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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一直背着历史反革命、“文革”时又背上现行反革命的罪名,我没能被录取。(我和我家人的故事,已在我的自传体小说《中国:我心脏跳动的地方》里描述过。作家出版社,2000年。)当我在上大学的第一个晚上,用全部真情写下上大学的第一篇文字《感谢邓小平》后,我的生活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我上了大学,然后读研究生,然后出国读博士,然后有一份高薪的华尔街工作,并且与我高中时一见钟情的丈夫成为比翼鸟,连理枝。
一岁时我便失去母亲,然而我的生命之路却应了美国人常说的一句话:“上帝关注着我们每一个人(God is watchingus)。”在我,则是“没娘的孩子天照应”。上大学是我在冥冥中受到的第一次惠顾,是我生命中第一个、也是最重要的一个转机,它让我甩掉过去的一切不幸,将心酸永远留给了昨天。昨天,我哭过,但今天我再也不哭了。在我以后二十年的奋斗中,我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人生惟一不能选择的,是自己出生的家庭;然而,我们一生的光阴,却是用来改变人生、改变家人命运和个人命运的。浪费一生或成就一生,那是可以选择的。我选择了后者,而且义无返顾,说到做到。到美国后,贫穷的童年和贫穷的中国,给了我不服输的心气。在我以后在美国求学求职求生的路上;靠着我的心气,靠着我的硬骨头,靠着我的平常心态和吃苦精神,愉快地实现我一个个的梦想:文学博士,华尔街的高薪工作,幸福的家庭,全世界众多的朋友……
离开成都的老家,是我迈向自己生活目标的第一步,是我生活中的第一个转折点。
我第二次搬家是从吉林大学毕业后,到天津南开大学读研究生。那是1981年12月底,因为学习成绩好,大学时我跳级一年,与1977级的学生一块儿在1981年年底、1982年初毕业。当我终于装好自己七个纸箱子的书,在刺骨的寒风中排着长队,和毕业班的同学一块儿,在灰色的宿舍楼前等着长春火车站服务部的同志,办收我们的托运行李,那已是1982年的1月7号。我用了整整一个星期的时间来挑选该扔该留的东西,该运到南开的书和运回成都老家的作业本子。没想到我居然有四十多本作业本,密密麻麻地写满读书心得,读书评论,还有充满各种情调的小诗、散文和大堆没有成文的“迷惘的一代”和《荒原》的翻译稿件,我扔也不是,留也不是,一个星期,就在读这些“大学心得”中很快过去。最后,我将它们连同所有的书,英文的,中文的,马列的,古典的,现代派的,一古脑儿运回成都的家中。我到南开报到时,只带了一个手提袋,里面简单地装着我用了三年多的一本英汉字典——这本翻破了的字典,如今放在美国东部我五百平方米的家里,搁在地下室壁橱的中央,和我一路得来的奖状呆一块儿,有时,在烛光中,还能看见油腻的黑封面上我的千万个指印。
除了字典,我还带了一条长长的绿色全鸭绒围巾。这条围巾是我离开成都时,家里的亲属们凑钱买给我的上大学礼物,花了十四元。1978年的十四元,是很大一个数。那厚围巾胜过大棉袄,是我大学期间的“最爱”。每个冬天的星期六,在学校浴池洗完澡,用大围巾裹上我湿湿的头发,我的长发就不会在去宿舍或教室的路上,结上冰,冻成绳。人们不知,那围巾曾救过我的脑袋。我最初不知东北寒冷的厉害,每当从宿舍望出去,东北的冬天,天空总是那样的蓝,那样的阳光灿烂,耀得我眼也睁不开。加之宿舍暖气烧得像夏天,于是出门时,总是忘记多穿衣服和戴围巾。衣服穿少了,没关系,两分钟就跑进教室;但没戴围巾,可是要了我的命,我最初还不知道,直到有一天我的前额头痛得要裂开,在床上打滚,同学用我的大毛围巾裹住我的头和脖颈,将我送到校医室时,头就不痛了。可刚把围巾取下,头就开始痛。我方才明白:我的头脸,也需要“穿衣保暖”。我的第二次搬家,把大学留给过去,把知识留在脑里,把温情留在心里和手提袋里,然后轻松地去“学海撑船”。
我的七次搬家故事2
我第三次搬家是从南开大学毕业后到北京大学任教。这一次,我是决定将我“南开的家”永远地搬到北京,因为对于我来说,北京大学应该是我人生旅程的终点站,暗地里我十分自豪我的名字将能与在北京大学英文系任过教的许多老前辈连在一起:蔡元培,朱光潜,李赋宁,杨周翰……可我怎么也没料到,到北大仅仅五个月,我会在北大校园未名湖边晨跑时;意外地遇到美国圣路易市华盛顿大学文学院前院长Prof。Guidoweiss。他和我交谈二十分钟后对我说:“你应该去美国深造。让我来帮助你。”虽然根据北大当时的规定我要工作两年后才能出国,但文学院难得的奖学金使北京大学也慨然同意我出国,还发给我制装费,办好出国的一切手续,买了中国民航飞纽约的机票(从纽约到圣路易,乘的是美国国内TWA的商务舱,也是北大出资),由系主任胡壮磷亲自送我上飞机。我去了美国,因各种原因,不想一呆就是十七年!
