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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舒(短篇集)-第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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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兴趣经已转移。

日权运气好,岳家做钟表生意,环境不错,太太有点妆奁,岳父器重女婿,不止一次邀请日权过去帮他。

艺夫的妻子是时代女性,现在拥有一间室内装修公司,工作也很辛苦,可是却从来没有苦涩的感觉。

星期六下午,艺夫在家看电视上的足球赛,电话铃响了。

是日权:“家里有无南华早报?”

“有。”

“翻到七十五页。”

艺夫依言取过报纸,掀到那一页,看到一张五公分乘三公分的照片及一段小小说明。

日权说:“史密逊退休,伍蓓莉升上去替他。”

艺夫讶异,“你还在留意这件事?”

“对,她终于达到目的。”

“她目的不止如此,她起码要打进董事局。”

“听说到今日还未结婚。”

“到后期,同史密逊已相当明目张胆,还结什么婚。”

“她付出代价也着实不低。”

这时,艺夫听见妻子在身后咳嗽一声,“在说谁?”

艺夫放下电话,指指报纸:“从前的同事。”

她过来看一看照片,“长得还不错,升了级了,”看艺夫一眼,“这么能干,应该找一盘生意做,再小,也还是老板,工字不出头。”

艺夫不置可否。

“以前,你同日权追过她吧。”

“咦,”艺夫大奇,“你怎么知道?”

“哈,又不见你们谈别的旧同事。”

“不不不,那时我们还年轻,三个人很谈得来,其实我才单独见过她一次。”

“印象深刻?”

艺夫不反对,“她是个很漂亮的女孩子,不知为什么,大眼睛里老是有种悲凉的神色,像那种落了单的小动物,十分傍徨,其实是不正确的,她最精明厉害不过,我们都上当了。”

“没什么大碍吧?”

“当然不,但是从此我与日权对她动向好奇。”

“还有得升吗?”

“恐怕没有了,担保她的洋人已经退休。”

“所以说,不凭手段,真材实料,事业生命才持久。”

艺夫放下报纸,忘记那件事。

没想到过几天就在一个酒会里碰见伍蓓莉。

她仍然全场触目,头发留长了,云一般在肩膀上,穿一件小腰身外套,高鞋,玉立亭亭,骤眼看,只觉像位女明星,可是演员又没有那种特别的气质。

片刻,她也看到他了,忽然朝他走过来。

艺夫大方地打招呼:“蓓莉,好吗?”

蓓莉说:“最重要的是,你与日权都生活得好。”

艺夫讪笑,“你对我俩内疚吗?”

蓓莉答:“自己人嘛,可是转职后一结婚就同妹妹疏远了。”

“你那么忙。”

“坐下谈谈。”

他们找到一个角落。

艺夫问:“今日为何亲自出马监督场面?”

“新大班上场,总得做几出好戏给他看。”蓓莉十分坦白。

“生涯也不容易。”艺夫始终带调侃意味。

蓓莉却不介意,“当然,受人钱财,替人消灾。”

语气也不是不遗憾的。

艺夫轻声问:“不如找个归宿,凡事至少有个人商量。”

蓓莉叹口气,“我不习惯与人商量任何事。”

“那时候,你与日权,与我,都无话不说。”

“那不同,那时我还年轻。”

“假如我们不走,会妨碍你升级吗?”

蓓莉抬起双眼,“那时大班喜欢你,刘艺夫,史密逊给我看过你的评分表,我落后二十分。”

“日权呢,他又碍着你什么?”艺夫到今日仍有点气忿。

“他在成绩表上排第二。”

艺夫大乐,“真没想到你考第尾。”

蓓莉嫣然一笑,“所以不得不作弊。”

“可是,你快乐吗?”

蓓莉没有回答,过一刻,她喝干了杯子里的香槟,轻轻说:“我自少年起便老是做一个梦,梦见在一片树林里散步,那一定是春季,因为漫山遍野开满了熏衣草,简直是一层紫色的云,而白色粉蝶在其间飞舞,我沉醉在那景色中,不愿离开,我情愿一生一世生活在那梦境中……声音渐渐低下去。

艺夫不出声,过一刻,他叹口气,看看表,“我要走了。”他不会叫妻子等他。

蓓莉站起来,“过些时候我搬家,请贤伉俪一齐来喝一杯。”

“一定一定。”

“那是座白色的背山面海小洋房,还境还不错。”

“恭喜你如愿以偿。”

