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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爸妈早已忘记当初反对我们的理由。
我们终于成功了。
选自短篇小说集《散发》
冶游
作者:亦舒
选自亦舒短篇小说集《偷窥》
红的灯,绿的酒,跟前的人肤光如雪,大陈忽然叹口气,“少了丁成祖,气氛差很
远?”
老李说:“去把他叫出来。”
“他不是谢绝应酬,半退休状态,已经不愿见客了吗?”
大陈笑骂:“我们算是客?你叫他不要装模作样,我连他的裸体都见过!”
大伙轰然笑,“别夸张,怎么可能。”
“咄,骗你作甚,我们一起泡上海澡堂不知泡了多少年。”
众人颔首,“这倒是真的,在汤池里的确玉帛相见。”
阿伍说:“许多人找过他,他只是不愿出来相见。”
还是大陈有办法,沉吟一会儿,干掉杯子里的佳酿,“老谭,劳驾你,拨个电话给
他,限他三十分钟来到这里来。”
“喂,别叫我去碰软钉子。”
“不会的。”老陈有把握,“你去告诉他,三年前他参股买的某只证券原来忘了脱
手,现在已经涨上三倍,昨日大伙决定卖出,此刻有张五十万现金本票在等地来拿,他
一定来。”
“哗,五十万就不归隐啦。”
“丁成祖这人最大的毛病是永远等钱用,动之以利,一定诱得他出山。”
一班猪朋狗友呵呵大笑。
“来,即管试试看,这又不是什么伤天害理之事。”
才把手提电话拿出来,小俞忽然说:“丁大嫂会不会怪责我们?”
大陈又有理论,“没法度,这叫做顺得哥情失嫂意。”
大伙笑不可仰,电话接通,老谭依样葫芦把话说一遍,只听得丁成祖的声音无精打
采,一点不起劲。
“把本票寄给我好了。”
大陈抢过电话,“丁成祖,你总得签收呀。”
这句话合情合理,他吟哦一番,“那,找个清静点的地方。”
“蜃楼夜总会沙哈拉厅是最最幽静的地方,不见不散。”
挂了电话,众衰友损友开始打赌他会不会来,又问:“这种时候,他在家里干什
么?”
“他在跟电脑下棋。”
“什么?”
“丁成祖的确是个有多方面兴趣的人,常识丰富,所以才能谈笑风生,因而任何聚
会有他在场,生色不少。”
大陈掏出一张本票,众人一看银码,“哗,真付他钱?”
“可以叫他破戒,可是不能骗他。”
一位穿大红的小姐这时挺幽默地说:“真没想到各位是君子人。”
众人又大笑,丁成祖还没出场,大家已经乐透。
丁成祖在二十分钟后出现,众友人欢呼、鼓掌,大陈恭敬地递上支票,丁成祖签收,
立刻转身走,却给小姐们堵住了出口。
大陈解围,“老丁,放松点,来,喝一杯,告诉我们,你为何突然转性,谢绝应
酬?”
丁成祖沉默不语。
大陈不欲强人所难,“各位小姐,让丁先生回家去过古佛青灯的生涯。”
丁成祖反而坐下来干杯,“你们真想知道?”
“是,请说。”
丁成祖抬起头,缓缓道:“半年前,我照旧在某夜总会叫了所有没有台子坐的小姐
出来陪我──”
小俞笑,“对,这叫做共襄善举。”
“别打岔!”
“听下去!”
“开了几瓶酒,喝得差不多,醉眼看出去,正是美女如云,良辰美景,独供我一人
享乐,满足感悠然而生,工作压力骤然消失,家庭生活种种不愉快事亦荡然无存,乐不
可支──”
“是,是,这也是我来夜总会消遣的原因。”
“正在最开心的时候,一位小姐忽然劝我:‘丁先生,别再喝了’,我纳罕地问为
什么,她答:‘丁先生,你可知道你在喝什么?’‘咦,不是拔兰地吗?’‘不,丁先
生,你在喝的是醋’,她自身后取出一大瓶浙江红醋来。”
大陈大笑:“于是丁成祖你有顿悟,打算跑到菩提树下好好思考。”
“可不是,”了成祖感慨,“已经喝得味蕾麻痹,干邑与醋都分不开,还喝下去干
什么?”
