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幻血江湖-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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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毛芳肃然起敬,忙问:“那武林盟玺……?”

    武林盟玺是统帅武林的象征,犹如皇帝的玉玺世代相传。十年前,擎天剑派被灭,武林盟玺随之下落不明。从此,武林割据,纷争不断。

    毛跃龙无奈地摇摇头,说:“我们并未找到武林盟玺。”

    “师父,会不会是楚天成暗地收起来了?”许久未曾吭声的云奇突然道。

    “不会,以楚天成的性格和玄天教的实力,武林盟玺若在他手上,早就以此号令群雄了。”毛跃龙肯定地回答。

    “爹,您查出龙吟刀和秘笈的下落了吗?”

    毛跃龙长叹口气,说:“凤瓶在我手上十年,始终未参透其玄机。看来只有龙凤合一才能破解其中的奥秘。”

    几人互相对视,觉得言之有理,想必这也是玄天教在云刀门周围驻扎大批人马的真实目的。

    毛芳又问:“可是这和丁宁又有什么关系呢?”

    毛跃龙又无奈地叹了口气,对女儿的愚钝无可救药。

    独孤星解释说:“师妹,玄天教的天冈、地煞两堂的堂主资质平庸,玄风堂堂主暗夜狂刀虽然厉害,却不及天雷堂的张风雷,如今,天雷堂势力最强。张风雷本人傲慢轻狂,锋芒毕露,和楚天成早已有了嫌隙……”

    毛芳打断他的话,疑惑地问:“张风雷不是楚天成的准女婿吗?怎么会……?”

    “那不过是楚天成借此拉拢张风雷;张风雷借楚依云巩固自己势力的一种手段。”独孤星顿了一下,又接着说,“所以,要在他们之间挑拨离间太容易了。”

    毛跃龙见独孤星胸有成竹的样子,便问:“你有什么办法?”

    独孤星吟道:“司徒妙算托红裙,不用干戈不用兵,三战虎牢徒费力,凯歌却奏凤仪亭。”

    毛跃龙笑道:“妙哉!妙哉!”几位师弟也频频赞许,只有毛芳眨眨眼睛,说:“丁宁怎么能与貂婵相提并论,我看这方法不怎么样。”

    刑飞说:“纵使丁宁长相一般,也总比楚天成那个胖得像球似的女儿强吧?”

    李道笑嘻嘻地说:“小师妹,要俘获一个男人的心,光有美貌是不够的,还要看她的心机和手段,你看鬼冢和云师弟……嘻嘻……”

    刘羽又附和说:“鬼冢那模样难得遇见一个女人不被吓跑,动心也是正常的;可连云师弟都被迷得神魂颠倒,就不能不说这个丁宁有本事了。”

    几人相顾而笑。

    云奇在几位入世弟子中年岁最小,入门最晚,武功修为却仅次于大师兄独孤星,深得恩师喜爱,小师妹又情有独钟,在云刀门里早就流传:五师叔云奇会成为下任继任掌门。众望所归,几位师兄为此耿耿于怀。而今,有这样的好机会,怎能不打击一下。

    毛芳回想起云奇护着丁宁的一言一行,气得狠狠地瞪了他一眼,重重地“哼!”了一声。

    “几位师兄……”云奇刚要辩解,只见毛跃龙阴沉着脸,道:“奇儿,你在师兄弟之中资质最高,千万不要让为师失望。”又一脸严肃地对毛芳说,“芳儿,为父知道你的性格,不要找丁宁的晦气。”

    云奇点头称是。

    毛芳嘴上虽也答应,但暗自腹诽:丁宁,进了云刀门,我要你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正文 梦幻江湖 第十一章 不要啊

    云刀门在云蒙山环抱中,峰峦叠嶂,殿宇巍峨,交通阡陌,亭台楼阁与旖旎山色浑然融合,清泉飞瀑一泻千里如九幽幻境。最北面云蒙之巅的跃龙居清雅别致,五云阁匠心独具;西峰清芳园花香四溢,款贤馆高雅秀丽;南面前厅宽敞庄重;东面群星院朴素简洁;正中一块空地便是演武场宽阔平整,处处皆俱特色。

    丁宁本被安排住在西厢清芳园,那是毛芳和两个丫鬟云烟、飞絮的住所,都是女眷,生活上会方便些。但毛芳再三反对,只好移居款贤馆。(款贤馆是专用招待江湖访客的。)一间狭小的客房却很简洁古朴,雕花木床轻纱丝幔斜垂,旁边是衣柜,地中央有一张圆桌,上面摆着古瓷茶具,还有四个凳子,是最普通的古代陈设。