她是一个那么漂亮的女子,当然付得出代价,相信亦有许多人愿意接受她付出的代价。

她已经得偿所愿,快不快乐,已是题外话,因为她开始追求的,亦并非快乐。传奇


我们兄妹俩是常常去林家的,林家对我们很好。周末不高兴耽在宿舍里,妹妹去替林家管孩子,煮北方点心,如此过了无数快活的日子。 
林博士是与我同校的,我们同是牛津大学纽仪学院的法科学生,只是我是初生,他毕业多年,早在一间小大学里教法律了。他是一个风趣的人,和蔼可亲,虽然年纪还轻,但是有一种长者之风,处处照顾着我与妹妹。 
妹妹与林太太很谈得来,妹妹今年廿岁,在人家来说,那种孩子气早该消失无踪,可是家里把她宠坏了,她始终有那股娇气,林太太温婉动人,对她如妹妹一般。 
有时候我与林博士讨论一些功课上的问题,我们的关系如此这般维持了好几年,有时候过年,我们送了礼,还给轰出来。 
林家仿佛是我们家以外的家。 
但是我没有见过她。 
林家住在乡下一间大屋子里,七八间房间,但有中央暖气,有一种温暖,也有一种气派,林博士家要很富足,不在乎这一点钱,情愿让儿子媳妇过得舒服一点。他们的儿子今年八岁,女儿四岁,各自一间房间。一间书房,一间主人寝室,还剩了两三间客房,这种“豪华”,不过是中等而已,但到了香港,又是不一样了。 
我们在林家做客,当自己家一样,务必把人家好好的住宅搅得像活鬼一般,与那两个孩子玩得如鱼得水。啊,林家还有一只圣勃纳狗,于是更加参加在一起造反。林博士不以为忤,他也愁没人作伴,与我很谈得来。 
但是我从没有见过她。 
那一天我开了车子自宿舍去林家,经过路边,看到很好的菊花,三种颜色,都像球那后大,我忍不住,虽贵了一点,也买了一大束,约莫一打的样子,然后到林家去,路上要开一小时有馀。妹妹因为有个约会,所以要第二天清早才出发。她的男朋友多着,年年可以升级,真是个奇迹。 
到了林家,停好了车子,发觉他们家草地上正奔着那只圣勃纳,前面一部脚踏车,有两个人在车上。一个是林家那男孩子,另外一个呢?这后冷的傍晚,天色暗得早,天空早已是一种深沉的紫蓝色,几道云青亮的划过天空,有点像爱茉莉勃朗蒂“咆吼山庄”那种景色,一地的树叶,树梢是光光的。 
一辆脚踏车在前面飞着,引得狗发狂似的又吠又追。人与狗口中都喷着白气,孩子尖叫着又笑着。那个大人是谁呢?从没见过。 
我按着林家的门铃。 
林太太来开门,接过了我的花,笑着。 
正在这个时候,那部脚踏车撞倒在一棵树上,歪在一边,两个人跌在树叶堆里,那只大狗毛茸茸的扑过去,人狗缠为一堆。 
“我的天。”我喃喃的笑道。 
林太太摇头,“真玩疯了,算了,她难得有这样的机会。” 
“谁?” 
“一个朋友,好些日子没有来了。家明,妹妹呢?” 
“她明早来,今夜有朋友开生日舞会。” 
林太太笑。我进了他们的屋子。 
我马上脱了外衣,帽子,围巾,手套。我笑说:“一到冬天,进到屋子,就像表演脱衣舞似的。” 
林太太也笑,“真是的,家明,有你在,我也松口气,家霓来了,整间屋更像亮了一亮,你不知道林,他呀,一天到晚备课,两个孩子又把我磨得透不过气,所以朋友真是不能少的。” 
我只好陪笑。说也是,做个家庭主妇,不是容易的事。 
我到客厅坐下,林博士出来,见到我马上说:“呀,家明,来得正好,你来看看这些功课,恨不得给他们一个大光蛋!这些英国学生,越来越不像人了!” 
我接过了卷子,刚在茶几上摊了开来要看,门外出现了三样东西,带进一阵冷风,我抬头一看,真吓死了。只好称他们为“东西”。那只狗是不用说了,连头跟尾巴哪一头是哪一头也分不清楚,烂泥搭在它身上,还气喘吼吼的,像个怪物。那孩子脸上刮破了,流着血,可是还咧着嘴笑,那位女客人穿着皮靴,最最流行的厚毛衣。大围巾、厚帽子、手套,也看不清头脸。我从没见过这后样的情景,真吓坏了。 
林太太又笑又骂,“去去!全部跟我上楼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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