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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青蛙篇 1 青春。自由
(一)青蛙篇1青春。自由
青春,是长满豆豆的季节
因为这样,所以没人爱我!
这样,也未尝不可?
因为,我一直在快乐、自由地呼吸着…
红豆、青春豆、芋头…
好像有这么一首歌,对了,它唱的是什么呢?是赞扬青春?
不清楚,因为我只在TV里听过几秒,连半次也算不上,现在突然想起它来,主要是因为雅康老是唱。
而真正的原因,是否因为我脸上有正值青春年华的青春豆?
唉,说来悲乎!想当年我考上这间学校时,还算可以。谁知一军训完,回到学校,中间隔了个周末。星期一一开学,立刻就冒出了“大面包”。
其实我在家里是长过的,只不过最迟两天就自动消失。
但这次,连续一个多星期,它不但不消失,反而接踵而来。
老天哪!你在哪里?我怎么见你?
而我,终究是得见人的。
为了这个,我成了某某电视台的最忠听众。
每个晚上,听着那些同样被青春豆迫害着的同类,巴不得他们是我肚内的蛔虫,把我的问题都通通提出来。
久而久之,听着也厌了,那些医生总是重复着那些千篇一律的话:
什么多喝水、不吃油腻的东东啦,千万别碰辣椒、保持最佳心情啦等等等等等…
等到明天也等不完。
但,我的青春却完了。
啊!青春是很短暂的啊!
我这样子是不是在为美好的青春而惋惜呢?想想高桥留美子卡通片里的《福星小子》,里面不就有一位老师老是在歌颂、赞扬青春,在为逝去的青春而叹惜吗?
“啊!青春…”
这是他的习惯台词,这句子是他感叹地“吼”出来的,特别仍不忘显示他那泪汪汪的眼眸。
每到这一环节,我就为他那句“青春”而捧腹大笑,差点就笑成了双下巴。
假如他在青春时期,整张脸都是面包,他还会感叹地欢呼着“啊!青春…青春…!”吗?
Nono
他会泪流成河地哭嚎着:“啊!青春…!”
或者那时,我更会捧腹大笑了。
幸好他没有长面包,不然我那时笑的就是自己了。
“哼!青春!可恶的青春!”
换成是我,我只能咬牙切齿地这样说。
那时我十六岁。
终于在学校一个月后,脸上都是面包,我终于明白雨后春笋是如何地壮观了。
当然,我想尽了一切方法,花费了不少钱,结果的最后!宣告失败。这种青春病!
就像有人减肥一样。请问有没有人知道一只肥猪吃了减肥药而变成一条美人鱼的?
但我仍然无法死心,总会被那些有关除痘的广告深深地吸引住。看来那些广告果然不愧为广而告之,就是抓住了每个人的心理特点。
假如我是广告天才就不错。
但目前,治理面包为第一。
终于无路可走时,我索性用皮炎平乱涂一通。果然,刺激性很大,证明很有用。于是我便不停地涂,过了半天,果然缩小些。
第二天醒来,却惨不忍睹。不但变回原来的比例,整张脸也涨得通红。面包被烤熟了!
可怜,用冰水也冷却不了。
皮炎平,我以为它会救我最后一命,却是给了我致命的一刻!更要命的是,每个人一见到我就叽哩呱啦:
“哗!你的脸怎么这么红?”
幸亏不是说:
“哇!你的脸怎么像猴子的屁股那么红?”
因为我早已有自知之明,整个早上已照了N次平方次的魔镜,它告诉我说:
“你这丑陋的红烧屁股巫婆,难道你不知道这世界上最丑的女孩就是你吗?”
噢!巫婆也可以是女孩吗?证明我还很青春嘛,一下子就知道我只是个小女孩,而不是老太婆。
算了,现在我为什么要追溯往事呢?
那段残忍的青春毀了我近两年的美好历史,所以我在那两年中跟男生简直是彻底绝了缘的。
啊!青春!
行了,看在即将到来的成人宣誓上,就别悼念过去了。
十月份,算什么天呢?秋天?