    丁宁关好门,绕着屋子转了个圈,对每一样摆设都摆弄了一遍,这些在古代百姓人家最常见的物品,对她而言是那么新奇。走到床边,伸了个懒腰径直躺了下去,两腿搭在床沿,脚一踢将两只鞋子甩出,在空中划了条弧线掉在角落。一个180度转身平躺在床上,翘起二郎腿,哼着《刀剑如梦》:“我剑,何去何从,爱与恨情难独钟,我刀,划破长空,是与非,懂也不懂……”虽然五音不全犹如破锣一般,但她高兴。她就是这样,想笑就笑、想哭就哭、想唱就唱,一切率性而为不做作,是她的天性始然。

    想到这一天的经历,虽然险象环生,却很刺激。“江湖”这个只在武侠小说里读到的词语,她竟然身临其境,想想都兴奋。又想到毛芳的蛮横,还赏了她一记耳光,抚摸着自己的脸,虽然早就不疼了,但这口气不出不爽。晶灵的眼珠一转,露出个狡猾的笑容。

    跳下床,捡回那双被甩飞的鞋子穿好,轻按脖间钻石,对着虚拟屏幕下达命令:“电子导航:鬼冢住所。”屏幕快速闪烁立刻呈现云刀门详细地形图:绿点代表她现在所在的位置,红点是目的地,红绿之间曲曲折折的线就是要走的路途。丁宁铭记在心,关掉电脑出了门。

    第三代弟子和下人奴仆住在群星院。鬼冢住在最里面的柴房,是云刀门中最破旧的房间。因为年久失修门窗早乙走形,风一吹“吱嘎嘎”响,屋顶还别有“洞”天。屋里除了柴草连张床都没有,只是在墙边铺了层稻草。

    丁宁夺门而入,鬼冢缩在墙角惊骇地大叫:“救命呀!不要呀!”他护柱胸口,仿佛怕丁宁会不顾一切撕破他的衣服,对他施暴似的。

    丁宁啐了他一口,说:“你送上门来我都不要。”

    鬼冢站起身一脸坏笑,伏在她耳畔轻声说:“你送上门我不要白不要。”瞧他眉飞色舞,额头上仿佛刻了斗大的“色”字。

    丁宁也觉得这样闯进一个男人的房间着实有些唐突,娇羞得脸泛红霞,她不是轻浮女子,只是脑袋里突然有个鬼主意兴奋得得意忘形。见鬼冢色迷迷地坏笑,气恼地一把揪住他的耳朵拧成麻花状,嗔道:“你再胡说八道?”

    鬼冢疼得“哎哟哟”直叫:“快来看呐,**不成杀人灭口了。”

    丁宁又狠狠加了劲儿,疼得他叫苦不迭:“我错了……错了……疼……哎哟……”

    丁宁娇哼一声,说:“叫声好听的。”

    鬼冢不加思索脱口而出:“亲爱的!”

    丁宁恨不得把他耳朵拧下来,疼得他“呀呀”怪叫:“大姐、大妈、大奶,我错了,我真错了……”

    丁宁这才满意地松开手。

    鬼冢边揉着红肿的耳朵边说:“三更半夜闯进我房间不只是为了和我调情吧?有什么事说吧?”

    丁宁这才记起找他的目的,边拉起他的手往外走,边说:“带我去捉荧火虫。”

    这下轮到鬼冢脸红了,看着那只白皙娇小的手牵着那只饱经风霜粗糙的大手,感受着那份柔软与温热,他的心“砰砰”狂跳,他了解丁宁个性豪放,不拘小节,“牵手”对她而言只是率性而为,并不代表什么,可是他还是心动了,或许是他经历了太多的世态炎凉,或许从来没人与他坦诚相待,使他那颗孤寂漂泊的心找到了归属的港湾。她有太多的缺点,可是她从不掩饰她的缺点,她的真实让他无法抗拒。

    星钻耀晴空,广寒洒月影。

    银辉胜霜雪,荧火赶流星。

    寒星闪飞絮,翠雨映光华。

    妙舞起烟云,玉指拈千尘。

    青丝随风扬,秋波层层浪。

    霓裳抖翩翩,嫦娥落九天。

    展现在鬼冢眼前的便是这如梦似幻遗世凡尘飘然若仙的景象,陶醉!怔怔出神。

    “喂,喂……”丁宁他发呆,在肩头轻拍一下,思绪回转,尴尬地笑笑。

    丁宁抖抖手中的袋子,说:“捉够了,我们回去吧。”

    鬼冢疑惑地问:“你捉这些荧火虫做什么?”

    她巧笑嫣然,眸波一转,调皮地回答:“不告诉你。”脸一仰,俏皮地跑开了。

    鬼冢淡然一笑,似乎已了然于胸,随后跟了上去。

    两人回到云刀门时已是拂晓时分,众人各自忙碌:弟子们起床梳洗,照例到演武场练功;奴仆们烧水做饭打扫庭院。丁宁打了个哈欠,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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