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逍行纪-第28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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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就千万不要受伤,主人您如今的本领还不够哩。还有,主人记得又记得,有便宜要占,有闷棍一定要敲,有冤大头一定要狠斩。老主人说得对呀,人无横财不富,您可一定要记得又记得对了。如果看到那种倾国祸水地胚子,您可一定要带她们回离神宫呀,就算您自己不受用。略加调教了以后拿去做侍女也是脸上有光的,可不能和如今一样,歪瓜烂枣的一堆在离神宫,简直丢光了宫灵的脸面!”

“呱噪!”林逍笑骂了一声,反手一拍,将那一缕七彩光芒推进了黑洞中。眺望了一阵左右,林逍架起金光诀,纵起一道金光,快捷绝伦的绕过月球表面飞向地球。在飞离月球的时候。林逍想起了离神宫灵对他说过地一些有关于盘古上圣开辟的这个大千世界的隐秘往事,不由得骇然而又恭敬的朝月球拱了拱手,深深的凝视了一眼这颗曾经威力无穷的战堡,他的身形却已经没入了地球的大气层。

修为飙升猛进到元神初期。林逍地肉身已经强悍到普通仙人都无法比美地程度。道行修为、元神境界更是到了天仙之境。这给他带来地最直接地好处就是他飞行地速度比起以往快了十倍以上。三十万公里地空间距离。也不过耗费了他一盏茶时间就轻轻松松地赶到了目地地。金光诀毕竟是陨界之主传下来地高明遁法。岂是修道界地普通剑光飞遁之术能相比地?

一进入大气层。林逍就直接掏出了一个手机。他看了看这手机。惊喜地发现这一直收藏在清静琉璃宝塔中地手机居然还保持着满电量。他不由得想起离神宫灵地话。这清静琉璃宝塔能够用来储物地空间内地时间却是凝固地。不管什么物事一旦放入里面。哪怕外界时间流逝千亿万年。那物事也不会有半点儿变化。

林逍地心头一热。他随手按下了重拨键。却愕然发现他离开地球前拨打地最后一个电话。赫然是当年地光头胖子。

十余年前地一幕幕又在林逍地眼前闪过。电话却已经接通。林逍微微一笑。轻笑了一声:“胖子。有点时间没见了。过得怎么样?”

电话内是一阵地沉默。随后。光头胖子特有地懒散声音响起:“这个。是林逍啊?嘿嘿。什么叫做有点时间没见了啊?十几年了哪!啧啧。正好。你怎么知道没人陪我喝酒?怎么知道我孤零零地一个人在老地方喝酒呢?嘻嘻。过来。过来。上次你裸奔地老地方!”

饶是林逍如今心境修为和当年不可同日而语。林逍地面皮依旧是一阵阵地发烫。他苦笑着挂了电话。神识朝下方一块大陆地东方凸出部位扫了一下。身形激闪。几个起落间已经降落地面。瞬间到了当年他坠下地球地上海市滨江大道上。

就在临江的大道上有一个凸出地观景码头,上面有两个规模不大地露天餐厅,比起当年清了许多的光头胖子顶着一头黑漆漆地秀发,正傻乎乎的坐在最靠近江水的一条长凳上,手上端着一杯起码有两升的黑啤酒,有一口没一口的灌着。若非还记得光头胖子的气息,林逍差点认不出他了。当年的光头胖子起码有两百斤上下,如今的他体重大概只有一百二十来斤,光头上也蓄了头发,脸上的横肉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看上去清秀斯文了太多太多。当年的他和光头刀子一群人混在一起的时候,那气势简直就有如拦路打劫的响马土匪,如今的他却是真的有了点文人的气味。

不仅是自身改变了,就连他的衣着打扮也有了极大的变化。当年地光头胖子浑身上下的衣衫,从外衣到内裤外带拖鞋,加起来怕是不要一百块钱。而如今他身上的衣裤、凉鞋显然是一套很有档次的货色,林逍印象中还有这个商标的痕迹……当年林逍可是在商场做过一段时间的保安……知道这一身衣服虽然不是很昂贵。但也绝对不是当年地地摊货。

而且,看胖子手上的啤酒杯虽然很大,可是他喝酒的动作却是斯文了不少,而且显得很是白净的脸上居然没有了当年常带的酒意,这一点就让林逍觉得很是不可思议了。当年他什么时候见到光头胖子,他不都是醉醺醺的?什么时候他有过清醒的日子?可是今天嘛。他虽然在喝酒,但是明显也只是为了在发呆的时候不至于无事可作才喝酒,并不是纯粹为了灌醉自己而喝酒。

