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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社会之后,数学变得更重要了——
我搞出版,每次把照片放进书里,都得用数学算出缩放的比例;有时候以影印机放大,机器能力有限,放一次不够,得重复放大,我更得计算。至于计算成本和“毛利”“净利”,那数学就更复杂了。有时候我根据厂商的估价“倒算”,甚至得用“代数”才成。我开始发现,以前痛恨XYZ是错的。幸亏中学老师严格,我后来才能应付。
最近我去交通大学演讲,回程有个学生与我同车聊天,说新竹工业园区有些电子工厂,会定期请艺文界人士演讲,因为人文素养能帮助员工开发科学的创意。
我在最近的中文版《读者文摘》上也读到一篇文章,说罗大佑十八岁起,做医生的爸爸就教他开刀。罗大佑后来进入医学院,又在医院工作两年。当他最后选择音乐的时候,许多朋友认为他浪费了那么多时间习医,太可惜,但是罗大佑说,医学院严谨、科学、重视伦理与尊重人权的训练,对他后来写歌、作曲,乃至为人处世,都有很大的影响。
听我讲了这么多,请别再怨学校教你没必要的东西了。每当你读到枯燥的东西,可以告诉自己:“我脑海里有那么多空地,应该好好利用,这些看来没用的科目,其实都是耕耘机,为我以后的人生,带来全面的丰收啊!”
谈记忆——间隔法
【人生因记忆而充实】
我很不会记数字,有时简简单单几个字,背了又背,却转眼就忘了。但奇怪的是,我会记银行账号,好多账户我都能在“电话查账”时轻轻松松地背得。
我曾经算过,平均一个月查账一次,就算一年,也不过十二次。起初几次我虽然不记得,必须一边看资料,一边输入,可是为什么同样的数字,我连着念三十遍,隔天都会忘记;而一个月才温习一次的账号,顶多半年就能记得了呢?
半年,六个月,我才看了六次啊!
后来读有关记忆的书,我终于搞懂——记忆不但需要重复温习,才能“落实”在脑海里,而且“分段学习”远比“一次硬塞”的效果好。
正因此,明明学校排课时,可以把英文、数学各排一整天,却非得打散不可。甚至每天排一堂英文、一堂数学。这在记忆学的理论上称为“间隔训练”(spaced tranining),目的就是增加“长期记忆”的效果。
我在生活中再三地见证了分段学习的效果好。举个例子:
我的床头总堆着许多书,有文学的、科学的、艺术的和各种杂志。每天睡觉前,我总坐在床上读书,而且每次最少读三种。
我发现分段阅读有许多好处——
第一,好像吃饭时有不同的菜肴,这样吃两口,那样吃两口,味道有变化。小说看累了翻翻传记;传记看累了,再看看科学新知,比较不会腻。
第二,这样能够加强记忆。举个例子,如果看马尔克斯的《百年孤寂》(One Hundred Years of Solitude),那书里的人物复杂极了,一口气读下来,固然容易得多。但是当我隔两天、甚至隔一个礼拜才看一次的时候,因为不得不先“回想”读过的情节、人物的关系,就像每个月记一遍银行的账号,反而记得牢。
连看电视连续剧都一样,在海外许多朋友只要拿到一套光碟,就废寝忘食地看,甚至一集接着一集看到天亮,再红着眼睛去上班。可是往往看完没多久,就忘了戏里的情节。反而我跟我太太,一天坚持只看两集,能够记得清楚。
书要常温。常温是常思考、常翻阅。当你有一天年岁大了,跟老同学聚会,会发现有些人能记得许多以前所学,而有些人已经忘得一干二净。尤其耐人寻味的是,那些当年在班上名列前茅的,可能反不如“吊车尾”的同学“保存得多”。
想想,在学校里曾经花多少时间背那些东西啊!如果离开学校就还给老师,就算当年拿了好成绩,那段“苦学”不也白搭了吗?比一比,当然能够记一辈子、用一辈子,甚至能把早年学到的诗词拿出来吟咏、用以前学到的知识来看这个世界的人,过得比较丰富。
谈记忆——画面记忆
【你要发现自己】
再举个好笑的例子。我常常在旅行时,离开旅馆房间,就忘了房间号码,有时候甚至得跑去柜台,查我住在哪个房间。