飞美国之前,我又得搬家。但在1984年12月30日那天,我的视线中暂时是没有美国的。我的志向是中国的文学批评。因我决意要在北京大学度过我1985年的第一天,开始我新的生活,所以尽管12月30日那天,北风呼啸,雪花大如鹅毛,我是决心不改,一早在学校人事处王老师的帮助下,找到一辆半旧三轮货车,去到天津火车东站货运站,把二十多个纸箱子送上火车。我的研究生导师李宜燮教授和他夫人在南开大学校门口,碰见从火车站回来冻得口鼻发青的我,将我带回他们家。李师母替我熬了一大碗姜汤,让我趁热喝。师母原本是北京协和医院的医生,因五十年代初院系调整,李教授从北大调到南开,师母也就随着先生去了天津,虽然不再做医生,但待人的热情和体贴,仍如医生一般(先生和师母已在1993年、1994年相继过世)。幸好那碗热腾腾的姜汤,我没有被寒气击倒。想起当年在火车东站,又说好话,又求人,又动手搬箱,天不怕地不怕地将二十多个大纸箱子快速地过秤,怕人不接我的货,因为过了今天,就要等上三天,我当时汗也累出来急出来了,一个箱子没抓紧,掉地上砸了我的脚,我也顾不上痛。等送完箱子晚上回家脱鞋一看,大脚趾全红肿脱皮不说,那血流得我满脚趾头都是,又全干掉了!
我第四次搬家是从中国搬到美国,这可是一次远行。从南开搬到北大的二十多个纸箱子,有一半多还堆在我的单人床下,没开过封。把它们托运回成都,那是肯定的,但这么多箱子托运回成都,成都的家有地方装吗?我的大表哥自杀后,他的书本,已经装满了我的养父(我称大舅父)的柜子;我几年前从吉林大学寄回去的几个箱子,将大舅父的小屋挤得水泄不通。我看着一屋子的箱子、盒子,头也大了,眼也直了。我终于做出决定:烧三分之一,卖三分之一,寄回成都三分之一。
搬家的那天是1985年7月23日。7月22日学生考完试,23日学校放假,同时毕业生也毕业,我将于26日去美国,时间很紧。我一共教了数理化三个班。三个班的一大群学生,一早就来帮我搬家。一部分同学将我整理出来去卖的书本子和去烧的东西,全拉到只有他们才知道的废品回收处;另一部分同学,则帮我将七八个纸箱子装到学校借来的一辆小货轮上,代我送去北京火车站来学校的代办处。人多,家一会儿就搬完了,然后我们坐在搬空了的红二楼靠水池的我那间原本十分温馨的小屋里,吃学生带来的小西瓜。学生十分舍我不得,相处一学期,我教了他们不少英文,读的,说的,唱的。我们在北大办的“英语俱乐部”,每周六晚上,我请上勺园的外国留学生,给来俱乐部的学生轮番讲英语故事,读英语诗,弹吉他,然后自由对话。两个小时的活动最后变成五个小时,从最初的三十多人到后来二百多人,黑压压地站满、坐满学三食堂——英语俱乐部的所在地。那天,我和我的学生唱了很多歌,最后一首歌是大家唱的:《Countryroad; take mehome(乡村之路,带我回家)》,那是美国当年最流行的歌手丹佛的成名歌。他的这首歌,使他的家乡西佛吉尼亚,从世界版图上跃出,为世人瞩目。
我第五次搬家,是1992年从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