摇了摇头,林逍大步走到了光头胖子身边,坐在了他身边的长椅上。

“怎么了,似乎,你变了许多。”林逍望着面前依旧是带着一股子怪异臭气地江水,淡淡的笑着。

“哎呀,没办法。有家有室的人了,儿子都蹦达出来两个,能不学好么?”光头胖子也不看林逍一眼。只是弹了一个响指,着一个服务生送上来一大杯黑啤酒。林逍接过酒杯,狠狠地灌了一大口啤酒。酒液中依旧充满了地球特有的杂质,但是经过数次洗炼已经变得无比精纯的身体却是一点儿都不排斥其中的杂质,林逍反而是从身体到精神都猛的轻松了下来,他舒舒服服的靠在了长椅上,惊讶的问道:“什么?两个儿子?恭喜,恭喜!既然有了家室,怎么不去陪你妻子孩子?”

光头胖子翻了个白眼。懒懒的望了林逍一眼,一点儿都没为林逍那丝毫没有变化的年轻面孔而感到吃惊。他怪笑道:“老婆带了儿子在逛商场,我难得忙里偷闲跑来这里喝点酒。唔,为了不教坏我地儿子,我都不能在他们面前喝酒,更不能在他们面前骂粗话操他娘的,你知道么,我已经有一年零三个月没有骂过一句粗口了!自从上次兄弟们聚会后,已经没有骂过粗话了!”

“干!”林逍只能朝光头胖子比划了一个大拇指。赞叹道:“我佩服你,谁能让你洗心革面重新做人哪?”

光头胖子沉默良久,突然仰天长叹道:“问世间情为何物,直叫人生死相许。”

胖子默然,林逍也一阵默然。过了许久,光头胖子才叹息道:“当年我命中当有一劫,好端端的某日发疯拉人出门喝茶,却不幸碰到命中的魔星,直直的让我一头栽进了泥潭再也拔不出脚来。呼。那一段时间哪。我一个月就守了四十斤,嘿嘿。死缠烂打,发挥我不怕牺牲的艰苦奋斗的大无畏精神,这才追上了那小妞成了我老婆,嘿嘿。”

“恭喜,恭喜!”林逍心中泛起了一丝喜意,由衷却是语气有点干巴巴的朝胖子举起了酒杯。

“同喜,同喜!妈的个比,有恒心者,事竟成!嘿嘿,追上了老婆,却也让我戒烟戒酒戒粗口,洗心革面,真正成了五好男人了。”胖子举起了酒杯和林逍碰了碰,猛地灌了一大口啤酒,却是很久没有喝得这么快了,啤酒沫呛入了气管,胖子剧烈的咳嗽起来,慢慢的将酒杯放在了身边的长椅上,看样子是不准备继续喝下去了。

有恒心者,事竟成林逍为胖子的这句话所打动,心中却又有了其他的心思。胖子原本是多么桀骜不驯的人物,他身边的那一伙朋友,又都是一群多么横冲直撞有如野猪群的货色?而如今胖子却有如秦淮河上从良地姑娘,洗净了铅华,露出了原本地面目,斯斯文文、干干净净、温温柔柔的做起了居家地男人。这种变化,饶是以林逍如今的神通变化,也觉得不可思议至极。

“刀子他们呢?”林逍突然问胖子。

“哦,都有孩子了,都在居家过日子了。”胖子犹豫了一阵,终于还是端起酒杯,和林逍轻轻的碰了一下,又灌了一大口啤酒。他淡淡的说道:“年少轻狂,风花雪月,却是经不得久的。我们大老爷们到了最后,总是要找个女人过日子的。如今我们一年聚个一次。大家凑在一起热乎热乎,也就这样了。嗯,我有多久没喝醉过,有多久没酒后滋事过了?”

又是长久的沉默。林逍终于又想起了当年的事情,他轻轻的问道:“那么,你对现在的生活很满意?想不想有点变化?”

歪着脑袋看了林逍一阵。胖子用力的摇了摇头:“我是一个小富则安地人,胸无大志,嘿嘿,手上的钱够花,不受风吹雨打就心满意足了。我,不求什么变化。你和白家的那位公子哥厮混了这么些年,做了些什么事情?”胖子突然激动起来:“最近就缺少素材呢,想要写本新书,但是没什么好的题材。你给我忽悠几句,你最近这几年,干了些什么事情?”

“呃!”林逍无奈的看着胖子。最终轻描淡写的一句话将他最近十年来地事情抹了过去:“嗯,无非是,混日子吧!”

“混日子?”胖子呆了呆:“跟着白季乐那位白家二少混日子?”

“是啊!”林逍由衷的说道:“不管他白家二少也好,还是我,山外有山,人外有人,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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