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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澈显然也是很少逛街的,他随意扫过两边店面,忽然低笑道:“没有目的性的逛街,真是让人无从下手去买些什么。”
“不买就是。”秦秣眼睛瞥过一家店,心中微动,“方澈,前面那边路口的长凳,你坐那里等我一会好不好?”
“你要做什么?”方澈挑眉。
“总之你去那边等我,我做什么你就别管啦!”秦秣轻轻推他。
方澈抬手摸了摸她的头发,在她耳边道:“自己注意安全。”然后转身当先往前面走去。
秦秣见他没有回头,便几步闪进旁边一家Diy服装店,开始挑起东西来。
她家里虽然开着一家这样的店,她也在衣服和鞋子上画过不少画,但她却从没想过要送方澈一件有她亲手绘画的衣服。
这时候却与从前不同,秦秣一点点试探,小心翼翼地出击,想要主动蚕食掉方澈的心,也让自己甘愿送出自己的心。
小店里客人不多不少,有几个年轻人在手上涂满了颜料,一个个手印直往白T恤上按去,按得七零八落,总归是各自乐意。
秦秣挑来挑去,挑到一件白色的棉质衬衣。实在是这店里男式的衣服本来就只有寥寥几款,没什么可挑的。她将衣服从背面铺开,铺到衬台上,拿起一支毫尖细细的勾线笔便从衬衣的左肩处开始画起,画米白色的云纹,低调,但是精致之极。
秦秣行笔极快,笔下直如行云流水,不过几分钟便将云纹勾好。她等颜料稍干,又将衣服翻过一边,开始在窄窄的衣襟上用更细的勾线笔勾画米白色的兰草。画成之后,白衬衣还仿佛是原来纯白色的模样,但细微处蕴含雅致,又显出一种简约的风流来。
旁边有个女孩子忍不住问:“你那画的是什么?怎么都看不见?”
秦秣随口回道:“男式衬衣本来就是要简单才好。”
这个女孩便拉住她,眨巴着大眼睛和和软软地道:“你很会画这种是不是?帮帮我好不好?”
秦秣心里盘算着时间,害怕方澈久等,正要拒绝,那女孩已经急急忙忙地往她手上塞了一支排笔,恳求道:“就一下啦,很快的,帮我在这件T恤上画一排竹子,好不好,谢谢你啦!”
秦秣干脆不说话,返身提笔,沾了颜料便自那T恤左下角而起,清凌凌地拨出几枝翠竹。
“哇!果然是好厉害的画功,比这店里画好的样板都要好很多呢!你是不是学美术的啊?”求画的女孩情绪高昂起来,秦秣眼看她还要说个没完没了,连忙拿起那件白衬衣就往柜台边走去。
匆匆忙忙结了帐,秦秣快步走出这家Diy店,一看表,才发现竟在这里面待了将近半个小时。
她心里有些急了起来,远远一看街道那头的长凳上却似乎不见方澈的身影。
秦秣拿出手机想要打电话,却发现不知何时手机已经没电,自动关机了。小跑步走到那排长凳旁边,她只见凳子上坐满了陌生人。当然,就算她近距离又仔细看过一遍,还是没能看见方澈。
这一瞬间的感觉真是难以形容,好像是那茫茫人海中,本以为一回头就能一眼看到的人,本以为永远停在那里不会消失的人,却在眨眼之间,湮没无踪,声息全无。
秦秣在心底一丝一丝地生长出细微的悲凉,虽然明知道这种情绪完全没有存在的必要,明知道方澈不会真的丢失,但这一刹那,她控制不了自己的情感。
她的前生一直在错失,今世就算抛开了从前的二十几年,也还是害怕错失。
红尘沧海,要找到可以与自己并行的那一粟,多么不容易?