出了几次丑,我不得不想办法对付自己的健忘,于是借助“听觉”和“视觉”法。
譬如有一天我住1712房间,出门的时候就用声音去想:“那是一妻一儿”。还不放心,又用“视觉”去想:“1712是我用一根拐杖打一条蛇,救了我的鹅。”
妙不妙!到今天我都没忘那家旅馆和那个房间。
请别笑我笨,问题是许多人家看一次就记得的东西,我硬是背不起来,所以不得不想办法。而当我使用自己的方法,常常别人忘了的事,我反而能记得,结果非但技惊四座,而且在许多方面超前。
像是去年,有个朋友说“昆明街九十七号的牛肉面不错”。
我当时表示得用视觉的方法记,大家都笑我。可是今天我为了写这篇文章,打电话给当天在场的朋友查证,连说的人都忘了,我却能记得。因为我那天不是只记“昆明街九十七号”。
我是先想“昆明是云南的省会,我带太太和女儿去玩过,很美的城市”。接着想“九十七是一百减三”。
因为一百是个整数,好记。“事不过三”、“三心二意”、“三人行必有我师”,三的手势也好比,“一百减三”对我比较有意思。九十七这个数字对我没意思,当然“一百减三”容易记。
你要知道,一人一个样子,每人的长处也不相同。有些人能“强记”,就算没任何意义的东西,他都不必透过任何画面或声音,就能记得下来。相反地,当有人能“一目十行”时,有人却“十目也看不了一行”。
如果你发现自己是后者,难道就自暴自弃了吗?你怎不想想自己的聪明可能像矿石,必须挖掘,而且锲而不舍地往深处钻,才能发现呢?就像我,此路不通的时候找别的路,先找出自己最佳的记忆方式,再顺着那条路“跑下去”!
想赢过别人,先要赢过自己;想了解别人,先要了解自己。否则你很可能站在自己的金矿上却羡慕别人的铜,自怨自艾过一生。
试着从不同的角度去发现自己、了解自己吧!你极可能后来居上,而且到后来被羡慕、被赞叹。
谈记忆——差异
【天才与白痴】
我觉得你妈妈实在很可怕!
有一天半夜,突然电话响,我接起来,原来是位许久没联络的台湾朋友,辗转得到我的电话号码,他忘了美国的时间不同,就急急拨过来。发现我正睡觉,他赶快道歉,并把他的电话号码告诉我,希望我跟他联络。
我匆匆写在床边的小纸条上,又复述了一遍,没错,就挂上电话。可是第二天晚上却找不到那小纸条,大概白天被清洁工扔了。正懊恼,被你妈妈知道了,笑笑说“好像是XXXXXXX”。
我说我接电话的时候,她正熟睡,怎么会知道。她说她在半睡半醒之间,好像听到我说这个号码,可以试试看。
我起先不信,后来勉强一试,居然对了。所以我后来常跟朋友说:“小心哪!太太睡着的时候,耳朵都是张着的。”
问题是,我连醒着记下的电话,都记不得,你妈妈半睡半醒之间听一遍,怎么就记住了呢!
其实你小姨也有这本事。她刚来美国上教育研究所的时候,要作示范教学,请你哥哥捉刀,写了篇一个多小时的讲稿。时间赶,好多生字,她都没时间查字典,居然两三天背得滚瓜烂熟,登台演出。不但得到最高分,而且系里有意留她作助教,觉得她英文太溜了。
大家完全看不出你小姨是硬背的,她恐怕连她自己讲的意思都不完全清楚。
我对你提这些,是因为今天看《星期天邮报(Sunday Post)》上有则新闻,说美国有个四十岁的妇人,跑去看精神科医生,因为她实在受不了自己的记忆力。
经过加州大学艾尔文分校研究人员的测试,这位妇人居然能记得一九八○年以后每天发生的事情,连发生了小型的地震和一些电视肥皂剧最后一集播出的时间和内容都记得。所以大家称她为“活人日历”。
问题是,测试却发现,她没办法记住长串的数字或单词。
相对地,中国哈尔滨的电信局话务员勾艳玲能背一万五千个长途电话号码;日本一个叫友寄英哲的人,能背出圆周率到小数点后第四万位。但你叫他们回想过去二十年每天的琐事,他们八成办不到。只怕连前天的事,都不一定能立刻记起来。
由此可知,每个人记忆力的长处是不同的。有的人像打单发的子弹,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