广州的天气,一到这种季节,越发地突冷突热。
一会儿夏装,一会儿秋装。但无论怎么冷,就是没有人敢穿冬装的,敢情就好像有人看到北极人似的。
我家不在广州,它离这里有——
算整数吧。那就是四百六十公里整,跟一万八千里还相差甚远。但坐车到这里就要了我六个钟头左右的命。
但我家那边的天气却跟广州差不多。
记得小时候,在这个月份起,我就会裹得像个棕子,但越长大,就越觉得气温的变化越来越大。
究其原因,都出在人类身上。人类自私的本质破坏了自然界原始的规律。
连气候也被升华了。
于是冬天也越来越暖,甚至热。夏天就更不用说了,气温常常在三十多度以上。最近只要看新闻,到处都有人中暑的灾难。
而空调机,什么时候该被淘汰掉?感觉它吹起来像暖气。
但这几天,寒流入侵,整个十月份的下半月,都非常地寒冷。
学校早已收齐好各班准备成人宣誓的名单,从十月初直到现在,一直不见动静。
来到这间学校之前,我一直不知道有成人宣誓,更不知道它的日期了。
反正成人宣誓就成人宣誓嘛,除了这个,学校还有很多节目要搞,现在我们班就为了十二月份的“一二·九”晚会而筹备着。
所以基本上就无人关心什么成人宣誓。
但我却好像有丁点儿在意。我想好了很多计划,准备在宣誓那天默默祷告上帝:
第一,作为一个成年人,我该负起自己该有的责任。首先,目前就该把书念好。
第二,我不会再惹妈妈生气,别跟家里那个五岁小孩计较,要有大姐风范。
这也太委屈我了。说来话长,我跟她之间的种种过节,比女娲补天还难,是怎样也祢补不了了。
十八岁比五岁,好大的比例。我是她的三倍多,偏偏我妈就认定我以大吃小,管她对错,每次总护定她,她有了这一庞大靠山,就更加嚣张。我就更看她不顺。每天和她都有无穷无尽的较量,最后受伤的是我。
唉…
成人宣誓还是快点到吧!我要脱胎换骨。
所以,老妈,现在我特别想你!你不要讶异我的一丁点儿小变化,这都是为了一家和睦。尽管那东西还没资格成为家中的一份子。
或者这点是值得我自己慰籍自己的理由。这回,我赢了一次。
作为一个离家几百公里的“求学游女”,我却很难想家。
Why?
Oh;Idon’tknow!
但我肯定不是因为那件“比例”事件。
从我第一次离乡背井,几百天都不能回一次家起,我就没有去想过家。
是为了证明给家里人看?我在外面一样活得自在?
但,每次不开心时,我第一个想到的就是亲人。
特别是每个周末,同学都个个有家可回。就算不是本地人,她们在这里也有亲人,照样走人。唯有我,真是大倒霉,总是孤家寡人一个。
所以,每到星期五,我唯有落寞地看着她们收拾行李,然后再看着她们拍拍屁股走人。真的有一去不复返的断腕之势。
哼!如果我家在这儿,我每个周五会比她们走得更神气、更潇洒。
唉!只可惜,我没有。
而我那些所谓的狐朋狗友,还果真是狐朋狗友。
林雅康和肖雅晶,这两个家伙,都是重色轻友之徒。
雅康制定了一个规章制度——每隔一个星期就回一次家,当然留下来的那个星期都是为了她男友。
雅晶则是隔两三个星期才回一次家。
她跟我是同县的,巧的是,整个班里就我们俩是同乡同县,而且更同姓。
记得我爸跟我到学校报道时,打听到还有一位同县的“知音”时,便打趣说:
“你们还真有缘,不但同个地区,连姓也一样!”
我苦笑。
我知道爸是在慰籍我,为我找到了一个伴而高兴。
可能就是因为这种特殊的原因吧,后来我们还真成了朋友。
雅晶的男友也可以说是个帅哥吧,很高个,起码有一米七六。如果用“左右”来定义他的高度,那我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