也许那枝新芽,自那个人从那高高柿子树上跳下起,就已经萌动着要舒展,只是秦秣固执着自己的骄傲,不肯向这一生的现实低头。
她以为自己早就明白,但她其实是很晚才明白——她已经是秦秣,她不是季暄,不是怀虚,她是秦秣。
现实并不等于庸俗,也不等于妥协,现实也是一种勇气,现实的才是生活,如此而已。
秦秣怔在原地,也不知是许久,还是霎那。
她听到身后有个熟悉的声音平平淡淡地在说:“秣秣,过来。”
秦秣转过头,就见方澈手上提着两个小袋子,用一贯的表情,唇角微扬,笑道:“怎么站着不动?我打你手机不通,看着过了挺长时间,就往回走了走。幸亏我一直注意着这边的凳子,不然也不知道你是不是会迷路。”
卷四:千山万水一线间 第二十一回:真相之外
吃过饭后,方澈在十点半的时候送秦秣回了寝室。
他的视线透过车窗,远远地见着秦末的身影消失在那扇高大的铁门里,手却忍不住打开旁边的储物盒,想要从里面拿烟。
方澈很少抽烟,第一次抽烟还是雷洛斯带的。那时候他初到英国,因为想早点修够学分,便没日没夜地去接一些教授发布的课题来做,在一次夜半时分,他做得实在是才思枯竭了,才终于接下雷洛斯递过来的那根烟。
尼古丁的气味呛得人大脑神经抽痛,方澈会在那个时候闭上双眼,感觉自己心脏的跳动。
缓缓地倒车,悍马掉头往市中心方向驶去。方澈左手扶着方向盘,右手夹着一根火星微弱的香烟,任那烟雾在封闭的车内缭绕,他却并不抽。
等烟头上的烟灰积到一定程度,他便将之轻轻弹到内嵌式的烟灰缸里。一根烟燃尽之后,他阖上烟灰缸的盖子,长吐一口气,又自嘲地笑了起来。
从高中到大学,从国内到美国再到英国,他从来就不乏被人表白的经历。在那些人心中,方澈的形象差不多就等于“完美、冷漠、高高在上”,兼且“无所不能”。
其实根本不是那么回事,只是许多人都因为距离而将他“神化”了。
为什么喜欢,这是一个很难解释的问题。而当念念不忘已成为一种习惯,他反倒驻足难前。
回到青山网络安排给他的那套两居室公寓,方澈打开电脑,又习惯性地在一个记事本里写下:
“2009年12月20日
我回国安顿好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去找她。有点生气,居然有人用那么浪漫的方法向她表白,而那个人不是我。当然,除了【凤凰于飞】那四个字。这是一个滑稽的败笔,那个人何其大胆,竟敢向她说【凤凰于飞】?
我赶到及时,心里其实是有点得意的。
看到她不喜欢那个人,我又暗暗高兴。我的心思真是过分,因为居然希望她谁都不喜欢,哪怕很老了,也只等我一个。就算我要用很久才能得到她的心,但至少,她会等我。
有人说,真的对一个人好,就该放手让她去幸福。我没有那么高尚,我希望天底下只有我能给她幸福。
她送一件有她手迹的衣服给我,普通的衣服在她手下化腐朽为神奇了。但我不想穿那件衣服,因为实在是不知道那些颜料能经得住几次水洗。
我今天送了条款式简单的水晶项链给她,她收到的时候表情有些奇怪。我知道她从来不佩戴任何首饰,但越是这样,我越希望她能戴上那条项链。我别有用意,就算她不能明白,可只要她肯戴上那条项链,我还是会偷偷高兴。
我的希望真多看,我越来越贪心。“
秦秣第二天一大早起来,竟发现钱晓起得比她还早。
这天是周末,而钱晓从前是不会在周末早起的,她通常都会在一天挣扎于要不要亲自动身去食堂吃中饭。
张馨灵踩着高跟鞋娉娉袅袅地从卫生间里走出,见钱晓坐在电脑前发呆,便对着她脑袋一拍,惊叹道:“哎呦,我们家睡美人今天不睡懒觉啦!这可真是,我得去瞧瞧今天的太阳是打东边出还是打西边出的才行!”
钱晓闷闷地道:“今天没出太阳。”
张馨灵“嘁”了一声,手指一勾就摇摇晃晃地出门去了。
“晓晓,你……”秦秣凑到她耳边,“是游戏里那个水在火里飘让你心烦吗?”
钱晓低下头:“没有。”
“那是怎么回事?”秦秣温柔地抱了抱她,笑道:“好啦,你不想说也没关系,但不要这么闷得一脸苦瓜样。当心脸上起皱纹,老得快哟。”
钱晓用手扯住自己嘴唇两边,做了一个鬼脸,呲牙道:“笑了。“
“鬼笑!“秦秣轻轻敲她一个脑瓜崩。
“哎呀哎呀,反正我没事,你快去做你的事啦!”钱晓伸手推开秦秣,又贼忒兮兮地笑,“秣秣,昨天那个叫方澈的帅哥就是你暗恋的那个人吧?我看你们有戏,人家都说你是他女朋友呢!”
秦秣淡淡地道:“他后来也说那只是权宜之计。”
钱晓又推她:“哎呀,反正你快跟他约会去就是啦,别管我,我这是周期性神经抽风,过会就好喽!”
秦秣哭笑不得:“周期性神经抽风,你这是什么形容词?”
“反正你别管!”钱晓手一叉腰,噘嘴。
秦秣摇摇头,不再多说什么。她站在自己的书桌边,