着火光一瞧,原来地上躺着一只大得吓人的公山羊,正在那里竭力喘气,就要死了。 大概这山羊是在这个洞穴里找着了一个老死的地方。我推了推它,看看能不能把它赶出去;它也动了动,企图站起来,但是已经爬不起来了。 于是我想,就让他躺在那里吧。 既然它把我吓了一大跳,只要它一息尚存,也必然会把胆敢闯进来的野人吓跑。这时,我从惊恐中恢复过来,开始勘察四周的情况。 我发现洞不太大,周围不过十二英尺,但这完全是一个天然的洞穴,既不方,也不圆,没有什么形状,没有任何人工斧凿的痕迹。 我又发现,在洞的尽头,还有一个更深的地方,但很低,只能俯下身子爬进去。 至于这洞究竟通往何处,我当然不得而知。 当时我手头没有蜡烛,只好暂时不进去,但我决心第二天带上蜡烛和火绒盒进去。 那火绒盒是我用一支短枪上的枪机做成的。 此外,我还得带一盘火种。第二天,我带了六支自己做的大蜡烛去了。 我现在已能用羊脂做出很好的蜡烛。 我钻进那低矮的小洞时,不得不俯下身子,这我前面已提过了。 我在地上爬了约十来码。 这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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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是一个大胆的冒险举动,因为我既不知道要爬多远,也不清楚里面究竟有什么东西。钻过这段通道后,洞顶豁然开朗,差不多有数十英尺高。 我环顾四周上下,只见这地下室或地窟的四壁和顶上,在我两支蜡烛烛光的照耀下,反射出万道光芒,灿烂耀目;这情景是我上岛以来第一次看到的。 至于那岩石中倒底是钻石,是宝石,还是金子,我自然不清楚,但我想很可能是这类珍宝。虽然洞里没有光线,但这却是一个令人赏心悦目的最美丽的洞穴。 地上干燥平坦,表面是一层细碎的沙石,因此不会有令人讨厌的毒蛇爬虫。 洞顶和四壁也十分干燥。 这个洞穴唯一的缺点是入口太小,然而正是进出困难,才使它成为一个安全隐蔽的地方,而这也正是我千方百计寻求的庇护所。因此,这个缺点于我来说反而成了一个优点。 对自己的发现我真是欣喜万分,决定立即把我所最放心不下的一部分东西搬到洞里来,特别是我的火药库和多余的枪支,包括两支鸟枪和三支短枪。 因为我总共有三支鸟枪和八支短枪,在城堡里留下五支短枪像大炮一样架在外墙洞里,作战中需要时也可随时拿来使用。在这次转移军火时,我也顺便打开了我从海上捞起来的那桶受潮的火药。 结果发觉,火药四周进了三四寸水,结了一层坚固的硬壳,可里面部分却完好无损,就好象壳里的果仁保存得很好。 从桶里我弄到了差不多六十磅好火药,这真是一个欣喜的收获。 不用说,我把全部火药都搬了过去。 从此以后,我在城堡里最多只放三磅火药,唯恐发生任何不测。另外,我又把做子弹的铅也全都搬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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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自己的臆想中,我成了一个古代的巨人,这些巨人居住在山岩的洞穴里,没有人能攻击他们。 我自己想,只要我呆在洞里,即使有五百个野人来追踪我,也不会找着我;就是给他们发现了,也不敢对我发起进攻。我发现洞穴的第二天,那只垂死的老山羊就在洞口边死掉了。 我觉得与其把它拖出去,倒不如就地挖个大坑,用土把它埋起来更省事些。 于是我就地把老山羊埋了,以免得我闻到死羊的臭气。我现在在岛上已经住了23年了,对于这个地方以及对自己在岛上的生活方式,也已非常适应了。 如果不担心野人袭击的话,我宁可在此度过我的余生,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就像洞中的那只老山羊一样寿终正寝。 同时,我又想出了一些小小的消遣和娱乐,使我的日子过得比以前快活多了。首先,我前面也提到过,教会了鹦鹉说话。 现在,它说得熟练又清楚,实在使人高兴。 这只鹦鹉同我一起生活了26年。 我也不知道它后来又活了多久。 但巴西人都认为,鹦鹉可以活上一百年,或许我那可怜的鹦鹉至今还活在岛上呢,还在叫着“可怜的鲁宾逊”哩!
但愿没有一个英国人会这样倒霉,跑到那里听到它说话。 要真的被他听到了,他必然认为碰上了魔鬼呢!
我的狗也讨我欢喜,是个可爱的伴侣,跟我不下16年,后来终于老死了。 至于我的那些猫,前面也已说过,由于繁殖太多,我只能开枪打死了几只,以免它们把我的东西全都吃光。 后来,我从船上带下来的两只老猫都死了,我又不断地驱赶那些小猫,不给它们吃东西,结果它们都跑到树林里,变成了野猫。 只有我喜欢的两三只小猫被我留在家里驯养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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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可是每当它们生出小猫时,我就把小猫投在水里淹死。这些都是我家庭的一部分成员。 此外我身边还养了两三只小山羊,教会它们在我手里吃东西。 另外,还养了两只鹦鹉,也会说话,也会叫“鲁宾逊”
,可都说得不如第一只那么好;自然,我在它们身上花的功夫也没有第一只那么多。 我还养了几只海鸟,究竟是什么鸟,我也不清楚。 我在海边把它们抓住后,剪去了翅膀养起来。 现在,我城堡围墙外打下去的那些小树桩,已长成浓密的丛林。 那些鸟就栖息在矮丛中,并殍出了小鸟,非常有趣。 因此,正如我前面所说的,只要不担心受野人的袭击,我对自己所过的生活,确实感到心满意足了。但是,偏偏事与愿违。 这部小说的读者一定会得出这样一个正确的结论:在我们的生活中,我们竭力想躲避的坏事,却往往是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