众友忽然静下来,噫,言之有理。
丁成祖说下去:“我觉得这个女孩子有点意思,便叫她陪我。”
阿伍听到此处,有点紧张,“你们去了何处?”
丁成祖答:“她的公寓。”
老谭道:“我知道,你遇上仙人局,被人捉了黄脚鸡,所以从此看破红尘。”
老李大声抗议:“喂,让丁某说下去好不好?”
丁成祖继续讲:“她住在一间小小简洁的公寓里,布置很大方舒服,我照例先付代
价,好让她放心,然后醉倒床上。”
丁成祖忽而卖关子,停了下来,没想到他会是讲故事的好手。
大陈催他:“快把结局告诉我们。”
丁成祖轻轻地,一字一字地说:“半夜,我忽而醒了,往身边一看──”
这时小俞忍不住怪叫起来,“鬼,是鬼,那女子是鬼,你见鬼了!所以从此不敢再
出来玩。”
大家连忙去把小敢接着,却也都紧张得要命,颤抖着问:“阿丁,是鬼吗?”
丁成祖苦笑,“不,不是鬼。”
众人寒毛凛凛,“是什么?”
“是一个男人。”
“什么?”猪朋狗友的眼珠子与下巴齐齐掉下来。
“诸位,我丁成祖已经迷醉得酒醋不分,男女不辨,那女郎是由男人妆扮,一直以
为我有特殊癖好,从那天开始,我决定谢绝应酬,直到恢复辨别是非阴阳黑白的能力,
诸位不会怪我吧。”
丁成祖深深叹口气,他站起来离去,这次,没有人再试图阻止他。
事实上那班人看看手中的酒,身边的人,疑窦顿起。
夜之女
作者:亦舒
有些人属于日间。
朝早闹钟一响,纷纷起,精神饱满地梳洗穿衣出门工作,为自己也为社会,贡献每日最
好的时刻,晚上,他们回家休息,共聚天伦。
但是也有一群人,在别人熄灯睡觉的时侯,才开始活动,他们属于夜。
缪斯是夜之娇女。
自幼是这样。
一玩玩到半夜,早上起不来,用锅铲也铲不起她去上学,故此父母送她念下午班。
真妒忌。
我是那种甘于认命的人,不认也不行,家长古板,没有幽默感,送女儿去念修女学校全
女班,早上七点正便要起身,迟了要挨打。
小学便吃苦,往往睡到半夜(那时缪斯大约还在玩),便自床上惊醒,大声问:“妈妈,
妈妈,闹钟响了没有,我会不会迟到?”大人保证我还可以畅睡五小时,我才倒下床。
可是每次往往太过放心,错过了时间,匆匆忙忙,赶得哭出来,半夜恶性循环,又跳起
来问,又睡过头。。。。。。受尽折磨,自幼觉得生命没有意义。
缪斯那边是个不同的故事。
小学毕业后,她继续念国际学校,连中文都放弃了,同学大部份是洋人,校规松懈,自
由散漫,十点钟到课堂,不过旷一节课,不算什么,成日挂住搞派对,兜搭男同学,享受人
生。
我呢,仍在尼姑学校被迫做高材生,味同嚼蜡,为着不使父母失望,硬生生扮演一个自
己不喜欢的角色,多么吃力,我的童年与青少年时期,过得并不愉快,一年只有看三场电影
的余暇。
当然,我是很久之后才认识缪斯的,不然更加痛不欲生,因为不明何故他人可以逍遥法
外。
同年的她与我接收命运安排,长大了。
我们在加州的柏克莱相遇。
那是大学一年。
我照例痛不欲生的用功用功用功。
一个星期六下午,伏案写家书,有人咯咯咯敲我宿舍门。
我大声叫:“不,我没有茶,没有咖啡,没有牛奶,没有20元出借。”
房门被推开,一张笑脸伸进来,“嗨。”
哗,那精致五官,那把长达腰际的头发。
我叹口气,“咖啡在书桌上。”
“你是林志远是不是?”她咪咪笑。
“是。”
“你编派的电脑程序惊动了系主任是不是?”
“你要什么?”
“没什么,”她坐下来,“大家唐人,或许你可以帮我忙。”
我忍不住问:“头发要怎样才可以留得那么长?”
“哦,把做功课的时间拿三分一出来打理它。”
“真的?那么功课呢?”
“管他呢。”她眼睛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